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光是被强奸的话,我不会抛弃你。但如果你因为自己被强奸了,就需要我长期给予你额外的心里照顾,或者要我在交往中给你明显更多的让步,那我抛弃你的可能性极高。如果过了一段时间后,你还时常处于痛苦之中明显影响到生活,我抛弃你的可能性也很高。
总之,被强奸后你心理越强势,我抛弃你的可能就越小;你越是软弱痛苦,我抛弃你的可能就越高。我想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我喜欢你而且认为我们可以共同生活,不是因为我想要保护或者拯救你。如果你能救你自己并保持原本的特质,我自然不离开你反而更敬重欣赏你。如果你自己心态崩了,我也会对你丧失信心。
我会给你一段时间的心理适应期并且把上面的话给你讲明白。我们未来的前途掌握在你手里。
一封1920年的书信。
”
……学生有一最亲密的朋友,他的姐姐在前几年曾被土匪掳去,后来又送还他家。我那朋友常以此事为他家的“奇耻大辱”,所以他心中常觉不平安;并且因为同学知道此事,他在同学中常像是不好意思是的。学生见这位朋友心中常不平安,也就常将此事放在心中思想。按着中国的旧思想,我这位朋友的姐姐就应当为人轻看,一生受人的侮慢,受人的笑骂。但不知按着新思想,这样的女人应居如何的地位?
学生要问的就是:
1、一个女子被人污辱,是否应自杀?
2、如果不自杀,她的贞操算不算有亏欠?
3、一个男子若娶了这样的女子,是否应受轻看?
胡适答:
一、女子为强暴所污,不必自杀。我们男子夜行,遇着强盗,他用手枪指着你,叫你把银钱戒指拿下送给他。你手无寸铁,只好依着他吩咐。这算不得怯懦。女子被污,平心想来,与此无异,都只是一种“害之中取小”。不过世人不肯平心着想,故妄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谬说。
二、这个失身的女子的贞操并没有损失。
平心而论,她损失了什么?不过是生理上,肢体上,一点变态罢了!正如我们无意中砍伤了一只手指,或是被毒蛇咬了一口,或是被汽车碰伤了一根骨头。社会上的人应该怜惜他,不应该轻视他。
三、娶一个被污了的女子,与娶一个“处女”,究竟有什么分别?
若有人敢打破这种“处女迷信”,我们应该敬重他。
你被强奸了,并且,被下列人知道了,这时,请猜测
你爸妈怎么想?(正常家庭,重男轻女除外)
你远房亲戚怎么想?
你最好的朋友怎么想?
一般的同学同事怎么想?
网上的高素质群众怎么想?
网上的低素质群众怎么想?
然后,对比你男朋友的反应,你就可以明白,你们的感情与亲密度在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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