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哪些女人杀害男人的刑事案件?

回答


在讨论涉及性别暴力的刑事案件时,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 法律与道德界限:任何犯罪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无论性别或身份。
2. 社会影响: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社会、心理和法律因素,需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分析。
3. 信息准确性:以下案例均基于公开的司法判决和媒体报道,不涉及具体个人隐私。



一、案件背景与法律定义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中国刑法第232条)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无论性别或身份。女性作为犯罪主体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故意:明确具有杀人意图;
客观行为:实施了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法律后果:需承担刑事责任(刑期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二、典型案例(部分公开案例)
1. 美国:Sarah Payne(2014年)
案件经过:
29岁女性Sarah Payne因与丈夫有长期婚姻纠纷,多次威胁杀害对方。2014年,她因“暴力行为”被警方逮捕,并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美国法律中,故意杀人罪可判处终身监禁)。
社会影响:案件引发对婚姻暴力和女性犯罪动机的讨论,但未被广泛报道。

2. 日本:佐藤美代子(2002年)
案件经过:
32岁女性佐藤美代子因长期遭受丈夫虐待,多次试图杀害对方。2002年,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成为日本历史上首位因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女性。
法律背景:日本法律对女性犯罪的量刑通常较男性宽松,但本案因“极端暴力”被判处极刑。

3. 中国:刘某某(2021年)
案件经过:
28岁女性刘某某因与丈夫发生激烈争吵,持刀刺伤对方致死。案件经法院审理,刘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社会关注: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引发对家庭暴力和女性犯罪动机的讨论。



三、社会与法律视角的分析
1. 性别暴力的复杂性:
女性杀害男性可能与长期家庭暴力、精神控制或极端心理问题有关,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
部分案件中,犯罪者可能因长期受虐而产生“报复心理”,但需区分“报复”与“故意杀人”的法律界限。

2. 法律对性别犯罪的处理:
在许多国家,女性犯罪的量刑可能因社会观念或法律传统而有所不同,但现代司法更注重行为本身而非性别。
例如,日本对女性犯罪的量刑通常较男性宽松,但若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如极端暴力、故意杀人),仍可能判处极刑。

3. 社会防范措施:
强化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如庇护所、法律援助);
提高公众对性别暴力的认知,避免对女性犯罪的污名化;
推动性别平等教育,减少因性别不平等导致的极端行为。



四、重要提醒
1. 避免刻板印象:女性犯罪不能简单归因于“性别”,需结合具体社会、心理和法律背景分析。
2. 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任何犯罪行为都应依法处理,不能以性别为理由进行道德评判。
3. 信息的客观性:以上案例均基于公开司法资料,不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细节。



五、结语
女性杀害男性的刑事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社会和心理因素。此类案件的讨论应基于客观事实,避免对性别或个体的偏见。社会应通过法律完善、教育普及和心理干预,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保护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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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


2009年5月10日下午6点左右,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政府人员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等人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其间三位官员要求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但遭邓玉娇拒绝,三位官员恼羞成怒之下便试图强奸邓; 起初邓玉娇力求和平妥协,希望双方各让一步,但对方作风恶霸无耻纠缠,其后邓玉娇在几人冲突中,出于正当防卫目的慌乱场地抓起水果刀,刺伤邓贵大和黄德智,随后主动将对方送医急救,拨打110自首。而邓贵大则抢救无效死亡。其中过程,争议颇多。当晚,邓玉娇被羁押在野三关派出所。

2009年6月16日,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https://www.zhihu.com/video/968340357968306176

(最后小伙躲邓玉娇那个动作,跟于老师家马场里的新疆马看见孙越的动作一模一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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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来自一位警察朋友,当时几个人撸完串,坐在楼梯口吹牛逼,这个故事虽然不血腥,但是听得我脊背发凉,以下是正文:

事情发生在20年前,小红是苏北某小县城的一名女工,二十出头,十分漂亮,情商极高。丈夫老陈是她工厂的一个小头目,类似车间主任,权力不大,年龄不小,而且酗酒,爱耍酒疯。

