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日广西 18 岁小伙约 47 岁失足妇女,对方中途吃宵夜溜了,小伙怒报警举报自己,其心理动机为何?

回答
广西18岁小伙报警举报自己约会47岁失足妇女,事件中的心理动机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并且可能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多种心理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以下是可能存在的几种心理动机,并会尽量详细地阐述:

一、 情感和道德冲突:

最初的冲动与事后的悔意: 年轻小伙在当时可能受到了生理欲望、好奇心或情感的驱动,认为这是一次“正常的”约会体验。然而,随着事件的发展(例如对方的离开、对自身行为的反思),他可能产生了强烈的悔意或道德上的不安。这种不安可能源于社会对性交易的负面认知、家庭教育、宗教信仰,或是对自身行为的道德评判。
身份认同与社会期望的矛盾: 18岁是青少年向成年过渡的关键时期,年轻人正在形成自己的身份认同,并试图理解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他可能受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影响,认为这种行为是不被接受的,或者与他期望成为的“好青年”形象相悖。报警举报,可以看作是一种试图“纠正”自己错误行为,重新align到社会期望的信号。
“失足”概念带来的道德压力: “失足妇女”这个标签本身就带有强烈的道德评判色彩。年轻小伙可能在事后对对方的处境产生同情,但同时也可能对参与这种“不道德”的交易感到羞耻或内疚。他可能试图通过报警来“撇清”关系,或者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与这种社会问题的距离感。

二、 对“被骗”或“不公平”的反应:

期待落空与愤怒: 小伙在约会前可能对这段关系抱有一定的期待,无论是生理上的满足,还是情感上的交流,亦或是仅仅是“完成一次约会”。对方中途吃宵夜并离开的行为,直接打破了他的期待,让他感到被欺骗或被戏弄。
“付出”未得到回报的补偿心理: 尽管这次交易的性质特殊,但小伙可能认为自己付出了时间和可能的金钱(或者至少是参与其中的“成本”)。对方的行为让他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从而产生愤怒和不满。
寻求“公正”的心理: 即使他知道对方的职业,他也可能认为对方的行为是“不专业”或“不守信用”的。报警举报,是他认为能够维护自己“权益”,寻求某种形式“公正”的途径。虽然这种“公正”是以一种非常规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三、 对权威的寻求或试探:

寻求解决方案或处理方式: 年轻人面对突发或棘手的状况时,有时会不知所措。他可能无法自行处理这种“尴尬”的局面,于是本能地转向社会能够提供的“解决者”——警察。报警是他试图让权威来接管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表现。
对法律和规则的认知模糊或过度解读: 18岁的小伙可能对法律的界限和举报的后果理解不深。他可能仅仅是出于一种“做了错事就应该被管”的朴素想法,或者认为报警是处理这类事情的“正规”流程。
一种“反行为”或“极端自卫”: 在某些情况下,报警举报自己可能是一种极端的自我保护或“反制”行为。例如,如果他担心对方会反过来敲诈或举报他,他可能选择先发制人,通过报警来“主动交代”并争取主动权。

四、 寻求关注或表达存在感:

对自身处境的无助感: 年轻人有时会感到孤独和无助,尤其是在面对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问题时。报警举报,虽然行为极端,但也是一种向外界发出信号的方式,表明自己正处于某种困境之中。
对社会问题的“参与”或“揭露”: 尽管动机可能不纯粹,但他可能也潜意识地希望通过这种行为来“揭露”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或者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获得某种关注。

五、 心理发展阶段的特征:

冲动控制能力不足: 18岁年轻人大脑前额叶皮层(负责决策、冲动控制和风险评估)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这使得他们在情绪激动时更容易做出冲动的决定,例如在愤怒和懊悔交织时报警。
对后果的预判能力较弱: 他们可能没有充分预想到报警举报自己所带来的连锁反应,例如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社会舆论等。

综合来看,最有可能的心理动机组合是:

1. 最初的生理和情感冲动,事后由于社会主流价值观、家庭教育等因素产生强烈的道德愧疚感和羞耻感。
2. 对方的行为(吃宵夜溜了)让他感到被欺骗、不公平和愤怒,期待落空。
3. 对于如何处理这种尴尬且“不道德”的局面感到无助和不知所措,于是本能地向权威(警察)求助。

他可能是在这几种心理驱动的综合作用下,最终选择了报警这一看似极端但对他而言可能是唯一能找到“出口”的方式。这反映了年轻人在面对复杂社会现象和自身情绪波动时的迷茫、冲动以及对规则和权威的依赖。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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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只想到小伙子如何如何。但是有没有想过为什么47岁的她,后半夜就不肯了呢?难道后半夜,她能拿到更多的生意吗?

很多人要到了47岁才真正明白18岁的宝贵。

整个的是烫的

整个的是不屈的

整个的是不分昼夜的

这就是青春,火热的青春,壮丽的青春,燃烧的青春

时时刻刻的青春

足以撑爆宇宙的青春

她,终究老了,终究撑不住了。只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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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载入2022年度五十大喜感新闻了。

我们来回顾一下2021年度五十大喜感新闻。

上海男子路边偷狗给家中母狗配种 不料偷回的也是母狗

安徽男子开车撞人后打电话求助妹夫 谁知撞的就是妹夫

图片来源:李铁根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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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的光啊!

朗朗乾坤 诚信缺失 人心不古!

