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论事,当年显然没有贯彻现代社会的人权,软硬兼施地制造了很多包办婚姻,或是准包办婚姻。以革命政权宣扬的婚姻法和人权思想来衡量,这事儿干的很难看。几十年后被人说也不冤枉。
那时候,女兵们最害怕听到那个“谈”字。女兵们只要一听到说哪个首长要找你谈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有一句顺口溜是这么说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首长找谈话。”(第二章第一节,《姚琼华:这里是一个让爱情走开的地方》)
“李蔚华的文化程度最高,也最敢说话,她当时就说,我是来革命的,不是来和老革命结婚的,我坚决不答应。她因为不同意组织的安排,组织就让她到昆仑山的筑路部队去——那是世界上最苦最危险的地方。”(《第二章第五节,《曾可兰:你知道什么叫“二八五团”吗?》)
我一下就迷糊了,然后变得十分生气。我气愤地说,你们怎么能开这样的玩笑!他们听后,反倒哈哈大笑起来。宣教股股长说,小文,你现在该知道你到十七团来的工作任务是什么了吧?他说完,当即宣读了结婚报告,当我听到‘同意成皓生与文汇涓结为夫妻’时,我感到这一切太荒唐了。”(第二章第二节,《文汇涓:男四十,女十八,跑到新疆找“爸爸”》)
进疆湘女李明在接受网易采访时提到,“意志力薄弱点的,领导谈过几次话后就同意了。我是自己比较坚持,组织上介绍了三个,我都没有同意,所以才有后面的自由恋爱。但是也迫于组织的压力,谈了5年才结婚。多数女兵都像我一样抗争过,知识文化高点的,都比较任性点,组织上还是本着自愿的原则,没有强求。”
当然,批评归批评,夸大事实骂街就是某些人的独特口味了:
逐一为黄青蕉热传的微博划重点。
1)平均年龄只有18岁、给当兵的“一人发一个老婆” → 强行婚配
2)这群少女,以为自己入伍是保卫建设边疆,却被强行嫁给老男人 →欺骗
3)多少女孩年纪轻轻客死他乡 →下场凄惨
4)为了让女性就范,无数残忍的决策都会包裹着看似幸福、甜蜜、高尚的糖衣送到大家嘴边 →诱骗
“八千湘女上天山”这件事,存在值得检讨的行为,但绝不包括以上四点。
关于事实的分析,可以看“八千湘女上天山”的历史真相,这篇文章一次说清。在知乎我想说说背后的客观历史条件,谈谈为什么崇尚婚姻自由的革命政权反而要搞包办婚姻,为啥革命政权口号好听,事情难看。
解放军的前身是八路军,八路军的前身是红军。在红军创立之初,城市知识分子主导的意识形态部门制定了非常进步和自由的婚姻法,即只要有一方不满意即可离婚。
早在1929年赣西苏维埃的成立大会上,共青团赣西特委首次提出“婚姻绝对自由”。1930年,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布告中继续提到“承认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与男子有同等权利,离婚结婚有绝对自由”。之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婚姻条例对“离婚”问题的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女性摆脱封建婚姻的束缚获得人身自由,闽浙赣苏区在1932年4月至6月的三个月中,全省统计离婚的有809件,结婚的656件,离婚数量远高于结婚数量。
然而,苏区男性居民 大多是保守的农民,对女性单方面离婚权有抵制心理,进而对红色政权产生疑虑和恐惧。
高离婚率逐渐引起了已婚男性农民的不满和恐慌,他们虽然支持“结婚自由”,但却不满于“离婚自由”。“离结婚绝对自由,更使一般农民恐惧其已有的老婆被小白脸的知识分子夺去,未婚妻子不肯来到自己家里,将有没老婆睡觉的危险。”如果说高离婚率仅仅引起了农民对自身情况的恐慌和不满,那么伴随离结婚绝对自由而带来的“性解放”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贫雇农阶级内部的矛盾上升。“青年农民,爱狂高涨,毛毛雨、妹妹我爱你等类的恋歌,唱歌如醉如痴……少年先锋队本有女队员,因为爱潮高涨,闹出多少风流故事。……男女数人同床睡,几引起农民的反抗。”
