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剧集,绝命毒师/Breaking Bad,毫无犹豫,几乎完全彻底无尿点。5季跌宕起伏,却又连贯得铁板一块,堪称精华中的精华。其spin-off,风骚律师/Better Call Saul,故事逻辑合理,风格又有差异,堪称佳作。前三季极佳,第四季略弱,期待第五季能推向新高潮。
短剧集,真探/True Detective第一季。两大影帝飙戏,阴暗、哲理、魔幻、现实......“电视剧 = 长电影”概念之巅峰造极,令人回味无穷。
大概看了下已有的高赞答案们,提到的基本上我都看过。依然,我心中可被称为“神级”的,至今也仅有以上两部。其中,绝命毒师可谓是对“人性”/human nature刻画得入木三分,而真探称得上是对“人之性”/the existence of human beings的深入挖掘给出了诸多引子。
正所谓,好片儿逗个乐儿,飙个泪,于是实话说,喜剧片永远也排不上号儿;大片儿胜在剧情和场面,如权力的游戏,砸了这么多钱,总还是说得过去的;但称得上神级片的,不但要剧情完整且紧凑,更要透过表层爱恨,直指深层人性,甚至直指人类作为物种的本质,是在是凤毛麟角。
纯感官,斯巴达克斯/Spartacus,共三季。纯血腥+色情的感官刺激,却一点儿都不cult,一点儿都不B级片。忽略感官刺激,剧情虽不复杂,但确实算是有剧情,且紧凑完整。演员都很入戏,无尿点。
其他能想到的一点儿也不差的:
嗜血法医/Dexter
绝望主妇/Desperate Housewives
国土安全/Homeland
兄弟连/Band of Brothers
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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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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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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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