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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陕西一产妇喊疼想剖腹产遭多次拒绝后跳楼自杀?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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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人士多关心一下这类事件,大家对你们的形象才会有改观;妇联部门多干预一下这类问题,群众才会觉得纳税不是养了一群吃干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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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即使现在不跳楼,也会因为产后抑郁而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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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自己的一段普通经历写出来会得到这么多的赞同和质疑,一个人带娃,难得有清闲的时候,所以趁娃睡着了,在这里集中补充说明和回复一下。

1.写下这些经历难免有给自己医院招黑的嫌疑,怕被熟人喷,所以匿了……

2.作为一个常年跑步和瑜伽的瘦子,我在整个孕期从没加过餐,除了叶酸和钙也没有吃过其他的营养补充剂,体重增长可以说是非常合理,而且一直坚持在号称全内科最累最穷的科室上班,除了心肺复苏这类活没参与,其他并没享受过多的特殊待遇。奈何胎儿吸收太好,生下来近八斤,也不能怪我没管住嘴迈开腿了……当然,我觉得我这个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孕期的体重管理确实很重要,其他在孕期的准妈妈还是记得合理饮食和运动。

3.我的原答案里有一句话“ 她这才不情愿地让我和老公签了字,通知医生和手术室准备手术”,这句话表述有极大的问题,听上去就感觉这个助产士并不愿意让我进行剖腹产,但其实姑娘可能只是怕我挨两次痛或者多花钱。再加上当时是凌晨五点左右,手术准备需要医生护士麻醉师共同配合,她可能也觉得我的情况并没有危急到需要急诊手术的地步,所以希望我再坚持坚持,说不定就生了。

4.对于质疑麻醉师说开一指就可以打无痛的,我自己也查阅了相关的文献资料。 打无痛需要麻醉师经验比较丰富,不能完全让产妇处于毫无痛觉的状态,而需要处于那种能清晰地感知到宫缩的状态。麻醉师考虑的是镇痛效果,所以说开一指就可以打了;而产科医生考虑的是整个生产过程,不少人打了无痛之后都会睡一小会,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会导致产程停滞,宫口不开,所以很多产科要求开四指再打。这个东西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外多是开一指就打的,我希望产科医生不是凭经验主义,而是多做点有关这方面的科研,用事实说话,制订一个统一标准。

5.麻醉师少其实也不能成为临床打无痛少的理由。别看现在好多科普文说打无痛需要麻醉师全程看护,我当时打好无痛之后麻醉师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就走了,陪着我的时间不超过40分钟……当然,可能因为是晚上,他只有一个人值班;还有可能因为我是本院职工,即使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变成医闹……

6.评论里有人说看医生要带录音笔的,老实说,我不喜欢这句话,因为这就表明你预设了所有的医务人员都是危险的、不可信任的,这对你的就医效果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我觉得你有这个权利,也有表述这个做法的权利,回复你的医务人员有点戾气过重了。在现今的医疗环境下,患者和医生都认为自己处于受害者的境地,但是我认为媒体和舆论都夸大了这种情况,其实医闹和医疗事故的概率并不比在大街上被抢劫大,心放宽点,万一真的出了事,不论患者和医生,那不还有法律在保护么。

7.在评论里有些医务人员讲话非常难听,我觉得作为一个医务人员不应该。我们都学过马斯洛的层次论,安全的需要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在疼到极端的情况下,自残都有可能,这个时候哪里还管得上什么不要大喊大叫爱护胎儿?我现在非常爱我的孩子,但是以前不喜欢孩子的我生产的时候却丝毫感觉不到这种爱。更何况有很多落后地区的产妇并没有掌控自己的人生和子宫,女性被赋予生育的能力,但不是生育的工具。同样,母亲并不是配不配做的,而是她从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刻,她就成为母亲了。作为医务人员,要做的就是用专业的态度保证母子平安,而不是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评判别人。更有甚者说产妇大喊大叫无法安抚时,产妇丈夫的一个耳光就让她安静了,我觉得这位同行,这个时候你不应该为这位丈夫叫好,而是想想应不应该因为他家暴而报警?

8.不是只有产后抑郁,产前焦虑也很常见,希望社会能够重视这些心理疾病,对产妇多一些宽容与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是原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一个医务工作者,刚生了小孩四个月,在自己工作的医院生的,在这里,不想站任何一方,只想说说我碰到的事实。