更可怕的是红军的士气因此受损:
农民不满固然有传统思想的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对自身境况的担忧。同时,鉴于军人职业的不稳定性,“一些地方不嫁红军几乎成为女性的共识”,已经嫁给红军的女性则纷纷提出离婚。“受伤的红军士兵大起讨老婆不到的恐慌”,
没有农民的支持,就没有根据地;没有红军的士气,苏维埃政权就会立刻灭亡。所以,尽管城市知识分子有很激进的社会改革方案,还是要对农民和士兵的情绪让步。到了1934年的苏维埃正式婚姻法中,农民士兵获得了单方面的离婚否决权:
红军时期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就规定:“红军战士之妻要求离婚,须得其夫同意。”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规定:“抗日军人之配偶,非于抗日军人生死不明逾4年后,不得为离婚之请求。”
今天的军婚保护制度,源头就是当年红军、八路军士兵的士气波动。
到了1950年制定新婚姻法,因为国家急于搞土改,进而发动合作化运动,必须在次要问题上进一步向(男性)农民让步,婚姻法又加进了“调解矛盾”这个尾巴:
第十七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向区人民政府登记,领取离婚证;区人民政府查明确系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确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得由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应即转报县或市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政府并不得阻止或妨碍男女任何一方向县或市人民法院申诉。县或市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也应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即行判决。
离婚后,如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应向区人民政府进行恢复结婚的登记;区人民政府应予以登记,并发给恢复结婚证。
在执行中,“调解”往往意味着拖延和更多婚内暴力,单方面离婚是成本很高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婚姻法的“自由”立法精神。
为何红色政权在婚姻和女权问题上步步“后退”呢?
因为革命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运动,更是千百万旧社会成员反抗旧制度、尝试新制度的政治-经济行为。其间每一步都需要大众的配合、士兵的流血牺牲,需要满足社会主体的短期需求。否则的话,脱离现实社会玩理想主义,这种革命家根本活不过片头动画,更不要说改造社会了。第一代革命知识分子也想在农村贯彻他们的女权,但和土改、征兵,对付国民党和日本帝国主义相比,女权问题真的不值一提,当然是可以放弃的政治筹码。50年代以征兵为名,对去新疆的女兵施压,要求他她们优先嫁给军人,也是基于类似的考虑。
那么,难道革命只会破坏女权么?
不是的。红军战士对苏区女性行使夫权,50年代农民要求在婚姻法中添加“调解”步骤,用新时代的道德标准和人权思想来衡量,当然是保守和错误的做法。但必须记住,用来做出“错误”评判的道德观,本来也不是旧社会的意识形态。包办婚姻和夫权才是旧社会绝大多数女性必须面对的命运。革命没有第一阶段消灭它们,在最初的激进口号上有所倒退,这展现的是旧社会的落后,而不是革命本身的邪恶!实际上,正是革命消灭了地主宗族,推进了工业化,实施了男女同校教育,进而制造了今天女权主义所依托的生存环境。如果女权运动的方向被扭到“批判革命”的方向上,我倒要问一句,难道不革命会更好吗?
