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不算太准确的,斯内普教授眼中的格兰芬多们。
教授今天去世了,纪念他
昏暗的城堡外,等待挑战魔王的勇者人群已焦急不堪,距离城堡开放还有半小时。
“魔王大人,那些挑战您的勇者们已经在门外了。”
“我知道了。”
“魔王大人,还有半个小时,您改革后的新魔王挑战模式就要登场了,在此之前,我有几个问题,忍不住要问您。”
“你问。”
“魔王大人,咱们家族的魔王挑战从两千年前开始,由魔王祖先创立,任何人,只要花费一两金子的代价,就能对魔王发起挑战,而一旦胜利,就能获得魔王家的全部财产;我们心里清楚,这世上当然没人能战胜魔王,魔王大人此举就是为了引人来挑战,敛财崛起家族,最后的成效也相当显著,这没错吧?”
“没错。”
“那么,魔王大人,我不明白,我们原来的付费挑战弄得好好的,尽管后期挑战人数有所下滑,但也是不少的收入,为什么你要突然改成免费挑战呢?这样的话,我们就失去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了,对我们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啊。”
“所以你是不支持我的改革的,认为我可能会让家族蒙羞?”
“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是我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你呀,还是太年轻,我这么和你说吧,这次改革,将是我们家族重新崛起的关键。”
“啊?”
“你看到咱们城堡门口那个我新开的商城了吧?”
“我注意到了,但是我不知道里面到底是干什么的。”
“这个商城是卖装备的,用金子可以购买商城的购物点,里面专卖只有咱们家能制造的只对克制咱们魔王有用的各种装备,对咱们攻击时如果佩戴了这些装备将获得属性加成。当然,这些属性再怎么加成也不可能战胜我,只是给他们一些心理安慰罢了。”
“了解了。”
“那么,你觉得这个商城开的如何?”
“抱歉,魔王大人,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怎么说?”
“在此之前,很多人连一两金子的挑战费都不愿意花,说明他们是知道自己是获胜机会渺茫的,我不认为他们会愿意花钱来买里面的装备。”
“所以说你还是太年轻,你知道什么叫刺激消费吗?”
“大人说说看。”
“商城里的装备一般都带有不少技能,一旦你买了之后,就算输也不会太惨,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些装备都带特效,就像一件叫做甘霖娘的装备,穿上之后战斗的时候天上会下彩色雨,美轮美奂;不同的装备特效也不同,当然,越贵的特效越好,穿上这些装备后攻击起来非常的帅气。”
“可是再帅的话也只有他们自己能看到啊,有什么用,他们为什么要为此付费?”
“所以我给每个购买装备的人都赠送了一个录像石,有了这个录像石,挑战魔王的时候勇者的所有英姿都会被记录下来,日后能拿回去给所有朋友看到。”
“哇,这个设计甚是巧妙,大人厉害!”
“哪里哪里。”
“诶,不过我又想到了一点问题,请问大人,装备最便宜的多少钱一件?”
“最便宜的四金一件,怎么了?”
“我觉得有些不妥,大人你想,这世上抠门的应该是大多数,此举能赚到少部分家境富裕的勇者的钱,但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我觉得他们不愿意为这个装逼花这么多钱。”
“无妨,我还有其它的方法可以榨干他们的钱包。”
“敢问大人是何办法?”
“首充礼包,我设置了一个福利,每个勇者拥有一次两金获得非卖装备的机会,这个非卖装备特效也很酷炫,也赠送录像石,我想大部分人两金还是拿得出手的,他们应该会为这个装逼机会付费。”
“大人这个设计着实不错,但是属下还是要说句丧气话,如果这些人他们只拿首充礼包呢,我们只做这个一次性买卖,没有后续收入的话,我始终认为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我又为此设置了一个vip等级。”
“vip等级是什么?”