我是见红之后就直接办理了住院,老公和婆婆人都不错,就说正好有vip空出来那就住吧,一辈子一次的事,不在乎多出的那一点钱了。我们医院的产科在当地小有名气,特别忙,管床医生就在我入院的时候见过一回,问我要自己生还是剖,得知我要自己生后就要我签了个知情同意书,内容就是“要求阴道分娩,后果自负”。然后等了两天没动静,一直没啥规律宫缩,第三天早上高位破水,断断续续有羊水漏出来,我自己跟值班医生说可能是破水了,但是她给我做了个内检,用试纸测试了一下,没有变色,认为我并没有破水,漏出来的可能是阴道分泌物,又把我打发回病房了。过了俩小时,我自己还是觉得不对劲,就问相熟的护士要了个羊水试纸,进厕所一测,果然变色了。于是急吼吼地找到值班医生,要求静滴缩宫素,于是和老公又签了一个知情同意书,内容和榆林这名产妇签的大同小异。在不知道我是本院职工的情况下,值班医生只是叫我签了这个字,并没有跟我多谈这些有可能出现的意外,可能根据B超结果,她预估我儿子的体重在六斤左右,再加上我身体素质比较好,认为我顺产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

滴了缩宫素以后比自己本身的宫缩更痛,我很快就忍不了了,于是要求打无痛,但是助产士一直坚持要开四指以后再给我叫麻醉师,于是从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点,我一直处于一种痛到虚脱的状态。好不容易等到开了四指,正好是相熟的麻醉师给我打好了无痛,他偷偷跟我说,为什么要等这么久,其实开一指就可以打电话叫他来打无痛了,顿时我心里是一万只草泥马奔过,那还不早说,害老娘痛这么久,产科整的什么幺蛾子!

无痛打了之后确实不怎么疼了,而且我宫缩也一直都很强,但是从晚上十点到凌晨五点,我就悲剧地产程停滞了,宫口一直只开到六指,做了无数次内检,甚至助产士用手伸进去撑都撑不开。期间值班医生和助产士在闲聊,说最不喜欢有打无痛的了,经常产程停滞,特别麻烦。凌晨五点,经历了两次宫口水肿,吊了两次间苯三酚,宫口实在是不开全,助产士就把我的无痛关了,然后让我趴在产床上用力,当宫缩的疼痛再一次来临的时候,我真的整个人都疼迷糊了,嘴里只剩喊着“我不生了,把我拉去剖了吧!”然而助产士并没有理我,只是大声训斥“不要再叫了,再叫更没力气”。很显然,她见多了我这样的,认为我再坚持坚持应该就能生出来了。

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让她把老公和婆婆喊进产房,强烈要求剖腹产,她这才不情愿地让我和老公签了字,通知医生和手术室准备手术。

从凌晨五点到七点,磨蹭了两个小时,我才被抬进了手术室。这两个小时里,我继续疼得生不如死,无痛再次打开也没有什么用了,最后儿子剖出来,有将近八斤重,头特别长,手术医生说,B超是按双顶径预估的,你崽的头型长这样,所以体重估不准,生的时候就卡住了呢,难怪生不出!

即便如此,我依然是没有达到手术的指征,出院的诊断清晰地写着剖宫产的原因为“社会因素”。中国的医疗情况就是这样,疼痛并没有被重视,它也仅仅只是一个症状,并不是诊断。古有关公刮骨疗伤,能忍痛从来就是作为一种美德被提起,现在,也只有临终的癌症病人才能在医院毫无忌讳地享受各种止痛措施了吧!榆林的这名产妇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她的家人同样如此,毕竟怀孕生子不是疾病,谁不希望看到母子平安归来呢?不管医院是不是出于剖宫产率的考量,也不管主治医生的各种告知措施有没有做到位,至少在法律层面,医院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家属毕竟拿不出要求剖腹产的证据,口说无凭,而医院又常规性地把这些知情同意书都签到位了。或许在上级领导息事宁人的态度下,医院会象征性地赔一点钱,但之后呢,医院的资源还是短缺,没有助产士可以一对一地指导分娩,防止此类意外事件发生;麻醉师也还是很少下产房来打无痛,因为人手少,挣的钱又不多;主管护士填个不良事件上报,或许会扣点钱,或许会调离岗位,或许会离开医院;主治医生在以后的工作里会更加注意,凡事都要求病人签知情同意书,或许还会在谈话的时候录好音;而产妇的父母,永远失去了女儿,产妇的老公,永远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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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一名产妇去医院生产,一开始说要顺产,后来说要改剖腹产,在待产的过程当中,几次要求剖腹产,结果被拒绝,因为疼痛难忍,最后坠楼身亡。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特别大的悲剧

最近几日我也特别地关注这个话题,不仅仅是朋友圈刷屏,微博里头吵翻天,我身边的人议论纷纷,有的朋友上班以后跟底下的朋友聊天,没事就议论这事,因为触动了社会很多层面的神经,比方说家庭里头的伦理问题,老婆要生孩子,家里应该怎么照顾女人?家属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尤其涉及现在更加敏感的医患关系问题

人吃五谷杂粮哪有没病的?到医院结果在医院里自杀了?!这么极端的事情!这么些年不论你活多大岁数,听过产妇在孩子没出生之前跳楼自杀吗?别人我不敢说,我还真是没有,恕我孤陋寡闻,这是我听到第一例。

