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麻烦马来西亚人民帮我国清理弱智人口了。
诶,要不发起个众筹捐给马来西亚海关,让他们查的更严点。又能阻止毒品流入国内,还能阻止这些弱智女以后回来坑国内男同胞,还能用他们的死去警示他们周围的人,一举三得啊。
补两句。
对我而言,其实最让我厌恶的不是她们如果平安回来祸害接盘侠,而是贩毒。
凭什么有的人奋斗一生贫困潦倒,明明有违背良心发财的机会却坚守道德操守,凭什么这些为了发财却选择不知道会害得多少家庭家破人亡的人不被判死刑?
原谅坏蛋是上帝的事,人的责任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说明中国人的素质在提升
死刑也不插队
2018.4.25更新
评论很多人在说基层法院不会处理死刑案子,最低也是中级法院。大家仔细看一下这份布告,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但是,这份布告是贴在辖区内各基层法院门口起到宣传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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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如下
知乎首答,答主二年级律师一枚。
常年在各法院办事,基层法院门口经常都会贴处决死刑犯的布告。看到的布告中,以毒品类犯罪居多,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等次之,其他类型的几乎没有看到过。
这次是因为第一次看到处决外国人的布告,所以顺手拍了一张。
我们国家对于毒品犯罪一律是重处,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我所知的案子,冰毒,海洛因一类毒品,数量超过1kg,又没有什么其他特殊情节,判决内容部分总会有“死”这个字(不是死立决就是死缓),犯罪人数众多,毒品数量较多的案子,更是有“至少死立决一个”的说法。所以很多毒品案子,在团伙中不被认定为首要分子或者起最主要作用的主犯,就能保住命。
这个布告中的女人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和题主提问的这类人基本类似吧,作为走私毒品罪的共犯,明知后果,却仍然铤而走险。这个布告不能说明丹尼奥斯曼和李康兰的关系,但至少说明一个问题,不管男人女人外国人中国人,涉嫌毒品犯罪,都是重处。
好在李康兰还及时清醒了(我在图中划线的内容,说明了没有判李康兰死刑,死刑的写法是“已处决”,而且同案犯都判死刑会写在同一张布告上发布),将丹尼奥斯曼供出来,并且帮助警方抓到了丹尼奥斯曼,被认定为从犯+重大立功,不然一个人担这个事情,可想而知布告上就只有李康兰的名字了。
发现大部分都是男性在叫好……我一个女性,也是这么想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可别埋汰爱情了,贩毒是什么罪心里没有数么,毒品害了多少人,呵呵呵呵呵
希望各国严格执法,贩毒一律重刑,千万别给我们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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