也许吧,毕竟从来没听说过婚姻自由的女性大多也会认命,平静地度过一生。
说到底,男女权利平等只是皮毛,它所依附的深层因素是男女创造财富、保卫财富的能力。如果在刺刀和单发步枪的战斗中,女性能表现出和男性相当的战斗力,相信当年的红军领导人也愿意让一半的红军单位训练女兵,继续贯彻从上海带来的女权思想。如果50年代土改的时候已经实施了机械化,男女在农业劳动中居于平等地位,婚姻法当然也可以更自由,同时不引发农业社会的抵制。如果女兵当年就能维护新疆的广袤领土,考虑到50年代军人的优厚待遇,“倒插门”上天山的帅哥也会络绎不绝。
总而言之,经济和军事问题是社会的肌肉和骨头,宣扬女权必须从这两个根本因素入手,让女性拥有和男性相当的能力,接下来的社会平等就会顺理成章的落实。如果顺序搞反了,就算女权运动搞的声势再大,也不过是闹剧。鲁迅当年对女权运动有非常精辟的总结:
天津的青皮,就是所谓无赖者很跋扈,譬如给人搬一件行李,他就要两元,对他说这行李小,他说要两元,对他说道路近,他说要两元,对他说不要搬了,他说也仍然要两元。青皮固然是不足为法的,而那韧性却大可以佩服。要求经济权也一样,有人说这事情太陈腐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太卑鄙了,就答道要经济权;说是经济制度就要改变了,用不着再操心,也仍然答道要经济权。其实,在现在,一个娜拉的出走,或者也许不至于感到困难的,因为这人物很特别,举动也新鲜,能得到若干人们的同情,帮助着生活。生活在人们的同情之下,已经是不自由了,然而倘有一百个娜拉出走,便连同情也减少,有一千一万个出走,就得到厌恶了,断不如自己握着经济权之为可靠。
如果你对“经济权”的认识是“参与生产”而不仅仅是“管钱”,真理就不远了。
进一步说,男女天生有肌肉力量的差距,要想在劳动和战斗中平等,前提是现代化工业生产、现代化战争和法制社会。所以真正的女权主义必定是进步主义,绝不能和农业社会、田园梦想结合。工业力量才是女权最亲切的盟友。只有经济质量持续提高,体力劳动越来越少,才会有“湘男”和“湘女”携手上天山。
相关回答:
有看到说男人为国付出女人难道不能为了祖国付出类似于这个意思的话。
看来现在还有人对于女人的价值,还在她的价值就是嫁人啊,嫁军人耶,很不错好不好。
在湖南也是嫁人呀,没准嫁的更差诶。
那那些有文化的女人为什么要读书呀?
她们是为了嫁的更好啊!
哦,呵呵。这个社会有变吗?永远看不到女人的付出。这八千湘女响应的是保卫边疆的口号去的还是找个好婆家的目的去的?何为女人不肯付出?难道只有嫁给军人才叫付出吗?!难道女人的价值只有这点吗?
还有我们说这八千湘女有梦想,有自尊,没错吗?难道女人就是一件物什吗?就该认命吗?不认命就是不识抬举,不知好歹吗?也罢了,人在异乡,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若是受了委屈,那也只能忍了,还是命重要。忍的久了,委屈也就不委屈了。
——————————————————————————————————————————这件事,总有人拿个例说话,一口一个我外婆嫁的可好了可自豪了。
那我有几个疑问:1.这些所谓湘女是响应号召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去的,还是就知道过去是嫁人给人生孩子的?
2.去边疆时是知道终身不回来,还是以为就几年?去之前跟父母亲是否都做好诀别的思想了?
3.那个年代暂且不提,这事放到现在,难道可以接受吗?跟现在相亲差不多?我呵呵,虽然现在许多人是相亲,但是相亲仍然自由,看不对眼直接走,你在新疆那么远,父母不在身边,你想拒绝?一对洗脑彻底的人给你做思想工作,跟拐卖有区别?
4.建设边疆有的是办法,也可以轮转制,何苦让别人在那化为一抔黄土,骨肉分离?