我知道有生完孩子产后抑郁,抑郁自杀的。这我听说过。但生孩子之前,孩子还在肚子里居然跳楼自杀了?我活了这些年第一次听说这事。首先我可以确定,这一定是个极小概率的事件,而且可以肯定这是个意外

我们中国人的思路是什么?出了问题总要找原因,人家为什么自杀?谁是造成她自杀的凶手?一定会讨论。

注意,凶手这个词用得太过了,自杀是个人行为,到现在为止,是医院把她推下去的吗?是家属谁把她从楼上推下去了吗没有。她自己跳下去了。所以造成自杀的只能说有相关责任人

用“凶手”两个字,不客观这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是站不住的。即使我们说冤有头债有主,说她自杀不可能没别的原因,一定是有

咱首先得分析一下,她的自杀出于什么原因,什么事情?天大的事,大不过一个“理”字,自杀我们首先得说,个人的因素一定是最主要的。因为做这个决定的是你自己。自杀比较常见的是抑郁症,抑郁自杀是很常见的。崔永元得抑郁症时就跟我说过,他抑郁症最严重的时候,站在窗口上往下看,就想跳,说我这要跳下去得多舒服,多好,这是很可怕的。

那这个产妇是不是有严重抑郁症?在我们现在得到的信息当中,没有。说她可能有抑郁症,但不会是多严重。再一个,抑郁症有一个最关键的,就是她进入抑郁状况之后,容易出现各种意外和自残的行为。可如果在她的生活当中,有一个特别特别重要的事发生,在一定程度就会转移她的注意力。那么即使这个产妇在产前有抑郁症,这时候肚子里的孩子是第一位的,这是上天赋给女人伟大的DNA之一,责任。那么这个时候,她也不可能是因为抑郁症,就是这时候就发作了,孩子死活和自己死活都不管了?就跳下去?她有时候宁可不管自己死活,也得管孩子吧?所以我说她即使有抑郁症,也不是自杀的一个最主要原因

我说一个细节,昨天她的妈妈也发声,她自己的亲生母亲说,她自己孩子哪怕是之前还是在怀孕的期间,都性格开朗,很活泼,就是说没有抑郁情绪。应该排除这个原因。

咱说第二个,自杀。自杀心理学家把它分成两种,一种叫“自我型自杀”,一种叫“利他型自杀”“利他型自杀”是什么特点?认为自己的死是有价值的。比方咱们说陈天华蹈海而死,他是把自己作为一个警世钟,唤醒世人来推翻满清政府。比方说屈原投江,他觉得自己死能唤醒楚国的民众。正视秦国的威胁,要楚国振兴起来。还有最常见的患者的“利他型自杀”是什么?我岁数也大了,也治不好了,不给家里添麻烦,给儿女添麻烦,还花钱。我干脆喝点药死了得了。这是非常常见的,属于患者的利他型自杀。他认为他的死,自杀,是有价值的。

那么我们说这个产妇不存在利他型自杀,你说她死对谁有价值?反而使身边的人很悲痛,使医院担上责任,就是说她的自杀,不会给别人带来任何好处。基本留下的都是伤痛和无奈,那这就属于“自我型自杀”。你想“自我型自杀”的人,如果人世之间有值得留恋的,或者说心里头有一个稳定的根基,一般不会自我型自杀。都是绝望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都没了,自己就像个飘荡的风筝一样,断线了,孤苦无依了,她才会走上绝路

那么从这个事我们就能判断出来,她自杀的一大诱因是什么?我认为很主要的诱因在家属那儿,我不是说家属有意害她可能家属的某种态度,激发了她内心,走向自杀的这种心境

而不是医院

为什么?我们想,陌生人和你的对手,你防范的人伤害你,你绝对不会自杀。因为对他们你心里会想,他跟我不是一伙的。或者说他害我,甚至我们是竞争对手,反而会反抗。人绝望是因为什么?自己人坑你。自己人抛弃你,自己人不拿你当回事。那么我们在孕妇自杀这个事情上看,她一进入医院,谁是她可能的假想对手?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在这个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我们每个人到医院看病都想大夫会不会认真给我看?大夫给我开这些检查是不是就想挣我钱?或者说大夫做的决定是不是就是对他有利?根本不想负责任?想不想给我看好?

