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身女性在中国被长期跟踪骚扰应该怎么办?

回答
你好,看到你遇到这样的困境,一定让你感到非常害怕和无助。在中国,单身女性长期遭受跟踪骚扰,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需要严肃对待。别担心,咱们一步步来分析,看看有什么办法可以应对。

首先,我们要明白,被跟踪骚扰不是你的错,你有权利保护自己,并寻求帮助。以下是一些你可以采取的措施,我会尽量详细地说明,并分享一些实际的考量:

第一步:确保自身安全,这是最首要的!

保持警惕,评估风险:
了解跟踪者的模式: 对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哪些地点?是什么方式?是尾随、蹲点、还是通过网络联系?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你预判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
避免独处和黑暗环境: 尽量避免在深夜独自外出,尤其是在偏僻的街道或光线不足的地方。如果必须外出,选择光线充足、人流较多的路线。
通知家人和朋友: 让你信任的家人或朋友知道你的情况,让他们了解你的行踪,并定期保持联系。如果可能,让他们知道你怀疑有人跟踪你,并描述一下你觉得可疑的人。
改变生活习惯(短期): 暂时调整你的日常作息,比如上下班时间、常去的商店、健身房等。这会让跟踪者难以预测你的行踪。

强化居家安全:
检查门窗锁: 确保你家的门窗锁都完好,并且是质量比较好的锁。考虑安装猫眼、防盗链,甚至可视门铃。
不要随意开门: 即使是认识的人,如果不是事先约定好的,也不要随意给陌生人或让你感到不安的人开门。
保持警惕的信号: 留意家里是否有不寻常的声音、有人在你家门口徘徊的迹象。

第二步:收集证据,这是维权的关键!

证据是让你能够寻求官方帮助,甚至启动法律程序的基石。

拍照和录像:
记录跟踪者的身影和行为: 如果安全允许,在不引起对方警觉的情况下,用手机拍摄下对方的照片或视频。注意拍摄到对方的面部特征、衣着,以及他正在进行的骚扰行为(比如在你的住所附近徘徊、跟踪你)。
记录时间、地点、事件: 每次遇到骚扰时,都要详细记录下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对方做了什么事情,以及你的感受。可以写在一个私密的日记本里,或者使用手机的备忘录功能。
利用公共监控: 如果在公共场合被跟踪或骚扰,留意周围是否有监控摄像头。事后可以尝试向相关部门(比如商场、小区物业)申请调取监控录像。

保存通讯记录:
短信、微信、电话记录: 如果对方通过电话、短信或社交媒体骚扰你,保留所有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截图保存是很好的方式。
匿名骚扰也要留痕: 即便是匿名电话或信息,也要想办法记录下来,比如在接到陌生来电时立刻挂断并记录号码,或者使用一些具有录音功能的软件。

其他可能的证据:
证人证言: 如果有朋友、邻居或者同事目睹了对方的骚扰行为,并愿意为你作证,那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你的个人感受和影响: 虽然不是直接的“物证”,但你因骚扰而产生的恐惧、焦虑、失眠等身心影响,可以在后期的沟通或法律程序中体现出来,说明骚扰的严重性。

第三步:寻求帮助,别一个人扛着!

一个人面对这种事情太难了,一定要寻求社会和官方的支持。

报警(最直接有效的途径):
拨打110: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途径。当你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立即拨打110报警。
详细说明情况: 接警员会询问你的情况,请清晰、准确地描述被跟踪骚扰的细节,包括对方的外貌特征、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你目前的状况。告知他们你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配合警方调查: 警方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可能包括进行口头警告、传唤对方、甚至依法进行处罚。你需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你收集到的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
咨询律师: 如果骚扰行为非常严重,或者警方处理后仍未解决,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根据中国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隐私权、人格尊严的规定)为你提供法律建议,甚至代理你提起诉讼。
关注《反家庭暴力法》中的相关规定: 虽然跟踪骚扰不一定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程序,对于制止严重骚扰行为也有借鉴意义。你可以了解一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联系社区或居委会:
告知情况: 如果你觉得警察的介入不够直接,或者希望通过社区力量来解决,可以联系你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向他们说明情况,寻求帮助和协调。

求助亲友和信任的人:
倾诉和支持: 将你的遭遇告诉信任的家人、朋友或同事,让他们在情感上支持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实际帮助(比如在你外出时陪同)。
一起应对: 如果有信得过的人愿意和你一起,可以让他们陪同你去报警、收集证据,或者在某些场合作为你的证人。

第四步:与跟踪者沟通(谨慎且有策略!)

