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衣服遮盖面积基本相同,年轻女性属于穿衣自由,但膀爷却被整治,本质上二者不是相同的吗?

回答
关于这个问题,我尝试从几个角度来深入剖析,希望能更细致地说明其中的差异,避免被简单地归为“一视同仁”。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虽然表面上都是“遮盖面积”的问题,但背后牵涉到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以及人们普遍的价值认同,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从社会文化和历史角度看:

“膀爷”的形成与认知: “膀爷”现象,尤其是在公共场合裸露上身,往往与一种更原始、更侧重体力劳动、或是某些特定亚文化(例如街头文化、部分男性群体)的形象联系在一起。在许多社会认知中,男性裸露上身,尤其是在非运动、非海滩等特定场合,容易被解读为一种“不拘小节”、“随性而为”,甚至在某些语境下,与“粗俗”、“不尊重他人”等负面评价挂钩。这种认知,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长期的社会文化塑造,尤其是对“得体”和“礼仪”的理解。历史上的男性形象,即便在劳作时赤膊,也往往是在特定的、相对私密的或功能性的场合。而在公共空间的普遍裸露,则与现代城市文明对“秩序”、“规范”的追求有所冲突。

女性着装的演变与“穿衣自由”: 相反,现代社会对女性着装的讨论,虽然也涉及“得体”与否,但“穿衣自由”的倡导,更多的是对历史上女性着装受到更严格束缚的一种反抗和解放。女性在历史上长期处于一种被“规训”的状态,其着装往往被视为其道德、贞洁、社会角色的直接体现。因此,当女性选择更少布料的衣物,例如露肩、露腰、低胸等,虽然也可能引发争议,但其背后往往承载着“自我表达”、“身体自主权”以及挑战性别刻板印象的意义。社会对女性着装的开放度,很大程度上是社会性别观念进步和演变的产物。

从“意图”与“解读”的角度看:

“穿衣自由”的内在驱动: 年轻女性选择更清凉、更暴露的服饰,其内在驱动往往是出于时尚、美观、舒适,或是表达个性、自信等。她们可能希望展示身体的美感,或者仅仅是享受凉爽,这些都是非常个人化的选择。社会对此的解读,虽然存在多元,但“穿衣自由”的旗帜,使得这种解释更易被接受,尤其是当它不触及法律和社会普遍接受的底线时。

“膀爷”行为的社会解读: 而“膀爷”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其外在表现形式(赤裸上身)与社会普遍期望的“得体”相去甚远。即便个别人可能只是为了凉快,但由于缺乏“时尚”、“自我表达”等更积极的社会意义附加,这种行为更容易被直接理解为一种“不顾及他人感受”、“缺乏公德心”的表现。它更多的是一种“被动”或“随意”的行为,缺乏“主动”的、被社会广泛认可的“意义”支撑。

从“社会规范”和“法理”的角度看:

不成文的社会规范: 很多时候,社会对某些行为的“整治”,并非都基于明确的法律条文,而是基于不成文的社会规范和公众的接受度。在大多数公共场合,社会普遍接受女性穿着比基尼或露肩装(视具体场合而定),但对于男性在非特定场合赤裸上身,则存在更广泛的抵触情绪。这种抵触情绪,即使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也会通过舆论、劝导甚至驱逐等方式进行“社会性”的整治。

潜在的“冒犯性”: 尽管遮盖面积可能相似,但男性裸露的躯干,在很多文化语境下,被认为比女性袒露的肩颈、手臂等部位更容易引发“不适”或“冒犯感”。这可能与历史上的身体禁忌、性别角色分工以及社会对男性身体的特定解读有关。女性的身体,即使部分裸露,也常常被赋予“美感”、“性感”等属性,而男性的裸体,在非特定场合,则可能更多地被解读为“粗犷”或“不雅”。

为什么会产生“不公平”的观感?