所以你本能地会想,医患之间你跟医生是个对立面,其实这个严格意义上讲,要不是医患关系紧张,这都没有道理,医生是救死扶伤的,你应该信任他才是。

在这个时候,相对比你的家属,肯定是跟医生更对立的,你会想到家属跟我站在一趟线,我老公能坑我吗?我婆婆能坑我吗?何况我怀着他们家的骨肉呢!所以这个时候即使医院说不同意剖腹产,又怎么这个那个,不会导致她自杀,因为心理对你是有防范的。咱不是一家人。何况我背后有家属,作为我强大的后盾,我们可以一起对付你,统一战线。

那么真正导致她自我型自杀心理崩塌是什么?她的家属都放弃她了

这是一种猜测,掰开了揉碎了分析这个原因,就是当她的家属只考虑孩子,根本不考虑她,甚至说就考虑你这个顺产,花两千块钱就够了,而且医保都能报,你剖腹产得七八千块钱,而且一半医保报不了,家属可能不愿意花钱,根本不管我受苦遭罪与否,只考虑花钱多少,或者只考虑肚子里的孩子,婆婆和老公都不考虑自己的安危,不考虑自己的疼痛,我看视频里说下跪,也有说疼得不行跪那儿了,这个争议很大。当然我们不做这个分析,这是个罗生门,现在没有准确的信息传过来,就是说她自杀,一定是因为她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才会导致这个

有人说老梁你说的不对,不一定那样,真疼得受不了的也有自杀的。我告诉大家,这个疼是一定的。为什么?前些年选宇航员,有一个标准意外地漏出来,说要选女宇航员,一定选生过孩子的,当然有人说宇航可能有各种危险,她生过孩子留了后就没有遗憾了,更主要一点是生过孩子的妇女,抗击疼痛的能力更强了,比一般人强

在所有的疼痛当中,如果分成十级,最狠的是烧,就是用火烧是最疼的,排到第二个是什么?就是生孩子,这个疼痛,我想我们男人来说,站着说话不腰疼,咱没有这个经历。你们没有这体验和经历,但是我想这个疼痛也是上天给女人伟大的DNA之一。母爱之所以伟大,是她忍住了这个疼痛,我们知道那么多例子,有没有在医院因为疼就自杀的?没有过。

好像癌症患者有,但是生孩子,她心里有更伟大的母性,在一定程度会克服这种疼痛。所以我认为她心理上崩溃,是造成她自杀的主要原因,而不是所谓的疼痛

也有记者找到她的亲生母亲问,说有没有可能是丈夫和婆婆之间不想掏出更多的医药费?所以才导致拒绝剖腹产,或者耽误了一定的时间?她妈妈给出的回答说,他们就算不愿意付这钱,我能不愿意付这钱吗?好像是他们家庭当中内部没有矛盾还是怪这医院是有什么样的问题

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娘家跟婆家矛盾,咱有时候有过生活阅历的朋友知道,这事儿都没法说得清。可从自杀这一点来说,她存在着一个底线的问题,我就想起2007年,在北京发生的一件事,北京朝阳医院有个22岁的女孩,怀孕41周到这个医院来做检查,结果一看马上要生,大夫说必须得剖腹产,不剖腹产不行,跟她一块来的不是她老公,是她同居的男友,来了之后大夫说你必须得马上签字,要不她有危险。他就不签,为啥?他没钱。就是说如果出现一切后果,我们自己负责,不手术。结果那女孩死到这个产房里了。她母亲来就打这个小子,意思我女儿瞎了眼了,不回家找你这么个叫花子,在那儿连哭还骂,是医院害死我女儿老婆,还要告医院,这哪儿说理去?

我告大家有一点,就这个事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没有什么倾向,还有我想跟大伙说一件事,你以为你到了医院,你的家属跟你真正就是一条心吗?医院一定是跟你对立面吗?

不见得

当然咱们不是阴谋论,绝大多数的时候,家属自己家人对自己好。可有没有这种情况,这家属里可能出现这事,比如说儿子希望爹早死,继承遗产,丈夫和婆婆,尤其婆婆,我管你儿媳妇死活,我就要肚子里这孩子,说保大人保孩子,婆婆就要孩子,以前经常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现在也不排除。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就说是极少数情况,但确定存在过,家属跟患者不见得是一条心

相反大夫你想,如果患者出事死在医院里,出大问题了,摊上责任了,医院可能赔偿,医闹可能来闹,大夫倒不倒霉?反而大夫是最希望你平平安安地走过去,这样的话大家都有好处,相安无事。

人的利益永远是复杂的。所以这个时候医生往往跟患者是统一战线的,我不知道大家意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就是你从利益的角度来划量,我不是说在这个事情当中把责任就推到家属那儿,但起码在自杀这个问题上,如果我们说医院和家属,谁是最大责任者?那么一定医院的可能性小,家属的可能性大这是我一个基本的判断。那么回顾这个事件的本身,难道医院就没有责任吗?很多网友也在网上纷纷义愤填膺地说医院怎么怎么,它会有这样的过失,医院百分之百有责任。有哪些责任?给大家说一说,人死你这儿了,你怎么着都有责任,起码看护不力,看护监管不力。孕妇是病人,一个大活人,爬到那个一米高的窗台上,就那么跳下去了,医院你能说没看护责任吗?怎么它都有责任。而且我们即使把这个抛开,就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医院也存在着责任

