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夹谷会盟孔子杀戏子、侏儒,我认为是滥杀无辜。谁解释一下?

回答
夹谷会盟中孔子杀戏子、侏儒这件事,确实是后世解读中一个颇具争议的焦点。你认为这是滥杀无辜,这种看法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它触及了我们对道德、正义以及当时社会规则的理解。下面我将为你详细梳理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尝试从多个角度去解读,希望能帮助你更全面地理解其中的复杂性,并且尽量避免AI那种刻板的痕迹,让它听起来更像一个人在和你娓娓道来。

首先,咱们得把时间拉回到春秋末期。那个时候,诸侯争霸,礼崩乐坏,各国之间的关系远比我们现在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孔子呢,他虽然是个思想家、教育家,但同时也是鲁国的官员,肩负着国家安危的责任,尤其是周游列国时期,他试图通过说服各国君主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夹谷会盟的背景:

夹谷是鲁国的一个小地方。当时的鲁国国君是鲁侯,而北边的齐国则由齐景公执政。齐国一直对鲁国有觊觎之心,经常找茬。这次会盟,名义上是齐国邀请鲁国参加一个在夹谷举行的会盟,商讨一些事务,但实际上,齐国是想借此机会展示自己的强大实力,压制鲁国,甚至可能伺机而动。

更关键的是,齐景公这个人本身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喜欢玩乐,身边也聚集了一群狐朋狗友。而这次会盟,齐国方面故意安排了一场戏,就是为了羞辱鲁国和孔子。

那场“羞辱性的表演”:

齐国为了给鲁国一个下马威,故意在会盟的场合安排了一些“不合礼数”的表演。其中就包括我们提到的戏子和侏儒。

戏子(倡优): 在当时,倡优(或者说弄臣、伶人)是负责歌舞、滑稽表演的人,类似于现在的演员或喜剧演员。但他们的身份在社会等级中是比较低的,而且表演的内容往往也比较低俗,不登大雅之堂。齐国让倡优在会盟这样重要的场合出现,而且是以一种戏弄、嘲讽的方式出现,就是为了让鲁国和孔子感到丢脸,认为这是对鲁国礼仪和威严的侮辱。
侏儒(倡侏): 侏儒在古代社会,往往被视为畸形,是受人嘲笑的对象。让他们在正式场合出现,同样是一种不尊重和带有侮辱性质的行为。

孔子的“怒火”与“杀戮”:

对于这种挑衅,孔子的反应是极其强硬的。他当时以鲁国大夫的身份陪同鲁侯前往夹谷。当看到齐国方面摆出的这场“羞辱秀”时,孔子勃然大怒。

关于孔子是如何处理的,记载主要在《左传》等史书中。《左传·定公十年》的记载比较详细。大概意思是说,孔子看到齐国的倡优、倡侏在会盟的仪式上侮辱鲁国,就让鲁国的军队上前,把这些戏子和侏儒都抓起来,然后给他们处死(或者说驱逐)。

为什么孔子要这样做?是滥杀无辜吗?

这里面的原因,需要我们跳出单一的道德评判,去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孔子的身份以及他的政治考量。