“任何人在充值之后,根据充值的数目不同,都会累积一个vip等级积分,根据积分不同给予不同的vip等级,这些首充的人当然也会有,有了这个vip等级,根据等级不同每周就能领到不同数量奖励点,奖励点累积到一定数目可以换取指定装备。”
“大人,我明白了,你肯定是将首充礼包能获得的积分刚好设置在vip等级1的下方一点点,这样的话,那些人为了得到这个vip等级1,肯定会继续充值。”
“对的,不过你说的还不完善,你再继续想想。”
“我想想,哦,我知道了,如果他们只是充值到刚好vip1的积分水平的话,他们后充值的这些钱肯定是完全浪费了,因为商城里没有这么便宜的东西;所以他们应该会多充值一点,充到能买下商城里的一样东西的程度,而当他们充到那个程度的时候,他们又会发现自己离vip2近了,那么接下来将会如此反复。”
“对头。”
“大人之高明实在我无法想象,我无法再对大人进行猜测,敢问大人还有什么高招?”
“抽奖系统,我为所有玩家准备了一个抽奖系统,一定数目的金钱就能换得一次抽奖机会,这将有一个面向一个所有收入阶层的勇者的活动,对于有钱的勇者,他能从中抽到一些非卖品装备,而对于低收入勇者,将能激起他的赌徒心态,让他觉得有一个以小博大的机会。”
“天呐,这样的话,他们所有的钱都会被彻底榨干,我太喜欢了,大人,还有别的吗?”
“你应该发现了,之前的所有计划的前提是他们对于挑战我保持始终保持热情没错吧?这样的话就得要让他们获得一定的正反馈,光是让他们有录制帅气战斗场面的反馈是不够的,所以我在多设置挑战玩法外还得有别的,你看,这个世界讲究什么,强者为尊,所以我设置了排位系统,根据能将我逼出多少分实力来对所有挑战勇者进行排名,向全世界公布;这样的话,他们会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以及在世人面前装逼,会一直来挑战我,当然,他们是战胜不了我的。”
“大人真乃神人也”
“现在知道我是怎么赚钱的了吧?”
“大人英明。”
“好了,退下吧,铁子,记住一句话。”
“什么话?”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就在此刻,半个小时到了,城堡的门开了,主角们——
要入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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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申公豹,住在昆仑山,昆仑山上常年都是春天,但是会按照不同时节开出不同颜色的花,繁花盛开之际,便是比那天上仙境也不遑多让。
我的师父是元始天尊,自我记事是他便开始教我长生不老的法术。我的悟性很好,一点即透,道行超出了同门师兄弟一大截。那时我喜欢遨游四海,结交各处仙山洞府的朋友,然后将新学来的法术拿来和师兄弟们炫耀。可是师父看到了,却并没有赞扬,我总觉得师父似乎不太欢喜。
有一天师父下山,回山时有带回了一名弟子,他的名字叫做姜子牙,那时候师父门下有十二名弟子犯了红尘之厄,杀罚临身,各各心怀鬼胎,让我生厌,而姜子牙老实敦厚,很快就和我成为朋友。姜子牙入山时间比我们晚,为了赶上师父讲道的进度,于是刻苦钻研,昼夜不分。我看他这样劳累,常常从丹房里偷些药物过来,帮他消除疲劳。然而子牙他实在是愚笨的出奇,他的道行非但没有进步,反而连最基本的腾云驾雾之术都只学的一知半解。
那时候每年都有岁考,子牙第一回合便被赤精子祭出法宝打败,大家哄笑,对着灰头土脸的子牙指指点点,我看不惯他们的作风,将子牙扶起,师父在台上看着我们,只是轻笑。
昆仑山门规森严,师父对弟子们也很严厉,封神大劫即将开始,师父对师兄弟们,赐法宝的赐法宝,学高深法术的学法术,只有子牙,师父非但不过问他的道行境界,反而总教他一些经纶济世,调兵遣将之法。有一日师父论道之后,我问师父为什么尽教子牙这些旁门左道之术,师父还是轻笑,说子牙与我们走的道路都不同,我不明白,除了仙路一途,肉身成圣,难道这昆仑山上还有别的道路不成?师父不答,踏歌而去,一地落花摇曳而起,遮住我的双眼,我第一次觉得看不透这昆仑山。