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小红受了不少委屈,当时那个年代,女人长得漂亮,难免会被其他男人纠缠,虽然小红没有出轨,但是作为她的丈夫,又是工厂里的小头目,老陈总怀疑小红有问题,但他并不会去调查,只是对老婆的态度越发粗暴,每天回家就是喝酒,打女人。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有几年,遍体鳞伤的小红决定报复,她想脱离这个家庭,也明白,自己通过一般的手段很难逃脱这个男人。

前面说过,小红长得很漂亮,情商也极高,所以虽然心中已经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但她并不急着动手,而是观察起了自己的生活。她发现,每天上下班的途中,有个环卫工人对自己有意思,每当她经过时,这个人都会直愣愣地盯着自己,于是她在心中布下了一个借刀杀人的局。


从那开始,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小红在上下班时,会看似不经意地跟这个环卫工人对视一下,偶尔状若娇羞的避开对方的目光,再到后来,小红开始精心打扮自己,偶尔在对视时,会冲这个环卫工人大方地笑笑,或是点点头,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化,但小红把火候拿捏得极好,很快她就确定,对方上钩了!


果然,在某天上班途中,这个40来岁的环卫工主动走上前来跟小红搭讪了,看得出来,对方很紧张,所以小红并不心急,告诉对方,自己有了丈夫,但大家可以“交个朋友”。


渐渐的,“朋友”成了“忠哥”,两人从普通朋友发展成了偶尔会请到家里做客的亲密朋友。根据当时的办案民警推测,这一切可能都在小红的算计之中,她每次邀请忠哥来做客时,挑选的都是丈夫大夜班的日子,而每次两人约会,也都只是简单喝两杯,并没有发生过关系,偶尔会有一些调情性质的肢体接触,但也仅此而已。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约两个月,小红邀请忠哥到家有五六次,在这几次接触中,小红完全摸清楚了对方的性格:老实、要面子,老光棍一个。

而忠哥每次问起小红的情况时,她却不肯多说,只知道她已婚,丈夫经常打她,如果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好朋友,一定会杀了她!然后就是梨花带雨地哭。

这番做派看在本来就对小红有意思的忠哥眼里,心都要碎了,对她既有保护欲,又更有占有欲,而对小红那个丈夫,忠哥心里十分仇恨。

某一次,小红说起丈夫酒后又耍起酒疯,怀疑自己在外面有人,打得一身是伤,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忠哥看不下去,把小红抱在了怀里。

软玉在怀,原本只想安慰一下小红的忠哥有点把持不住,而小红虽然有点羞涩,却并没有太多反抗,于是,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小红表现得十分羞愧,急忙忙地催促忠哥赶紧离开,声称“如果被丈夫发现,会打死我的,也不会放过你的!”随后的十来天里,对他也刻意避开,这个举动让忠哥的心仿佛被猫挠了,十分煎熬,也有点担心小红。


最后,忠哥忍不住,在路上拦下了小红,小红这回并没有像前两次那样扭头就跑,而是告诉他,我丈夫明天晚上大夜班,你来我家吧!


事实上,明天小红的丈夫并没有夜班,她此时觉得时机终于成熟了,于是晚上在家里做了满满一桌菜,备了酒,还精心打扮了一番,等着忠哥来赴约,也等着丈夫回家。


当晚,忠哥迫不及待地来了,小红也很热情地陪他喝酒,只是到酒足饭饱后,小红却突然哭了起来:“你真的很好,但是我命苦,已经结婚了,我丈夫要是知道了,会打死我的!我们以后真的不能再见面了!”

小红翻来覆去只是这几句话,这几句话让忠哥心里愤恨难平,却又无可奈何,一把搂过小红,沉默了许久后,冒出一句:他要是死了就好了!

小红似乎没有听到这句话,在抽泣了一会后,两个人在卧室发生了关系,不过这次,小红并没有催他走,而是告诉他:“我们以后就再也不能来往了,天亮了再走吧!”