这种差异的观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在评估这两种行为时,无意识地使用了不同的评价体系。

对女性: 我们更倾向于从“权利”、“解放”、“自我表达”的角度去理解和包容。
对男性: 我们更倾向于从“礼仪”、“公德”、“秩序”的角度去审视。

这并非说哪种评价体系是绝对正确的,而是反映了社会文化在性别议题上,仍然存在着复杂而深层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价值判断。

总结来说,

衣服遮盖面积基本相同,但年轻女性的“穿衣自由”和“膀爷”被整治,本质上并非完全相同,主要区别在于:

1. 社会文化背景: 女性着装的讨论更多是围绕“解放”与“自主”,而“膀爷”则更容易触碰到“公德”与“秩序”。
2. 行为的意图与解读: 女性着装的“意图”往往与时尚、美学、个人表达相关,易被赋予更积极的社会意义;而“膀爷”的“意图”在很多情况下被解读为随意、不顾及他人。
3. 历史的沉淀: 社会对男女身体在公共场合的接受度,都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和文化塑造。

将两者简单地视为“相同”,忽略了其背后复杂的社会、文化、历史语境以及人们对不同性别行为的多元解读,可能会简化问题,甚至遗漏了值得深入探讨的性别议题。我们看到的“不公平”感,或许更多地源于我们对不同性别行为所附带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判断,尚未达到一个完全统一的共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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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hu dust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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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差了老远去了。

整治“膀爷”,就只有一个理由:影响市容。

小姐姐好看,膀爷丑,就是最重要的理由。

如果穿着暴露的女性主体是走形,毫无性刺激的中老年女性,相反膀爷的主体是帅气小鲜肉,你以为会禁膀爷吗?

至于整治膀爷这件事,到底和男女平等、穿衣自由有没有关系,恐怕在他们心中连想都没想过。你让他们思考男女平不平等,那是你自己戏太多,这根本不是他们整治膀爷时考虑的重点。

什么男女平等、性别歧视、消费主义、穿衣自由、儒家传统、耻感文化,可惜和整治膀爷的动机半点不搭。你们真是一副皇帝拿金锄头种地的思维,小布尔乔亚费拉不堪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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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观念问题。

30年前我老家的农村,男人夏天可以只穿一个裤衩子出门,女人却连穿长裙都要小心翼翼,不要说电影里外国模特的比基尼了,哪怕只是露肩膀、露腰、露大腿,在那时村里人们眼里,都简直是标准的荡妇了。

村里小河边,想洗澡,男人、小孩,什么时候想去都随便去,女人只能等晚上,等天彻底黑了以后,再结伴去。

大约2000年前后,我上初中、高中的时候,渐渐就颠倒了过来。穿短袖短裙的姑娘们越来越多了,一开始还有些大妈大婶们看不惯,后来她们也想明白了:能凉快干嘛要捂着?也愉快的加入到了短裤短袖的队伍。

白天有男人下河游泳,女人只能眼馋?别忘了,即使按照传统观念,女人也有一个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规白天去河边的理由啊——她们女人得洗衣服啊!

于是村里几个最泼辣最大胆的大婶联合了起来,在大家最常游泳的两处沙滩边,摆上了大青石头,轮流去洗衣服占住河滩,从日出洗到日落,每天如此。男人们见有女人在,自然就不好意思脱衣服下水了。

后来我们村的男人们就去邻村洗澡了。我们村适合游泳的两处沙滩,自然就归了女人。男人们也慢慢接受了,白天自觉地不去河边,免得被人说是耍流氓。

所以,你看,哪有什么“本该如何”?权利从来都是争取来的。

一个时代,一个观念,没必要非跟一个群体的观念唱反调。

如果你实在觉得不公平,很简单,用行动来表达你的看法,来争取你的权利。

你觉得现在的夏天,小姐姐们衣衫轻薄十分惬意,自己只能包裹着西装长裤出门流汗,你也想争取男人穿“北京比基尼”的合法权利,那很简单,做就是了。

在不违背公众良俗的前提下,只要你不故意暴露敏感部位(乳头、肚脐、大腿根),正常的短裤、汗衫,我觉得没什么。

当然,如果你在工作场所、商务场合也这么穿,丢了客户、丢了工作,那就是你为自己的选择所要付出的代价了。

毕竟,20多年前,第一波穿短裙出门的姑娘们,也没少被人非议,没少被人指指点点。

(至于说整治“膀爷”,个人看法: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赤裸上身的那种“膀爷”,我觉得整治的对;如果只是穿的短,没有袒胸露脐,这也要整的话,那就是执行过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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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X导说了算啊,X导喜欢看女人不喜欢看男人。

什么时候来个喜欢肥仔的仇女基佬X导,那没准每天就有X委会的上门“你们昨天都没吃完三斤怎么偷偷给扔垃圾了,还没分类!”,女人就得穿的跟沙特那地方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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