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回答包括高赞明显是错的,我以前也是那么想的,后来查了资料发现不过是文字游戏。我大概说两点,问题本身在第二点。
更新: @AaA 高赞还艾特我要跟我辩经,知道为什么破产法2006年才推出,而中国第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在1986年就破产了吗。就是因为80年代有大量意识形态阻力,说社会主义不能破产。可再情感正义和理论无敌也改变不了事实,最后就迫使各地政府自行推出破产的行政管理条例。
国有资产法第三条写得很清楚了,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政府从来就不是国有资产所有者,只是基于人大授权处置国有资产,这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有什么理论区别?官僚资本属于典型的私有制,和国家所有制有什么关系?
再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管是国有制还是公有制,都是社会把公共资产信托给政府管理。那么就算是全民还是资本又有什么意义?社会有主导权吗?政府只需要换个思想就能自行处置资产。最近倒是也有个舆论是把国有资产交给人大,事实上这只是权力内部流转问题,而不是所谓意识形态问题。
而更进一步的说,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一种资本循环,发展依赖资本积累。在政企合一体制下不表现为企业利润,而是表现为财政盈余。一旦资本积累赤字,再不能借债生存的政府身上就是财政赤字。事实就是政府只能甩包袱让企业破产,意识形态阻力再大也不过是绕个弯的事。
至于他说的后期那十年的调整,别逗我了真的,那些更多的是应急策略,认识到问题所在和能不能做到是两回事。事实上四三方案后的武汉一米七轧机事件已经产生了冲击,80年代鲁布革冲击波是致命性的。
而且人民公社的自留地一直存在,只是不断反复,农村的包产到户前就已经有了包产到组。最基本的马哲逻辑,资本是排斥劳动的,技术越是进步,相对剩余价值越大,劳动力只会加速失业。
所以关键不是辩经,而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看清资本循环的事实逻辑。我只回复这一次,我对辩经不感兴趣,对意识形态感兴趣的朋友看他就对了。
下面是原回答
第一,国有制就是公有制
起初列宁把他的这种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经济结构叫做国家资本主义,对于一国轮他是模棱两可的。直到斯大林把苏联确立成社会主义和一国轮上升到意识形态,国家资本主义就进化到社会主义,国有制就改名成公有制。
国家资本主义在中国主要是指国有控股的公私合营经济,国家完全股权的国有制就是公有制。最初老革命家是非常相信国有制就是马克思理想中的最优越的公有制,认为国营经济就是理想中的终结制度。
《共同纲领》
第三十一条 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
《1954年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
这种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我国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为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和平过渡的办法来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私有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采取了逐步赎买的政策。
《新中国经济的性质与经济建设方针》
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在适当条件下监督资本家,使资本家为国家服务的一种制度。在适当条件下的监督,就是要减少资本家在国家经济中的破坏性,增加其建设性,没有这种监督,资产阶级不会为人民民主国家服务。所谓适当条件,就是使资本家也愿意接受国家监督,如国家与资本家订合同,他们就愿意接受,不愿意而强制则等于没收。
最困难的问题是什么叫适当?如果对资本家的监督不适当,就可能犯“左”倾错误,或使我们吃亏,所以要研究把握好适当条件,要实行两利政策。
所谓国有资本以前就在用,只是改开后恢复股改和市场化,又叫回国家资本主义符合现实经济结构,但不代表它不是公有制。
而且还把所谓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当做某种政治正确,使得就算是国家完全控股也要从全民所有制变成国有独资,算是一盘棋。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被当做政企合一的国营经济,国有经济被当做政企分离的现代企业经济。
我知道还有说公有制和国有制内涵不同,国有制追逐利润,明显也是不懂历史。最典型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就是全民所有制,照样追逐利润,国铁前身铁总也是如此。
我就不说80年代国企改革,1956年就开始了真正的改革讨论,只是此时还是局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要说利润以前就有。
《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
