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喜欢跟人唱反调,这次也一样。当然我不是为了唱反调而唱反调,仅仅是指出一些大家思想上的误区
C菌这个事情,不妥但不违法。
扯了几个国家的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其实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C菌有故意传播或利用电影牟利的行为
直播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可以是私人友情空间。如果C菌不是靠直播间的粉丝收入吃饭的话,性质只相当于私人聚会空间,跟在自己家里放自己买的电影,与朋友一起观看一样。否则的话,各位买DVD的时候请考虑下自己的家人数量以及可能的朋友数量,一次买个几份~``
如果C菌没有故意传播,如提供下载啊什么什么之类的,所以也不符合“传播”定义
当然了,考虑到C菌毕竟有点名气了,某些事情还是要稍微注意一下,所以我才说不妥,但真要纠结是不是违法则属于过度联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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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忽略了国内对于网络直播的管理,以上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