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一家按摩店里抓获了4名卖淫人员和一名嫖客,经调查发现,5名嫌疑人皆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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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笑47岁年纪大的,有笑仙人跳的,有笑小伙子单纯的,有笑为这点事和对方自爆,双双入警局不值当的。

我倒是思索起来了,可能有些答非所问,因为我想起另外一件事了:

常州有个民警,嫖娼完后亮警官证,勒索对方一万块钱否则就抓到警局处理你,最后卖淫女求饶不成报案了,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大家是不是也觉得很可笑,我当时觉得也想笑。嫖娼还敢勒索,还敢露警官证,这个警察是想不开吗?

常州公安一年至少赚十几二十万吧,为了一万块去勒索去犯罪?还亮出警官证,你就不怕对面反杀勒索你,不行就去纪委?

后来有一天我忽然想明白了:

我只看到了这一起勒索,可能背后两起、十起、百起成功勒索的,我没看到。日积月累,这个钱可比工资来的快多了。

我个人觉得卖淫顶多是蹲几天,大不了去报警让对面坐牢。但是我没想到,像她这种职业很畏惧去警察局,走在路上看到警察可能都心里一惊。种种她不敢报警,宁愿被勒索忍气吞声,所以让这个警察有可乘之机。


所以这件事这么一想,能思考的东西倒是多了。为了600块去自爆留个案底不值,忍忍算了,这是很多受害者觉得正常的想法。但是一样,这个卖淫女就是让你觉得不值,就是认为受害者不敢报警,觉得受害者不敢自爆。所以她很猖狂,对面让她还50私了都不愿意,就是觉得受害者不敢把事情闹大。我们只看到这一起案子,没看到的有十起百起,受害者都是忍气吞声。

但是这个女的没想到,终于遇到个不怕事的了,为了这六百块,“就算挨几千块钱我也愿意,拘留了十几天我也无所谓了”。抱着这种想法去报警,最终两人双双入警局。


所以我的意思很简单: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人设的受害者,甚至不需要受害者的道德比对方更高尚,我们只要看到“正义降临”就行了。

我们可以调侃,娱乐一下没关系,但也希望理性看待“污点证人”。小伙心理可能觉得就是报复一下,就是觉得对方欠缺“契约精神”,就是觉得被对方耍得团团转感觉气愤,他最后选择多数人不会选的不计后果的去举报了。他可能看起来”不够精明”,但是也是多亏了这种年轻气盛不计后果,否则有些事永远浮不到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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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故事很有意思,老妇是背着个艳色双肩小包进的酒店,后面看不超过20岁。之前交易过,两小时以后不辞而别,看起来是落荒而逃。

相差近三十岁的新一代,发育得有多好,你想不到,杵导致了怵,捣引发了逃。600块包夜已经要了几次,接着还有下半场,老娘要命不要脸。

小伙子要求退还的50元,是满足于每一次平均单价之后,开出的温和违约罚金。此后的举报是自救,希冀公检法的强力惩处,拯救自己的瘾头儿。

新闻信息学里,这道题非常典型,多焦点报道如何做到抽丝剥茧,误导舆论,大有文章可做,但居然赶不上无症状大叔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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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高达600Y的金钱交易,xx派出所为之震动,国家反洗钱特别行动组全体出动,双方幕后黑手能否顺利逃脱?


爱情

18岁与47岁,年龄从来都不是问题,没什么能阻止爱情的车轮。在肉欲得到满足之后,爱情还能否保持曾经的美好?


冲突

更年期与青春期的纠缠,两个神圣公民之间的激烈矛盾,战火将蔓延到何方?


奸诈

大妈黑吃黑的行为导致双方剑拔弩张,小伙千米追凶,他能否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回场子?


2022,《法外狂徒的爱恨情仇》震撼上映,豆瓣水军评分9.8,大年初一,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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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我上去,我要领日历。

小姐和嫖客发生纠纷报警的事情挺常见。

因为工作原因,知道很多类似的警情,比如:

1、纯洁少年不想接受服务,被小姐硬拉着摆脱不开报警的。

2、小姐服务时间太短,嫖客不满意报警的。

3、按摩时被小姐偷钱、抢钱报警的。

4、完事以后走了发现东西忘拿了,回去找不到报警的。

5、嫖客对小姐服务不满意,或者小姐嫌嫖客太粗鲁、太变态,两人报警的。

6、因为价格没谈拢发生争执报警的。

7、感觉被小姐敲诈报警的。

8、嫖客不想给钱报警的。

9、仙人跳报警的。

10、称被小姐强迫嫖娼,报警的。

11、邻居因为噪音问题举报小姐的。

12、嫖客之间吃醋报警的。

13、嫌对方丑报警的。

……………………………

类似警情太多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报警情况来看,110宣传还是很到位的,哪怕他们做的是违法的事,真的遇到问题还是会选择报警,他们相信人民警察会秉公处理。

十几岁包括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是最冲动的,就像社会大哥打架哪怕带刀都是吓唬对方为主,十几岁的孩子打架很多都是不考虑后果,拔刀就捅,社会大哥遇到这种也害怕。

这个大姐敢坑这个小伙,小伙哪能吃这个哑巴亏。

最后说一句,两人年龄差挺大,但也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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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个楼啊。

在大龄剩女话题下,女的好像上30,就得倒贴钱给男的了,想要年轻男人,得加钱。

这不对啊。

原来在现实里,18岁男人找大近三十岁的女的纯肉体行为,还得花这么多呐!

