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一男子冒充涉事双方对吴与都二人进行诈骗?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回答
警方通报中关于“一男子冒充涉事双方对吴与都二人进行诈骗”的情节,为吴亦凡事件的复杂性增添了新的维度。这个信息值得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一、警方通报的核心信息解读

警方通报的核心在于揭示了在吴亦凡涉及的案件中,出现了第三方恶意介入、企图通过欺诈手段渔利的行为。这并非直接指控吴亦凡的犯罪行为,而是指出了在他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有人利用了该事件的敏感性和关注度,进行非法活动。

具体来说,这个“一男子”冒充了:

涉事双方: 这通常意味着他可能假冒了都美竹一方(例如,声称是都美竹的代理人、朋友,或者本人)或者吴亦凡一方(例如,声称是吴亦凡的经纪人、律师,或者本人)。
对吴与都二人进行诈骗: 这表明该男子试图从吴亦凡和都美竹(或与他们相关的人)那里骗取财物。诈骗的手段可能多种多样,例如:
勒索: 以公开不利信息相威胁,要求支付费用以换取沉默。
假冒身份索要钱财: 声称是为了“平息事件”、“私了”、“支付补偿”等名义,向吴亦凡一方索要钱财。
假冒身份欺骗都美竹一方: 可能声称可以帮助都美竹“争取利益”、“进行公关”,或者以其他理由骗取都美竹一方的财物或信息。

二、值得关注的信息点及其深层含义

1. 事件的复杂性进一步升级:
不仅仅是桃色纠纷或性侵指控: 警方通报将吴亦凡事件从单纯的被指控者和指控者之间,扩展到了一个涉及到第三方诈骗的更复杂的层面。这说明了在舆论和法律的漩涡中,各种不良企图的人都可能混入其中。
揭示了“浑水摸鱼”的现象: 在一些备受关注的案件中,总会有一些人试图利用公众的注意力或当事人的困境来谋取私利。这名男子正是这种“浑水摸鱼”现象的一个具体体现。

2. 警方调查的细致与深入:
区分了不同层面的犯罪行为: 警方能够独立识别并通报出第三方的诈骗行为,说明其在调查过程中能够区分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分别进行处理或通报。这体现了警方在案件侦办中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可能暗示了调查的进展: 这一通报的发出,可能也说明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已经梳理清楚了案件的脉络,包括了有哪些人曾试图从中作梗。

3. 对案件性质的影响(需谨慎判断):
不等于吴亦凡无罪: 需要强调的是,警方的这一通报仅仅是揭露了第三方诈骗行为,并不能直接推翻或洗脱吴亦凡可能存在的性侵等指控。 两个是独立的事件,虽然都发生在其案件的背景下。
可能提供反转的线索(但可能性较低): 理论上,如果诈骗行为与吴亦凡的辩护策略或都美竹一方的诉求有直接关联,并且能证明是对方恶意欺骗,这可能会对案件的某些方面产生影响。但通常情况下,这种第三方诈骗更多是被视为独立的犯罪行为,而不会直接改变案件的核心性质。
暴露了当事人可能面临的困境: 无论吴亦凡是否犯罪,处于舆论风暴中心的人物,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盯上的目标。这反映了这些当事人可能正处于一个信息不对称、心理脆弱或需要花费大量金钱解决问题的状态,从而容易被诈骗。

4. 对公众舆论和信息辨别的警示:
警惕虚假信息: 这一信息提醒公众,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要警惕来自各方的声音,尤其是那些试图通过煽动情绪或散布不实信息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辨别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了解信息来源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至关重要。官方通报是最可靠的信息来源之一。
避免被误导: الجمهورт 不应被这一信息误导,认为吴亦凡的案件只是一个简单的“被诈骗”事件,从而忽略了其可能存在的更严重的犯罪指控。

5. “都”指的是谁?
警方通报中的“都”字,在上下文语境下,极大概率是指都美竹。这是因为都美竹是吴亦凡事件中最主要的指控方和公众焦点人物。警方通常会以“吴某某”或“吴亦凡”来指代当事人,而“都某某”或“都美竹”也同样是大家熟知的另一方。将两者并列提及,很可能就是指这两个核心人物。

三、可能的诈骗情节推演(基于公开信息和逻辑分析)

尽管警方通报没有透露具体细节,我们可以根据常识和以往类似事件进行一些推测:

针对吴亦凡一方:
该男子可能冒充都美竹或其亲友,声称掌握了对吴亦凡不利的“铁证”,要求吴亦凡方支付巨额“封口费”或“赔偿金”。
或者,他可能冒充吴亦凡的律师或经纪人,声称可以通过“私下解决”的方式处理此事,并要求吴亦凡方支付“运作费”等。
针对都美竹一方:
该男子可能冒充吴亦凡本人或其经纪团队,表示愿意“赔偿”或“给说法”,但需要都美竹提供“联系方式”、“身份信息”或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来完成后续的“支付”或“沟通”。
也可能冒充媒体记者或公关人士,声称可以帮助都美竹“炒作”事件以获取更多关注或利益,从而索取费用。

四、总结

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中的第三方诈骗行为,揭示了该事件的复杂性和负面“涟漪效应”。这一信息值得关注之处在于:

突显了事件的复杂性,远不止当事双方的纠葛。
体现了警方在案件侦办中的细致和对不同犯罪行为的区分能力。
警示公众在信息辨别上要保持警惕,避免被误导。
不应被视为对吴亦凡指控的洗白,而是独立的犯罪行为。

重要的是要继续关注官方的进一步通报和案件审理进展,以获得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同时,要对这类涉及法律和公众关注的事件保持理性分析的态度。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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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在影视圈与娱乐圈是彻底凉了,再没有翻身可能了。

警方通报,一锤定音,证明了「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聚会“选妃”」的真实性,更关键在于,把吴亦凡7月19日的最后声明,彻底推翻了。

一个身陷焦点事件,在公开声明仍满口谎言的艺人,显然已经绝不适合再成为一名偶像明星,一个公众人物。

从此前各大官媒转发的,各个演艺行会“封杀劣迹艺人”的相关通告,到这份警方关于案件的通告,打消了其饭圈的最后幻想,很多的坚持了多年的“老粉”,几万十几万关注的“大粉”,纷纷公开留言告别。

事件曝光后,2天时间,吴亦凡身上的14个国内国际品牌纷纷解约,涉及的赔偿金额就高达6~10亿。

再加上在警方通报后,最后一个死保吴亦凡,此前坚持只是“暂时中止”合作关系的国外高奢品牌,路易威登(lv)于7月23日8时,发布声明称:鉴于相关通报,终止与吴亦凡先生之合作关系。

至此,吴亦凡此前全部的15个的商务代言品牌,均已发布声明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这种因为艺人自身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品牌方是可以直接向艺人索取巨额赔偿的。