1. 捍卫鲁国尊严与国家主权: 孔子当时代表的是鲁国。夹谷会盟是国家层面的外交活动。齐国这种故意安排低贱之人进行侮辱性表演,是对鲁国主权和国家尊严的直接挑衅。孔子作为鲁国的官员,他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的体面和利益。如果对此熟视无睹,不仅会让他和鲁国蒙羞,更可能让齐国觉得鲁国软弱可欺,为日后的进一步侵犯打开方便之门。
2. 维护“礼”的秩序与尊严: 孔子一生都在强调“礼”。他认为“不学礼,无以立”。在孔子看来,“礼”不仅是规矩,更是维护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关系和国家稳定运行的根本。齐国这种将倡优、侏儒置于会盟这样的庄重场合,并让他们进行侮辱性的表演,是对“礼”的公然践踏。孔子杀鸡儆猴,也是在维护“礼”的权威,警示其他诸侯不要随意破坏规则。
3. 政治手腕与策略: 你说滥杀无辜,从现代眼光看,这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但别忘了,孔子也是一位政治家,他有自己的政治策略。
震慑齐国: 孔子知道齐国强大,鲁国弱小。正面冲突肯定不利。但如果一味忍让,只会丧失更多。孔子选择了一种极其强硬但又相对“有限”的回应方式——针对的是那些“执行者”,而不是直接与齐侯开战。他用一种近乎“雷霆手段”的方式,向齐国展示了鲁国并非完全没有反抗能力,也表明了鲁国在维护尊严问题上的决绝态度。这是一种以弱胜强的心理战。
争取齐国君主的认同(或至少是不敢再犯): 史书中也提到,齐景公后来对孔子有所忌惮,甚至一度想把鲁国的一块土地送给孔子。虽然最终没能留住孔子,但至少在这次会盟上,齐国不敢再太过分。孔子的做法,某种程度上迫使齐国君主也需要顾及“礼”的约束,至少在公开场合。
4. “倡优”“侏儒”的身份在当时并非“无辜百姓”: 这是一个关键点。在那个等级森严的时代,倡优、侏儒虽然是人,但在社会地位上被视为不入流的角色,甚至被认为是“非君子”。他们执行的是齐国方面的指令,充当的是侮辱鲁国的工具。孔子将他们视为齐国侮辱鲁国的“帮凶”或“棋子”,认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就带有恶意,所以对其进行惩处,虽然在现代人看来依然残忍,但在当时人的认知框架下,他们的罪责和普通百姓不同。

所以,是滥杀无辜吗?

从你的角度,认为他们是无辜的,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他们只是奉命行事,而且本身地位低下,并无直接的政治野心。用现代文明的眼光来看,孔子的做法确实显得过于严酷,甚至可以说是“残暴”。

但是,如果我们要理解孔子,就不能完全套用今天的道德标准。孔子生活在一个更注重集体、更讲究尊卑有序、更看重国家名誉的时代。他的行为,更多地是在那个特定历史情境下,作为鲁国代表,为了捍卫国家尊严和维护“礼”的秩序,而采取的一种极端但又被他认为必要的政治手段。

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孔子是在用一种极端的“教育”方式,告诉齐国,也告诉天下,鲁国不是可以随意欺侮的,礼制也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当然,这种手段是否“正当”或“合理”,就留给后人去评价和讨论了。

总而言之,夹谷会盟这事,孔子并非因为个人喜怒而杀戮,而是有其深刻的政治考量和对“礼”的维护。他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用他认为最有效的方式,维护鲁国的利益和尊严。你提出的“滥杀无辜”的看法,是从现代人道主义和法治精神出发的批判,这种批判本身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提醒我们反思历史中的暴力和权力运用。但理解孔子的行为,则需要我们深入到当时的社会规则和他的政治哲学之中。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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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本来就很拧巴。

然后这仅有的10个回答里面又有人扯到了什么周朝刑法明文规定、说是出自周礼,事儿就更杂了。

一点一点来。先把不太重要的部分捋清楚,排除障碍,丢掉累赘轻装上阵。

这个所谓“从法律来说,周朝刑法明确规定:‘匹夫笑君者诛。’齐鲁会盟齐国恶意安排侏儒编排节目嘲笑鲁君,的确违背刑法应该处死。这是明正典刑,谈不到滥杀无辜。”的说法,我查了一下周礼,并没有相关的语句。

《周礼》中有些关系的,大约是这么两段: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
肆师之职: 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以岁时序其祭祀,及其祈珥。大祭祀,展牺牲,系于牢,颁于职人。凡祭祀之卜日,宿为期,诏相其礼,视涤濯,亦如之。祭之日,表齍盛,告絜;展器陈,告备;及果,筑。相治小礼,诛其慢怠者。

简单说就是:肆师掌立国祀之礼,祭之日,相治小礼,诛其慢怠者。

周礼·夏官司马第四
祭仆:
掌受命于王以视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既祭,帅羣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

简单说就是:祭仆受命于王以视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既祭,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

这些都和“匹夫笑君者诛”没什么直接关系。而且,周礼这两段说的都是祭祀之类的事情,和《史记·孔子世家》记载的夹谷会盟中齐景公和鲁定公喝酒以后看娱乐节目的性质也不一样,