说好的男人的青春也很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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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论区留言,稍有修改:

《江 城 子 柳 州 猎 艳》

老妇撩骚少年郎,一人浪,一人狂。血气方刚,偏爱老徐娘。相约宾馆去开房,六百块,包夜场。

酒酣色胆尚开张,大三十,又何妨?提早下床,斗志仍昂扬。气急败坏讨补偿,去报警,被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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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去世于1976年,这个失足妇女当时才两岁,还是个可爱小女孩,父慈母爱。当时全国没有一个所谓失足妇女。

看英雄纪念碑,看早年的阅兵纪录片上走过一排排英姿飒爽的战士,绝对不会想到他们的后代有可能会有失足女。

——我这算是答非所问。刚好时间线上有阅兵的旧视频,有这个提问。曾看过曾经的东莞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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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思想觉悟还是太低。

一看就是对自信和维护的学习不够。

这个新闻要这样解读。

一、在需要颜值和身材的行业,一个47岁的工作者依然战斗在一线,说明我国人民身体健康水平有大幅提升,47岁依然风韵犹存,19岁小伙二次交易依然愿意出600元。

二、当年大下岗期间,肉价只要一顿面条。如今经济发展,在疫情干扰下,在广西这种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包夜肉价达到60斤猪肉的价格,说明国泰民安,人民富裕。

三、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小伙为了自身的权益,不惜自爆,也要报警。这说明有困难找警察的观念深入人心,法制建设卓有成效。

四、一个19岁的小伙,轻易为了一夜就可以拿出600元人民币,说明小伙经济宽裕。在广西柳州这种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有不错的收入。这是我国人民可支配收入提升,生活富足的标志,


五、广大网友有工夫关注这种八卦新闻,并且热烈创作。说明大家都能吃饱穿暖有闲工夫八卦,这是我国人民生活幸福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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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说过了性资源获取难度的提高是发生彩礼等婚姻问题的根本原因。

农村男性连盘都接不到,被动处男现象一抓一大把。

但总有人嘴硬不信,小县城里没人口没就业,连小姐都开始老龄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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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能说明小伙法治意识高。

相反这说明小伙:

一是不懂法,认为嫖娼不是犯罪,也就不犯法的心理,但实际上嫖娼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刑事犯罪才叫犯法,犯法和违法是一回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伙年满十八周岁,属于成年人,嫖娼行为既成事实,就构成了违法行为,会成为人生档案的污点。

二是不能吃亏,单纯的契约心理作祟,认为只要付了钱,就是契约成立的证据,但并不知道,卖淫嫖娼在我国不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交易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我们鼓励契约精神,但契约精神也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随机应变,法律和契约不是自己不正当权益的保证。

小伙嫖娼本就违法,47岁失足女未履行全部交易内容,属于违约,违法和违约行为并存,最好的自我保全办法不是争道理,争输赢。

三是道德淡漠,缺乏常识,认为嫖娼无大事的心理,可能身边嫖娼的朋友多,觉得男嫖女娼是正常社会风气,是正常现象,既不违法,也就不丢脸,实际上嫖娼既违法,也失德,更丢人。

小伙嫖娼报警,也相当于投案自首,被警察处理了,还被媒体曝光了,这下全国都知道了,丢人算是丢到家了,实际上也反映了小伙不仅没有法律、道德观念,还缺乏生活、社会常识。

我们过去过分讲法律,讲契约,而不讲道德和常识,实际上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可以衡请伦理,相互变通制约的部分,而人情常识有时候才是一个人不会违法的根本。

希望小伙接受处罚后,要法律、道德、常识兼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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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可能吧

一种是女方当晚生意好 为了赶上下一单 不得不提前溜了 这种可能性比较高

另一种就是小伙子临时加了一些特殊要求 女方不想答应了

女方也足够抠门 干这行这么多年了 还犯这种低级错误 甚至50块钱都不愿意息事宁人 真是活该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后一单也不巧黄了 所以没赚到钱 气急败坏也有可能

至于小伙子 喜欢同性的都有 喜欢大龄女性的也没什么新鲜 也许是从小缺母爱 都常有的事

报警就更正常了 一看就是家庭环境不好的穷人 没什么可失去的 不怕被拘 就是有暴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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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的这种报复方式看似愚蠢,但我个人非常赞同!

本人自创过这样一句名言:人和人斗,真的不要过多在意自己的得失,你要考虑对方怕什么!而不是担心自己会失去什么!

小伙的斗争方式我很赞同,但是他的行为真的太恶心了吧???

47岁的老女人,你是有多饥渴啊?怎么下得去手啊?想想都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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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这行很乱,这位47岁妇女,在本行业中应该快退休那种状态了。

目前这种老鸨级,收费包夜六百来说,说明她在本行业混的很一般,混的好的,这个年龄,要么自己开会所洗浴中心了当老板了,要么转行卖豆腐理发了,要么榜到大老板从良了。

所以,这个老女人混的不好是有原因的,技术职称上肯定是评不上的,职业道德上就更别说了,行有行规,虽然不合法,但也得按规矩办事嘛。

大概率,这个老妇女以后会混的更不好,年纪又大,技术又不好,还没有职业道德,她以后只能当保安了。

这个小伙子,很明显,消费能力有限,包夜如果是找二十多岁的女的,哪怕姿色一般的,怎么也得两三千的,所以他选择600的,但一分钱一分货,600包夜的只能找45岁以上的,而且姿色不可能好得了哪里去。

关键是,就像本案一样,遇到这种毫无技术,又无职业道德的老鸨,十分老火。

这样还不如买个光碟,自己打飞机爽。

这说明一个道理,男人,不管多大岁数,要么挣钱找高档的鸡,要么挣不到钱就自己动手打飞机,千万不要图便宜,这种事,还是要有品味,不能饥不择食,误人误己。

小姐行业还得有组织,要不然很乱。

正规会所洗浴中心怎么都要比网上找的单干的小姐好。这到有点像找律师,网上找律师,不靠谱,基本上会被坑就是一个原理。

不过,客观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这些小姐好多都失去组织了,他们单干的越来越多,造成本行业越发混乱,不过过些年估计会慢慢好转,还得有人管理,不管不得行。

此外,嫖娼找这种单干的风险大,染病了都找不到赔偿主体,会所和洗浴中心就不一样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总能找得到人赔嘛。

18岁嫖47岁,也算是很有喜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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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理动机是对不讲职业道德的愤怒!宁可自己受罚,也得给对方一个教训!