比如路易威登与吴亦凡团队的3年合约,总价值就高达2000万美元。

号称6亿投资的S+大制作《青簪行》,放弃原定男主角也成为定局。无论是换人补拍、AI换头,及时止损,还是直接将这部剧彻底尘封,吴亦凡团队同样面临着出品方的天价索赔。

此前的事实很明显,吴亦凡团队要规避这种索赔,就必须否定掉都美竹一方的全部负面指控,才有可能尽最大限度挽回个人形象,显然已经以失败告终了。

警方通告的最后一句:【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不论后续的调查结果,吴亦凡到底有没有触犯法律的确凿实据,法律永远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偶像明星更加不能以“不犯法”作为自己为人处世的底线。

一如范冰冰吴秀波翟天临赵立新黄海波李小璐郑爽……等等,

谁也没进监狱,但影视圈从此就是没了这号人物。比如这回想借吴亦凡事件,试探能否复出的郑女士,同样一并歇了吧。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有关部门的通告,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不为失德演员提供“冒头”机会,对劣迹艺人“零容忍”。

2、都美竹从来就不是什么“完美受害人”或者“复仇正义女神”,但这份警方通告,也在很大程度上,洗刷了这些天对她的各种臆测与诬蔑:

她确实并非为了敲诈勒索巨额款项,才曝光此前与吴亦凡的相关交往经历。

而自认为和吴亦凡“谈了几个月恋爱”,期间接受了其3.2万元的赠予,而后被“冷暴力分手”后,

希望靠炒作这段经历,希望走红出名,对一个18岁艺术生来说,也确实算不得很大的道德瑕疵。

甚至她一开始,到2021年6月时,还完全就没有要让吴亦凡倒台退圈的打算。

按警方的说法,她甚至没有主动联系过吴亦凡团队的任何人,所以后来收到那50万打款还很意外。

关键还是骗子刘某迢的出现,为牟利,两头欺瞒与敲诈,直接恶化了都美竹与吴亦凡团队的关系。

当吴亦凡一方认定都美竹是狮子大开口,打钱50万,并且于3天后报案,

当都美竹认定吴亦凡团队的打款50万,是主动做局,要效仿此前另一位吴姓艺人前辈,要把自己送进大狱后,

双方矛盾彻底不可调和,注定你死我活了。

加上她此刻通过其他一些自称与吴亦凡有类似经历的年轻女性,获得的大量未知真假的,关于吴亦凡种种“令人发指罪行”的控诉,激发了原始的正义感与责任感,

才有了在主动自荐,想给都美竹当未来经纪人的网络写手徐某的协助下,对吴亦凡宣战的十余篇博文,而诉求仍是希望吴亦凡公开服软道歉,然后退出娱乐圈。

至于让写手徐某帮她润色发文,本身倒是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谁都知道,不止是吴亦凡,绝大多数大小明星的博文、采访,还不就是一群职业公关写手的撰稿?

——如果一方面认为,包括吴亦凡在内的各个明星,为了走红而炒作,请公关做宣发,是娱乐圈理所当然。而另一方面却认定都美竹这样的新人,为了走红而炒作,请写手发博文,反倒就是“万恶不赦”,那未免太【双标】了。

一个不收取分文,主动自荐跑到北京,只要都美竹提供了几天食宿费的写手,对抗一个身价几十亿明星的职业公关团队,居然将对手打得一败涂地,太奇迹了,甚至可以说是十分草根励志。

当然,都美竹与徐某在文章的部分措辞,已经涉及到对吴亦凡的人身攻击与羞辱了,这是事实。

在本次事件损失惨痛的吴亦凡团队,如果后续对他们提起相关诉讼,也是很正常的,一切交由法律判决吧。

3、刘某迢这个骗子,其实是整个事件走向完全失控,双方都不可能再和解的催化剂。

如果没有他在6月的出现,并主动联系都美竹,那么此次事件很可能就这么略起波澜地过去了。

吴亦凡继续当他光鲜亮丽、风流倜傥的大明星,都美竹继续是个与大明星有“自称绯闻”的小网红。

一个网红,一个写手,一个骗子,各怀心思,阴差阳错下,

扳倒了一个走红七年、粉丝千万,本身已经进化为资本的顶级流量明星,

摧毁了一个价值二三十亿,未来本可以继续每年进账数亿的商业帝国……

这或许很不可思议,是任何胆大妄为的编剧都想不到的剧情,就这么活生生的发生了,却也是流量经济与饭圈文化的种种乱象下的必然。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躲过了这次的都美竹、刘某迢,一样肯定会有下次。

终究:

这些年来,影视圈的明星们,固然是收入爆炸性增长,远远超过了企业高管、律师、医生等传统“金领”的行业精英,一部戏几千万上亿片酬,一个代言几千万劳酬,最近甚至发展到一天208W的地步。

但他们的能力才华、道德水平,乃至于社会地位,其实是远远不匹配其收入水平的。

是14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人手一部的智能手机,盲目追求流量热度的网络平台和代言商,成就了他们的畸高收入,而不是他们本身当真有多了不起的才华能力,或者过人天赋,当真远超过其他行业精英了。

这次舆情之所以被迅速引爆,根本原因,还是广大公众对整个娱乐圈与粉丝饭圈,对常年霸占热搜榜的流量明星,对这些轻易攫取天价收益的明星艺人们,早就已经深恶痛绝了。

不妨说得更透彻一点:

绝不止是吴亦凡“凉”了,大家伙儿吃瓜看戏、拍手称快。

换了其他任何天价片酬与收入的明星艺人,一旦因为自身劣迹,东窗事发“凉”了,大家伙儿一样吃瓜看戏、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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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以为是、道德沦丧的演艺圈色魔,一个涉世未深、野心勃勃的年轻女生,一个深谙网络传播学、擅长触动G点的网络写手,一个两头通吃、左右逢源的网络骗子,妥妥的全员恶人,为我们奉献了这个夏天最好的故事。

这个故事,比中国那些编剧写出的垃圾剧本,精彩500倍。这剧本你让吴亦凡本色出演,演技绝对在线。你非得写一些肥皂剧让他演纯情大男孩,这怎么演嘛。哪个大导演把这玩意拍成电影,破个票房纪录肯定没有问题,这电影的大纲我都列好了:

电影名称:逐梦娱乐圈(Chinese Hustle)

电影类别:荒诞黑色幽默喜剧片。

导演:宁浩(备选:冯小刚)

编剧:令狐冲。

男主角:吴亦凡(鉴于被封杀,可以找个顶流小鲜肉本色出演一下)饰演吴亦凡

女主角:都美竹(或者找个18岁的小网红本色出演一下)饰演都美竹

男二号:饰演骗子刘某迢

男三号:饰演网络写手徐某。

女二号:饰演吴亦凡经纪人冯某。

女三号:饰演吴亦凡妈妈。

这电影我觉得王思聪投最合适,不知道王校长对这个项目有没有兴趣,正好你们万达电影股价一直趴在地上,女一号就让孙一宁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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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能出现套利的中间商……讨了吴亦凡50万,给都美竹32万……

