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原封不动得摘录了我国《婚姻法》的部分条文,然后我就被打成田园男拳, 被锤至今。 这算匪夷所思的表现吧, 我摘录的那些条文: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这条希望某些群体好好读)
看二、四、五、九条、十三条、十五条、四十条,我一直不明白某些群体一直所说的“我国法律保护夫权、压迫女性”的论断到底是从哪里得出来的?
实际中:我国婚姻法对女性的保障冠绝全球,远超欧美。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三条 【夫妻平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五条 【夫妻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某些群体口中所谓的女性没有冠名权也是彻头彻尾的谣言 !
我国《婚姻法》在几十年前就给予了女性姓名权充足保证:
第十四条 【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环顾全球,我国《婚姻法》对于女性的保护远超欧美, 冠绝全球。
我国更是全世界最早提出男女同工同酬、女性有权提出离婚的国家。
事实上,现在我国的女性高管数量、女性大学生比例、女性劳动岗位设置率均位居全球前列: 欧美都不是对手。 知乎目前大学生多,最直观的感触: 大学里的女孩子越来越多了。
结果现实中,我居然看不到对于我国《婚姻法》有多少正面的宣传,反而是某些群体在日复一日地造谣:例如房产加名问题 和 抹黑我国《婚姻法》是对于女性的压迫。(这是群体性被害妄想症吗?)
还有鼓吹印度女性权利,我也是服。
宣传印度还有女性车厢
哪国的婚姻法,同哥我没有学过???
你有兴趣你去查查印度女性要离婚有多难(新婚半年不准离婚),印度民间还有荣誉谋杀呢! 印度至今还在反对自由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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