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远洋海员,他上船时,大多数银行卡和全部银行存折都留在家里,包括工资存折,由我母亲管理。
他休假时,我母亲会将这段时间的花销情况向我父亲说明。同时也会考虑这段时间的积蓄,安排接下来的消费预算。
我父亲不是很擅长资金管理,所以基本上都是由我母亲说的算。我母亲每次都会把钱攒下来,从不胡乱花用,我父亲休假时也就能有充足的预算,所以我父亲对我母亲是很信任的。
这里要补充说明,像我父亲这种远洋船员,上船时工资很高,休假时工资很低,刚休假的前两个月入手工资实际是负的(扣五险一金的原因)。所以休假期间的花销必须依赖上船期间的积蓄。
我父亲的一位同事,他比较晚婚(大约2005年前后),结婚时已经是船长了。
他的妻子是经人介绍,大约相处四个月左右就结婚了。结婚加买房子,基本上花光了他的积蓄。
之后他就上船了,银行卡和存折当然都留在家里。然而当他半年后休假时,却发现账户里余额只有几百元。
考虑到装修房子、购置家家俱的原因,他勉强接受了这一现实,赶快找公司安排了两个航次的工作,挣了几万元,应付休假期间花费。
他休假了短短三个月,就赶快再上船了。这次他和妻子说得很明白,一定要攒下来几万元,以便他休假期间花用。当然,银行卡和存折还是留在家里的。
九个月后,当他休假时,再次发现账户余额又只有几百元。他和妻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搞明白了他妻子在这段期间内买了价格近10万的裘皮大衣、大约7万左右的名牌包、合计大约5万的各种化妆品、合计大约5万的首饰、以及许多较高档的衣物(但姑且可以接受)。总之就是把他的工资再次全花光了。
这次他向朋友借了钱,先办了离婚。协议离婚,他分到了房子、家俱和首饰;他妻子分到了裘皮大衣、包、化妆品和衣服。他们还没有孩子,所以没有抚养相关事宜。
又过了几年,他再婚了。这次的妻子,是相处了两年(包括上船两次)后才结婚的。这次他把工资卡和他储蓄用的存折都带着了,给他妻子留了5万元花用(他这个妻子有工作),还在父母那边留了5万元,以便在他妻子花超了的时候可以接济一下。
这次他的妻子还算合格,9个月花了大约3万。虽然不像我母亲那样省,但还算合格。如此又过了两年,终于能放心地把存折和银行卡留在家里了。
题主的情况,听起来像是夫妻间的不信任增加到了一定的程度。题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下。
第一,题主的花销过高,或者看起来过高。既然题主夫妻间发生过争吵,如是这方面的因素,争吵中应当有所体现。
我建议题主详细地记账。如果在某方面花销过高,账目中应该有所体现;如果没有花销过高,账目应该能向配偶解释“钱花在了什么地方”,以增进信任。
我母亲是做财会工作的,她在这方面做的很好,所以我父亲能够信任她。
第二,题主限制了配偶的消费。也就是说反过来,题主认为老公的花销过高。
我父母吵架主要就是因为这方面原因。我父亲想要买车,但是我母亲却把钱拿去买房、还房贷了。因此他们有时会为此争吵。
这方面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事实证明我母亲的攒钱、理财是成功的,家里有所积蓄,负债时间也被压缩得很短。但反过来说,我父亲在船上很辛苦,结果在休假期间也无法充分享受,个人兴趣也无法得到满足,自然有所怨言。
这方面只能夫妻间进行沟通或协商。
第三,题主的老公在防范题主外遇或转移财产。这是相当糟糕的情况,这意味着夫妻间的互信已经降低到了底限,距离离婚只有一步之遥。
题主应当考虑一下,是否曾经对老公故意或无意地隐瞒支出,包括且不限于购买名牌衣物饰品、出借或补贴给父母兄弟姐妹、投资理财失败、储蓄私房钱等。
这些都是很容易让配偶起疑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建议赶快坦诚相告;如果没有的话,建议记账以查明原因。
另有一个可能,题主的老公希望在日常生活中AA制。相对上述几项,这种情况是比较容易处理的。
题主可以计算一下,题主老公答应承担的房贷,与孩子的抚养费相比,哪个更高。若数额大致相等,或与夫妻收入比例相等,在一般的情况(非海员)是公平的。
但是,因为海员的配偶大多数时间需要独自承担抚养责任,同时又要全职工作,压力远较一般情况更大。所以海员一方应当承担更多的家庭共同支出。
若是这种情况,建议题主与丈夫好好协商沟通,争取达成一份更平等的协议。
挺搞笑的提问啊……
斯诺登都过去这么久了,
不会还有人不知道拉登塔利班什么的一开始都是美国资助的吧?
恐怖组织?
美国不管它们,它们发展的起来吗?
大部分恐怖组织不就是美国为了搞俄罗斯或者其他人搞出来的代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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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对了,不懂的可以去看这个,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