5.你们这么尊敬他们的牺牲,你可知他们姓甚名谁?现有身在何处?呵呵。
6.若现有相同政策,你们必会积极响应咯。
作者:詹于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520700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这件事我也是才知道,想说点什么,不是因为这件事引起的争论,而是认为有必要借这样一个颇为承重的话题来谈谈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偏差,以及形成这种偏差的原因。
我们中国人有很强的英雄情节,比如活跃在各种民间文学中的武将、清官、大侠等,我们认为一个人如果是好人,那么他就应该做那些“除暴安良”、“为民请命”等好事。而当一个人做了不那么好的事情的时候,就很喜欢对这个人进行道德审判,贬低他的价值,甚至连之前做的好事也变得虚伪起来。其实这种事情并非只是在中国,而是全世界人们的通病。这和人脑的逻辑构成有关,为了简化信息,人脑需要将各种复杂的信息标签化,否则人脑会累死。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本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如果涉及到政治,这种思维模式就非常幼稚了。很多人喜欢用“政治是肮脏的”这句话来形容政治,甚至认为搞政治的人都是脸皮厚心肠黑做事情不择手段都是坏人,这其实是不理解政治的表现。正如你一边吃着猪肉,一边骂着厨子心狠手辣一样。其实政治是充斥着我们身边的,我们每个人都离不开政治,毕竟人都是社会动物。有些事情肯定要有人去做,这其中的肮脏和污秽的确存在,但没有人去干这些脏活,也就失去了培养纯洁白花的社会基础。
就拿造反来说,有人读了水浒后非常失望,因为水浒中的好汉们,和人们心目中期望的有很大不同。其实错的不是水浒中的好汉们,而是读者们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有一些人又走了另外一个极端,认为造反的都是坏人,朝廷也是坏人,天下乌鸦一般黑了。这样的读者容易患一些心理疾病。
我们不能简单的用好人或坏人去定义政治人物,也不能用好事或坏事去判断政治事件,因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辩证的,都是存在着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我们做选择,不是从一个好的选项和一个坏的选项中去选择,而是从一个不知道好不好,和另一个不知道坏不坏的选项中去选择。甚至,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连选项都是没有的,都是需要人去创造的,没有人事先就能知道做一件事应不应该做,应该怎样做,怎样做最好。
再拿造反来说,我们假设有一个完美的人,他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造福人民。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谁是人民?人民是由无数人组成的,每一个人的诉求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一个富人,他的诉求是他永远富裕下去,不但要富裕,还要有政治权利,还要有他将财富转化为其他权力的条件。而对于一个穷人来说,他第一需要的就是变得和富人一样富,而最快的变富途径就是把富人的财产变成自己的。这时候富人拿出法来,说穷人这样是犯罪的。穷人又拿出立法来,说这法根本就是不合理的,我们人多,应该按照我们说的来立法。富人说我祖上为国家立国功,穷人说干事送死的是我。富人说我家有人当大官,穷人说皇帝轮流做。富人骂穷人好吃懒做,穷人说敢不敢来比种地。富人说我做过慈善,穷人说等我有钱了我捐一半家产,你敢不敢捐一半给我?
不要简单的认为某一方是坏人,他的诉求是不对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仙上帝,大家都是平等的生物,都是人,没有人有权力凌驾于其他人之上。而这世界上的一切法律,一切规则,都是人制定的,制定法律的那个人,不见得就比其他人高级一些,世界上不存在不能打破的律条。
于是我们发现,我们的第一句假设就说不下去了……
我们只能修改一下,改成:“我们假设有一个完美的人,他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按他个人认为正确的方式来造福人民。”然后这个人聚集了一群和他志同道合者。那么问题又来了,所谓的志同道合者之间的意见是否绝对统一,能不能有不同意见?如果这个人要求所有人必须完全按照他的要求办事和思考,连思想都不准有半点逾矩,那这个人是多么恐怖的存在呀,我相信这个人不可能找到任何一个志同道合者,连你亲爹都不可能要求做到这样,人不是机器。如果每一个志同道合者都有自己的想法,那么大家的想法有了冲突怎么解决?
于是我们发现,我们的第二句假设又说不下去了……
因为不是论文,所以我们不去做深入的研究他们是如何解决内部冲突的,我们姑且认为这个人会魔法,他一方面保留了志同道合者的个人思想,一方面又让他们在目标上保持一致。让我们继续我们的假设:
我们假设有一个完美的人,他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按他个人认为正确的方式来造福人民。这个人聚集了一群和他志同道合者,这些志同道合者有自己的诉求,但是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这群人一起对抗旧世界。然而问题又来了,前面我们讨论了,要形成这样一个团队其实是非常困难的,而这些人要干的工作却是非常艰巨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是要大量流血牺牲的,当革命的力量不够对抗旧世界时,结局就是这个完美的团队会被反动势力和保守势力毁灭。