大家都知道360行,行行出状元;但未必知道360行,行行有行规,也就是职业道德!盗贼有职业道德吗?有啊,盗亦有道听说过吗?

那么作为风尘行业,有职业道德一说吗?当然有了!据《西湖志余》记载,祖无择在知杭州任上时,被人告发与官妓薛希涛私通。宋朝纪委有铁律,官妓只能陪你吃喝和参加歌舞晚会,乘兴嗨一下可以,但是不能侍于枕席,也就是说陪吃陪喝而坚决不能陪睡,结果,祖无择被人捉住把柄了,生活作风腐化堕落,乱搞两性关系。素与祖无择不和的王安石如获至宝,坚持要严肃查办这一高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捉奸捉双,定罪的依据是口供,结果把薛希涛拘来后,不管怎样严刑拷打,薛氏坚不吐口,一口咬定与祖无择并无奸情,后薛氏被鞭笞致死。

严蕊是南宋时浙江天台的营妓,因为很受当时台州太守唐与正的赞赏和器重。唐与正在台州干的风生水起,打豪强除奸恶,很有政绩。但是就是由于他的种种行动得罪了朱熹和台州副通判高炳如,他还反对朱熹的理学。朱熹是浙东提举,在宋朝,提举的权利是很大的,可以罢免官吏。在朱熹还没到的时候,高炳如就在在前面迎接朱熹,在此期间捏造了许多事情用来诬陷唐与正,还说唐与正一个太守和营妓公然同居实在是大逆不道。朱熹正苦于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对付唐与正,便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控告唐与正和严蕊有奸情,命唐与正交出州印,之后就是直接抓捕严蕊,严刑拷打,逼取口供。朱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严蕊身材纤细,但是却有战士一般的性格,纵然是被打的遍体鳞伤,也没有说出一句和唐与正有关的话。严蕊受到朝打夜骂,依然不肯被屈打成招。在苦刑之下,伤势非常的重,已经被打成半死了。之后事情被宋孝宗知道,将朱熹改任,新任的浙东提举怜悯严蕊。将她释放出来,还判她落籍从良。

她们虽是出自风尘,但节操真是令人汗颜呐!对比古代妓女,这位47岁的失足妇女,哪有一点职业道德可言!不受罚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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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老公(警察)讲,他们遇到过一个嫖客,19岁的样子,被抓经历非常奇葩。

这孩子早不读书,四处打工,比较早时候就开始用钱买小姐了,自诩深知本市小姐行情,然后那天他点了这小姐,俩人还在房间讲服务项目,我朋友老公他们之前就接到任务,突击这地方(因为很多人在这里搞事情,被群众举报了),然后本来他那间房不相连,听见外面动静,他完全有时间逃走。

但直到我朋友们抓到他,他还在跟那小姐理论,小姐急着要走,他拉着不让走,嘴里滔滔不绝的讲着,小姐后来气急败坏,还咬了他一口,据说他疼得嗷了一声,马上甩开,然后无视进入房间不明所以听他们辩论的警察,仍然对小姐说:

“我刚才说的,你听明白了吗?你们这个价格是不合理的。”

我朋友老公说,当时,看那小姐的眼神,恨不得把他扒皮吃了。

据说他听说自己出钱的价格包含的服务项目,深觉不合理,认为本市的行情他都知道,小姐应该听她的,扩充一下服务项目,小姐懒得听,马上要走,他拉着不让,一定要听他讲子丑寅卯来,以至于后来俩人听见外面闹哄哄,小姐急得要死,他还是要继续说,因为,他觉得:

“小姐不尊重他”

“那就让警察抓了她好好教训她”

我朋友老公和同事们听到这个理由,都惊呆了,后来他还想继续说,让警察评理,让他闭嘴,排队拉走了,一路上他还不停说,这下知错了吧,这下知错了吧。

我觉得可以和这个新闻肩并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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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为了帮助警察叔叔打击违法行为。

2021年有一个嫖娼男子的操作和这个小伙如出一辙,嫖娼嫌服务时间短报警,民警顺藤摸瓜捣毁一卖淫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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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婆惜向来受宋江包养,谁知却背着宋江和张三偷情。这天无意中看到了宋江勾结晁盖的书信,更是觉得拿住了宋江的把柄。这天便摆开了筹码和宋江谈判,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自己要和张三结婚,宋江不得阻拦;第二是宋江以前包养自己时花的钱、买的东西,不许追讨;第三是宋江再拿一百两黄金出来,好给自己做嫁妆。

宋江又好气又好笑:“本朝黄金价贵,一两黄金能兑十三两白银。一百两黄金折得白银一千三百两,买你这婆子十条命也够了,你却不怕我杀了你么?“

阎婆惜道:“你家大业大,又贵为一县押司,我就是吃定你不会为了一千两银子断送自己前程。”

宋江道:“你说你吃定了我?”

阎婆惜道:“就是吃定了你。”

宋江想,我一辈子男儿义气,多少好汉见了我都叫一声哥哥。没想到今日折在你这婆子手里,给我戴上一顶好大绿帽,居然还想吃定我。今日若不杀了你,日后岂不被天下英雄耻笑?