堪比那个层层外包杀人的案件了……

为什么这种人在美国,就能去华尔街搞金融衍生品,各种割韭菜套利,身家上亿;在中国,就只能成为诈骗犯,身陷囹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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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 .吴亦凡选妃是真的,mj、强奸、未成年还在查。

2 .全场MVP刘某,冒充都美竹勒索吴亦凡的母亲,又冒充吴亦凡的律师诈骗都美竹。估计他自己也没想到,一己之力真能炸出这么多受害者。

3 .最大赢家网络写手(徐某)。各大娱乐经纪公司纷纷向徐某伸出了橄榄枝。

4 .猪队友-吴亦凡他妈,都决定给钱解决问题,都美竹也想拿钱,竟然被第三方从中诈骗?现在强制退圈,傻逼程度堪比鹅厂的老干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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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瓜都吃吐了,但是没想到警方的通报居然给出了些许新意,就是那两个神人。

一个是替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的写手徐某,另一个是利用“男的做贼心虚、女的涉世未深”两头骗两头吃的刘某迢。

说实话,都小姐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和声援,除了她敢于发声之外,那几篇文案的作用不可谓不大,尤其是一句“吴签”把对手订死在耻辱柱上,无论结果如何,注定抠都抠不下来。

另一个更是反复横跳,不去演戏都浪费了他的演技。

可以说这两人都算有本事之人,只不过后者心术不正走了邪路,咎由自取,希望进一步深入的调查,可以披露更多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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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我看傻了。

吴亦凡以为遭到敲诈勒索去报案,调查结果却表明,是都美竹遭遇诈骗。

要知道,我在中美两国,都接触过诈骗相关的案件,我还见到过有人冒充自己是葡萄牙总统的情况。我是不会傻的,除非情况太特殊。

现在,情况真的特殊了。

提炼一下事实:

吴亦凡的确以拍摄 MV 为名,和十余人在家中聚会饮酒,并用可能不是牙签状的器官和都美竹发生了性接触。

随后,都美竹利用网络写手发布了各种小作文进行炒作。

接着,从天而降的野生路人刘某迢发现了商机,冒用都美竹名义向吴亦凡索取赔偿;

并假冒吴亦凡的律师,和都美竹协商赔偿。

但是,提供给吴亦凡团队的,是都美竹的收款信息,刘某迢自己骗了个寂寞。

于是刘某迢再度冒充吴亦凡的律师,让都美竹给自己打钱,获得 18 万违法所得。

这也解释了一个疑点:为什么「吴亦凡的律师」要求退回一定款项,有些律师朋友还在猜,是不是为了固定都美竹的身份信息。

其实答案只有一个,就是 天-降-路-人。

之前,我设想过都美竹构成敲诈勒索的情况:

其中提到,黑吃黑也是犯罪,A 有违法犯罪行为,B 以公开其不法行为或者向公安部门报案为要挟索取财物,同样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这一分析,是基于被害人是吴亦凡所作出的。

但我错了,都美竹不是敲诈勒索的嫌疑人,而是诈骗被害人。

刘某迢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虚构事实要求都美竹给自己打钱,而都美竹基于错误的认知交付了财产(所谓退还给「吴亦凡」(实为刘某迢)的 18 万元),这就构成了诈骗。

那么,吴亦凡转给都美竹的 50 万怎么算呢?这个问题,恐怕警方也傻了。

刘某迢冒充都美竹,要求吴亦凡给钱,但自己实际没有拿到钱,钱被打入了都美竹的账户。

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刘某迢并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是否成立诈骗罪的既遂有争议。

从目前的通报来看,由于都美竹本人并没有以报案为由勒索吴亦凡,很可能不涉及敲诈勒。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对都美竹来说,这更加接近于「不当得利」。根据警方通报的中的时间线,收到钱的时候都美竹还没有签署和解协议,即便认为存在口头协议,也不是吴亦凡和都美竹所达成的合意,双方没有法律关系,而都美竹莫名其妙收到了一笔钱,吴亦凡可以请求都美竹返还。

警方通报并没有提到,关于这 50 万的性质,都美竹到底知不知情,具体了解多少,又是为何决定要退还。考虑到吴亦凡在漫长的两分钟之后也曾经给都美竹转账 3.2 万元,也许存在一种解释,就是都美竹的确不知道刘某迢冒充了自己索取赔偿,只是以为这笔钱和之前的 3.2 万元性质类似,没多想就收下了(对应着新京报采访朝阳警方时,警方所提到的一点:都美竹自己对于收到钱也表示很意外,而且,从时间顺序来看,当时都美竹也没有签署书面和解协议)。

说到这里,我真的不敢分析下去了,世界太疯狂,一切假设都可能被推翻。警方通报只是通报了可以证实的消息,至于具体的沟通过程,还有太多想象空间。

但是,至少可以肯定一点:吴亦凡「以挑选 MV 女主角面试为由」邀请多名女性来家中聚会。

贵圈都是这么操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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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常听长辈说一句,叫破锅有烂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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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合理。

都美竹是正经的女孩子,刚刚18岁,充满梦想,可是被吴的经纪人骗到了吴的酒局并当晚失身,这都是事实,而都拒绝金钱只想公开来出一下名也是事实,因为她被骗后真的把钱“还”回去了,并没想留下吴方的“和解”钱。而且,恰恰是因为她只是普通的被吴骗奸的女孩,双方并无实质的有效的认识与往来,才更容易被第三者诈骗,因为双方不熟悉,仅能凭相处的一点细节去猜度对方是不是本人,骗子就利用了这一点,冒充其他要跟都结盟的受害女孩,骗到吴方的联系方式,又冒充女孩去向吴方骗钱,而吴方真的给了钱,虽然这钱因为骗子同时提供了女孩跟自己的账号,而钱只打到了女孩的账户上去。这一点就能证明吴方骗奸的是事实,所以他们肯破财消灾。

而女孩继续被骗,根本没主动接受赔款,并在被骗子要求返还后每天给骗子以退还赔钱的名义打钱,足以证明女孩是真的没有图财,就是要出名,要曝光吴这个人渣,以及他身边的侵害无知未成年女孩的罪恶圈子。

