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别说普通女生,哪怕是阿里泰森霍利菲尔德这样的壮汉也是束手无策。
最好的办法是--离那些有暴力倾向的性格极端的愣头青越远越好。
这话说出来肯定又有人骂我搞“受害者有罪论”了。可凶手连泼硫酸这种事都能做出来,你还指望道德和舆论能约束住这种人?人约束不住,凶器更约束不住,管制了硫酸还能管制得了汽油?泼硫酸只是手段,杀人/伤人才是凶手的目的,能做出这种事的人不会因为搞不到硫酸就放弃的。
万一某天有一个变态杀手纯粹出于报复社会的目的,见人就泼硫酸素不相识的也泼怎么办,也没办法,只能期待法律制裁一个少一个,对于受害人来说这是无法避免的飞来横祸。如果立法对这种穷凶极恶之徒允许同态复仇,我一定支持,但现代文明显然不允许同态复仇。
另外这种事实在不适合大肆宣传。虽然凶手罪该万死,我们还是要相信哪怕没有舆论司法还是会给出应有的判决,更重要的是怕有些人会去模仿,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大概十来年前发生过一起凶手闯入校园砍杀学生的案件,一时间舆论哗然,然后紧接着全国连续发生多起类似案件,频率明显不正常,那年孩子在上学的家长们应该印象深刻。对于极个别有犯罪倾向的人来说这种新闻反而是一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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