宋江心一横,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嗓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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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支持一把再次上去!

小伙做得对,对于不守信的人,哪怕付出代价,也要将对方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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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8岁,按照广西的现状,正常情况下,小伙子有合法收入也不会太高。

考虑到开房的费用,小伙子的成本不低的。被放鸽子之后,如果小伙子和酒店协商改成钟点房,可能也就50块钱?

这么揣测的话,小伙子的诉求还是挺正常的。被坑了可以忍,但是面子上得找个理由说的过去,比如房费是对方出的。

结果,对方不予理睬,这就有点过分了。

本来想吃顿席,结果被喂了两口快餐;

还想好言商量维系交易关系,已经拉下脸面了,结果对方不仅不给面子还踩了两脚……

或许小伙子看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心一横,贤者之力就爆发了,此刻与黄赌毒不共戴天!

小伙子的行为具有典型的当代青年特点:

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再讨价还价,而是贴着自认为合理的底线提;

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宁愿吃亏也要面子;

相信暴力机关的权威性,或许是潜意识的,或许明白用其它手段成本更高……

但不论如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可取的。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多攒点钱,旅游放松涨涨见识,顺便拍拍私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啊。

话说回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老古话总结的很到位了。

社会只有毒打和往死里打。心存善良可以,但不要自作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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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对问题的关注,我是本问题的提出者。

昨天看到这个问题,给我笑不活了,没想到还会有「杀敌一千,自损两千」的骚操作。

再结合自己最近接到好几个关于嫖娼被警察拘留的咨询,所以提出来和大家探讨。

为了增加大家的回答积极性,截止本月25日晚8点,本回答下的第一名,我将送出知乎日历一本。


以下为正文:

年底了,很多人都想着辛苦一年了,「放纵一下」犒劳自己。

殊不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大礼包。

关于嫖娼的问题,我专门请教过警察朋友。

他这么说:

如果在抓到「失足女」,会让对方「点」人。

我问:

什么是点人?

他说:

就是让对方提供嫖客信息,然后对嫖客进行行政处罚。

我问:

怎么确认对方是嫖客?如果对方拒不承认怎么办?

他说:

看转账记录呗?500、600、800这种转账记录基本都有问题(当然他说这个各地情况不一样,也可能是498、598、698),结合聊天记录,如果嫖客和失足女的信息对上了,那就可以出发了。

你看,这几句话透露了什么信息?

1、别以为嫖娼当天没有被发现,就意味着万事大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我们可以看到,追究责任的期限为6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去嫖了,就要胆战心惊的度过六个月。

2、别以为在接受警察询问时,拒不承认自己嫖了,就意味着万事大吉。

还要结合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以及失足女的口供,如果能够相互映证,还是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以上

我是 @孟三宝 ,坐标成都

现阶段法律咨询1元,欢迎咨询

点个关注,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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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说过,年轻男性因为无处安放的性焦虑,地位是很卑微的,因为缺乏合法的释放途径,所以舔狗的诞生是正常的市场调节,是不可避免的。

其根本在于年轻男性蓬勃的欲望和女性的高门槛之间的矛盾。

再往深里分析就是雄性配子的泛滥和低生育风险,与雌性配子的珍贵和高生育风险之间的矛盾。

这个讲过多次了,不重复。

你看18岁的锅男只能非法找47的阿姨释放,还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推论之一是女性满足生理欲望的门槛比男性低很多。原来我的结论是,一个女性不打算结婚,可以睡年轻男孩到更年期。现在看来这个时间可以更长,睡到47乃至50都不是问题。

女性在生理欲望满足上的从容不迫,与男性的焦虑形成明显地位差异,舔狗,高额彩礼等等社会现象的由来也在此。

所以,如果男性没有合法的,支付的起的释放途径,高额彩礼和舔狗,网上反对的再厉害,也消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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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之前有过交易,小潘在微信支付了黄某600元包夜钱。

之前有过交易啥意思啊,难道是老客户?不打折就算了,还愧对了老客户的信任,不厚道呀,怪不得小伙子气得自杀式报警。

47岁保养成这样,很不错啊,也许十八岁小伙子压根不知道对方年龄:我才二十多,只是面相稍微成熟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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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伙子他不是饥不择食!

这又不是他第一次约这个女的,他们之前就交易过。

可见这个小伙子并非饥不择食,而是他就喜欢这一款的,就喜欢年纪大的,就喜欢这个年纪比他大31岁的女人,

不然那么多选择,为什么只要这个?再次约她?18岁的小伙子愿意花600元,他真的约不到18岁的女孩子吗?



600元,按照知乎上男士们的科普,这个价位不算高,也不算低

但是18岁的小伙子,很大可能也才刚刚工作,甚至没有工作,

收入不会太高,说不定是零花钱,平时攒下来的,

这样的情况下,俗话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他金钱不富裕的情况下(如果他富裕,他根本不需要用这种方式解决生理需求,有的是女人扑上来,参考王公子),还是再次约这个47岁的女人,

说明什么?

说明他食髓知味!说明他就喜欢这款的!



而且他还说明了是要包夜!!包夜啊,说明什么?说明他想多点时间和这个女的待在一起,说明他并不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这么简单,

新闻里说是2小时后才走的,推测已经完成了一部分服务,就是说已经解决了生理需求了,他还是要坚持包完这个夜啊!说明什么?

