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出一个新冠疫苗不是什么难事,现在全世界几十个国家已经有近百个新冠疫苗进入临床实验。香港大学二月中旬就做出来了疫苗,美国、德国、法国,还有我国浙江大学和以色列合作的疫苗都在三月初就做出来,到了三月底四月初仅仅是我国自主开发的新冠疫苗就已经有十几种进入临床实验了。(美国进入临床的疫苗有三十多种,占了三分之一,特朗普还去抢德国法国的疫苗,逼以色列放弃与中国合作,也是醉了)。
通过临床一二三期研究的检验,证明疫苗不仅是有效,而且可靠,才是研究速度被限制的主要因素。
你这种方法,从入组数量,实验因素控制,到实验伦理审查,哪一点都不符合临床研究的要求。所以按照这种方法必然是不能研究出新冠疫苗的。
综上,如果你绑架他人私下进行人体试验,造成几十名被绑者死亡,但是意外“研究”出了新冠疫苗。你会在看守所和法庭上不断声称自己“研究出了新冠疫苗”,然而既对全球控制新冠疫情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可能构成对你量刑的任何有利条件,对犯罪的认知存在问题、认罪态度极差还会作为从重处罚的因素,法庭可能会考虑你有精神障碍或人格障碍,申请对你进行精神检查,但是你能策划和实施如此周密计划的案件,存在重性精神障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送入监狱系统精神病院进行监禁加治疗的可能性极小,根据你犯罪及受审的地区,你可能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或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或几百年的监禁,随后上绞架、或电椅、或枪决场、或注射台,或者被关入最高一级戒备监狱,终日窝在几平米的地方不见阳光,同时你的罪行被亿人唾骂,随后即使这个骂名都会在历史上被很快遗忘。
知乎上太多这种问题了,有的说发明新冠疫苗能不能免死,有的说重大科技成果能不能免死,有的说体育上的超凡天才能不能免死,总是想法设法用另一种东西去试探规则,看看到底规则是不是死的。
我觉得这是人类无聊的本能在作祟,就像我们小时候经常讨论孙悟空和奥特曼究竟谁厉害一样,答案各不一样,但是每个人都能说出自己的道理。
这种问题本质上都一样,都是用一种体系去比较风马牛不相及的另一种体系,根本不会得到统一的标准答案,一万个决策者有一万种答案,即使是相同的决策者在不同的时间或者不同的环境也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与其在这里开脑洞争论无意义的问题,不如务实些去研究新冠疫苗或者去给人大代表建议修改法律,能做些也是些,好过在此吹牛X侃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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