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刚刚实习的”准医生“,几点看法。在医患双方的沟通上,很难做到“公平”,不是指态度、制度等,最根本的对于医疗知识水平的差异和作为医患双方本身情感和权利义务的差异。这些在现在的中国,更加显著了。
1、医生有无过错,应该由专门、权威的鉴定机构来鉴定,是要按照法律走程序的。不是一部分人拉横幅贴告示甚至尾行恐吓威胁或者是通过媒体朋友们的宣传来确认。我痛恨医闹,这不仅鼓励恐怖,而且也造成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影响。但是,有必要让医疗鉴定的权威性和公开度进一步加强,所谓狗急跳墙,这跟拆迁一样,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是无奈。医疗因为本身的一些特殊性造成对话的双方心理不平衡,从以前把医生当成神,到现在把医生当成只认钱的强盗,太多的新闻和报道过于偏激。
2、医疗过程中是有对患者最有利这个原则的。最有利并不是仅仅指存活(我指的不是这个事情)。如果一个突发事件发生,在不损害其他“利益”的前提下,医生应该倾向于采取一切办法救护。前提是这是一个未预料的突发事件,并且不损害其他“利益”。像本文这样的例子,有监护人在,选择只能交给监护人。医生只能做”解释“。至于监护人的选择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医生并不是警察。我们的医疗法治都不健全,更不要说医疗伦理了。建议大家看看monday mornings这部医疗伦理剧。里面有一集大致讲的是患者事先签署了一份秘密文书,一旦生命垂危直接放弃抢救和治疗,但是经管医生在危急关头还是将是否继续抢救的选择询问了患者家属。后来他被告了,原因是将一个原本不需要造成家属心理负担和罪恶的选择强加于对方。试想一下,放在我国,当前,哪个医生敢不问。这是对医疗基本信任、对法律和行业道德基本认识的问题。
3、如果你相信ta,就放心地把选择交给ta。医生还是家人?每个人想的可能都不一样,关键是你相信ta为你做了最好的选择。
看我的id就知道了,开始上知乎不到1周,之前只是知乎日报,觉得挺好。上了知乎反而觉得很不一样,因为好多人都会”喷“,其实只是分享见解和知识,每个人都想的不一样,何必非得辩论或者辩驳让别人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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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图建议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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