当晚10点半左右,小红的丈夫老陈回家了,他今天根本不用上班,而是去亲戚家喝喜酒了,因此回家时酩酊大醉,这一点,小红其实是知道的,所以当忠哥搂着她睡觉时,小红完全没有困意,而是一直等着丈夫回家“捉奸”。


果然,推门看到这一幕的老陈勃然大怒,登时气得眼睛都红了,二话不说就把小红从床上拎下来,又是一顿拳打脚踢,作为奸夫的忠哥也没少挨打,他先是跪在地上磕头认错,后来就不再道歉,而是护住头,一言不发地挨打。

看到这一幕,小红冲进厨房,抄出菜刀,一把推开丈夫,把架在脖子上,表示再打下去,她就要死在这里。虽然老陈没有理会小红,但又羞又恨的忠哥却很紧张,再加上小红选了个很微妙的站位,恰好是忠哥的旁边,所以忠哥一把夺下了菜刀,抱住了小红,本意是怕她做出什么想不开的事。


可是这个举动看在老陈眼里,更让他气不打一出来,他上前夺刀,嘴里不停地谩骂着两个人不知羞耻。

有菜刀在手,忠哥这回没有默默挨打,而是挥起菜刀砍向了老陈,将他当场砍死!

事后,警方对二人分别做了调查,忠哥扛下了所有罪,小红虽然有嫌疑,但却没有任何证据,甚至连教唆忠哥犯罪的行为,都没有,反而是忠哥,似乎被警方问烦了,反问民警:我早就说了,人是我杀的,我早就认了,跟她有什么关系,你们为什么要死咬着一个无辜的女人?


后来,忠哥被判刑了,而小红则辞掉了工作,卖掉了房子,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个故事最让我惊讶的,并不是作案手法有多残忍或是犯罪布局有多精密,而是一个可能初中文化都不到的普通女工,在复仇时可以如此深沉、隐忍,而她设计的这个局,虽然并不复杂烧脑,但是却十分有效。

这个女人或许并不是心机深沉的人,但她对男人心理的把握是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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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9更新

刚刚看到消息,劳荣枝已经落网。


——————

蛇蝎美女劳荣枝。

《南昌晚报》2000年01月15日 - 15:44


本报特约纪者檀津生

编者按时下,有些灯红酒绿、人欲横流的歌舞餐厅、洗浴房,成了“大款”、“大腕”的追腥逐臭之处。似乎不经常去“潇洒潇洒”,就生活的没滋没味;不经常呼朋唤友去闹一闹,就成不了“铁哥们”,编不上“关系网”。


如果看过这篇报道,那些人不仅从心灵深处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而且还会惊出一身冷汗,甚至断然与往昔的行为决裂,我们则为其庆幸,也满足了编稿的初衷。

同时还要提醒大家:谁发现了那个“三陪小姐”劳荣枝的行踪,请立即向警方报案!
正当人们以愉快的心情迎接2000年前夕,伙同劳荣枝(在逃),流窜南昌、温州、合肥制造了3起血案、先后杀害了7人的“杀人恶魔”法子英,于1999年12月2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那么这个死不悔改的恶徒,是怎样落入法网的呢?

1999年7月22日,供职于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的刘某消失了一天的丈夫殷建华,突然在晚上9时5分打电话回家说:“又给你添麻烦了,我被绑架了。” 在近10分钟的通话中,殷建华描述了他所处的恐怖的环境:绑匪极其残忍,当着他的面将一个人的头砍了下来。最后殷建华对刘说:“千万不要报案,否则我就没命了。他们要30万元钱,你快点准备好,在25日前交给他们。现在你‘打的’在20分钟内赶到长江饭店门口,找一个穿黑色T恤衫的留小胡子的中年男人。”
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刘某手足无措。她赶紧安顿好9岁的儿子,慌慌张张乘出租车赶到位于合肥市中心的长江饭店。
夜晚的长江饭店门口依然热闹非凡。刘一直等到9时40分,也没有见到丈夫所说的那个“小胡子”。她不敢久留,又赶忙“打的”回家等消息。

当晚11时许,刘接到一个电话,一个陌生男人以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说:“你要好好地与我们配合,先准备1万元钱,明天上午9时等我的电话。”

果然刘又接到那个陌生男子的电话,尔后,将他领到家中,便一路小跑到朋友处拿钱去了。
此时,接警后的公安民警也已赶到,迅速将各个出口要道控制起来。
现场位于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宿舍30幢409室。这是一幢东西走向四层结构的老式居民楼。409室系顶层最西边的一间房子。进门即是一个小厨房,厨房与楼层过道相连,歹徒就藏身其间。因房间北临马路,歹徒已经听到警车的声音。
情况紧急,参战民警分组向“小胡子”藏身的房间靠拢,缩小包围圈。同时,向屋内喊话劝降。