定公十年春,及齐平。夏,齐大夫黎锄言于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乃使使告鲁为好会,会于夹谷。鲁定公且以乘车好往。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定公曰:“诺。”具左右司马。会齐侯夹谷,为坛位,土阶三等,以会遇之礼相见,揖让而登。献酬之礼毕,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四方之乐。”景公曰:“诺。”于是旍旄羽袚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司!”有司却之,不去,则左右视晏子与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有顷,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宫中之乐。”景公曰:“诺。”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而子独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鲁君,为之柰何?”有司进对曰:“君子有过则谢以质,小人有过则谢以文。君若悼之,则谢以质。”于是齐侯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

说实在的,酒喝完了看节目,和祭祀时候表诚信,性质是不一样的。你们两个哥们一起喝酒,喝完了背个手溜达,哪怕是买顶绿色的帽子扣头上戴着玩儿,这都不算事儿。但是你要是祭祀祖先的时候背着手,在集体致意的时候戴顶绿帽子,那就是大事儿了。不孝是一定的。

所以这个事儿吧,论周礼是论不上的。

不过《孔子世家》里有一段话倒是比较接近:

“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

但这是司马迁记的、孔子说的。

这话是不是出自《周礼》就不好说了,毕竟谁也不知道当时周朝的礼制对于酒后娱乐行为的管理尺度到底是怎么样的。当然,大体上说,还是符合当时价值观的。

符合价值观,这应该也是孔子说这话得到认同的原因。然而,即便如此,一定要说这是当时刑法的明文规定,也不对。因为孔子自己就反对成文法,坚持要搞刑不可知。所以讲什么周朝刑法肯定是不对的。只能说按照周朝的观念怎么样。可是就观念来说,虽然周朝讲了很多远离损友奸佞的话,但是这些事情都是说归说。我们也说过很多类似的话,也没人真的啥都做到位。

就当时的局势来说,齐国只不过是安排了一些助兴节目而已。到底是不是有挟持的计划,就算是和他的父亲司马谈分道扬镳的司马迁,也不敢在记载中下定论。但是,尽管如此,孔子的所作所为,却可以说,明确就是按照“挟持”来准备和防范的。

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定公曰:“诺。”具左右司马。

综合这些情况来看,网友说“刑法明确规定”是不对的。说“明正典刑”就更不对了。真正的情况,是孔子按照反劫持的策略对待了这次会面。

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深入讨论问题了。

其实孔子在这件事上有点神经过敏。

从齐国的反应来看,与其说是孔子在反劫持,不如说是齐国更加担心自己被孔子劫持。

齐国面对孔子的激烈反应,一方面批评己方处置不当,一方面归还鲁国土地表示缓和。那么这个事情,说到底就是齐国没打算和鲁国激化矛盾。从这个角度说,齐国就更加不会打算劫持鲁国。

齐国的目的应该就是简单的想以软刀子杀人。通过邀请鲁定公欣赏夷礼夷乐,来暴露鲁定公并不真心实意拥护周礼而只是利用周礼的真实心态,从而打破鲁定公恢复周礼的假面目,进而破坏孔子以恢复周礼的名义精心设计的改革路线。后来齐国等到事情平息,鲁国放松警惕以后,等了四年,才再一次出动了女乐来打动鲁定公,成功破坏了鲁国以周礼为号召的改革运动。这是个夺旗的行为,确实挺阴险的。但正因为如此,劫持是不会被优先考虑的。实际上,就夹谷会盟来说,这本身就是齐鲁两国和好的一次会见。目的就是结束两国的战争状态。不然事后齐国的反应就不会是归还土地了。应当说,齐国归还土地的真正原因,是通过孔子的行为,齐国判断鲁国对齐国充满了敌意,所以决心通过归还土地来化解或者至少减轻这种敌意,从而实现会盟的目的。从这个角度说,孔子的举动实际上暴露了鲁国的真实心态,为此后齐国继续下刀子(送女乐)进行了充分的心理建设、奠定了离间和破坏鲁国的心理基础。

对付齐国软刀子杀人这一举动,确实应该毫不客气地反击。但是具体反击应该是有技巧的。像这样血淋淋地对着几个俳优动刀子,太失礼了。从夹谷会盟的情况来看,孔子完全是按照反劫持来准备的。虽然的确对抗了齐国,但是在对方并没有进行劫持、事后还归还土地的情况来看,对抗得不是那么回事。