这个女的说去吃宵夜,一般中老年男人都知道这是借口了,但是小伙子很天真,他选择相信这个女人,让她去了,

你可以说他涉世未深,不知道人间险恶,但是也可以说他是真的喜欢这个47岁女人,纵容她,包容她,

结果等了2小时候,他再三问这个女人,说好了包夜现在中途退场,

他居然只是问她要回50元!



讲真,加上开房费用,和其他隐形消费,我很怀疑他是花了接近1000元了。

就是说这一晚上,他花了上千元,被这个女人放鸽子,出尔反尔,他只是象征性地要回50元!!!!!

然而,这个女人!连50元都不给他!!!

小伙子委屈不?

按照我朴素的价值观,我认为这种情况,至少要问47岁女人要回400元或者300元吧?但是他只要50元!

讲真,我以为新闻写少了一个0,我以为他是要拿回500元结果女人不给才报警的......



至于最后小伙子愤而举报自己,他是真的气不过,他已经是那种:既然我包不到你的夜那别人也别想包到!

他是为了50元举报自己吗?不是!

女人说好了包夜却又走,很明显她是接了第二个包夜的活,本来这个夜是小伙子的,现在小伙子包不到,他能怎样?

当然是找警察叔叔主持公道啊!!!!!

他是真的不觉得自己在违法的。他委屈啊!



相关信息:

近日,南山警方处理两名男同性恋街头纠纷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其中一戴着小红帽的男子因为其尖细的嗓音和“雷人”的言语引来网友关注。事发南山街头,录像显示,小红帽与黑衣男通过微信认识,现场小红帽在不停控诉黑衣男,而黑衣男则较为羞涩,指对方“你丢不丢人”。小红帽则不依不饶,用尖细的嗓音连连称,“玩都玩了,一毛钱都不给”。

小红帽称被对方从西乡骗到南山,结果和对方开房完事了之后,竟然连100元打车费都不给。两人由此在街头发生争执,期间黑衣男向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到抢劫。警方赶到现场,有人记录下了两人在现场争执的画面。

无奈的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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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发生这种现象,归根接地就是一个词——信任

1、为啥一个年近半百的失足妇女包夜还要600元之多?

这看起来像是抢劫。但是,在卖淫嫖娼这种交易中,特别是网络招嫖中,这种价格,其实是合理的。

因为卖淫嫖娼这种交易,其实有非常大的交易风险,并且有非常大的信任成本。第一种风险是被执法的风险。

卖淫其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之所以导致价格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该行为违法。失足妇女在定价之初,其实就把违法处罚的成本已经计算入内。

换句话说,每个嫖客,其实分摊了其他其他嫖客与该失足妇女交易被抓时的罚款和拘留成本。用通俗的话来解释就是,云养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失足妇女经过计算,每次交易成本仅有房租和日常开销的话,那么是60元一次,假设一个月交易100次,就是6000元收入,日均200元。

但是考虑到一个月可能被抓3次,每次罚款5000元,平均每次拘留5天,那么这里的成本就是15000+3000元=18000元,而这18000元成本,要分摊到剩下的15天中去,还要保证6000元月收入,于是,她每次交易的价格至少在240元,相比之前,翻了4倍。

第二种风险是仙人跳或者被白嫖的风险。考虑到这种风险,那么失足妇女的每次交易定价又必须要上浮。

第三种风险是钓鱼执法的风险。

考虑到这个案件中,失足妇女是通过网络约嫖,由于双方此前没有交易记录,所以,对方到底是执法机关,还是普通嫖客,失足妇女是无法确定的。

为了防范这类钓鱼执法风险,交易价格又得往上浮。于是,尽管是一个47岁的失足妇女,她包夜价格600元,其实并不过分。

第四种风险是人身安全风险。这个风险是非常现实的,两人处在陌生的封闭空间内,对体力处于弱势的女性来说,人身风险是非常大的。

总之,交易成本太高了。而交易成本高,主要是因为这类交易违法,所以间接导致双方的信任成本极高。如果警方执法的频率和力度非常高,那么交易成本会非常高,以至于没有失足妇女愿意进行交易。

但如果这类交易活动合法化,我估计47岁的失足妇女包夜价格可以降一半。

我们现在很多商品和服务都很便宜,原因就在于双方的交易有法律保障,由此信任成本、监督成本和惩罚成本极低,扣除这些成本以后,交易价格自然要下降。

2、为啥失足妇女答应包夜又反悔?

原因还是因为信任。为啥两人有过交易,失足妇女却仍然反悔?有的观点认为,这是因为失足妇女欺负小伙年轻、老实。

其实,原因没有这么简单。在一段交易关系中,信任的产生,有几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熟人社会模式,比如我老家农村,大家买大件东西,很少当场就付钱,一般都是赊账,年底给钱。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熟人社会的信任模式。但是在这个案件中,由于两人通过网络联系,不存在熟人社会的信任。

第二种信任是反复交易建立的信任。研究表明,反复交易可以建立信任关系。这是陌生人社会的信任关系的产生。

而单次交易、短期交易,则相当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俗称欺骗。

正如这个案例表现的那样,失足妇女包夜中途溜走,是一种典型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也说明,她跟小伙的交易次数还不多,没有建立基本的信任。

第三种信任是担保关系下的信任。两个人互不认识,但是通过共同认识的第三方介绍或担保,就可以建立信任进行交易。

在这个案件中,这类信任关系没有体现。但是在有些案件中,特别是有鸡头、鸭头的案件中,鸡头和鸭头,就是那个担保的第三方。他们在事实上起着担保嫖客和失足妇女交易的角色,而作为回报,他们会从失足妇女的嫖资中,抽取一定的分成。

3、为啥小伙明知两人都违法,还仍然去举报?