都美竹只有18岁而已,生活条件再好,她也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被骗得这么惨之后还能有理智保留下吴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已经算是很有智慧的人了。换一个不够坚强、聪慧的女孩经历这种事情,恐怕从被灌酒强奸的时候就崩溃了,怎么可能抓住吴团队的把柄?即使是都,警方提示的信息也是她直到事发第二天下午才离开,一个女孩孤身一人入了狼窝,另外的几人不知道是什么人,她无法离开,她被迫与第一次见面的人发生关系,该有多恐慌与震惊?而且第二日吴方就给了她3万多零花钱,她搞到了吴的微信——微信是实名认证的且不易换号,这一点都美竹很聪明了,否则给个莫须有的工作人员的联络电话的话,日后维权也无法进行了。我猜,当时既然是以选MV女主角的名义骗她去的,搞不好还给她许诺了许多参与演艺事业的美好未来,只是后续这些东西都没有之后都美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才想要曝光吴同时让自己出名,博取一个机会。

希望妹子以后能顺利,不为这些烂事儿影响。娱乐圈是个腐败的烂泥坑,进圈慎重,做个美美的网红,或者学习深造从事别的行业也可以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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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经典的“中间人攻击”

中间人攻击指攻击者与通讯的两端分别创建独立的联系,并交换其所收到的数据,使通讯的两端认为他们正在通过一个私密的连接与对方直接对话,但事实上整个会话都被攻击者完全控制。

这事绝对利好区块链,建议吴亦凡利用这个机会转型,专门为明星提供可信赖的选妃交易网络,杜绝中间商赚差价。

当然也可以直接发币,名字就叫“签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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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炮的大明星遇上骗流量的小网红,最后两个人一起遇到了个骗钱的中间商!

总结:

吴亦凣“选妃”是真

吴亦凣工作人员拉皮条是真

吴与都发生性关系是真

两人只见过一次是假

微信聊天记录是真

吴方说工作室微信账号有问题是真

都方说18w还回去是真

吴方说没收到18w也是真(离谱)

300w封口费半真半假(实际给了50w)

骗子身边都是骗子,堪称全员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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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源自生活,高于生活。

片名就叫《疯狂的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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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有些网友吃瓜吃魔怔了。

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地分析微信聊天截图里哪个地方没对齐,哪个字的笔画有点怪,分析谁的聊天记录是假的。

到后来分析都美竹发微博的手机设备不对,都美竹的表情和标点符号不对,所以都美竹的微博可能是别人发的。

再到后来分析都美竹可能已经被吴亦凡控制了。

再到现在,我尼玛,已经开始分析吴亦凡控制了公安机关?

我现在怀疑他们下一步是不是会分析吴亦凡要统治世界了。


同志们,我们从到尾总结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件事的逻辑链不能再圆了。


1、电鳗以面试mv女主角为由,找诸多姑娘来家里聚会,然后留下都美竹,啪啪了,这是事实,所以电鳗的道德,没得洗。

选妃这件事,也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所以吴亦凡必须凉。

而且我们现在完全可以说,这件事一定不是第一次。

我们也完全可以猜测,这件事不只发生在吴亦凡身上。

所以如果你追星,我只想说一句:这个圈,烂透了,就没有一个值得追捧的。


2、官方说的是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说qj?

因为就不是qj,更不是mj。

都美竹是在电鳗家吃了下午饭才走的,还和电鳗微信来往了几个月,所以甚至不能说是骗pao,就是渣,就是套路,就是欺负这些心智不成熟的。

你说都美竹会不会承认是自愿的?

我估计不会,她肯定说自己喝迷糊了。

但是你说这是不是qj?

那也不是,因为这不符合qj的认定标准,毕竟她这吃个饭才走的反应也不像是受了伤害,而且他俩这还搞了一段时间对象呢。

那你说,这算什么?合法pc?


3、都某竹和她的好友,确实都是为了赚流量而发各种微博。

所以大家就别再吹都美竹了,她不是啥好人,也不是啥正经人,而且没底线。

这一波为了红而搏命的操作,确实是神操作,也确实是无知。

当然,目前来看,流量不小,已经成功成为网红了。


4、诈骗的人,是个大聪明。

他先是冒充被电鳗伤过的女人,和都美竹联系,从都某竹那知道了事情内幕,这叫知己知彼。


然后他又弄了俩新号。

去电鳗律师那,冒充都某竹;

在都某竹那,冒充电鳗律师。

为的就是促成和解,从中间搞点钱。


这个思路虽然是第一次出现,但我现在开始怀疑,娱乐圈的很多撕逼事件,是不是都是这样发生的。

甚至是不是已经有很多人通过诈骗富起来了。


5、为什么这件事前期看起来那么魔幻?就是因为诈骗的在中间!

都美竹手里的信息和电鳗的信息高度不对称。


1⃣️诈骗犯一开始冒充的那个被电鳗所伤的女子,让都美竹彻底相信了mj和lj的存在,所以敢公开叫板,而电鳗却敢负法律责任的说没有。


2⃣️都某竹在微博说自己手里的料可以送电鳗十年牢饭,而电鳗想的是……不至于吧~

我也就是爱约个p,而且也都谈了一段时间后冷落的,最多就是道德败坏,这都有律师指导,应该不至于坐牢。


3⃣️都美竹说我给他退了18万,电鳗说不可能,我们没收到,因为钱退到了诈骗犯那里。


4⃣️都美竹弄出来的聊天记录,电鳗工作室直接说是伪造的,而都美竹也不至于傻到伪造聊天记录吧,为啥?

因为她们都在跟假人聊天!

电鳗律师联系的人,是诈骗犯冒充的都美竹。

都美竹联系的人,是诈骗犯冒充的电鳗律师。

你说这能对得上么?


所以呀,这场决战呐,是个大乌龙。

是一个想钻空子的诈骗犯把两个人都给锤了。



那么,吴亦凡和都美竹会凉凉么?

我觉得吴亦凡铁定凉,这选妃的事儿没得洗,但是坐牢可能够呛,不好定性,我认为有聚众pc的性质。

都美竹呢,口碑肯定是烂了,但很可能还能在资本的洗白下苟延残喘。



我觉得这件事给我们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是能让微博上的很多女生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是黑的,不是白的,而是精致的灰色。

这世上好人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正义,坏人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不堪。


当一个人在网络上振臂高呼正义的时候,也许想的是生意;

当一个人在你面前扮演受害者的时候,也许只是想拿你当枪使;

当你认为两个人中间必有一个人坐牢的时候,坐牢的可能是第三个人。


你总按照对和错区分事情,按好和坏定义人性。

但归根结底,利益才是永远的驱动力。


在几天之前,还有无数女生为都美竹打call,称其勇敢、正义、善良。

而到如今你再看,这件事里边出现的这几个人,就tm没一个是干净的。

明星选妃是存在的,工作人员配合明星也是存在的。

女生自己前去明星家喝酒也是存在的,性行为也是存在的。

声讨是为了博眼球和营销,慷慨激昂的檄文也是出自别人之手。

诈骗犯为了谋财更是手段龌龊。


这里边,压根就没有人值得我们去支持和褒扬。

我愿意相信,每个人呼喊正义、攻击丑恶的时候都是出于善心,也愿意相信我们每个网民都希望看到朗朗乾坤。

但如果被煽动、被蛊惑、被麻痹,失去理性,失去最基本的冷静……你的善心就会被人利用,就会成为资本手中的筹码,成为只有情绪没有鉴别力的疯子。


谢谢你遇到我。

我是写手一条城,我做了一个公众号【写手一条城】,每周的二、四、六晚上,我会把一些知乎上没有的内容写在那里,我在公众号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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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的事实

