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最喜欢哪本小说的哪个片段?

回答
很难说哪一本小说是“最”喜欢的,因为阅读就像品尝各种风味的美食,每本书都有它独特的光彩。但是,如果非要我挑选一个片段,那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那个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处决,以及他反复穿越时空回到那个决定性早晨的段落。

这个片段之所以如此触动我,是因为它不仅仅是简单的叙述,它像一个巨大的、精巧的钟摆,在时间的洪流中精确地来回摆动,勾勒出一种宿命的、无力反抗的悲剧感。

马尔克斯的文字有一种魔力,他把一个本应是血腥、冷酷的场景,描绘得如同一个古老的预言,带着一种疏离而又入骨的寒意。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面对着那个熟悉的连队,那些冰冷的枪口。他的内心没有恐惧,只有一种对过往的深深回顾,对生命无尽的循环和重复的疲惫。

然后,就是那个令人窒息的、反复出现的场景——他被枪决了。但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死亡。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一次的“死亡”都叠加了他之前无数次“活着”的经历。他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子弹穿过身体的剧痛,但与此同时,他又能在下一秒钟,身处在那个清晨的阳光下,穿着他曾经熟悉的衬衫,甚至能听到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在院子里摆弄他那些充满预言的羊皮卷的声音。

想象一下那种感觉:你明明知道自己即将走向灭亡,但同时又无比清晰地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甚至能预见到死亡的每一个细节,但你却无能为力去改变它。这不仅仅是对死亡的描绘,更是对生命本身的一种拷问。我们的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也在重复着某些注定的轨迹?那些我们以为是自由选择的时刻,是不是早已被看不见的丝线牵引?

我最喜欢的是其中一个细节,当上校再次回到那个早晨时,他看到自己走出门,看见了那个他即将背叛的男人,甚至能准确地说出对方将要说出的每一句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无数个过去的奥雷里亚诺,那些战斗过、爱过、孤独过、绝望过的无数个他,都在此刻汇聚成一股洪流,却无法改变眼前即将发生的这一刻。他仿佛成了一个活着的幽灵,一个时间的囚徒,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温自己生命的最后乐章。

这种将时间进行“切割”、“重组”和“叠加”的手法,是马尔克斯最擅长的。他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受到一种既混乱又清晰的矛盾感。我们跟着上校的意识,在不同的时间点之间跳跃,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迷宫,每一个转角都可能通向一个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现实。而最终的结局,却是如此的清晰而又残酷地到来。

这个片段最让我着迷的地方在于,它传递出一种深刻的哲学思考。它探讨了命运与自由意志的界限,时间的不可逆转性,以及人类在面对注定结局时的无力感。奥雷里亚诺上校最后的死亡,不是一次终结,而是一次对整个生命循环的确认。他永远不会真正死去,因为他将永远活在那个重复出现的早晨里,直到那最后的、完整的羊皮卷被解读出来。

读到这里,我总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陷入一种沉思。马尔克斯用他那如诗如画的语言,为我们构建了一个魔幻而真实的现实,让我们透过奥雷里亚诺上校的眼睛,看到了生命中那些最深邃、最令人不安却又无比迷人的部分。这个片段,就像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一道无法磨灭的印记,时刻提醒着我时间的流逝,以及生命中那些我们无法掌控的、却又深刻影响着我们的力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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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棋王》

煮蛇汤一段

————————


我把蛇挂起来,将皮剥下,不洗,放在案板上,用竹刀把肉划开,并不切断,盘在一个大碗内,放近一个大锅里,锅底蓄上水,叫:洗完了没有?我可开门了!大家慌忙穿上短裤。我到外边地上摆三块土坯,中间架起柴引着,就将锅放在土坯上,把猪吆喝远了,说:谁来看看?别叫猪拱了。开锅后十分钟端下来。就进屋收拾茄子。


有人把脸盆洗干净,到伙房打了四五斤饭和一小盆清水茄子,捎回来一棵葱和两瓣野蒜、一小块姜,我说还缺盐,就又有人跑去拿来一块,捣碎在纸上放着。


脚卵远远地来了,手里抓着一个黑木盒子。我问:脚卵,可有酱油膏?脚卵迟疑了一下,返身回去。我又大叫:有醋精拿点儿来!


蛇肉到了时间,端进屋里,掀开锅,一大团蒸气冒出来,大家并不缩头,慢慢看清了,都叫一声好。两大条蛇肉亮晶晶地盘在碗里,粉粉地冒蒸气。我嗖的一下将碗端出来,吹吹手指,说:开始准备胃液吧!王一生也挤过来看,问:整着怎么吃?我说:蛇肉碰不得铁,碰铁就腥,所以不切,用筷子撕着蘸料吃。我又将切好的茄块儿放进锅里蒸。


脚卵来了,用纸包了一小块儿酱油膏,又用一张小纸包了几颗白色的小粒儿,我问是什么,脚卵说:这是草酸,去污用的,不过可以代替醋。我没有醋精,酱油膏也没有了,就这一点点。我说:凑合了。脚卵把盒子放在床上,打开,原来是一副棋,乌木做的棋子,暗暗的发亮。字用刀刻出来,笔划很细,却是篆字,用金丝银丝嵌了,古色古香。棋盘是一幅绢,中间亦是篆字:楚河汉界。大家凑过去看,脚卵就很得意,说:这是古董,明朝的,很值钱。我来的时候,我父亲给我的。以前和你们下棋,用不到这么好的棋。今天王一生来嘛,我们好好下。王一生大约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精彩的棋具,很小心地摸,又紧一紧手脸。