这一步一定要非常谨慎,只有在你评估后觉得可能有效,并且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考虑。 很多人并不建议直接和跟踪者沟通,因为可能会刺激对方,反而让情况恶化。但如果你觉得对方可能只是误解或者某些行为的边界感不强,并且你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可以考虑:

明确告知对方停止骚扰: 如果你觉得安全,可以在有证人在场(最好是警方或社区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明确而坚定地告知对方,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跟踪和骚扰,让你感到不适和恐惧,要求他立即停止。
记录沟通过程: 即使沟通成功,也要留下记录,比如在沟通后发送一条明确表示“停止跟踪骚扰”的短信或邮件给对方。
不与其争吵或发生肢体冲突: 沟通的目的是明确界限,而不是激化矛盾。一旦对方情绪激动,立即停止沟通并离开。

重要提醒:

不要独自面对: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确保自己的安全,然后是寻求帮助。不要因为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会惹麻烦”而忍气吞声。
相信你的直觉: 如果你觉得一个人让你感到不安,相信你的直觉,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中国关于人身安全、隐私权、骚扰行为的法律规定,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持冷静和理性: 虽然内心可能充满恐惧,但在报警或沟通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清晰地表达你的诉求和证据。

被跟踪骚扰是一种侵犯,让你感到不安和恐惧。但是,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许多途径可以帮助你。记住,保护好自己,收集证据,勇敢地寻求帮助,你一定能走出困境。祝你平安!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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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dota2粉丝,说两句


第一,绝对不是炒作,主播被长期骚扰,而且在主播直播的时候,骚扰者还自顾自的在微博上“互动”,有图为证

这个哥们从16年开始在微博里不断更新dota2的相关内容,17年中期开始自顾自的yy自己和主播AMS不断“互动”,到后来发展到发私信,线下围追堵截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个单身女性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更不会有人密谋多年发上千条yy的微博来策划给自己“炒作”


所以那些质疑“炒作”的人,是不是把自己对主播的误解带入了这件事呢?


第二,该女主播的特点就是外表好看,声音甜美,一般都是在dota2赛事期间作为主持人等进行主播,在直播平台上进行主播时又不会卖嗲又不会搞一些有的没得,比起某些女主播的段位差了不止一个档次。再用这种在直播中哭诉“被骚扰”的方式炒作无异于断送自己的直播生涯


第三,单身女性面对这种跟踪式骚扰的情况是很危险的,如果是明星的所谓私生饭,至少明星有团队有保镖助理,很少会影响到明星的人身安全,以往也只能听到私生饭的追星车险些和明星团队的车发生车祸的事件,但是这类小游戏主播,本身没有什么团队支撑,说白了就是自己一个单身女性,面对这种事是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人身安全的。


第四,法律方面,米国法律的Restraining order解释是这样的(摘自维基百科)


A restraining order or protective order is an order used by a court to protect a person, business, company, establishment, or entity, and the general public, in a situation involving alleged domestic violence, harassment, stalking, or sexual assault. In the United States, every state has some form of 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 law,and many states also have specific restraining order laws for stalking and sexual assault.


简单的说限制令是保护个体,组织,公司等的法令,在家庭暴力,骚扰,妨碍风化等情形下适用。所以如果单身女性能够证明自己受到了对方的骚扰,就可以申请法庭的限制令。


中国法律中也有类似的条款(摘自搜狐):


1. 《刑法》中的“管制禁止令”、“缓刑禁止令”

我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有两种禁止令,即“管制禁止令”、“缓刑禁止令”。被判处管制者或被宣告缓刑者,可能被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上述两种禁止令是2011年5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制度。自该等制度设置后,各地法院相继做出大量的禁止令判决,诸如“禁止在外过夜”、“禁止接触被害人”、“禁止饮酒”、“禁止网上发言”等禁止令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禁止恋爱”、“禁止接近前女友”等禁止令。

因此,在你作为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案件中,如果被告可能被判处管制或缓刑,且你认为被告可能对你继续进行人身威胁,你可以在庭审过程中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不得接触你,不得进入你的工作场所、住址等。


即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申请禁止令,这个与本回答情形显然不相符,当然我们也都不希望出现刑事案件



2. 《民事诉讼法》中的“行为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已建立“行为保全”制度。被法院裁定诉前或诉中行为保全的被申请人,将被禁止做出一定行为,或应当做出一定行为。

因此,在你作为名誉权案件原告的案件中,如果你认为被告的行为,例如发表文章,可能对你造成诽谤和损害,你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法院裁定被告不得发表与你相关的文章,并删除已发表的与你相关的文章。上述行为保全的申请一旦获批并执行到位,将确保被告对你的诽谤影响降到最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即民事行为中只能对财产进行保全



3. 《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 裁定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及近亲属等。

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非常类似于美国的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有利于受害人利用司法手段保护人事安全。遗憾的是,在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似乎仅限于家庭内部,而家庭外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似乎尚未有成熟的设置。对于家庭外部的安全保护,恐怕还是需要借助“行为保全”、“禁止令”来进行了。


即骚扰,跟踪等方面的人身保护仅限于“家庭内部成员”


本题中所述的骚扰者是一个前律师,对法律有详尽的了解,他确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做坏事了。即所谓的报警,起诉都可能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我只能建议AMS减少独自出行,和亲朋好友同住,时时保护自己。



题外话,一年前我的一位单身女性好友突然在一天跟我倾诉说她每天下班都会被附近的工人尾随,因为每次都是同一个人,所以我立马要她提高警惕,不要独自在家,集体行动,有需要的话我可以陪同她走几次让那个人知道她是有人保护的。(她在上海我在北京还是有点远,没法立即去保护)。后来她说请男同事送了几次之后就没有继续被跟踪了,我也长舒了一口气。单身独居女性一定要小心这类行为,法律对我们的保护不足,就要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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