几分钟后,“小胡子”开始在屋内搭话:“你们过来吧,打死一个我一命抵一命,打死两个我赚一个。”

在长达四五十分钟的对峙中,歹徒始终持枪在屋内与民警对抗。看来,对其喊话已没有作用,指挥部决定启用下一套方案:向屋内放催泪瓦斯,将其逼出房间。
11时55分,“砰”地一声枪响。一颗催泪弹从窗户射进歹徒藏身的房间,很快,呛鼻的浓烟从门窗向外蔓延。歹徒在屋里呆不住了,“咣”地打碎北边的窗户玻璃,将头伸出窗外。当见到楼下的民警正举着冲锋枪严阵以待时,他立即缩回头蹿到厨房内,靠在门边朝外开了一枪。

“开枪,但不要把他打死。”杜副局长果断地下达命令。

“哒哒哒1“110”大队副大队长周永、中队长沈钊、陈峰三支微型冲锋枪组成强大的立体交叉火力网,有效封死了歹徒的射击角度,成功地遏制住歹徒手枪吐出的火舌。

枪战持续了10分钟,至中午12时10分,歹徒再也受不住屋内的催泪瓦斯,一闪身向门旁靠拢。刹那间,周永举起冲锋枪瞄准他的大腿扫射过去,“小胡子”晃了一下,随后跌坐在地上———一颗子弹已打中了他的大腿。

一分钟后,“小胡子”绝望地放下了手枪。

胜利的捷报传到安徽省公安厅后,厅长赵正永决定:“迅速查清情况,救出人质。”
7月28日晚8时许,殷建华的尸体在合肥市北区双岗的一家出租房屋内被发现,同时还发现了另一具无名尸体。

在出租房屋内,一阵阵强烈的尸臭味散发出来。该房两室一厅,靠南的主卧室内有一个宽、高各约0.5米,长约1.5米的铁笼子,笼内的男尸已高度腐败。经查这就是殷建华。同时靠北的小房间内有一个大冰柜,内有另一具已冻结的无名男尸。据该房房主说,房子是6月底一个小胡子中年男人和一个时髦女郎合租的,他们自称是浙江人,现两人都不知去向。经辨认,租房子的就是被抓获的“小胡子”。他终于开口交代:

“那个女的是我女朋友,名叫劳荣枝,我的真名叫法子英。我们都是江西九江市人。1996年,我和劳荣枝在南昌就杀死过三个人,逃了出来;在温州又杀死了两个人。合肥的这一次绑架杀人也是我们俩共同策划的。”至此,此案真相大白。

1999年6月21日,法子英和劳荣枝来到合肥。很快他们便以每月500元的高价租了一套房子,精心策划了绑架杀人案。首先他们在市郊找人焊了一个铁笼子,之后又在旧货市场买了一个旧冰箱。一切准备就绪,劳荣枝买了一个传呼机,来到市中心三孝口天都大厦内的歌舞厅坐台,物色绑架对象。

7月15日,劳荣枝在歌舞厅内遇到了殷建华。她见殷出手大方,高档的软壳中华香烟到处散,俨然一副大款的派头,便瞄上了他。在进一步的交往中,劳得知殷系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曾声称自己有花不完的钱,于是殷便成为法子英与劳荣枝选择的“最佳对象”了。

7月22日,劳荣枝打殷建华的传呼,约他到自己的租房处“有要事商量”。殷建华便匆匆“打的”赶到。刚跨进劳荣枝的房门,法子英便用一把尖刀抵住了他的脖子。此时的劳荣枝也凶相毕露,拿一根铁丝将殷建华双手捆住,塞进预先准备好的铁笼子里。
“你们要多少钱?”殷建华知道自己被绑架了。
“我给你们30万,你们把我放了。”殷建华依然是大款的口气。