我的师兄弟们是一群变态,修行久了,杀罚未去,那股无处宣泄的火气变转到了虐待小动物上,我站在一处阁楼上,漠然地看着他们用桃子砸那只皮毛柔顺的小狐狸的脑袋。小狐狸大概也是饿坏了,被桃子砸到,虽然恼怒但是并不退缩,锲而不舍地想用嘴咬住一个个飞过来的桃子。它那副左蹦右跳的样子更是惹得师兄弟们哄堂大笑,后来竟是子牙来了,他实在看不过去这群同门调弄小狐狸的嘴脸,一向老实木纳的他竟拿着一支桃木棍横冲过来,桃木棍上裹着黄色的轻烟,他竟然无意识地动用了法术。
我飘下山去帮助子牙,救下了那只狐狸。小狐狸好像受了惊,钻进子牙的怀里,我看着它那黑漆漆的眼睛,察觉到这只狐狸应该是成了精,只是碍于在昆仑山下,不敢使用妖术。我对妖精倒是没有多大看法,通天教主师叔门下,有很多妖精修道的朋友。
那只小狐狸察觉到我在看它,一溜烟般从姜子牙的怀里逃脱,三步两步轻跃上山,期间还回过头来,宛如人间佳人似的,烟视媚行地朝姜子牙一笑,厚厚的尾巴卷起一只桃子,砸在姜子牙的脑袋上,姜子牙哎呦一声跳了起来,我和小狐狸一起看着他笑。后来我们三个成为了朋友,总在一起玩耍,两人一狐,相映成趣,只是我没想到,等我们三个最后一次相见的时候,竟然是生离死别。
昆仑山上虽然没有四季,但是花开却在不同的时候,所以我们昆仑山上的弟子,都依靠花开的种类判断四季,百花之中,我最爱那桃花灼灼。而桃花盛开之际,便是春天。
每当春天到来,我们便五六人结伴而行,去昆仑山下湖边沐浴,酿桃花酒。大醉之际,我问子牙有什么抱负,他说他想做一番大事业,我说修仙以后便有自由身,修仙就是大事业,他说他不想修仙,那不是他的大事业。听了这话,我心里有一丝不安。
后来,老子师伯携封神榜来到昆仑山,众弟子都聚在一起听道,起初我以为封神榜只是天上选拔人间修士的一条门路,没想到越听越不对劲,这样的被算计好的封神,与自杀又有什么区别?那些潜心修道的朋友的努力,不都要付诸流水了吗?
于是我站起身来,当着众门人的面和老子师伯大吵了一架,子牙苦命劝我,我却只当做视而不见。
“天命已定,人力难违,申公豹你勿要妄动此心。”
“师伯既然相信天命已定,又何必劝我,莫非是怕我破了这天命吗?”
我的话音刚落,便听到云霄之外传来一声惊雷,有整整七十二道黑烟散落天际。我知道我似乎已经闯下了大祸,但是内心却只觉得痛快。
这件事情以后,师兄弟们都开始躲着我,只留我一个人坐在高高的屋顶之上喝着闷酒,开始还有子牙陪我,后来他也下了山。消息说他已经领了封神榜,要下山辅佐周王。我生气地追下山去,在山脚处追到子牙,但是他领了南极仙翁的命令,无论谁叫他也不能回头。我大声疾呼,顺手拔起一根青笋,厉声道“你若在下山一步,我便不再是你的师兄。”子牙脚步一绊,终究回过头来,向我深深一拜,接着便头也不回地向山下奔去。
我后来才知道,南极仙翁教子牙不要回头,是因为一旦回头,商周大战时便会有七十二路兵马来伐,子牙也会因此增加劫数,但是子牙听到我的声音,还是回了头去,只因我是他的师兄。
昆仑山上并无四季,此等美景我再难见到,我下了山,投靠了纣王,自此天下烟尘自四方诸侯而生,民不聊生。
那日纣王大摆宴席,请群臣宴饮。和我与子牙玩耍的那只狐狸,已经受女娲娘娘的命,成了那传说中祸国殃民的妲己。我知道她心不甘情不愿,但是我却救不了她。子牙位居宰相,一把打神鞭在手,所到之处所向披靡,无往不利,我终于明白师父的用意,原来他早就有了这些打算。
宴后妲己略施小术,纣王便已经醉倒在桌上,只剩下我和妲己两相对望。我笑着指着纣王对她说,“谁说天命不可违,都说纣王是封神榜上的人物,如果我此刻毁了他的魂灵,不是就破了这天命吗?”
妲己听到此言,一双狐狸眼睛直盯着我,眼波中一潭秋水尽化成万丈坚冰。
“你不敢,对吗?”
“我不愿。”
十绝阵中,师父他们为了完成封神榜,派玉虚门下无数弟子进入阵中化作烟尘。我如果杀了纣王,与他们有什么区别?
