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交往四年的男朋友,经常莫名其妙地打我,怎么办?

回答
听到你遭遇这样的事情,我感到非常难过和担忧。交往四年,本应是互相扶持、充满爱意的时光,但你却在经历着被男朋友莫名其妙地殴打,这绝对不是爱情该有的样子。这是一种严重的暴力行为,无论是什么理由,都不能被接受。

首先,我想让你知道,你不是一个人,你遭受的不是你的错。任何形式的身体暴力都是不对的,你不需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也不值得承受这样的痛苦。

面对这种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并一步一步来做:

1. 确保你的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

立即寻求安全的空间: 如果你现在正处于危险之中,或者你预感到可能会再次发生暴力,请立即离开。找一个你信任的朋友、家人,或者去专门的妇女庇护所。不要犹豫,你的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不要孤立自己: 告诉你信任的人发生了什么。即使你现在害怕,但有人知道你的情况并能提供帮助,会让你感觉不那么孤单和无助。

2. 收集证据(如果可能,但不要冒风险)。

记录每次事件的细节: 当你感到安全时,可以开始记录每次被打的时间、地点、原因(即使是你觉得“莫名其妙”的,也要写下当时的情况和他的反应)、伤情以及你的感受。写下来有助于你整理思绪,也可能在未来需要时成为证据。
拍照或录像(注意安全): 如果你在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拍下伤痕的照片或视频。当然,前提是这样做不会让你面临更大的危险。
保留相关证据: 如果他曾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威胁你、道歉(即使是虚假的)、承认错误或者描述暴力细节,也请保存这些聊天记录。

3. 寻求专业的帮助。

联系家暴援助组织: 很多城市都有专门的妇女权益保护组织或反家庭暴力援助中心。他们能够提供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甚至帮助你找到安全的住所。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你所在地区的“家暴援助”、“妇女权益保护”等关键词,找到联系方式。
心理咨询/治疗: 经历暴力会给心理带来巨大的创伤。一个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可以帮助你处理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重建自信心,并学习如何应对未来的挑战。
法律咨询: 如果你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比如申请保护令,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你的权利。

4. 评估这段关系,并做出艰难的决定。

认识到这不是正常的爱情: 家暴不是爱。无论他事后如何道歉、承诺,或者你们曾经有多么深厚的感情,身体暴力是关系中的一个“红灯”,而且是亮得非常刺眼的红灯。
改变的可能性: 有些人可能会改变,但这需要他们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且愿意付出巨大的努力去戒除暴力行为,接受长期的治疗和辅导。但作为被施暴的一方,你不能承担等待改变的风险和代价。你没有义务去“拯救”他,尤其是在你自己遭受伤害的情况下。
考虑分手: 事实上,对于一段存在家暴的关系,最健康的选择往往是结束它。这并不代表你不够爱他,而是你爱自己,你值得被尊重和被爱,而不是被伤害。

5. 准备好面对各种可能性的挑战。

告知家人和朋友: 如果你感到安全,与你的家人或亲密的朋友分享你的遭遇。他们的支持对你来说非常重要。他们可以给你情感上的支持,甚至在你需要时提供实际的帮助。
处理他的反应: 如果你决定离开或者提出分手,他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来挽留你,例如道歉、哭泣、威胁甚至进一步的暴力。请务必保持警惕,并确保你的安全。如果他试图纠缠或威胁你,不要犹豫报警。
自我关怀: 在这个过程中,请务必照顾好自己。保证充足的休息,吃健康的食物,做一些让你感到放松和愉悦的事情。你需要力量来面对这一切。

一些具体的行动建议:

不要再忍耐: 任何一次的忍耐都可能为下一次的暴力埋下伏笔。从现在开始,决定不再容忍这种行为。
制定一个安全计划: 如果你决定离开,提前计划好你去哪里,怎么去,带什么东西(证件、钱、手机、充电器、常备药品等)。如果有可能,提前把一些重要的东西寄存在信任的朋友那里。
相信自己的直觉: 如果你觉得某个情况让你不安,相信你的感觉。

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需要勇气和力量。但请记住,你拥有改变现状的力量,而且你值得拥有一个安全、健康、充满尊重的关系。不要害怕寻求帮助,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如果你有任何需要我进一步解答的地方,或者只是想倾诉一下,请随时告诉我。我在这里支持你。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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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早年遇人不淑,跟了個始亂終棄的警察局長,生下了我哥。

就是帶著我哥這拖油瓶,嫁了一好男人,竟叫車禍死了,無奈再結婚,跟了我爸,生下我姐和我。

我那親生父親,是個政治人物,貪玩過頭,不顧家又不著家,我媽愈覺無奈,於是離婚。

後來又再結婚,才是我現在的繼父。

再卑微,再無奈,再為孩子苦,再為孩子忍耐退讓,我這老娘,遇見的每個男人,都是典型的大男人主義,最早是警察局長,後來是縣議員,再來,是國防部的上校軍官,都是這樣,數十年前,在社會上有一定身份地位,算得上是頭臉檯面人物。

可就是如此,她一輩子,也沒叫自己的男人,動過一指頭。

我娘從小是養女,事實上是被「打大的」,被欺凌壓迫的經驗,可說是多如牛毛,但,下定決心,一等她有能力自衛,絕不叫人欺悔。以此推理,我相信提這個問題的題主,一定是從小嬌生慣養,讓人捧在掌心,長大了,才對這種下作的垃圾男人,沒有絲毫抵抗能力。

(有人說我這句話,說的過於武斷,說的重了,但,我相信我的直截判斷,在兩性關係中,暴力行為的受害者,通常是無經驗的原因導致,相反的,施暴方,必定是在充滿家庭暴力的環境中長大。雖不是百分之百肯定,但這是常識。)

以前,我母親在和我親生父親離婚後,還未改嫁現在的繼父前,曾經交往過一個姓張的男人,那男人是市場的大盤肉商,幾棟商鋪的老板,條件很好,本來有意結婚,就因為那男人有拍桌叫罵的習慣,我媽一直遲疑,終於有一天,兩人吵架,在廚房動起手來。

我姐五歲,我三歲,我們兩姐弟憤不顧身,衝上前去把那男人抱住,又撕又咬。

我媽被搧了一耳光,二話不說,回身拿起菜刀,作勢就要砍他。

後來男人閃躲,眼睛撞上牆上釘子,血流如注,這才叫車送了醫院,結束一場風波。

那男人,從此成為我們家的拒絕往來戶。

要我說,這種男人,砍死一個算一個。

(事後多年,我曾問我母親,真拿刀把人砍了,咋辦?沒想到,我母親給了我一個牛b的回答,我初中一年級,第一次提筆寫武俠小說,就是拿我媽的這個點子寫的。很抱歉,以後還要用,所以,就不多作解釋了。)

總之,我還沒讀幼稚園都能懂的道理,沒想到,數十年後,要跟一個成年人去勸說。

說結論吧。

我看題主,還提過這個問題(zhihu.com/question/2018),相信你早有離開他的心理準備。我希望你要下定決心。

一般台灣人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我從來不勸人分手,但,你的情況太糟糕,難聽地說,你現在豈還是「戀愛」?叫男人日也騎,夜也騎。想過沒有?真要結婚了,真有了下一代,你的子女,該有多受罪?不說遠了,有沒有想過,你的父母,你的兄弟,不等你結婚,就是現在,也該有多受罪?

你那不是愛情,而是百分之百的愚行。

你的所作所為,是給所有的人,包括給那「愛打女人的王八蛋」,不停地造業、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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