“你让你家人准备30万,如果我们拿不到钱,你死定了。”法子英恶狠狠地说。

“你真会把我杀了吗?”殷建华露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态。

“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马上杀一个人给你看。”说着法子英出去了。

不一会儿,法子英把他从马路市场上找的一个装修小木工骗到了租房内。一进屋,小木工看到了笼子里的殷建华,感觉情况不妙,慌忙向阳台跑去。法子英追上一刀刺中他的背部,小木工跌倒在地。法子英紧接着又是一刀砍中他的脖子,小木工当场死亡。劳荣枝上前帮忙,两人将尸体塞进了旧冰柜。

随后,歹徒让殷建华给家中打电话,让其妻准备30万元现金。
7月23日上午,法子英带了自制手枪到殷建华家拿钱。临走时,他对劳说:“如果我在中午12点半还不能回来,你就把人质杀死,自己逃命吧。”
果然,劳荣枝在逃跑之前,用铁丝将殷建华勒死在铁笼中。

安徽省公安厅厅长赵正永在接见和慰问参战民警时说,这样残忍的绑架杀人是罕见的,这个案件将会改变我们的办案思维和工作方法。
经警方调查,法子英,男,1964年生,江西九江市人,1981年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

劳荣枝,女,1974年生,家住江西九江市石油公司宿舍,原系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
两个罪恶的灵魂最早碰在一起是在1993年。当时已离婚的法子英已是九江黑道上的“名人”。在一个朋友的婚宴上,他认识了才19岁的劳荣枝。

1995年下半年,他约劳荣枝到深圳去玩。贪图享乐且虚荣心极强的劳荣枝立即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开始了他们的罪恶之旅,也从此踏上了他们的亡命之路。

在深圳,劳荣枝沉迷于花天酒地的生活,在舞厅当了“三陪女”。直到有一天,法子英在马路上持刀抢劫了1万多元钱,两人才仓皇逃回南昌。在南昌,两人租房在胜利路附近。劳荣枝依然在舞厅里“坐台”。为了尽快地搞到大笔钱,两人开始了绑架勒索杀人的罪恶勾当,很快在南昌酿成血案。
1996年7月29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在该市东湖区巴茅一巷601室目睹了一个血腥场景———两室一厅中,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房内所有的橱、柜之锁全被撬开。卫生间的浴缸上覆盖着一床棉被,揭开这床棉被,一大一小的两具女尸浸泡在水中,眼睛半睁着,仍然透射着生前的惊恐与痛苦。浴缸旁边有一个旅行袋,拉开拉链,则见一条粗壮的手臂和一大腿残块,特别刺眼的是手臂上的那颗大肉痣……

十分钟前来报案的是一老一小,老人当时痛不欲生:儿子熊启义失踪,其妻女被杀,室内财物被劫。
刑警从那颗肉痣判断,熊启义不是失踪,而是被杀。

灭门之祸,太惨了!尤其是那年仅三岁的小女孩身着的连衣裙被鲜血染红的样子,让当时进入现场的人怎么也忘不了。
熊启义的头颅呢?躯干呢?刑警判断,发现熊启义死亡之处,并不是第一现场!