想不到,我再次见到子牙,却是在红沙阵中,子牙已经被这红沙折磨的形销骨立,我俯下身去,与他相对而坐,我问他可曾后悔,他却说天命不可违,纣王暴虐无道,一切都是顺应天意。我抓了一把红沙,又说“现在姬发的性命就在我手里,只要我红沙一洒,你的努力就会白费。”
子牙看着我笑,他的笑容里是淳朴信任,我无端有一股火气。
“你莫非是笑我不敢?”
“不,你不愿。”
又是数年过去,四位圣人大破万仙阵,纣王兵败如山。我被师父塞了北海眼。北海之上,有风有浪,却唯独没有花儿,原来北海之上亦无四季。
我看见妲己向我走来,第一步风华绝代,第二步颠倒众生,第三步她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她微微蹲下,双手环膝,拄着下巴,北海眼的风掠过,让我仿佛能轻易地窥见她那浮动的裙底,我们感受着远处湿咸冷淡的海风,彼此静默无言,她临走时还为我在这里株了一棵桃树,那种子落地生根,藤蔓横生滋长,一树桃花,灼灼其华。
我被这满树的桃花灼痛了眼睛,若是昆仑山上开花,也该是这样子了吧。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我梦见幼时师父教我道法,梦见子牙刻苦修炼,梦见我们与那只还不叫妲己的狐狸玩耍,梦见我手持青竹,子牙却始终没有回头。
我惊醒,抬眼便看见漫天的火光,我立刻醒悟,是鹿台被焚。妲己在一片火光之间飘飞到我的面前,她的使命已经完成,接下来便是被杀的命运。哪吒和杨戬还没有追过来,妲己已经开始自行焚化了,我知道她不愿意上刑场,在那些将士的众目睽睽之下被陆压的飞刀砍得尸首分离。那一日,妲己香消玉殒,桃花也散落在地,我就这样看着桃花落尽,一共有一千三百五十七片桃花。
除了数桃花,我实在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后来我也入了封神榜,但是我却在临行的那一刻散尽自己的灵魂,反正封神榜多了一个空缺,并总会有人填补上,不差我一个人。
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不知道封神榜也给子牙在众神之上安排了一个位置,但是他大笔一挥,勾销了自己的仙籍,化为凡人。我不知道常年有花盛开的昆仑山,在我死的时候竟然下起了茫茫大雪,白雪覆盖了整座山峰,只有一树桃花,灼灼其华。
昆仑山上并无四季。
此后又是八百年的泱泱盛世。
(高中时候写过一些有关申公豹的片段,觉得比较应这个题目,就改了一下发上来,因为现在写的和以前写的糅在一起了,文风可能有些怪,见谅。)
补个图
谢谢邀请~
那我就以混沌的视角来说说吧。(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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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混沌。开天辟地独一无二的大肉虫砸。
拿到剧本的那一刻,我承认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作为一个小配角,我将一次一次被身为主角的猴子虐来虐去,并负责辅助他完成自我救赎和弘扬真善美的剧本大纲,顺便还要衬托他的英武不凡帅气逼人。
我托着下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考的结果是——我没有下巴。
作为开天辟地的独一无二的大肉虫砸,我发现,我的手也够不到下巴。
算了。
隔壁有个群演叫小花,是个人类小女孩,总来找我。有时候她高兴,会帮我挠挠下巴,很舒服。
有一次她还问我,混沌混沌,你会不会唱歌呀?
我说,我会啊。我就唱了起来。
但我刚刚一张嘴,小花就捏住鼻子,“臭烘烘,臭烘烘!”她说。
唉,真不好意思。作为一条开天辟地独一无二的大肉虫砸,我的脸有些红了,虫生艰难。
算了,客串一下,赶紧走虫,我还有一场漫长的冬眠要睡。
可是昨晚导演拿着剧本来找我,他说大反派那个当红偶像,要加薪,剧组穷得揭不开锅了,只好决定破格提携我做反派一号。
大反派诶!
我很激动,导演说,我可以让你在戏里变成人哦。
我从来不知道,做人是这样的。
当我穿着长长的戏服,头戴小帽,我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我真的变成人了!我……我有下巴了!而且尖尖的!