这仍然是一个信任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小伙和失足妇女是网络邀约认识,两人在本质上,其实属于陌生人。他们之间的信任非常有限,彼此的交集也非常有限。

所以,至少在小伙这一方来说,他无意刻意维持与对方的友好关系。他当然知道举报对方,可能连自己都进去,但是他仍然要让对方吃到苦头。

但是,如果他们处在一段信任关系中,小伙即使很愤怒,他也不会这么做。

如果他们处于反复交易的信任关系中,失足妇女中途放鸽子的可能性不大,小伙基于再次交易的需求,举报的可能性也不大。

如果他们处于一段熟人社会的信任关系中,两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出于家丑不外扬的心理,小伙也不可能去报案。

如果他们处于一段有担保的信任关系中,小伙最可能的举动是去找担保人麻烦,而不是失足妇女。比如,他在要求失足妇女退还50块钱被拒绝时,他可能直接去找鸡头要钱。而鸡头作为担保方,一般会退还他这笔钱,于是报案也不可能发生。

所以,如果小伙想要避免发生这类中途放鸽子的事件,理论上有三种方法:1、找反复交易过的失足妇女交易。

2、找十里八乡认识的失足妇女交易。

3、找有第三方担保的失足妇女交易。

注意:以上为学术讨论,并非交易指南,也不构成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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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小伙子对这个中年妇女产生了超越金钱的感情

18岁,正是一个年轻男性如狼似虎哦不对,犹如早上八点钟的太阳,阳气充沛精力旺盛的年纪。对待两性关系容易走极端冲动,动不动要死要活的,得不到就毁灭,不开心就自杀。

47岁的中年妇女,在风尘行业这个年纪竞争力已经不大,价格也是步步走低,他们的客户大多是同年龄的中年大叔。

“由于之前有过交易”说明这不是小伙子第一次约对方,可能是第二次第三次。“600包夜”享受一整晚的春宵而不是10分钟的快乐,说明这个小伙子想跟对方度过更长的时间。18岁小伙子多次约47岁中年妇女,还愿意当冤大头出600包夜,看来对他来说这个47岁中年妇女值600,她给他不光带来了生理快乐,还有心理上的抚慰,这种抚慰让小伙子感受到了母爱般的温暖。

这一次双方又重逢,两人结束了第一次快乐,中年妇女说肚子饿要出去吃东西,小伙子乖巧又兴奋地坐在房间等候她归来。这过程让他十分煎熬,小伙子精力旺盛还没尽兴憋着一股劲等着继续释放,他在房间里面来回踱步摩拳擦掌,时不时兴奋得跳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小时,两小时.......怎么吃饭这么久还不回来。小伙子由兴奋到平静再到失落,他抽了一晚上的烟都没想明白怎么回事。这时候他还在想其它的可能——是不是临时有事走了,还是身体不舒服走了。

小伙子终于忍不住在微信上问她怎么回事,对方的回复毫无诚意,他很愤怒肺都要炸了,头脑一片空白。欺骗他钱无所谓,关键是欺骗他感情。他内心已经把对方认定为“妈妈式的情人”,他感受到了严重的背叛感,这种感觉可能他之前一直没体验过。他决定要毁灭对方,即便要毁灭自己。

一边是损失金钱,承受被欺骗的感觉。另一边是把自己搞进去吃国家饭,留下案底。普通人大多会忍气吞声算了,毕竟钱还可以再来,心情自己调节调节也就过去了,毕竟吃牢饭留案底是更严重的事。但是小伙子脑中只有两个字:欺骗。他被怒火支配,心中只想着怎么复仇。如果他们是普通的情人关系,他很可能会提刀过去问候她。现在对方有风尘女子这个身份,他决定用这个报仇,于是他了报警。

这是一个有恋母癖情节的年轻小伙子,对他心目中“恋人”复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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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敢爱敢恨,行动十分大胆,动不动就一起毁灭,不知道是不是网文看多了的后果。

感谢这新闻的当事人给大家的年底添了一个瓜。

之前我一直以为某一行业是青春饭,没想到年龄容忍度这么大。想想人家再想想那些35岁动不动就担心自己职业生涯终结的人,莫名的感觉有点反向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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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的法律点很多,并不一定都能成为热点和新闻。

说个才发生的真事儿。(不是我们代理的案子)

某女孩跟一男人保持了两年多的婚外情,被原配起诉返还200多万转账。

女孩两年来什么都不干,就靠男的转账养活。男的出差就给女孩转钱买机票,定好地方直接碰面,按天计费。男的也大方,除了支付按天计费的钱,还经常几万几万额外的给女孩转钱,让女孩买奢侈品,买高档化妆品。

女孩本以为自己很聪明,没想到被摆了一道。

这件事被妻子发现后,起诉男人和女孩还钱,而且还冻结了她的房子。

女孩质问男人,为什么诉状里写的是婚外情?自己明明就是按天计费的!一天一万五!我跟你跟根本不是婚外情!

