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到医院买5块钱的感冒药,还要交6块钱的诊疗费,你认为合理吗?为什么?

回答
这事儿啊,得分开来看。

从纯粹的交易角度来说,不合理。

你花5块钱买药,就是一次商品交易。你付了钱,药店(也就是医院的药房)就应该把药给你。这个过程中,药房是卖东西的,你是买东西的,大家各取所需,完成交易。额外的6块钱诊疗费,在这种纯粹的商品交易里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你没看医生,没诊断,没开处方(哪怕是代卖),凭什么收你诊疗费?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瓶水,然后超市跟你说,得额外收你1块钱的“进门费”,这显然说不通。

但是,为什么医院会这么收费呢?这里面涉及到医院的运作模式和一些实际考量,虽然不符合“商品交易”的逻辑,但可能是他们“认为”合理的一部分原因(尽管我们普通人可能不认同):

1. 药品是处方药或者需要药师指导的药品: 很多感冒药虽然我们觉得是“小毛病”,但在国家法规上,有些成分的药品是需要经过医生或药师审方才能销售的。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即使你只是买药,也可能被归类到需要“药事服务”的范畴。这个6块钱诊疗费,可能就是用来覆盖“药师审方”或者“药事咨询”的成本。就像药店里,药师给你解答用药问题,也是一种服务。只不过医院把这个服务跟“买药”这个行为强制捆绑了。

2. 医院的成本分摊和盈利模式: 医院的运营成本很高,除了药品本身的进价,还有人员工资(医生、药师、护士、行政人员等)、房租、设备维护、水电、管理等等。单纯靠药品差价可能不足以覆盖所有成本。将一些“基础服务费”分摊到每次药品销售(即使没看医生)上,也是一种变相的收费方式,用来补贴日常运营。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可能是在用一种方式来“补偿”其在提供药事服务上的投入。

3. 门诊流程的“惯例”: 有时候,医院的流程设计可能就是把“买药”和“门诊挂号/诊疗”这两个环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即使你只是想买点非处方药,也可能需要通过一个“基础门诊”或者“药房服务窗口”,而这个窗口的背后,可能就关联着一套收费系统,要求必须有“诊疗”这个动作才能完成药品的发出。这是一种“流程导向”的收费,而不是“实际服务”导向的收费。

4. 避免“搭便车”和资源占用: 如果允许随便进药房买药而不收费,可能会导致一些并非真的需要就诊的患者挤占药房资源,或者在药房进行不必要的咨询,影响到真正需要就诊的病人。设定一个基础的诊疗费,或许是医院用来筛选和管理到药房购药人群的一种方式,虽然这个方式对消费者来说不太友好。

我的看法:

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消费者支付的是药品费用,那么理应获得的是药品。如果医院想要收取“药事服务费”,应该明确告知,并且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由药师进行用药指导和咨询。强制收取一笔“诊疗费”而并没有实际的诊疗行为,这感觉就像是“强制消费”。 5块钱的药,加上6块钱的“看不见的费”,总共11块钱,这个比例看起来就很不舒服。

现实情况是,很多时候我们也只能接受。 因为如果你不去医院买药,可能就买不到你想要的那个感冒药,或者你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其他地方寻找。在某些地区或某些药品上,医院可能是唯一的合法销售渠道。所以,即使觉得不合理,很多人也只能选择支付。

如果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提高透明度: 医院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购买药品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哪些项目,以及为什么需要收取这笔“诊疗费”。
提供实质性服务: 如果收取了诊疗费,那么药师至少应该提供基础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完善非处方药销售渠道: 支持和鼓励药店销售更多非处方感冒药,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减少对医院药房的依赖。
政策法规的完善: 相关部门应该对医院的收费项目进行更严格的监管,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总而言之,这6块钱的诊疗费,对消费者来说,就像是被“附加”的费用,虽然医院可能有自己的“理由”,但从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感受来说,确实不够说服力,也容易让人觉得不舒服。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不合理,没法在取消以药养医之后体现技术服务的价值,应该收600诊疗费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