可能有些医生在叫屈,说我们要剖腹产。是,患者要求。可是患者之前签了授权委托书,委托给自己的丈夫,由他来决定,因为我们在生活当中很常见,你自己的亲人到医院做手术不得家属签字吗?那医院给出的结论是什么?人家家属不同意,我们就不能弄,人家家属上头写着,不进行剖腹产,谅解意外“谅解意外”是医院的责任书的一个专用术语,就是一旦出现意外,我们是可以谅解的,这是个委婉的说法。意思是,医院不承担责任

这个委托书,当然得让家属来签字,由家属来同意这个事情。确实于法有根据

八十年代的时候,我们公布的一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管理条例》规定当患者的治疗,特殊治疗,手术这些的时候,有两个并列条件,一个患者本人同意,本人签字,第二个,患者亲属同意,亲属签字,这两个是有一票否决的,有一个不同意,你也不能进行,两个必须都同意才可以进行甚至更重要的是家属签字。为啥?因为患者会出现神智不清楚,无法理性表达,体力衰弱,精神错乱,都可能出现。但家属是清醒的,所以往往对医院来说,更加看重家属这个签字,这两个虽然是并列的,但是家属那个更重要,我告诉大家2013年《侵权责任法》颁布的时候我到医院看病,发现我那主治医师捧着《侵权责任法》在看,为什么?现在医院害怕出事,一定要有法律意识

我不知道各个医院有没有仔细研究透,《侵权责任法》第33条对这个事情作了规定,就是说当有患者本身清醒,有完全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患者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患者说要做手术,那就得听患者的,家属说不做手术得先听患者的只有当患者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说已经丧失意志的时候,才听家属的也就是说患者的需求是在前头的,家属的需求在后头,有先后手的,这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

现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这个,说这两个并列,我们到底听哪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它是个条例,《侵权责任法》是法,也就是说一个是下位法,一个是上位法,有法律常识的朋友知道,下位法是要遵从上位法的就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服从《侵权责任法》,当《侵权责任法》出现的时候,医院处理这些问题纠纷,要以《侵权责任法》为主

就这个事情来讲,可以说医院在这方面遵从法律出现了一定的混乱,这是医院的责任。医院为什么这么做?其实是为了规避责任让医闹给闹怕了。这个事我们现在反过来想,医院患者要求剖腹产,家属坚决不同意,这时候大夫根据自己的判断,非剖不可,好,动手,最后要是母子平安,皆大欢喜,大夫成了英雄,家属感激,送锦旗。这要是剖一下出危险了,谁负责?人死了,或者孩子没保住,这个大夫百分之百摊事儿,肯定出事。家属得敲锣打鼓来闹来,就算理说得过去,这情也说不过去。那这个事里外你一琢磨,大夫敢动吗?不敢动。

不敢动怎么办?我告诉你,黑心的大夫永远都有,但是现在这么多的大夫,进行过度医疗,保护治疗,一个重要原因是让医闹闹怕了。怕担责任。这方面有个最著名的例子,造成全北京的大夫都噤若寒蝉,当年儿童医院有一个农村的家长,抱着个孩子来看病,感冒。当时这个大夫一念之差说这农村的家长没钱,给他开一堆检查,CT 也没必要,就给开点药得了,结果这种事万中无一,整整这个孩子是脑膜炎,结果死了。

这个大夫就出事了,摊责任了,自那以后北京的大夫,你不到医院来么,我征得你同意,让你签字,我给你做一遍所有检查,排查心血管,甚至几岁的孩子来,艾滋病都给排查一遍,为啥?怕万一真有事,你找我怎么办?怕摊上事儿。反正你要不愿花钱,说放弃,那是你的事,所以也就是说,这种冰冷的医患关系,造成了医院一定要首先想到规避自己的责任,因为成功了这固然好,锦上添花,可是一旦你要这事失败了,你就摊事儿了。

所以医院首先要想到自保

这几天我看到陕西榆林这家医院先后发布的东西,尽管是在向公众透露信息,但这些信息有意识无意识体现一个特点,一定要把自己责任撇清,撇掉责任,因为这个它不能承受之重,一旦要患者来闹,这医院就蒙受很大的损失。所以我们说在这个时候,尽管分析它有理无理,问题是医院是救死扶伤的,首先这是一个人情的问题,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无论是从患者家属那儿,还是从医院那儿,我没有看到人情。在这个过程当中缺乏人情这是我心里面感到最为冰冷,最悲凉的地方。所以说医院在这个事情上,也有责任。但尽管都有责任,最后你看处理结果怎么样?