法庭上,女孩说,我跟他没有情只有交易,我们双方只是卖淫女和嫖客的关系,男人给钱不是赠与是交易,不用退还,我愿意拘留,只要不还钱。

但是男人的转账有大量的1314、520之类的金额,全部有转账记录,而且两人的聊天记录里双方也非常亲密,结果可想而知,女孩人财两失。

这时候女孩才明白,自己是真真被人白嫖了。

所以说,有些女孩子不要动歪心思想着赚快钱,你玩不过那些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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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测小伙的心路历程:饥不择食——急不可待——急流勇进——急转直下——集中生智——急了眼。

事件关注点:

1. 从新闻报道看,小伙之前就和这位47岁的失足妇女有过交易,实际上属于「惯犯」。不知道前次交易是否还在治安管理处罚的追诉期(6个月),否则可能可以连之前那次交易一起处罚。

至于之前那次交易是怎么被发现的,有可能是进了公安局之后内心恐惧自己交代,也有可能是因为微信聊天记录还在。

2. 推测失足妇女应该是看小伙年纪轻、好拿捏,所以一开始在答应包夜的情况下,劳动了两个小时的情况下就想临阵脱逃,但也不排除是劳动强度过大或者还有其他业务的原因。但不论如何,似乎都有违交易的诚实信用原则。

3. 小伙其实还是厚道的,在失足妇女想要临时脱逃的情况下,已经提出只要退还50元就既往不咎了,很有民法上的协商精神。

4. 小伙最后是真急了眼了,就算自己进去也要和这位失足妇女拼了,让她尝尝00后的铁拳。

其实这种破罐子破摔的情况在学习、工作中也非常常见。

朋友在甲方公司工作,年底朋友业绩考核比较好,同部门有人不服,就把整个部门一起收了乙方卡的事举报到公司有关部门,后来整个部门一起扣钱。

关于本次事件就说这些,另外答主再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答主一老乡,平时也喜欢去从事新闻里提到的这种交易,而且喜欢挑年纪小的,其中就有一未满14周岁的失足少女。

大家都知道,和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关系,不论其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一开始这老乡没啥事,后来这名失足少女在和其他人交易时被警察抓获,警察查看她微信聊天记录时发现和老乡也有过交易。

后来老乡就这样进去了……

所以说,有困难自己解决,少搞些非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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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嗤,我看这个问题的时候正好在听黄龄的《叹》,结果脑袋里的歌词画风突变。

不会唱的小伙伴先听下旋律。

黄龄《叹》教学 https://www.zhihu.com/video/1467574657017122818

咳咳,我现在脑海中变成了……

嫖娼嫖娼爱嫖娼,找个大妈开了房~

四十大妈十八郎,开工前先化个妆~

一样一样都一样,关了灯后皆一样~

欲望丰满了皮囊,在梦的边缘逃亡~

……

发狂发狂要发狂,六百块钱泡了汤~

说好包夜使劲浪,你却一炮走过场~

嚣张嚣张太嚣张,欺我年少不懂行~

心头一怒蹦下床,鱼死网破没商量~


视频源:抖音 添儿呗(抖音号0915.WEI) 这是一个音乐教学博主。她不是黄龄哦,但是歌唱得挺好听的。可以跟着这位博主学一学如何发声,如何练嗓子。也可以跟着我学一学怎么改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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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作家江南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打架的精髓不在于打人而在于抗打。对方一群人打你一个的时候,你哪怕拼得遍体鳞伤,也一定要捉住领头的那个人往死里整,你要让他知道惹你就必须付出代价,绝不能让他打完你之后高高兴兴地笑着收工

这不是什么杀敌多少、自损多少的问题,这是血性,是自己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可侵犯的尊严。只要有人敢骑脸,敢往你头上踩,那就不管怎样都该让ta后悔,让ta明白看不起你、认为惹了你还能平白无事是ta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这个中年失足妇女都这么大了还不知道给自己积点德,说好的话不算数。也不清楚她有没有子孙后代,竟然面不改色地坑一个都能当她儿子的小伙子。

如果这样不守诚信的人多了,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乌烟瘴气。别的人看到这种不守诚信的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报应,自然不会甘心当一个规矩人,毕竟谁愿意吃亏呢?最后为非作歹、背信弃义、过河拆桥之人就越来越多,越是做个好人,就会活得越惨

有仇必报,无论对于环境还是个人尊严,都是正义。

小伙子这样的人多了,那些不受规则、言而无信、随意伤害欺凌别人的魂淡们就会有所顾忌。

不要嘲笑这个小伙子做事冲动,他是个有血性的人。

相反我们都应该有点血性,让人世间不至于只有冰冷冷的数字计算,多一些不计代价、快意恩仇的浪漫主义。

用自己的手让“恶有恶报”成为世间真理,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正义,也是替天行道的体现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虎啊,煌煌燎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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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还是太年轻,江湖险恶,小伙子骚操作,怎么算都血亏。

1. 因为寂寞,去PC。

2. 为了50块,意气用事,背上违法记录。

3. 报警,但是不提自己pc的事,算不上自首情节。

因为交易本身违法法律法规,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即便报警了,对方也没法返还这50块钱,自己的处罚和对方还是一样的,不知道这样算是消气了吗?

主动报警不是为了交代自己的问题,而是为了举报对方,但却不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所以不算自首。




很有意思,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双方有错在先倒没觉得有什么,不觉得违法,

但是对方撒谎跑了,却觉得生气,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情,知道报警了。

所以,在小伙子看来,法律不是用来遵守的,如果阻碍了自己的利益,法律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用的。法律不是为了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是自己获得利益的工具

但是明显这样的法律观念是不对的,毕竟法律不是你一个人的法律。

不会因为你不说,就只抓女方,不抓你。

只是让犯了错的人都平等的受到惩罚。

还有,法律维护的是合法权益,对于PC这种违法的事情,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所以,无论如何,无论为了什么利益,还是需要遵纪守法才行呀。




小伙子才18岁,如果就如此堕落,还背上违法记录是何必呢?未来的路还长。

做这样的而是情对自己可能未来的人生可能都是有影响的,毕竟违法记录归入档案。

人还是要为未来着想,人也是要洁身自好一点,过渡的放纵自己的欲望,往往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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