我到处跑着,我想告诉每一个人,我变成人了!你看,你看我的下巴,你看我像不像人?
他们都笑着,窃窃地笑着,抿着嘴,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问导演:“我是人了吧!我现在是人了吧!做人真好玩啊。”
导演说,对啊,你现在是人了,可要学着做人的道理,别带着虫子习性,对了,你要好好辅助猴子,衬托他的形象啊。
没问题!我信誓旦旦。
一切都很顺利,看来我是一个很有演技的虫,不,人。
可是剧组其他人看我的眼光还是很奇怪,我问小花,小花,“你说我是不是人?”
“你不是啊,你是大肉虫子。”
原来我还不是人。
按照剧情,那猴子一伙儿经历了很多磨难,而我,则坐在山洞里享受当山大王感觉,我的左腿压到右腿,右腿压到左腿,左手摸右脸,右手摸左脸。哈哈,做人好好玩~我现在应该可以给小花唱歌了吧。
“大王,那些小孩子捉来了!”
“good job.”我摸摸他的头,多可怜的妖精,还没化为人形呢。
我想起导演对我说的话:“你就假装要吃这些小孩,然后被主角,我们的猴子打败就行。”
鼎炉里,七七四十九个孩子。
我打开上古卷轴,开始吟唱。人类的声音啊,果然比我们虫的声音,好用得多。卷轴上写,炼化这些小孩,我就可以变成真正的人。
可以变成真正的人。
后台那些奇怪的眼神。
好听的歌儿,再给小花唱上一遍……不,一遍怎么够!要一百遍!一千遍!
变成真正的人多好。
变成真正的人有多好!
火,鼎炉下我升起大火,我是混沌,我马上就要变成人了。我混沌要变成人!
我已分不清戏与现实,别阻挡我。
猴子,猴子,为什么阻碍我?还有小和尚……为什么破坏的我的鼎炉?
我要变成人的啊!
最好的时机,就要过了!
杀,杀死他们!谁也别想阻挡!谁也别想阻挡我变成人。
“那混沌魔障了!”副导演焦虑地盯着监视器,对导演说。
导演冷冷地看着,“别动,就要这个效果。”
杀了小和尚,再杀臭猴子。
可是那猴子好厉害……好厉害。
我再也无法维持人形,那可笑的戏子样的人形都无法保持了。
猴子,可恶的猴子。
我又变成了开天辟地独一无二的大肉虫,我不想管我要怎么衬托主角,我只知道我恨,我再没办法给小花唱歌,我的口臭会让她讨厌我。
我要杀了猴子。
作为混沌,那猴子和我的本体几乎不分胜负……那猴子掏出了大杀器金箍棒时,我也没有害怕,我可是上古神兽。
可是,为什么偏偏在那时看到她呢?
她在那悬崖上,一个破烂的背筐里,眼神里全是瑟缩和和恐惧。她看我的眼神……是恨吗?
小花……你恨我了?
那真是对不起。
我垂下了所有虫的爪,那根棍棒带来的炙热空气打在我额头,我隐约看到小花拍着手,高兴地跳着。
好像在喊:“坏蛋被打死了!”