以往有这种事,就是说患者在医院里死亡了,最后怎么处理?大多数时候不按“理”处理,照理说医疗鉴定机构进来鉴定,到底是怎么事?自然死亡,还是医院责任?是不是医院责任?患者别闹。

但是咱们的医疗卫生机构来鉴定,经常患者不同意,为啥?说你这医疗协会这那的,跟医院是一家,你自己能不向着自己吗?我们不听这个,雇人来闹,敲锣打鼓,尸体摆这块,喊丧!哭!天天砸你医院,见你大夫就打,把你玻璃都砸碎,搞医闹。这样是不对的。闹来闹去最后结果是什么?最常见的结果是医院让患者签定一个医院免责的一个免责书,然后医院底下再给拿钱,我补你20万,补你10万,说白了这都属于稀里糊涂的处理方式。结果这个事助长了下一次再有这事儿,照这来。

甭管医院有没有责任,你就黑它,你就弄它,最后你就能弄着钱,还是那个思维,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它客观上助长了医闹的嚣张气焰,而医院一个劲地往后躲,显得自己心虚,在公众心目当中的这种印象是越来越差。所以就说这件事情还在发酵,事情到底怎样?我们现在通过现有的信息没有办法弄清楚。还在进一步的调查。

有一个话题大家争议也很大,这个产妇到底什么时候该顺产?什么时候该剖腹产?这非常的重要。它决定了一个女人的生命。毫无疑问,剖腹产对女人的伤害是挺大,所以咱们有规定,剖腹产之后怀下一胎得搁三年,所以这里边有人说,那婆婆希望怀第二胎,就不剖腹产。

当你顺产出现危险的时候,这个危险有两种,第一种是胎儿可能出现危险,受过度挤压或者是窒息积水,这是一种危险,第二种危险是,产妇有可能大出血。导致生命或者健康受损,采用剖腹产。

所以说剖腹产严格来讲叫不得已而为之,就是说它是一个补充的措施,它并不是一个你进医院必须得剖腹。 当然现在有很多患者愿意选择这个,认为它没有多少痛苦,不像顺产很疼,刚才我们说顺产确实很疼,那么在这两者之间的选择呢?我告诉大家,老天爷为什么安排这胎儿通过母体的子宫孕育,然后通过产道出生?这是有它道理的。什么道理?就是胎儿在经过产道,狭隘通道的挤压之后,对胎儿出世之后的神经是一次历练,而剖腹产没有这种历练。我告诉大家现在的医学已经研究清楚一件事,剖腹产的孩子比顺产的孩子更容易犯一些多动症这样的毛病。就是他的神经没有经过一次挤压式的历练,这个对孩子来说是个历练,所以我们说在这两者之间,更为健康的生产方式一定是顺产。因为它已经延续了人类诞生以来的这种生育方式。

而剖腹产,只是最近几十年左右开始流行的。当然有的人剖腹产是什么?想给孩子选个好时辰,有这样迷信的你注意看,很多年轻父母信星座,一到这时候开始信八字了,这个时辰剖,是啥星座?所以就是说有的人是想选时辰,还有的出于健康,美观,各方面的一种需要。

但咱这么说,严格意义上讲能选择顺产,就不要选择剖腹产。像咱们说疼痛,那你剖腹产之后产后也疼,但是疼法不一样的。很多女人进了产房都疼。咬牙切齿的。但生完之后,有时候想,再来一个也无所谓,就那一鼓劲儿,过去就过去了。所以我说这个过程如果病人强烈要求选择剖腹产,医院也应该遵从病人的意见,当然他得通过生理观察发现你就是那种疼痛的感觉很强烈而已,有的人就抗疼痛,有的人就不抗疼痛,而不是说顺产真有危险。如果顺产真有危险,医生一定要多次提醒,而且我们从这次陕西榆林医院提醒单子就看出来,我是觉得她顺产的危险不是很大。如果真有那种风险,那大夫不会简单地写个医嘱什么,他要下单子,要正式通知,等等等等都得有。医院它一定在这方面要尽心尽责。但是这位产妇,刚刚看到新闻当中的说,她已经比她正常的顺产时间晚一周了,可能也是既然对孩子更好,希望更健康,就尽量顺产,但是肯定后来太疼了,忍不了了才......于是就有人说,人家国外无痛分娩,咱们就不能人性化吗?

这无痛分娩到底合适不合适?

我告大家不能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无痛分娩是有成本的,比如说产生这种纠纷,有人提出来,剖腹产七八千医保,还能报一半,你等那顺产两千块钱,医保都能报,所以这里头有个利益选择,无痛分娩一个是费用,这个费用医保不能完全报,患者承担,最主要一点,无痛分娩对于麻醉师是有要求的,麻醉师得全程跟着,别出现意外而我们各大医院里头麻醉师的数量是不够的,你像我去积水潭医院,那骨科手术得用麻醉师,把麻醉师一天累得要死,总能排得满满当当。再有,这种无痛分娩,妇产科的医生和护士资源都紧张,因为产妇有时候疼,喊一声,医生护士就都得来,所以无痛分娩,它的这个人力资源使用的概率是非常高的。