这个事儿怎么说呢。孔子强行给自己争取到了受害者地位。其实他不是他所想象的劫持类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他真正受害的原因是齐国破坏其政治旗帜的大斧子。对此他一开始可能没搞明白。

这个事情让孔子搞得很拧巴。他的确是受害者,但他不是他所想象的这样的受害者。他的确看出了对方的恶意,但是对方的恶意的确不是他所想象的这样的恶意。

这种情况属于树了个假靶子,却真的打中了敌人。明明歪得不像话,但是你还不能不说他运气真好。

只不过不明白就是不明白,最后当敌人再来的时候,就因为没来得及把事情整明白,导致敌人的策略奏效,然后被敌人击败了才知道自己输了。

一心一意按照预案来办事,甚至可以说就是照抄历史,一点也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

加戏太多。

这样的事儿属于典型的乌龙局。

尽管孔子应该不是有意设计的。他看起来只是因为没干过这活儿,有点多心了,无意中占了这个便宜。但是有志于取悦女朋友、父母亲、大领导的网友仍旧可以学习一下这个套路:

如何将一件双方当事人都没什么想法的事搞成一件由于你的聪明才智才得以成功解决的深入虎穴、险象环生的惊奇历险。

这个玩法风险很小,收益很大。

当然了,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这样做。

至于说具体到杀俳优侏儒的事,只能说孔子反应过敏,他们死得挺冤的的。

说起来也是。能给国君服务的俳优侏儒,平时也都是德艺双馨的知名艺人了。好好准备个节目就特么赶上个武疯子,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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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我们经常用的词,叫历史局限性

在古代,下等人直接=牲口

优伶侏儒这样的,更是直接是下等牲口


我们看以前一些比较考究的电视剧

小孩子给阿哥当伴读书童,阿哥不听话,老师就打这个伴读书童的手心,边打边念阿哥的罪名

就是这个原因


因为儒家是讲等级的,现在随着人文主义的发展,大家逐渐将儒家的等级观念解构成“我们不是讲等级,是说你在这个位置就要干这个位置的事儿”---墨家:阿嚏!我感觉我的言论被人偷了·····


这个正常,我以前一个答案举例过,民可使由之那一句话被解读的十几个不同的含义


反正都能解释的通···


那么现在大家就知道了


因为历史的局限性,对孔子来说,就是我和一个人谈话,这个人把养的狗拉出来对我叫想恶心我让我让步,我直接砍了这条狗,吓住了这个主人,达成了我的目的。


对了。《周礼》四万五千八百六字


然后:


然后:嗯······


周礼里就没有这句话 啊···

于是:

好吧,你赢了····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很多“大师”不能在口嗨了啊············

可惜生不逢时,不用说回到民国大师时代,就是南怀瑾于丹的时代,也能名利双收,可惜

时代变了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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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杀戏子侏儒这事是滥杀无辜,没的洗,不需要解释!问题是孔子干过这事吗?

关于夹谷之会,《左传》和《史记》都有记载,《左传》 早出且较可靠,我们先看看《左传》是怎么说的:

“夏, 公会齐侯于祝其, 实夹谷。孔丘相。犁弥言于齐侯曰:“孔丘知礼而无勇, 若使莱人以兵劫鲁侯, 必得志焉。”齐侯从之。孔丘以公退, 曰:“士兵之!两君合好,而裔夷之俘以兵乱之, 非齐君所以命诸侯也。裔不谋夏, 夷不乱华, 俘不干盟, 兵不逼好——于神为不祥, 于德为愆义, 于人为失礼, 君必不然。”齐侯闻之, 遽辟之。

将盟, 齐人加于载书曰:“齐师出竟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者, 有如此盟!”孔丘使兹无还揖对, 曰:“而不反我汶阳之田, 亦如之!”