我们要找到一个完美的人就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目标了,因为这是反自然规律的,这样的完美生物即便是出现了也会被自然界淘汰掉,我们只能通过假设来YY一下。而现在我们需要无数个完美的人,需要这些人组成的力量超过了旧世界的力量,这显然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搞政治必然会遇到一个无法绕开的词,叫妥协。
当大家觉得有必要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时,不是去找一群完美的人,而是找一支相对进步且其利益诉求与我们接近的力量。当这只力量不足时,我们还要进一步降低我们的诉求,去寻找更多的盟友。这中间没有对错,只有做不做,怎么做。当然,这种妥协不是无限制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核心利益,当一个组织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的核心利益时,我们会去寻找下一个与我们的诉求更接近的力量。
现在我们回到本文的主要内容。国家需要一批人去驻守新疆,让谁去谁都会不满,但最后总要有人去,否则新疆就要丢了。有一群军人,他们从战争时期就投入革命。一方面,这些人革命觉悟很高,愿意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去驻守新疆,另一方面这些人觉悟又很低,他们认为娶妻生子是其核心利益。当内部矛盾出现,当组织内的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发生冲突时,特别是这样的个人为组织出了很多力,立了很多功时,如何去解决问题呢?要知道,驻疆不是一年两年,很可能是一辈子……辈子……子
纵览历史,大致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1、学习法。认为冲突双方有一方是错误的,通过学习活动让错误方认识到错误并改正错误,矛盾解决。案例:“三个代表”、“两学一助”、“中心组学习班”、“统一思想”。
2、内战法。学习法失效,双方坚决认为自己正确,矛盾不可调和,只能另起炉灶,双方大打出手,依靠暴力来决定谁正确。案例:三国、十六国、民国。
3、阴谋法。该法其实是内战法的一种。双方矛盾不可调和,但其中一方占优势,通过阴谋暴力解决掉对方激进人物的方式摧毁对方战斗力。案例:汉高祖杀异姓王、明太祖杀功臣。
4、妥协法。矛盾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保留己方意见的前提下,实际操作中向对方的诉求倾斜。
我们来分析一下:
学习法的有点是最明显的,也是皆大欢喜的。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人的思想是最难改变的,而且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这就好比所有男人从生理上讲都希望能强X女人,但后天教育又告诉大家这样做不对。所有人都面临着原始欲望与后天教育的矛盾。希望通过学习来转变人,效率是非常低下,成功率也是非常低下的。正如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完美的人一样,不可能通过学习让所有人都变得完美。
内战法是最直接的,通过暴力毁灭对方,自然也就毁灭了对方的诉求。这种方法在历史上是非常常见的,然而造成的损失也是最大的,而且有人的地方就有冲突,即便是杀得只剩下一个人了,他自身也有矛盾,所以内战法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很多人非常讨厌阴谋法,阴谋法又有“屠杀功臣”“鸟尽弓藏”等恶名,其实从效果上看,阴谋法大大降低了内战法的损失,特别是对于普通人来说,阴谋法比内战法善良多了。当然缺点也一样,治标不治本。而且从效果上看也比内战法差一些。
妥协法是在学习法失效后损失最小的办法,效果与内战法和阴谋法差距也不大,实为政治上最常用的办法,没有之一。
那么,国家需要一批人去守新疆,一批男军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去了。新疆本身条件差,无法满足男军人的生理需求。矛盾是不可能避免的。怎么办呢?
我们先上学习法。作为军人,作为革命者,你们应该多谈国家利益,少谈个人利益。但是这批军人中有很多人已经参加革命十多年了,从红军、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等走过来,年龄都四十多了,说国家利益,全国恐怕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他们的贡献,说个人利益,全国也没有几个人比他们“谈得少”,现在请你去当政委,你怎么去教育这些人无限制的去讲奉献?你又有什么资格用这种要求去要求他们?
去掉利益,剩下的就是觉悟了,我们应该怎么去提高他们的觉悟?让他们绝育,让他们失去性能力?让他们永远不再去想女人?
学习法肯定是不管用的。
这不是一两个军人,而是那个时代上百万军人共同面临的矛盾,这样的矛盾是绕不过去的,是必须要解决的。我们不可能采取内战法来解决。就只剩下阴谋法和妥协法可用了,难道我们要用阴谋法来屠杀这些军人吗?