1、都和吴,确实见过一次面,发生过性关系。

2、都和刘,为了红,在6月开始在网上炒作

3、网络写手徐,主动联系都,编造了十几篇文案,这些文案的内容真实性待查。

4、刘某看到微博信息,主动联系都,以被害人身份获取了都的信息。

5、刘冒充都,敲诈勒索吴,要求50万。但是留的账号是都的账号,刘未收到钱。刘拿到吴律师提供的协议书。

6、刘冒充吴方律师,让都拿钱和解。让都签协议书。都咨询律师,认为是坑,徐执笔,发出决战微博。

7、刘冒充吴方律师,要求都退款,都退款。吴报案敲诈勒索,警方调查都,抓获刘。

这个事情并没有完。


一是都微博发的东西到底有没有?

徐某写手写这个东西,如果完全是编造的谣言,那么吴方依然可以起诉诽谤,把都和徐都送进去。

当然,吴可以选择不起诉.


二是警方可以调查吴有无违法行为,在与都发生性关系的类似场合,有无违背女方意愿的问题。

吴事后支付3.6万元,属于什么性质?

如果能够查实,吴有违背女方意愿的证据,强奸罪依然成立。

如果没有查实,那么吴可以起诉都、徐等人,为了炒作涉嫌诽谤。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所以,下一步警察对吴的调查,依然有决定性意义。

调查出吴有mj和lj,以及未成年(14岁以下),那么吴进去。

如果调查不出来,吴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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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

1.2020年12月,吴亦凡说我要拍mv选女主角,喊来了都美竹等10余人来家中桌游喝酒,两人发生关系,并给都3万多用来网购(的确发生了关系,的确给了钱)。

2.半年后,都和好友小刘商量,我们一起公开和吴亦凡恋爱的事情来提升知名度。然后小刘发了几篇我闺蜜被吴亦凡冷暴力的帖子,引来网文写手毛遂自荐,帮忙组队写吴亦凡的帖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所以那些高质量的文章其实是31岁中年网文写手代打)。

3.天才选手年轻小伙小迢知道这事,伪装成小姑娘打入都美竹me too维权团队,盗取情报后先伪装都美竹找吴亦凡律师团队骗钱50万,再伪装吴亦凡律师与都美竹达成300万和解补偿。

4.千算万算没算到吴亦凡妈妈直接把钱转给了都美竹账户,小迢一毛钱没捞到,于是又伪装吴亦凡团队,找都美竹要求你先把钱转给我,我再给你后面250万,都于是陆陆续续往小迢账户转了18万。

复盘

1.吴亦凡团队是真想给钱和解,但心理价位也就是50万,300万他们觉得太多了,结果中途被小迢截胡,导致都美竹一直根本没有和吴亦凡团队接上头,心态炸裂。

2.小迢横空出世搅局,最强搅屎棍,但是百密一疏,导致自己钱没拿到,人也进去了。

3.都美竹是真的想拿钱和解,她手上也没有啥石锤,一开始就想300万拿了得了,但是300万没搞到,钱退给小迢,发现自己队友其实是个21岁男的,还玩无间道,心态崩了。

总结

乌烟瘴气,一脸懵逼。



最后这是我几天前的分析,当时骂我的能不能道个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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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通报出来了,有些分析可以继续了。

首先是都美竹举报吴亦凡迷奸,现在看来很难定性或证明了。原因很简单,吴亦凡虽然以挑选女主角的名义诱骗都美竹上钩,但是在两人发生性关系以后,都美竹的表现不像是被迷奸了。

她在吴亦凡家用餐,然后离开,还加了微信,三天后,吴亦凡还给她打了3万块钱。

(评论问都美竹和吴亦凡算不算卖淫嫖娼。坦白说很难认定,原因很简单,从通报来看,双方并不存在卖淫嫖娼的意图,吴亦凡确实想睡都美竹,但是一开始是以给女主角的方式诱骗睡的。

这跟花钱买炮截然不同。在法律上说,男性诱骗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一般属于道德问题。)

这些事实基本证否都美竹被迷奸,但是也证实吴亦凡确实打着挑选女主角的名义对小姑凉居心不良。强奸罪定不了,但是私德有亏。

都美竹与刘某文的爆料,动机均不善良,她们并不是为了维权,而是为了炒作出名。都美竹还有个擅长搞文字的许姓师爷,不知道这个师爷赚了多少?有一说一,这个师爷太有用了,这个闹剧这么轰动,师爷的文字感染力起码占了三成。

没想到这出大戏里还有骗中骗情节。一个刘姓骗子看到了二人炒作信息,设计了一出骗局。而且这个骗局非常烧脑!!

首先是冒充另一名受害女性,骗取都美竹的信任,拿到了她的部分真实爆料和银行账号。

然后又冒充都美竹敲诈吴亦凡和他母亲。在此期间,他又分别冒充吴亦凡律师与都美竹谈和解,还冒充都美竹,与吴亦凡律师谈和解。

在发现50万元勒索款被打入都美竹账户后,他又想办法让都美竹把钱退给他这个冒充的吴亦凡律师。

期间,他还冒充都美竹让吴亦凡的律师转账250万。

这些环节中,有两个很大的漏洞,导致他只拿到了18万元,换句话说,剩下的32万还在都美竹那。其中漏洞之一是,他敲诈吴亦凡的收款账户是都美竹的,如果他补上这个漏洞,完全可以得到首笔50万。

但是可能这也是他心思缜密的地方,一来,如果用自己的账户,吴亦凡一方不会上当。二来,都美竹没拿到钱,也很可能反水,导致他更早穿帮。

第二个漏洞是,怎么在勒索款打到都美竹账户的情况下,把钱提到自己账户,并且不会事发。这两个漏洞都需要精心设计、填补。很显然,怎么让自己置身事外,刘姓骗子并没有考虑周全,所以被警方抓了。

如果吴亦凡一方真的给都美竹的账户打300万元,骗子刘某肯定会想办法让都美竹吐出来,给他这个假律师。

方法么,很简单,以举报都美竹敲诈勒索为由,就可以让都美竹这种头脑简单的女生上当。之所以说她头脑简单,原因是她被刘姓骗子骗了真实爆料和账户信息。

目前警方还没查清楚的事实是:1、“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2、网络互爆的行为。

这些事实关系吴亦凡是否有强奸幼女、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都美竹是否有敲诈勒索、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唱双簧的人,可以轻松地敲诈吴亦凡一方50万,这里面肯定还有故事。

