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钓鱼,就得做好鱼饵被呑鱼竿被拽断钓鱼人被拽落水还钓不上来鱼的准备。
女主播们日常就是把自己当饵,隔空钓荷尔蒙旺盛的鱼。
女主播们靠啥挣钱大家都知道,无非就是擦鞭球和真交易两种。别跟我说什么才艺,观众大哥是奔着你的才艺才看你的吗?靠真才艺吃饭的女主播少之又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这位女主播能把个人微信和地址都让某些男粉丝知道。不是女主播没有安全意识,而是职业需要,你要是不打赏到一定金额她们是不会告诉你微信和地址的。
这个男的强奸罪跑不了,没人能把他洗白。
至于说独居女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别向这个女主播学习。从小家里大人没教育过 不能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 吗?你以为你把国男耍得屁颠屁颠的,看着国男像舔狗似的给你订外卖你是不是特有成就感?你以为你在钓鱼,殊不知鱼也在钓你。
但凡这个女主播知道 自尊 自爱 自立 自强,也不至于把地址给男粉丝,安然吃着男粉丝跨省点送的外卖。
这个案件不是陌生人尾随跟踪实施作案,而是目的明确的跨省定点作案。
这是榜上大哥对女主播来真的,“骚又骚的很,弄你又不肯”,又是打赏又是订饭,钱花了总得想办法找补回来,一般榜上大哥听女主播发嗲感谢就满足了,这家伙想要实实在在的补偿。
女主播们是一个神奇的人群,有的女主播连一顿饭都要蹭,主动告诉男粉丝地址安然享受男粉丝的外卖投喂,心很大毫不担心个人安全。有的女主播一个月搬家四次,发现路段不熟悉觉得有危险,果断跳车……殒命。
我觉得吧,少起诉一项罪名,非法拘禁罪。
此外,带着药三天七次,以及从被害人脱离控制的过程来看,这位估计是片子看的太多,被剧情给忽悠了。
按说这个流程,照中国惯例,不会只有三天,也不见得会留活口。
所以说,就主观恶性而言,还是有可以思量的地方,我个人认为,按照起诉罪名来说,判到十年应该较为合适。
当然这货要是不抢钱,最多也就五到七年吧。
同工再次呼吁法律业界、学界关注这个问题:
社会互联程度加深后,网络天生的扁平化对于线下社会各方面的冲击。
先举个个人的例子,
差不多10年前,同工还是小本科生的时候,用的手机还是诺基亚但已可以实现手机上网+评论。
那时流行的还是博客blog主页,相当多的法学大家都开有自己的主页。
同工那时经常在一国内特特特著名的法学大家主页里评论,因评论内容相对工整对仗与文章关联度较大,引起了该大家的注意。 最后甚至发展到,该教科书上的著名教授对我的评论每条必复,外加私信给我私人邮箱地址,让我有相关idea就给他发邮件。
网络中我们是可以点对点(p2p)直接对话的 扁平关系,
然而现实中,同工我得再多读10年书换了多个国家的法学院,才能跟该大教授同处一个报告厅——他在主席台,我坐后三排。
疫情之下,万物互联进一步加深。
同处在网络生态中,我们似乎距离任何人哪怕明星在内都只有一个屏幕的距离。
并且明星的行程,普通的追星族凭借一台手机都能掌握。
当天生扁平化的网络介入现实社会时——任何人之间都有相当概率能产生关联。
同工帮助处理过海归女博士被街溜子男网友骗钱偏色的。
同工帮助处理过国企男高管被莫名社会边缘人员长时间造谣诬告的。
类似实际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有交集,但是因却网络产生莫名联系的案例数不胜数。
甚至,同工我预测这样的案例以后数量只会再进一步增加。
题目中的案件就是这样的典型, 现实中,犯罪嫌疑人在四川,被害人在江西相距千里,然而网络上却可以通过直播间每天见面——歹徒能够掌握该女主播的一举一动。
在被这个歹徒盯上的那一刻开始,该女主播其实就陷入了危险境地之中。
客观情况如此,然而目前学界、业界还未足够重视这一社会形态的变化、(个人观点)
具体到个人怎么办呢:
对网上人员保持充分的警惕心。
你不能确定ta们的身份,你不能确定ta们的性别,
甚至你都不能确定ta们是不是人。
恕我直言,劝女孩子注意安全用处不大,谁碰上这个人都很难防备
这人处心积虑从重庆坐飞机到南昌,事先各种准备非常完善
就算点外卖这个措施防范到了,现在这个社会找到一个人的住址有那么困难吗?他都跑了这么远,花了这么多精力了,这个人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哪儿有千日防贼的道理?难道这个女主播要把生活里面所有男性都当做潜在强奸犯?
并且这个男的又是带刀,又是威胁,甚至强奸完了还去网吧玩,根本看不到什么畏惧法律处罚的心态,碰上这样的人你防范有用吗?
这人完全就不是正常人,有理由怀疑这人有一定报复社会倾向,又或者不把女性当人看,正常人犯了强奸罪去网吧玩?
又退一步,这样一个人就算这一次对这个主播图谋失败了,他又会有多大概率转而侵犯其他人?
所以唯一一个办法就是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强奸犯后果的宣传,加大正常性教育的力度,加大刑法宣传的力度,而不是什么要女孩子注意
补充说明
女性保持适度的警惕就已经足够了,诚然我们可以得出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但是顺着这条路走下去,是不是又会有人觉得这个女主播就是贪一个海底捞的小便宜,由此是不是又要引发出“不贪小便宜就没有这种事”
这样就会落入“不完美受害者”的情况,进一步归因:就会得到强奸是因为女性不够警惕,如果足够警惕就可以避免被强奸
这个的归因不合理,被强奸是因为有强奸犯存在,如果没有强奸犯就算你家门大开也没事
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在,不影响自己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完全防范一个丧心病狂的强奸犯的图谋的,不可能千日防贼,这种事情不治本也不合理
就算这个女生做好防备,那其他的女生呢?这个强奸犯才是问题的源头,不想办法搞定犯罪分子,要求正常人活在世界上一直要战战兢兢?这样合理吗
我这个回答从来没有提及性别矛盾
提出的诉求只有:
针对的是强奸犯,保护的是受害者
这样还有人跑来评论区打拳,来代表男性说话,我可不想被你代表,也不想和强奸犯混为一谈
现在评论区甚至有人觉得这个女主播有错,并且有错的理由不是不小心泄露了个人信息,而是女主播这个职业就有错
先不讲这个女主播到底是直播啥的,根本没有通报不清楚,就一堆人在哪凭空臆测擦边球
又退一步就算是苍井空来了中国,你强奸苍井空就不算强奸了吗?是判谁的刑?
简单叙述:女主播透漏住址,随后“粉丝(黄某)点外卖“到家门,在生理期内强行发生6次性关系,圈禁三日,拍摄不雅视频,并敲诈2000元。
女主播是有错,沉浸在网络里无法自拔,轻易接受别人的”礼物“,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但是在新闻中淡化了男子的很多罪行,这个男的可以说是毫无底线。
有预谋地入侵他人住宅,绑架恐吓进行强奸 ,敲诈勒索抢劫,就这还能去安心去网吧上网!
在对方生理期内还发生性.关系,是不是有病?
强烈建议这种人渣重判并曝光,别再祸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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