很多人不喜欢妥协,他们是嫉恶如仇的,他们认为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的,他们认为妥协就是出卖,就是背叛。但是你们真的愿意去内战,去阴谋吗?内战和阴谋难道就不是出卖,就不是背叛吗?你们的理想太天真了,你们理想中的世界过去没有存在过,可以预见的将来也不会出现。这个世界需要妥协,妥协并非出卖和背叛,是你们把要求定得太高了。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理想,我们也要面对现实。如果将这现实定义为政治的话,那理想就是神治。如果真有神,那么就应该有一套万世不易绝对正确的评判标准,凡是与这标准相左的,哪怕只有微小的一点,那也是错。人们只需要严格按照神定下的标准去执行就行了,每一个冲突都是能判断对错的,至少是能判断谁更对的。但是人不是神,我们所处的自然界也不存在绝对的善恶和完美,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我们要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别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们的社会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恶”,我们指责这些恶的时候,是将自己放在了神的位置上去指责,但是对方也是和我们平等的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他才是正确的,我们才是“恶”。我们可以用学习法去教育对方,也许是对方教育了我们,最终我们可能达成了一致,也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可以通过物理毁灭的方法消灭对方,但是我们不可能把所有与我们想法不同的人都消灭;最终,我们必须要让步,要妥协,要让一些我们原以为是白色的东西变成灰色,让一些我们原本认为是黑色的东西变成灰色,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不是政治肮脏,而是我们人本身就是肮脏的——如果按照神的标准来评判的话——为了让普通人少接触这肮脏,需要一些人专门去做脏活。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军人虽然面临着老大难问题,但是他们并没有去走非法渠道,他们没有要求去抢个女人,没有要求修改婚姻法,没有要求组织上直接发个女人给他。
这些军人的诉求是什么呢?首先他们肯定也是希望通过学习法去提高女人们的认识,让女人们愿意去牺牲个人利益,一方面共同为国出力,一方面也解决了个人问题。显然是有人响应的,那时候的军人社会地位很高,那时候的军婚和现在嫁给富二代一样是让人羡慕的。但是学习法显然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军人们显然也是接受了妥协法的,因此他们没有去抢,解放军的军纪是铁的记录,这是经历了考验的。但是妥协不能是要求其中一方无限制的妥协下去,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一方的牺牲越来越大,这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当矛盾不可继续妥协的时候,国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
国家最终的选择显然也处处充满着妥协的痕迹。
1、首先驻疆部队的报告是清清楚楚的写明了“繁衍人口”这一诉求的,表面上这是希望通过“学习法”来号召广大女性去新疆嫁人安家,但是显然这是不太可能的。相信类似的事情各部队与地方之间并不少见,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可能你一号召就有人愿意牺牲。所以地方在征兵时去掉了“繁衍人口”字样,这是地方政府向军队的诉求妥协的第一步,这一步的目标是,不管是否结婚的问题,先解决有没有女人的问题。
2、女兵到了新疆,除了正常工作外,领导会找女兵谈话,内容当然是劝说女兵嫁给军人,这一步并没有什么错,这是军人在继续采用“学习法”解决问题。当然了,结果肯定不会让所有人满意。
3、部队的工作有较为简单的,也有较为困难的,甚至还有较为危险的。部队领导在找女兵谈话中,渐渐露出了“不同意就让你去干困难的活甚至危险的活”这类意思。领导们这样做,显然是继续在进行寻求妥协。在这里多说两句,有的人非常反感这种事情,认为这是在犯罪,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困难和危险的工作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如果说这些工作是有人故意制造出来,目的是为了“惩罚”不同意者,那确实是在犯罪,但这些工作是客观存在的,那让谁去干这工作,不是“惩罚”,而是分配。我们假设所有人都同意了领导的要求,难道这些工作就不用干了?显然还是要有人去干的,不同的是分配的标准从“不听话”变成了其他标准,即便是按姓氏笔画来分配,也是不公平的。这里的不公平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水平低下,而不是专门制造出来整人的。即便是没有这些女兵,男兵们也会去干那些事情。为什么让男兵去干好像就天经地义,让女兵去干就是穿小鞋了呢?其实这种思维模式本身就有问题,把单方面的牺牲当作了习惯。