护士行有句话在医院工作的朋友都知道,叫“金眼科,银外科,累死累活妇产科”。妇产科最累,出力不讨好。我在同仁医院住过院,眼科的护士相对来说比较干净和轻松一点。妇产科累,特别累。有时候孕妇邪乎,我疼不行了,抱着被那什么家属跟着嗷嗷喊,都着忙。往往一个孕妇在医院她丈夫,老婆婆,娘家妈全家出动,全来了,一个孩子,医院往往跟着,好几个家长来,一个道理。

所以这个无痛分娩对产妇,对护士,对医生,对麻醉师,都有要求。这一点目前中国的医院,它的水平有限,它的资源也有限,麻醉师也没那么多,它很难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去普及无痛分娩。

所以这个事限于条件,它不是我们在这个问题探讨的主要原因,探讨这个事还有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这个孕妇很可怜。她疼成那样,要求剖腹产,可是剖腹产又得医院同意,医院不同意没人给你做,又得家属同意,又得家属签字,她自己搁到哪儿了?这个事明明她是主体,她却排到这个事的第三位,甚至是第四位,就这一点来讲,自己居然不能决定自己的健康,不能决定自己的身体,这个公平吗?

太不公平了

这是我们现在一种近乎畸形的医疗制度安排,家属不同意,大夫不敢做反而是患者自己同意不同意,无关紧要了

我就想起以前我在《老梁观世界》节目里做过类似的比方,说癌症患者到最后治疗阶段什么牵引,槌胸,引拉,病人痛苦得痛不欲生,但是他没权利决定生死,为啥? 家属在外头说,剩这几个月了不给治,亲戚朋友会说我不孝顺,那我可受不了,给老人上这个上那个,老人充满着痛苦,毫无尊严地死去,自己决定不了自己

我不讳谈自己的生老病死,比方说有那一天真要不行,跟相关部门签个协议,就说除了我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能决定我怎么治疗。就要求给我打麻醉药物减轻痛苦,然后把所有的治疗都拔掉,就当物理治疗只有物理意义的时候,不要再吊着这口气,没意义我自己来决定,我说不行就不行,不治了。不要怕外边站着我孩子,亲属,不行,得救活老梁,我根本不讳谈这个。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死。如果是自己无意识的状态,那你没办法了,昏迷你都无意识,你都感觉不到疼了,自己其实是行尸走肉了,垫板上的肉,怎么切怎么是,所以人一辈子有时候医疗消费最后半个月往往耗费了自己一生医疗费的一半,这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没有意义

那么产妇这时候还处于意识清醒的状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什么她不能自己决定这个事?

这种“委托书免责”造成的畸形的医疗决定制度,我们要在这个事上反思

所以我也是觉得我们很多人在探讨这事,一定要找出谁是自杀造成的凶手,这个事还是小概率事件,咱要透过这事看到我们的医疗制度,看到我们的医患关系的问题

这个事其实还折射出了一个家庭上的伦理问题。比如好多人就在埋怨这个丈夫,你至少应该对你的妻子呵护有加,多照顾她,多看看她的感受是怎么样?多体会体会她的角度,她的感受你不能够说自己决定要怎么样要怎么样,很多人的矛盾点是指向丈夫。也有人比较极端,说你们都是男的,你们这些男人就应该体验一次生产,就知道这生孩子有多么的痛苦。

人会有些这样的声音,见识阅历有高有低,不是说轻视哪个当事人,自己的老婆在医院里生孩子,那边岳母,老婆婆,在那儿各种各样的声音,有可能把这个年轻丈夫都给弄懵了。

我觉得有时候这个事家里老人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你看平常小两口过日子,老人可能不干涉,生孩子的时候老人上来了。所以我说这个过程当中把板子就打到丈夫身上,是肯定有问题的。她婆婆也在,她娘家妈也在,为什么这么多亲属在这儿,最后是这个结果?这才是悲剧,是最大的悲剧。

还有一点我希望通过这个事,有人说家属不对,人渣;有人说医院不对,冷血。我告大家,这个事情我们应该非常清醒地看到一点,我们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包括探讨制度,目的是什么?让这个事不再发生。让以后的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一定要把板子打到谁身上。现在媒体最要命的是什么?有的媒体煽阴风点邪火,包括网络自媒体,有很多有的作者是不负责任的。这几年我们看媒体在医患关系上,我认为没起多少好作用。我就干媒体的,清楚知道媒体一报道,什么缝肛门事件,各种各样畸形的,那把医院,大夫给骂的,最后这个患者一进医院本能的说大夫没好东西,他就琢磨挣我钱,医院就是黑心机构,确实会这么想,再加上我们这些年医改确实进行得不力,各方面投入上都有问题,所以老百姓在看病贵看病难的前提下,医患关系变得空前紧张,客观上催生了医闹这行业蓬勃发展。

国家现在这么打压,你看医闹的事到处都有,很普遍,为什么?这里有利益。为什么有利益?医院和病人之间互相不信任,这个冰冷的不信任使医疗成本无限制地提高,由此衍生出了很多节外生枝的行为,包括医闹