我想等判决书出来后,把这个骗子的故事写出来,拍成一部电影,肯定比《猫鼠游戏》还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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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每一个角色都独具时代特点,是极佳的写实素材。

顶流男星吴某针,实力受到争议,却能够立于娱乐圈尖端。爱他的人愿意为他就地排卵,讨厌他的人恨不得锒铛入狱,路人苦恼于每天被迫接收这些无聊人的信息,圈内人笑而不语,见怪不怪。就这么一件破事,使不同人群都展现出鲜明形象。口味针对低龄女生这点是他逃不过的标签,将来吴某针可能会成为金鱼佬的代名词。他看吴某针看到赵某麦的样子,那是两眼发光!专挑生瓜蛋子。

吴某针与财团太子王某称兄道弟,暗地里各自整合自己的选妃资源,就勉为其难将这两人比作当代的石崇与潘岳吧,王某有他的绿珠们,吴某针有给他投掷瓜果的妇女。

春荣谁不慕,岁寒良独希;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

都某竹一小小网红挣快钱逐名利,不需太努力就能挣到打工人好几倍工资。你说18岁女孩确实有很多不懂,却也不是完全不懂,阿伟要不是贪图去超商买吃的,又怎么会进入杰哥的圈套。她们只是不懂长远的以后会怎样,当前的利弊倒看很懂。原本吴某针的经纪人应该把一切都谈好,这么多人都没出事,就她能搞这多么事。事实上也没法苛责,都某竹并不只是个体,她反映了很多网红、主播的特点。

“竹子,年轻人别太轻狂”、“不轻狂算年轻人吗?”

刘某文,典型的“狗头军师”闺蜜,常常能够在女主平淡无奇的人生中搞出事来,是推动剧情的一大助力。人生没有这样一位闺蜜,很难成为女主角。

经纪人冯某比吴某针小二岁,作为经纪人和同龄人,对吴某针为人十分了解,建立起一种“姐弟”式的羁绊,照顾着吴某针的衣食住行。更为了满足吴某针私欲而为其穿针引线,像极了《黑袍纠察队》里祖国人和沃特女总裁的关系,也像极了罗志祥的理发师或是吴秀波的妻子。身为女性,也最了解这层面的潜规则。

母亲吴某,对儿子带有天然的滤镜,他虽然可能犯错了,可他还只是个孩子,无非是贪玩,抵挡不住诱惑,处理事情没把握住。于是亲自出场为吴某针处理事情,母亲与巨婴这层关系也营造的很鲜明。你看成龙除了当年主动自曝犯了大部分男人都犯的错误,后面的都只有传闻而无实际曝光,可见成龙更懂把握。

网络写手徐某,与吴某针为同龄人,两者身份却是天差地别。而作为写手往往也会自命不凡,有怀才不遇的心理,尤其是面对吴某针这种实力颇受争议的,内心越是不忿。在谋财主因下,折射出一些网络写手真实心理,明明有以文载道、字句诛心的才能,凭什么挣得比你差那么多?所以不主动联系都某竹,还一连决战十余篇。

刘某迢,实际是最适合作为主角的人物,原是毫不相干之人,凭借敏锐的嗅觉介入其中,从中微操周旋,将双方与吃瓜大众都玩弄于鼓掌。这样的人对网络平台认知很深,同时也熟悉网骗流程,要不是职业老千,必然也是有很多经历可挖掘的老同志。

“瓜子车,二手网,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而在众多角色当中,刘某迢作为一位网民介入到此事件当中,他才是跟大众最接近的角色,平凡人搞大新闻才适合搞出喜剧效果。当然,这是我乱猜的,指不定刘某迢有什么厉害的身份,可也由于他身份还不明确,可以是任何人。

以上人物均形象鲜明,具有当代特点,不需要过多介绍就能够让人入戏,一路吃瓜下来让人感到很大震撼,全员恶人,只是坏的程度不同,方向不一。件事大多往搞笑方向发展,你们,来~这里吃瓜,我看行。你们,来~这里吃瓜,就像我给你们拉面一样开心,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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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吴亦凡事件的北京警方通报,觉得有个点很有意思

别把群众当成傻子玩什么文字游戏,不然只会把文字玩坏

说什么没有选妃,是选mv女主角,有什么区别吗?还不照样是选完了打炮吗?

说什么3.2万用于网络购物,咋滴,钱不能用在实体店里呗?睡完就给钱然后一直不联系算是谈恋爱的呗?

把文字游戏玩坏了,古往今来都有,当年周天子被诸侯喊去离开都城去诸侯国属地会盟,孔子非要玩文字游戏,说这件事是“天王狩于河阳”,意思是,这不是天子被挟持了,是天子主动去河阳这个地方打猎,于是乎把好好的“狩”字给玩坏了,以后出现在历史书里的“狩”没一个好的,比如宋徽宗和宋钦宗用的是“二帝北狩”,明英宗也是“北狩”,西太后和光绪也是“西狩”,“狩”这个词等于明说皇帝 药丸,孔子如果知道自己玩文字游戏的结果是把文字玩坏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有话不好好说。

所以,把什么选妃说成是选mv女主角,并不会改变性质,把开苞费说成是“用于网络购物”也隐瞒不了两人的关系

最后的结果就是,下回听到某个明星去选MV女主角大家都会会心一笑,完事以后有人又要“网上购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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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法律层面大家可能比我懂得多,但是在技术层面这个过程简直是标准的中间人攻击!

财富密码也算密码,也可以用社会工程学模仿着破解(狗头)

看我给大家慢慢更......


当我们把吴x凡和都x竹的社交账号看成 A、B 两个需要通信的匿名设备;

由于都x竹在通信过程中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在微博发出信息)导致被第三方 C 识别并窃取部分信息;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

把双方的银行卡账号当成他们想要访问的 IP ,这时这个社会问题就转化成了一个网络安全问题。

7月10日,刘某迢利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某竹名义与吴某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某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某凡律师。 同时,刘某迢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微信号,自称系吴某凡律师,与都某竹协商达成300万元的和解赔偿,但双方未签署和解协议。


信息备份

当 A、B 通信时,C不主动去为其“转发”,只是把他们的传输的数据备份,以获取用户网络的活动,包括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

刘某迢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某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某竹的信任,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某竹联系,获取都某竹与吴某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 7月10日,刘某迢利 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某竹名义与吴某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某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某凡律师。

DNS 劫持

攻击者通过入侵 DNS 服务器等方法把受害者要访问的目标机器域名对应的 IP 解析为攻击者所控制的机器,这时攻击者就可以监听甚至修改数据,从而收集到大量的信息。

如果攻击者只是想监听双方会话的数据,他会转发所有的数据到真正的目标机器上,让目标机器进行处理,再把处理结果发回到原来的受害者机器;如果攻击者要进行彻底的破坏,他会伪装目标机器返回数据,这样受害者接收处理的就不再是原来期望的数据,而是攻击者所期望的了。

7月11日,吴某凡母亲分两次向都某竹账户转账50万元。此后,未得到钱款的刘某迢继续冒充都某竹,向吴某凡律师索要剩余250万元未遂。 后又冒充吴某凡律师要求都某竹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元。都某竹同意退款后,刘某迢冒充吴某凡律师将本人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都某竹,都某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18万元。

中间人攻击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特工拿到机密消息后要怎么把信息传递出去而不暴露自己?

