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校长,基层领导,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尚且不能维护自己和同事的合法权益。更普通的老百姓怎么办呢?
在这个别人打你你只要还手就算“互殴”的时代,其实在变相鼓励这种地痞流氓的滋生。
张三跟你寻衅滋事,你不还手就挨张三欺负。张三大不了进去几个月出来接着陪你玩,反正他烂肉一坨没什么在乎的。
你就不一样了,有头有脸有工作有孩子,你跟张三耗的起么?你不还手挨他欺负,你还手你跟着一起进去,前途人生跌落到张三一样的水平。什么?你要依法办事把他绳之以法?人家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要帮你接孩子,顺便在电话里感叹一句嫂子真漂亮。
扫黑除恶,除了要把那些人渣全装进去。更重要的是隔绝黑恶势力生长的土壤。
我们需要各种法律条文,来明确公民的权利。
让公民遇见这种人的时候,不用怕什么,也不用顾虑什么。
板锹拍他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