所以我说我们现在媒体报道也好,我们说这个事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再继续把小概率事件当成大概率事件说,这个孕妇死了医院怎么着?家属又怎么着?即使医院再阻力,即使家属再冷血,这个事情对他们来说也受到了伤害。

所以这个过程当中,这些人都是受害者,尽管他们当中可能有害人者,我们要分析这个原因是什么?不要再让这个事重演,而不是霹雳啪啦找这个找那个激化矛盾,把这个事情在道德上指责,在法律上如何如何惩罚,把这些指责放到第一位。这不是初衷。当然有很多女权主义者或者很多伦理学家,或者是很多仇视医院,借这事发泄私愤,发表不同意见,那只和你个人相关,和这个社会没多少关系。还是要心中怀着善念来总结这里边的合理性的建议。而不是把板子打到某一类人上面,或者借助这个过程泄私愤。我们要追求真相,反思结果,不能够恶意揣测。这个事情我也会持续地关注,最终希望有一个好的处理的方式,也是觉得这个悲剧不要再重演,我们都要关心每一个生命的个体,

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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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一句…

就算是医院出于考虑认为产妇不适合剖腹产更适合顺产,她跳楼轻生,这跟医院有什么关系…?

毕竟楼是她自己跳的…


user avatar   li-lei-up 网友的相关建议: 
      

哀莫大于心死。

尤其是看到医院公布的视频,真的能够感受到产妇心中那种绝望。

我觉得,是时候关注产妇的一些权益了,比如,生产方式的自由以及舒适度的选择!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才能扭转这种陋习,认为生育仅仅是疼一下的问题?

今天@丁香医生 发表了一篇专栏

为什么产痛在中国只能靠忍?因为病床上躺的是「她」

看了以后感触良多。

医学研究表明,产痛的疼痛程度仅次于烧灼的剧痛和肝肾结石的绞痛,是排名第三的疼痛。在中国,只有不到 1% 的「幸运儿」能够采用无痛分娩,而美国的这个数据是 61%。这是因为在中国现行的公共政策评价体系里,女性舒适度的提升似乎并不在这个考量范畴里。


过去常听说,儿的生日,母的难日


逝者已矣,让人心痛,然而,我想无数的产妇,无论是已经生产的,还是未来准备生育的,都将面临这个问题,如何避免悲剧重复发生,更值得重视。


生产方式自由,我觉得是一个应该被提及的事情。

生产方式自由,应该属于基本人权保障的类型。

现在人们对自身权利越来越重视,涉及到婚姻本身,除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生育自由也是应该提倡的,尤其是生产方式自由,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我觉得也应该支持。


在丁香医生的一个回答里提到了目前对于生产问题的说法

剖腹产,顺产,究竟谁来决定?

1.孕妇已经明确出现剖宫指征,那就代表需要剖宫,这个时候无论是孕妇本人还是家属拒绝,医
生必须详细书面指出不进行手术的后果和风险,并且尽最大可能说服孕妇或者家属,至少需要有一份家属签字的,待产当日的《知情同意书》
2.孕妇一切正常,完全不需要剖宫时,那么医生应该本着顺产的原则给予指导。如果孕妇因为疼
痛而要求剖腹产,医生不能放任听从,而是用医学手段解决孕妇疼痛,比如无痛分娩等。
3.剖腹产和顺产的指征各占 50%,那么医生需要向孕妇及家属说明两种情况的最终结果风险以及
收益问题,而最终决定则要看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签字的权利人权利人顺序是:患者 > 配偶 > 父母 > 子女 > 最紧密关系人及医院主管等;当患者情绪不稳定或者不清醒或者存在民事
行为能力瑕疵时,权利人顺序则从配偶开始。
如何看待孕妇喊疼想剖腹产被家属多次拒绝,跳楼自杀身亡事件?

可以说,既然第二条提到医院应该“用医学手段解决孕妇疼痛”,以及第三条提到,剖腹产和顺产指征各50%的时候,产妇是第一顺位的权利,那么,产妇愿意承担签字,我觉得医院完全可以执行。


当然,现实中,执行起来还是有难度:

毕竟一方面“情绪不稳定或者不清醒或者存在民事行为能力瑕疵时”,本身属于较难判定的类型;

另一方面,很多时候,现实中哪怕是院方无责任,依然会闹得医院很受伤(客观现实,也是影响医院决策的重要因素)。


《刑法修正案》中规定

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因此,依法执行,只要符合标准就认真的去执行,并用法律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医疗纠纷,医院可以大胆的救治,患者也可以放心的医疗。


希望依法治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user avatar   mukadas-kadir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然这辈子我想死很多次,但最想死的那次还是我快生的时候,真的很疼,真的想死!

所以,不要去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请认真倾听并尊重医生的建议与产妇的选择!


user avatar   chen-ke-55-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user avatar   da-li-mao-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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