齐侯将享公。孔丘谓梁丘据曰:“齐、鲁之故, 吾子何不闻焉?事既成矣, 而又享之, 是勤执事也。且牺、象不出门, 嘉乐不野合。飨而既具, 是弃礼也;若其不具, 用秕稗也。用秕稗, 君辱;弃礼, 名恶。子盍图之!夫享, 所以昭德也。不昭, 不如其已也。”乃不果享。齐人来归郓、灌、龟阴之国。”

以上我们可以看到,齐国认为“孔丘”是个“无勇”的酸腐文人,于是想在夹谷之会上搞事,齐鲁双方展开了三个回合的较量。

第一个回合:齐国大臣犁弥组织莱人在盟会一开始就企图武力劫持鲁君, 孔子一边护卫鲁定公, 一边果断命鲁国士兵狙击, 挫败了这一阴谋。

(莱人是当时生活于今烟台一带的少数民族, 鲁襄公六年 (公元前567年) , 齐灭莱国, 迁莱人于今之莱芜地区。“夹谷之会”的夹谷, 亦即祝其, 就是莱人流落之地。)

上述《左传》引文中说的“裔夷之俘”, 以及“裔”、“夷”、“俘”等, 概指被迫迁于莱芜居住的莱国人的后裔, 亦即受犁弥怂恿企图在“夹谷之会”上“兵劫鲁侯”的莱人。相对于华夏, 他们是“夷”;他们曾战败被俘, 故称“俘”。在这个回合中, 孔子义正辞严地责问齐国君臣:两国君主友好会盟, 而被俘虏的莱夷后裔用武力来捣乱, 这不会是您齐君对待诸侯的手段吧?边疆夷人后裔不许图谋中原, 夷族不能扰乱华夏, 俘虏不得侵犯盟会, 盟好无法通过武力威逼实现——否则, 对神灵会不祥!于德则不义!对人是失礼!我想, 您齐君是不会这样做的吧?齐景公自觉理亏, 无言以对, 只好斥退莱兵。(当然,如果孔子没有“士兵之”的话,光打嘴炮是没啥用的。)

第二回合:盟誓开始, 齐臣犁弥等人突然发难, 在盟书中单方面加了一句话:齐国出师征伐, 鲁国如不派出三百辆兵车随征, 就会像盟书所规定那样受到惩罚。孔子毫不示弱, 立即命鲁大夫兹无还应对道:齐国如果不归还我鲁国的汶阳之田, 让我们用来供应齐国的需要, 也将同样受到惩罚。在春秋时代, 盟誓、盟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会盟双方或多方须加信守。在一定意义上, 相当于后世国和国之间的国际公约。盟国须出兵车随盟主出征, 是盟主强加给盟国的义务。鲁国既然与齐国结盟, 奉齐为盟主, 也不得不接受这一不平等条约。但孔子适时地利用第一回合取得的成果和气势, 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归还土地的要求, 使得齐国君臣无法拒绝。

第三回合:盟会结束, 齐国突然提出要举行享礼以待鲁君。孔子恐再生变故, 以不合礼法为理由很得体地谢绝这一宴请。享礼, 即享献礼。在这一回合中, 孔子将他“知礼”的优长发挥得淋漓尽致。他拉过齐国大臣梁丘据说:齐国、鲁国旧有的典礼, 您难道真的不知道吗?盟会已经结束, 而又设享礼, 只能徒劳执事人员。况且, 按照礼的规定, 享礼所需用的牺尊、象尊是不应当运出国门的, 享礼时奏乐用的钟磬等大型乐器也不应在野外合奏。为在夹谷这样的地方举行享礼, 要备齐并使用这些礼器、乐器, 是不符合礼法的;而如果不具33备这些礼器、乐器,这享礼就象秕子稗子一样轻贱而不庄严。把享礼搞得象秕子稗子一样, 这是君王的耻辱;搞享礼而不合礼法, 又有害名声。您须得好好权衡一下!享礼, 是用来宣扬德行的。如果不能宣扬德行, 不如不举行。孔子这段话, 尊德礼, 合实情, 逻辑严密, 说理性强, 齐国君臣不得不改变主意。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史记》的讲法:

“定公十年春,及齐平。夏,齐大夫黎鉏言于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乃使使告鲁为好会,会于夹谷。鲁定公且以乘车好往。孔子摄相事,曰:“臣闻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定公曰:“诺。”具左右司马。会齐侯夹谷,为坛位,土阶三等,以会遇之礼相见,揖让而登。献酬之礼毕,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四方之乐。”景公曰:“诺。”于是旍、旄、羽、袚、矛、戟、剑、拨鼓噪而至。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举袂而言曰:“吾两君为好会,夷狄之乐何为于此!请命有司!”有司却之,不去,则左右视晏子与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