4、这件事后来也被认为有是错误,并有一些改正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反思。
我们从神治的角度来看,或许这些男军人的诉求是错误的,是不应该满足的。神之所以是神,一方面它可以施展魔法,将人的思想改造为它需要的样子。另一方面它有超出人类的暴力,可以将反抗者消灭。现在的人们回首往事的时候,可以非常简单的指出一方是错误的,他们很难意识到这件事情的承重,因为此刻他们不是人,他们是神。他们认为只需要“讲道理”,对方就会瞬间改变其思想,他们认为只需要说出“惩罚”二字,对方就会立即被消灭。
从人的角度看,这些男性军人们作出的贡献大,更掌握了暴力。各位看官,你们也是人,你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观看“哈利波特大战伏地魔”的,你们自己也是社会的一份子,矛盾过于激化的结果损失的是我们所有人。
马前卒 在回答中说出了一点,大意是男性农民们是革命的主力军,他们出的力超过妇女,因此当他们有诉求时,哪怕这诉求不合理,但理想主义者也不得不妥协。这个观点确实是正确的。如果革命中女性和男性力量一样大,如果一方提出了不合理的需求,这要求也不会被执行,因为国家机器是男女双方共享的。即便是最终转入了阴谋法,甚至内战法,那也是互相对等的,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但是,显然的是,革命中的女性虽然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毕竟是不如男性军人的,因此在组织内部男性军人的政治力量和暴力能力是远大于女性的。当政治力量失衡的时候,弱势方所能依靠的只有组织的进步性了。但是我们前面说了,为了寻求盟友,组织也是要妥协的,这进步性也只能是相对进步性,毕竟组织也是由人构成的,不是神。当我们高呼人权大于一切的时候,不要忘记为了在人间建立“人权高于一切”这条规则,牺牲了很多人,而这些人未必真心认为是可以无条件、无限期的牺牲自己的利益的。其实我们换一个思路,如果女性在革命中的力量与男性对等,到时候驻疆的肯定不仅仅是男性部队了,也会有大量的女性工作人员,这个问题的前提就不存在了。甚至更进一步,如果有一支娘子军入驻新疆,恐怕就真的要变成“8000帅哥上天山了”。这些男兵们的诉求有一个隐含的前提是,他们已经干了别人不愿意干的事情,作出了别人不愿意作出的牺牲,如果要谈人权,他们才是受伤最严重的。
最后说明一点,这件事是个悲剧。如果我是神的话,我会判男性军人的诉求错误,但我会正视实男性军人的贡献,我会用我的魔法帮助他们解决物质、心理和生理需求,并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诉求是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的错误诉求。但是我不是神。作为一个人,且作为一个并不需要组织帮我找老婆的人,我当然是反对军人们的诉求的。但我会承认,相比他们,我为人民的利益做的贡献更少,我为人民的利益作出的牺牲更少,我能掌握的力量更弱,这件事是个悲剧的事情,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两难的选择。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
你首先要有条件改户口,跟前清统治阶级挂上勾才行。
我见过30多岁,军飞各种理由退役的。就是为了去通航赚钱。
军飞一年20多万,也就比民飞委培的飞行员高一点。其实很合理!
所有的军飞其实和民航委培生(航空公司出钱培养,卖身契还在航空公司)差不多呀,你所有的学费都是部队出的。投入至少5年,1000小时,几百万学费。当然要从后面收回来。
所以很多军飞都觉得手艺练出来,分配的房子到手或者户口转好,子女教育无忧了。开始各种作妖,体检不达标、身体慢性病、闹情绪等,甚至关系还没转出就已经在外面飞着赚钱了。大多40多岁也算是还了部队的情意,两不相欠了。有少数30岁就闹着出来的,确实有点那个。
其实主要是部队不缺飞行员,外面没卖身契的机长一年百十万的眼馋。
我觉得价格合理,飞行员40多岁走不上管理岗位,出来转民航通航,挺好。
部队不养老。
另一种,在部队受委屈,被穿小鞋,家庭照顾不到,长期冷板凳这类情况更多。出来自谋生路很正常。我老板(准确说是租客)是家庭照顾不到,我教员朋友长期冷板凳只好转业回家。
******
回答喷子,
我10年前帮助一些陆航飞行员转到地方,他们现在大概都50岁左右。要么在国网、珠海直、中信飞行在国家建设第一线,要么在各通航公司当总飞。 发挥自己更大的价值比在部队做冷板凳更好,不是么?
我单位现在的老板和教员,同期生,都35岁。也都是部队飞行员专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