中央各商业部门的企业利润,实行与地方全额分成。粮食经营和对外贸易的外销部分的利润,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参与分成,但是对外贸易的内销部分仍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成。供销合作社仍旧实行社员分红、提取公积金和其他基金的办法。现在归地方收入的饮食、服务性行业,仍归地方不变。除了上述几项以外,中央各商业部门的企业利润,都和地方实行二八分成,就是以利润中的百分之二十归地方,百分之八十归中央。
《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
第二、适当扩大企业主管人员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
一、在计划管理方面减少指令性的指标,扩大企业主管人员对计划管理的职责。
国家计划只规定年度计划。关于季度、月度计划,那些企业应该由主管的部、局规定,那些企业应该由企业自行制定,都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二、国家和企业实行利润分成,改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利润,由国家和企业实行全额分成。分成的基数根据各工业部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领取的四项费用(技术组织措施费用、新种类产品试制费用、劳动保护费用、零星购置费用),加上企业奖励基金,再加上百分之四十的超计划利润,把各部所领取的这三笔收入与工业部门在同一时期所实现的全部上缴利润,以部为单位,分别算出比例。
第二,我国现在公有制既是主体也不是主体,公有制经济更多的表现为支柱和战略支撑作用。
从全国来看,国资,民资,外资的工业产值成三分天下态势,不存在严格意义的谁是主体地位,表现为今天复杂的内外循环态势。尤其是民营经济为我国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
某种程度上看民资反而更加重要,国资发源于苏式重工业,多处于基础工业和上游制造业,需要下游产业配套。1998年以后国家开启国债投资基建,把国有企业重新拉活,国有资产总额快速上升。
根据该文作者推算,到2018年底,全国非金融类企业的资产总额大约为5377772亿元。其中,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为2198139亿元,占全国的40.9%;外资企业为507176亿元,占比为9.6%;私营企业为1341347亿元,占比为24.9%;全部民营企业为2672907亿元,占比为49.7%。贸易顺差中国资也只占到一成多,民资和外资对半分,是外循环主体。
由于国资多为基础工业,资产总额庞大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的支撑作用就体现了。国有企业掌握基础产业和国家基础重资产,加上农村集体经济掌握的农村土地,结合起来就是他们认知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地位,也是内循环主体地位。
光是基础还不够,前面说了升级的重点是民营经济。从产业配套角度看,越往内地国资占比越重,越靠近沿海民资比重越重,对应外资比重也重,有买办倾向是必然的。
从大趋势看,民资早期从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升级到资本密集型产业,主要配套也是与外资,形成出口创汇的外循环主体任务。如果要恢复内循环,必须要重新把国资与民资的产业配套恢复,让民资重新成为民族资本而不是买办资本。
因而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公有制经济都是中国的主体和支柱,或者说是才是真正的民族资本。从后发国家普遍的工业化现代化历史看,国家资本普遍替代民族资本发展本国民族资本主义和搞资产阶级革命,是有效抵御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全球化有效途径。
很多人连所有权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大谈公有、私有。这种谈论毫无意义。恰如连东南西北都没搞清楚,就争论往南走还是向北走。最后,走到哪儿去,都不清楚。
所有权的核心,有三大属性:排他、转让、使用。
假设你有一个苹果,别人想吃就吃,这个苹果还是你的吗?当然不是,连小孩都知道,我的东西,只有我能动,别人都不可以。别人想吃,必须经过我的同意。这样才能算自己的东西。任何人都可以动,那就不是自己的东西。
这个叫排他,能够排除所有人的干预、抢夺,不管是观念上,别人的抢夺会有负罪感,被社会谴责,还是事实上,不可能轻易实施抢夺,都是对所有权的保护。没有排他,就没有所有权。
第二个是转让,也称流通。还是这个苹果,如果你只能吃,就算不想吃,也不能给别人,那就不算有所有权。特别是死后,都不能交给子孙的,要被强制收回的。
第三个就是使用。这个属性,非常容易理解,也是我国社会环境下,普遍意义上的所有权。还是这个苹果,你可以吃,可以削着玩,拿来雕花榨汁,还可以拿来当球踢。这个属性具有比较强的迷惑性。比如这个苹果,你只能拿来种苹果树,不能吃不能玩,那么你拥有所有权的部分,不是这个苹果,而是这个苹果中,除了果肉以外的苹果籽。当然苹果籽,你也没有完全的所有权。
各位如果要分析公有私有,还是按照以上思路,先搞清楚什么是所有权吧。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