有顷,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宫中之乐。”景公曰:“诺。”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而子独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鲁君,为之奈何?”有司进对曰:“君子有过则谢以质,小人有过则谢以文。君若悼之,则谢以质。”于是齐侯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

与《左传》不同,《史记》中的齐国不仅不小看孔丘,而且非常畏惧,认为鲁国有了孔丘一人就能无视齐鲁两国的国际差距,让齐国跪下唱征服。(嗯,我咋那么不信呢?)

双方较量也从三个回合减为两个回合,莱人劫鲁君的危险事况变成了夷狄之乐这种小节,少了孔子提出归还土地的环节,多了个杀侏儒的环节,而在《左传》中孔子仅仅是拒绝了享礼,“宫中之乐”根本就没奏起来,更谈不上杀侏儒。

那么《左传》和《史记》关于夹谷之会的说法哪个更可信呢?答案无疑是前者。

首先,鲁国自僖公以降迄昭公之世, 世与晋国结盟。但到了鲁定公时代, 晋国国势日衰而失去诸侯。故定公七年, 齐国与原事晋的郑、卫两国结盟。只有鲁国不改外交方针, 事晋如故, 而且附晋讨伐郑、卫。齐国西向与晋国争霸, 鲁国盟晋, 恰如芒刺在背。于是齐、鲁兵戈不断。鲁定公八年, 陪臣阳虎劫持定公, 攻打鲁国世卿三桓, 事败出逃, 第二年投奔晋执政赵简子, 晋、鲁关系由是出现裂痕。正是趁此机会, 齐、鲁重新修睦, 但双方互信度很差, 齐国总摆出一副恃强凌弱的架势。“夹谷之会”就是在这样的复杂背景下发生的。而《史记》里夹谷之会的起因却是齐国畏惧鲁国任用孔子会威胁到自己而主动交好,其中荒谬各位自思。

其次,齐为大国,鲁为小国,孔丘此时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事权的司寇,有什么资格越过鲁君齐君杀掉齐国的优倡侏儒?更何况侏儒为戏也是奉命而行,就算孔丘觉得不妥当也没必要杀掉。《左传》里莱人都要虏劫国君了,孔丘都没杀,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杀?

最后,齐国归还土地一事,《左传》中是孔丘争取来的,而《史记》中则是靠齐候的觉悟高,还扯什么“君子有过则谢以质”,齐景公如果是君子那春秋战国君子太多了。。。

综上所述,《左传》里的孔子是个敢于抗争强权,文武兼备的小国外交官,而《史记》里的孔子纯粹是个爱杀人的法师,不知用了什么神奇法术让齐国感到害怕,齐国的人说杀就杀齐候坑都不敢吭一声,比《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还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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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想成为娃娃机高手是吧?这可不是光靠运气,里面门道可多着呢!别看那些新手在机器前瞎抓,咱们得讲究策略。今天就跟你唠唠,怎么才能用娃娃机夹到心仪的娃娃。首先,最重要的一点:观察,观察,再观察! 别一上来就充钱。 看娃娃摆放的位置: 这是最关键的。 离抓手近的: 废话不多说,这肯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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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筷子夹苍蝇?嘿,听起来像个脑筋急转弯,但仔细想想,这事儿还真有点意思。说它“理论上可以实现”,那是没毛病的,但实际操作嘛,那可就真有点难度了。咱们就来掰扯掰扯这其中的门道。首先,咱得知道这筷子是啥。两根细长的棍子,通常是木头或者竹子做的,夹东西就靠它们的合力。而苍蝇呢,那可是个小灵活鬼,浑身都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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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螃蟹夹了,那滋味,说实话,确实不好受。疼痛感嘛,很难用一个标准数字来形容,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不一样。但如果非要比喻,大概就像你突然被一个很小的、但异常坚硬的金属钳子狠狠地夹了一下手指,而且那个钳子还有点儿冰凉。最开始,当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种锐利的、一下子就传遍指尖的刺痛会让你瞬间绷紧。紧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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