首先要把信息按照某种规则进行加密形成密文,

外面的人拿到密文后按照密码学的方式解密获取信息。

但是如果钓鱼执法的情况发生会如何呢?

狗汉奸 D 拿到 A 发出的秘密信息自己保存,给 B 发一份自己生成的信息;

B 以为这是 A 的信息,然后转过来发送给 A 另一份信息,这里又被 D 截获后替换;

在 A、B 以为自己成功完成消息传递时,其实他们都是在跟 H 通信。

接下来的过程由于 D 套出了 A、B 相互识别的 “暗号”信息,所以导致双方都误以为在跟对方通信,就相当于两个人微信聊天,结果被第三者当成中转站来传递信号~

如果第三者是恶意的话,甚至能篡改双方的聊天记录来破坏双方的感情和信任(坏蛋诛心)




中间人攻击的前提是双方不愿意或者不能够直接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这种需求导致通信的另一方无法准确核实聊天的对方是否是本人。

于是问题就转化成了如何证明跟你网聊的另一方是本人。


解决办法可以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进行身份认证~

目前,一般将数字身份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也是随着用户对身份控制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发展过程,它们分别是单一用户、联盟身份、以用户为中心的身份以及自主身份。

单一应用账户阶段,是目前最常用的模式。通常是以用户名和密码的模式来创建个人信息,保存到各应用和网站的数据库中; 联盟身份 允许用户使用一个用户名和密码访问多个独立的内部服务,简化了身份验证; 以用户为中心的身份 仅当用户请求时发生用户信息从数据方向使用方的传输。个人在他们自己的数据存储中填充了他们同意提供给其他组织的信息,并保留记录。 自主身份 将自己的身份钱包、身份数据存储在设备或者加密存储在授权托管的云端,对自己的各种身份信息或凭证,拥有所有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公司或其他实体,通过授权他人共享数据实现身份的可移植应用,具有安全和自主可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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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太大,要素过多,就说几点:

  1. 吴亦凡团队通过选角来物色“猎物”,并非凭空捏造。且玩游戏、喝酒、酒后乱性等一系列套路都是真实存在的,团队成员相信应该也是帮凶。讲难听点,这个属于有组织、有预谋的“惯犯”。
  2. 接上条,既然是团伙作案,甚至有理由怀疑,老吴的法律顾问可能很早之前就在私底下“教唆”过,告诫其哪些是红线不能踩,哪些话说不得,哪些事做不得等等之类的“知识”。导致后续即使丑事曝光,若不是被开天眼的人给提前抓住把柄、或者被有心之人发现了些细枝末节的线索,就无法在法律层面上对其行为进行定罪,而顶多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谴责。狡猾得很。
  3. 我第一次回答相关问题的时候,就说到,“给都小姐的文笔跪了”,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通篇文字出自一个2002年出生的姑娘之手。现在总算搞明白了,原来还有枪手在其中帮腔作势。
  4. 之前也提到了,网络世界,就怕有居心叵测之人借势在整个事件当中浑水摸鱼。只不过我还是太年轻了些,以为这些人顶多就是蹭流量、蹭红而已。没想到还有胆大的贼人敢于一人饰多角,满盘通吃地敲诈。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长见识了。
  5. 不管最终事件能不能被吴亦凡方面给翻盘,但至少其商业价值已经尽毁,名声彻底搞臭了。这个是不可逆的。现在剩下的悬念就看后续警方对于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是否属实,以及会不会蹲进牢里去了。当然我个人倾向于如果没有直接受害人站出来的话,概率基本为零。理由参考第二条。
  6.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

另外,注意到官方声明中最后一句话:

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这里的“网络互曝”四个字,就很值得玩味了。感觉吴亦凡团队会利用这个事情做文章,而反将都小姐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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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说一,在(mv招募女主)这件事上,不论都有没有不光彩的部分,她都是一个受害者无疑。

以招募MV女主的名义行骗,对于憧憬星光大道的人来说,是真的很难拒绝的。

我们更应该从中想一下,自己的孩子如何理智追星,如何避免被骗。


补充一下,我不觉得刘某迢是什么弃子/替罪的。

有这种想法的,我们先假设你们想法为真。

先把刘彻底摘出来

这件事就成“都直接要钱了”,性质可完全变了。

如果是吴代表的力量真的有这影响力,为什么不直接坐实“都直接要钱”,要多一个人出来?


毛骗好评!

后续调查难度不小了,主要是证据不好弄。

所以之前官方说的话也是有的放矢:比如不要单凭网络爆料就做判断。

这个通报坐实了这几件事:

  1. 男方确实有通过mv招募女主的方式骗人
  2. 男方确实给钱了,女方确实收钱了,后来又退钱了。

我觉着应该没人想到中间存在一个中间商。

其余爆料的事还在查。这件事需要受害者站出来,但站出来这事说得轻巧,做起来可太难了。

中间商为了18万,就搅得数十亿的商业帝国天翻地覆。不比博人传燃?

不知道女方说的对世界失望是什么意思。

(经过评论区对话,突然意识到,她的失望是不是来自于发现爆料的“姐妹”是中间商)

我感觉劣迹艺人这件事基本没跑了,女方这几天消失应该是配合调查去了,不是网友编的什么进精神病院了。

每次吧,都有这种瞎编的人,不知道他们图什么,这种群里也不可能获得流量变现啊。

毕志飞亲口承认:逐梦演艺圈肤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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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鸡蛋选择勇敢站出来正面撞石头时,

永远站在鸡蛋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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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炮的遇上骗流量的,结果两人一起遇上骗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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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某的斡旋下,三方都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彩!

什么叫斡旋?解释解释,什么叫TMD斡旋?

