1对冲美国中概股退市风险。
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在美国上市的海外公司提交审计底稿(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而我们的《证券法》要求没有监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交。
如果美国的中概公司无法提交,就要进入暂定退市名单(现在已经有6个了),如果连续三年不能提交,就要退市。
更进一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除了要求提交审计底稿之外,还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信息”,这在我们看来没有标准和边界的要求,风险就比较大。
比如要是有人想看看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其他材料”,美国会怎么想呢?
这实际上是两国监管之间的博弈了,如果没有进展,那么剩下的美国中概股公司都无法按照美国的要求提交审计底稿。
对于很多公司来说,意识到了在美国上市的风险,那么就需要寻找新的市场。
港股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但是港股的体量一次性承接这么多希望回港重新上市/二次上市的公司,是非常大的冲击,所以在香港市场之外提供新的交易场所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万亿市值体量美国中概股回到香港,香港又是一个流动性有限的地方,那个场面太难想象了)
2国内市场的新资产类型
算是打开了中概股的潜在投资者空间——毕竟这是人民币计价的资产。
不过就目前的投资门槛看,和港股通差不多。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存托凭证目前的节奏和执行力度都不确定,早期的体验不太会比港股通有太大优势。
我个人观点,后期国内市场的存托凭证还是会降低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门槛。
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