这样也好吧。
“盖闻天地之数,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将一元分为十二会,乃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十二支也。每会该一万八百岁。且就一日而论: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天中,而未则西蹉;申时晡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譬于大数,若到戌会之终,则天地昏蒙而万物否矣。再去五千四百岁,交亥会之初,则当黑暗,而两间人物俱无矣,故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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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虚构,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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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一个平庸的家庭,父母都与常人无异,我们过着平凡而充实的生活。
如果你问我我是何时意识到自己智商卓越的,那大概就是上学之后了。我的成绩很好,大人们都说我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然而着却惹来了身边的内群蠢货的嫉妒。
那是一个叫鲍尔的男孩,个子比我高大很多,他成绩很差,我向来是不愿意和蠢货为伍
的。是他先挑衅的,我发誓。他总是和他身边的小喽啰们欺辱我,说我是“老师的小宠物”,我从未有过那样深的恶意,即便是对这样的渣滓。
我看过很多书,有一本有关微生物学的曾讲过肉毒杆菌的致命性,但神奇的是它很难被人发现。于是我设法搞了来——别忘了,我很聪明。鲍尔擅长游泳。我一直相信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必定简单——直到我遇到夏洛克•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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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与我不同,他有着很不错的家境。夏洛克的母亲是一名数学家,他的哥哥也在政坛有着很好的作为,他在一个十分优越的环境中长大。没有人比我更无奈于阶级与出身的差距,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同,即便我们是世界上最相似的两个人。
后来,我成了一名数学教授。不是我卖弄,我没有做过任何刻意的努力,只是天赋使然。我将我的全部兴趣放到了犯罪学上,但我没有做任何学术的深造,因为这才是我真正赖以谋生的手段。于是我成了一名犯罪咨询专家,业内独大,而夏洛克成了一名咨询侦探,只此一家。如果我说这是缘分,那纯属胡扯。正如你们所知,我是个天才,天才都是孤独的,直到我遇到夏洛克。由于出身和阶级的不同,我们没法做朋友,那么如何才能让我们铭记彼此呢?答案显而易见。
我开始真正走入他的世界,他不得不注意到我,毕竟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危险分子,他哥哥那一伙人甚至称我为“犯罪界的拿破仑”。然而我做的这一切,只为了夏洛克,换句话说,让我不那么孤独。
我们开始玩游戏,比如“死亡的士”,比如“炸弹躲猫猫”,等等。他很聪明,我也不差,跟他角逐的时候,那种快感不亚于做爱。可笑的是,如此性感的夏洛克竟然是个处子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不知道这算什么样的感情,我们的取向都很正常,但我深深地迷恋着他。
我能在半分钟内完成一场暗杀的策划,也能计算出抢劫一家银行的最佳途径,这其中的任何一样都不比和夏洛克玩游戏省脑子,想做智力游戏,随时都可以,但我就是喜欢玩弄他于股掌之中。人们都说,想知道一个人的实力,看他的对手就知道了。我很为夏洛克骄傲,我想夏洛克也为我而骄傲。我们像是硬币的正反两面,相倚而立,足够贴近却又截然相反,有什么会比有个能力可以跟自己匹敌的对手更令人高兴的呢?
夏洛克也是孤独的。和我不同的是,他很少能讨人喜欢,他总是那么不近人情,也不愿意伪装,因此我很难理解那个女法医为什么喜欢他。然而他却愿意与那个愚蠢的军医做朋友。试问那种庸俗愚笨的普通人怎么能和天才做朋友呢?我到现在都很不能理解。
不得不说的是,那个女人。艾琳•艾德勒是个尤物,这任何人都不能否认。作为一名天才,我早已失去了爱任何人的能力,因为我能看透这世上任何的欲望,我恨透了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何况是艾琳•艾德勒,她简直称得上是欲望的容器。然而夏洛克却对这个女人动了心,他没向任何人承认过,但我看得出来。这点我和麦考夫达成了共识——爱并不是什么好事。
渐渐的,夏洛克开始流露出对身边人的保护欲,约翰,他的那个有着肮脏背景的房东,雷斯垂德探长,他也成了个有欲望的人。原来,伟大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也只是个被欲望牵住的凡人。我一直以为我们是一样的。夏洛克堕落了,与我不同的是,他没能成为路西法,而是一个平庸的凡人。
我又成了孤独的人,我的对手不战而败。
天才的人生是痛苦的,尤其是在“另一个我”死掉之后。我有一整个犯罪集团,我的财富和权势能让我过上任何我想过的生活,然而这却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当活着成了一件了无生趣的事时,死亡也很容易。一出好戏,开始时精彩得令我刻骨铭心,那也给夏洛克留下一个完美的落幕吧。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们相约在医院的天台。我平静的等待他,毕竟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游戏。
为了戏剧效果,我饮弹自尽。在心脏停止跳动的前一秒,在子弹贴上我的大脑时,我的一生快速的在我眼前闪回,最终停在了我们泳池初见的那一次。
毕竟,夏洛克•福尔摩斯出现之后,我的人生才有意义。
死亡并不是真的落幕。
库巴眼中的马里奥?
蛋头博士眼中的索尼克?
威斯克眼中的克里斯?
吉斯眼中的特瑞?
卢卡尔(95)眼中的草薙京?
夏亚眼中的阿姆罗?
琴酒眼中的柯南?
奥妮克希亚眼中的raid团?
伊利丹眼中的玛法里奥?
各种黄油boss眼中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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