哦,原来这就叫TMD斡旋啊。

勃勃,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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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骗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愚蠢,说他聪明吧,确实把吴和都双方都玩弄得团团转,也确实成功骗到了18万。但是也是真的愚蠢,像吴亦凡和都美足这种桃色丑闻,全国网民都关注的热点事件,竟然敢火中取栗,不知多少娱乐记者,多少网民盯着吴和都的一举一动,生怕错过大瓜。这种情况下,即使诈骗成功,后续也难以摆脱追查。风险和收益,根本不成正比。这骗子战术上聪明,战略上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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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警方工作出色,很好的还原了事情的过程,让大家看到事情的全貌。

看完警方通报,突然觉得普通人其实比他们强多了,工作、生活、教育下一代,日子虽然平凡,但是幸福并快乐着。

这里面的人反而一个比一个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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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不说,这个吴1凡和他身边的人阿,没有一个是好好交的人。

我是个有女儿的人,这次深感娱乐圈对女性的深深恶意。

经纪人不是个好鸟。她明知吴1凡想骗炮,还积极主动做局拉人,为虎作伥的恶人一个,这个渣渣绝对是罪恶深重的累犯。

吴1凡绝对不是啥好鸟,不不不,是人渣。面相阴柔,演技掉渣,徒有外表 ,内心龌蹉。是否牙签不说,从头到尾就是想骗炮,加拿大炮王名不虚传,什么选演员都是假的,满脑子玩弄女性的龌蹉套路,奇怪的是女权们恰恰对他视而不见。

吴1凡家人也不是啥好鸟,价值观肮脏,没有道德底线,对他欺骗未成年小姑娘夺人清白的事情肯定睁一眼闭一眼,不然怎能让诈骗犯轻易得手?

一起吃饭喝酒的所谓盆友也不是啥好鸟。帮着一起灌醉小姑娘,然后留下牙签和小姑娘孤男寡女,难道他们不知道吴1凡的尿性吗?这叫助纣为虐。

都美竹也不是啥阳春白雪 。如果是被骗的也不报警,还在加害人家里吃饭,还收几万零花钱 ,搞得你情我愿的样子,大大纵容了吴1凡的嚣张气焰 。

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娱乐圈真脏,真的脏。

珍惜生命,远离娱乐圈,吃瓜除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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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全员恶人。

凢凢经济人确实在拉皮条,都美竹手里其实都没有那8个女孩证据,甚至那8个女孩都不存在,都美竹的目的只是想红。

但是通过这件事详细的通告,我想不明白一点就是。为什么都美竹和骗子索要的金额都是800万,并且理由都是一个理由,我得为其他的女孩考虑。

23岁的男青年刘某迢家住江苏南通,初中学历。今年6月,刘某迢看到都美竹和吴亦凡的网络信息后,突然产生了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
刘某迢首先自称是被吴亦凡欺骗感情的受害人联系都美竹,要与都共同维权,由此赢得了都美竹的信任。他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美竹联系,在声援都美竹的同时套话,并拿到了都美竹与吴亦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聊天记录等。
办案民警表示,拿到来自都美竹的第一手材料后,刘某迢开始向吴亦凡工作室发送电子邮件,声称只想解决问题,不想把吴亦凡搞成第二个罗志祥等。工作室看到后,将代理律师的联系方式发给刘某迢,以期沟通此事。7月10日,刘某迢仿冒了一个都美竹的微信号,打着都美竹的名义与吴亦凡方律师商量赔偿和解,达成了300万元的和解协议。
刘某迢的本意是借都美竹之名骗吴亦凡的钱,便将自己的账号以受害人家属的名义发给对方律师。但律师只认都美竹的账号。刘某迢不得已,又注册了“北京凡世文化传媒”的微信号,以吴亦凡一方的名义与都美竹联系,要来了都美竹的账号发给吴亦凡律师,并将律师拟定的和解协议转发给都美竹,希望达成这300万元的和解赔偿。

这里面交代的事情是这样的,就是都美竹按道理来说,是不知道这个人是骗子的。这个人去和凢凢谈条件的时候,都美竹应该是不知道的,然后因为凢凢方必须要求是是都美竹本人的账户,没办法骗子才又假装成凢凢的人去和都美竹协商。

也就是说,都美竹和真的凢凢的人没有接触过,凢凢的人也没有和都美竹接触过,中间的一直是这个骗子。

那么为什么都美竹和骗子的理由都是为了别的女孩想,为什么都要了800万,为什么都提了200万,为什么这么巧呢?

这张图按照描述,应该是在都美竹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子伪装成都美竹,去和凢凢的人协商,一开始直接说了200万,然后过了一天,不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改口了,变成了800万,最后协商成300万。

其实这里面就有一个bug,记得骗子为啥又假装成凢凢的人吗?因为对方必要要都美竹的账户,所以按道理来说,这个骗子这时候是没有都美竹的账号的,那么他在第一次和凢凢协商的时候,为什么说给两个账户,一个是她的,也就是都美竹的,一个是受害人的,这个说的就是这个骗子自己的。

都美竹的账号,骗子怎么来的?

接着来,我们看都美竹和骗子的对话,也就是都美竹以为是凢凢的人的对话。都美竹在第一次协商的时候,上来直接说了800万,理由竟然和骗子对凢凢说的一样,我是为了其他女孩。

然后在骗子说这个太多了,继续协商,然后都美竹又说出来,最少200万,是不是这句话很熟悉,没错,就是在骗子第一次管凢凢要钱,说的,200万。

所以,我一直想不懂,为什么在都美竹不知道这个人是骗子的情况下,都美竹不可能知道骗子假冒她和凢凢协商的情况下,为什么会说出和骗子骗凢凢的时候一样的理由和一样的金额呢?

这到底是为什么?除非。。。。。我不敢说,我也不敢想,希望我是错的。

同时,都美竹从来没有报警,但是她在微博一直说的她报警了,她其实都没有那8个女孩,但是她在微博一直说我是为了那8个女孩,甚至警方都已经定性了,都美竹就是为了炒作,想红,但是她最新的微博,说的还是我是为了女孩发声。

都美竹真不简单,凢凢也不是啥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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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第三方的无名路人背锅

都某某和吴某某都安全了?

一个涉嫌诽谤操作舆论,一个涉嫌诱骗年轻女性。这两人的行为都违法且令人作呕。

现在一个是女权护身:姐姐来了!一个有资本粉丝保障:我家哥哥!感觉这两人都要快转为受害人身份了。

这两人都应该进监狱。

现在有了一个路人被抓。我觉得这两人搞不好要私下勾兑相互串供。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刘某。希望警方一定深入调查。

两个各有心思的成年人,约到床上去。事后双方为了名利开撕,利用公共舆论,引发对立,误导青少年。严重撕裂族群。光这一条,我觉得这两人应该被永久封杀。

他们所谓的谈恋爱,粗俗一点来说。就是约炮。高端恩客跟高级外围的故事。只不过事后一方觉得钱已给的够多用完即弃。一个觉得自己要少了心有不甘而已。

这两人以后如果还能在公共舆论场蹦达,一个做网红直播带货,一个继续做娱乐圈偶像。那将是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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