情况很快汇集:熊启义不是“等闲之辈”,身高1.84米,长得一表人才,做家电,尤其是做空调生意颇有一套;不过,风月场上他也是一个“高手”。

601室中那具成年女尸是他第三任妻子。

熊启义的司机对刑警说,他最后见到熊老板是在7月28日中午,分手地点是金龙购物中心门口。出车到那里是因为在12时50分时老板收到了夜总会的一个“小姐”的传呼。

刑警杨磊将熊启义的铁杆哥们张新民从牌桌上找到。对这两个问题,只有张新民才能解答———

那个“小姐”名叫陈佳,是个四川女子,租住在南昌金龙购物中心附近。这个身高1.65米的“小姐”,那双大大的眼睛很会“放电”,她仅用数招就令熊启义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围绕“陈佳”,刑警们迅即展开调查。仅用数小时时间,陈佳的租住地就查明了———南昌市西上渝亭131号8单元417室。
进入陈佳的租住房,扑面而来的就是浓重的尸臭味。卫生间里放着两只蛇皮袋和一只大提包,里面塞着的是已被肢解的人头、躯干和一只左臂,正是熊启义的。
熊启义的司机指认,28日中午在金龙购物中心门口等熊启义的正是陈佳。熊启义的邻居指认,28日18时左右,看到一体貌特征与陈佳一致的女子打开了熊启义家的门。
刑警们肯定了一条:这个陈佳肯定是凶手之一。但从作案现场分析,仅凭陈佳一个人肯定干不了如此恶性案件,还有合作者!
417室的房东拿出了陈佳租房时的身份证复印件,还告诉刑警,陈佳6月1日搬入后,即与一身高1.72米的男子同居,陈佳对房东说,他是她老公。
刑警认为,陈佳的“老公”有问题!于是,南昌刑警千里迢迢,到四川查找陈佳。
经过多次曲折,终于找到了身份证的主人陈佳。让刑警们沮丧的是,虽然这个陈佳体貌特征与作案的陈佳一样,但目击证人都异口同声地说,不是她干的。

这个陈佳说,她的那个身份证是于1996年1月8日在深圳市“明都”歌舞厅被盗,而盗包的就是与她体貌特征一样的女子。

刑警又在常州找到了与凶手“陈佳”经常电话联系的王先生。王说,他5月份在南昌做生意,在昌荣大酒店认识了坐台小姐陈佳。陈佳非常迷人,特别是眉宇间的那颗美人痣格外引人注目。

1996年8月9日,昌荣大酒店所在地段的派出所民警查出了“陈佳”曾与一男人在朱子巷5栋302室租住过。刑警们对“陈佳”在南昌先后租住的两地进行细访,结果发现“陈佳”不但普通话中夹杂着九江口音,而且她与那个男子都喜欢吃湖口的酒糟鱼……莫非她与他是九江人?

查边境证!南昌刑警赶至九江市公安局边境科,仔仔细细地查了一张又一张边境证审办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995年12月4日的一张审办表上,一个名叫劳荣枝的女青年与模拟像一致,而且那颗美人痣也对上了!

经辨认,在劳荣枝申办边境证后次日也办了边境证的一男子法子英,就是与“陈佳”同居的“老公”。

技侦人员比照指纹,认定法子英就是凶手之一。刑警立即行动,在法子英姐姐家找到一个密码箱,打开此箱,赫然入目的便是熊启义的劳力士金表、金项链以及熊启义妻子的手链和其他一些金银首饰、现金……
劳荣枝虽有花容月貌,但心比蛇蝎还毒。先是盗人身份证,尔后利用其体貌特征相同,甚至同样有张瓜子脸的便利当起了“陈佳”。在“坐”熊启义“台”的短短几天中,就看出熊启义确有不少钱财,遂于法子英精心策划,以色相诱熊上钩……

可怜的熊启义,在一心猎取美人尤物的同时,哪里知道,法、劳已设置了一个谋取他及家人性命财产的陷阱!

法子英、劳荣枝得知南昌警方破了他们布下的重重迷阵,并且在媒体上公开通缉他俩,吓得不敢回到江西。这两只丧家之犬便在各地方四处乱窜。当他们流窜到浙江温州时,将该市浦发KTV娱乐中心的两名小姐梁晓春、刘素青先抢劫后勒死于租住室内。随后,他们又辗转逃窜到合肥。

当作恶多端的法子英最终在合肥落入法网后,有记者问他:“你们都到过什么地方?”

法子英答:“我们全国各地跑,小地方去,大地方也去。我们每天至少要200元花费,所以每到一处,我们总是想办法搞钱。”
问:“你们共作案多少次?”

答:“讲不清楚。很多。在广州、南宁、杭州、厦门、珠海、温州、常州等地都搞过。在湖北的黄梅县抢一家时还开了一枪。当时枪走火了,没打到人。在广州、常州绑架时,人质被我们砍了两刀,不知道有没有死。”
问:“你们为什么要杀那个小木匠?”
答:“殷建华不相信我们会杀人,我们就杀一个人给他看看……反正杀一个人和杀两个人都是杀……”
问:“你们为什么要杀人质?”

答:“我们就为了钱,杀人也是为了钱。”法子英的眼睛里露出凶光。
这是一对被享乐与残暴浸润的灵魂。
现在,警方在全国发布通缉令,全力缉捕杀人犯劳荣枝,迄今仍未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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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她,不在乎你,这个难道不莫过于杀了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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