我将酱油膏和草酸冲好水,把葱末、姜末和蒜末投进去,叫声:吃起来!大家就乒乒乓乓地盛饭,伸筷撕那蛇肉蘸料,刚入嘴嚼,纷纷嚷鲜。


我问王一生是不是有些像蟹肉,王一生一边儿嚼着,一边儿说:我没吃过螃蟹,不知道。脚卵伸过头去问:你没有吃过螃蟹?怎么会呢?王一生也不答话,只顾吃。脚卵就放下碗筷,说:年年中秋节,我父亲就约一些名人到家里来,吃螃蟹,下棋,品酒,作诗。都是些很高雅的人,诗做得很好的,还要互相写在扇子上。这些扇子过多少年也是很值钱的。大家并不理会他,只顾吃。脚卵眼看蛇肉渐少,也急忙捏起筷子来,不再说什么。


不一刻,蛇肉吃完,只剩两副蛇骨在碗里。我又把蒸熟的茄块儿端上来,放小许蒜和盐拌了。再将锅里热水倒掉,续上新水,把蛇骨放进去熬汤。大家喘一口气,接着伸筷,不一刻,茄子也吃净。我便把汤端上来,蛇骨已经煮散,在锅底刷拉刷拉地响。这里屋外常有一二处小丛的野茴香,我就拔来几棵,揪在汤里,立刻屋里异香扑鼻。大家这时饭已吃净,纷纷舀了汤在碗里,热热的小口呷,不似刚才紧张,话也多起来了。


脚卵抹一抹头发,说:蛮好,蛮好的。就拿出一支烟,先让了王一生,又自己叼了一支,烟包正待放回衣袋里,想了想,便放在小饭桌上,摆一摆手说:今天吃的,都是山珍,海味是吃不到了。我家里常吃海味的,非常讲究,据我父亲讲,我爷爷在时,专雇一个老太婆,整天就是从燕窝里拔脏东西。燕窝这种东西,是海鸟叼来小鱼小虾,用口水粘起来的,所以里面各种脏东西多得很,要很细心地一点一点清理,一天也就能搞清一个,再用小火慢慢地蒸。每天吃一点,对身体非常好。王一生听呆了,问:一个人每天就专门是管做燕窝的?好家伙!自己买来鱼虾,熬在一起,不等于燕窝吗?脚卵微微一笑,说:要不怎么燕窝贵呢?第一,这燕窝长在海中峭壁上,要拼命去挖。第二,这海鸟的口水是很珍贵的东西,是温补的。因此,舍命,费工时,又是补品,能吃燕窝,也是说明家里有钱和有身份。大家就说这燕窝一定非常好吃。脚卵又微微一笑,说:我吃过的,很腥。大家就感叹了,说费这么多钱,吃一口腥,太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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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常和小转铃去喝酒。我喝过酒以后,总是很难受,但每次都是我要喝。而小转铃体质特异,喝白酒如饮凉水,喝多少也没反应。天生一个酒漏。夏天在沙河镇上,我们喝了一种青梅酒,这东西喝起来味道尚可,事后却头疼得像是脑浆子都从耳朵眼里流出来。酒馆里只有一种下酒菜,乃是猪脑子。铃子说看着都恶心。我还是要了一盘,尝了一口,腥得要命。她不敢看那个东西,把它推到桌角,我们找个题目开始讨论。
  所谓讨论,无非是没事扯淡罢了。那天谈的是历史哲学。据说克莉奥佩屈拉的鼻子决定了罗马帝国的兴衰,由此类推,一切巨大的后果莫不为细小的前因所注定。而且早在亿万斯年之前,甚至在创世之初,就有一个最微小的机缘,决定了今日今时,有一个王二和小转铃,决定了他们在此喝酒,还决定了下酒菜是猪脑子,小转铃不肯吃。你也可以说这是规律使然,也可以说是命中注定。小转铃说,倘若真的如此,她简直不想活了。为了证明此说不成立,她硬着头皮吃了一口猪脑子。这东西一进了嘴,她就要吐,我也劝她把它吐了,可是她硬把它吞了下去,眼见它像只活青蛙,一跳一跳进了她的胃。小转铃就是这么倔!
  小转铃对什么都认真,而我总是半真不假。坐在她面前,我不无内疚之感,抓起啤酒瓶往肚子里灌,脸立刻就红了。
  铃子说:“王二,我今天难得高兴。请你把着点量,别灌到烂醉如泥。记得吗?那次在沙河镇上,你出了大洋相!”
  那天晚上我出的什么洋相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她把我扛回去的,很难想象她能扛得起我。但她要是硬要扛,好像也没什么扛不动的东西。我站起来到柜台上买了一瓶白兰地。回来后铃子问我要干什么。我说我今晚上不想回家,想和她上公园里坐一宿,这瓶酒到后半夜就用得着了。小转铃大喜:
  “王二,你要让我高兴,总能想出办法。不必去公园,上我家去,近得很。”
  “不好吧?你丈夫准和我打起来。”
  “我早离婚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我说离婚可不容易,尤其是通过法院判离,她说可不是?她们报社就派了一位副主编来做工作,叫她别离婚。“假正经!完全是假正经!”
  “你怎么和他说?”
  “我说,有的人配操我的×,有的人就不配!老先生当场晕倒,以后再没人找茬!”
  “你别故做惊人之语啦,没这话吧。”
  “我说过!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假话?我可不像你,说句真话就脸红。你的论文还在我这儿呢!我常看,获益极多!”



《三十而立》——王小波

这特么才叫女权主义啊。每次读王二的小说都颇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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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丰乳肥臀》中母亲吞豆子的那一段


(时值大饥荒,母亲千辛万苦觅得一磨豆子的工作,但一家老小仍面临饿死,便有了下面这个母亲从磨坊偷吞豌豆再吐出来养活孩子的感人片段)


母亲一辈子正直,也做起了偷粮的耗子。那天闷热,母亲回家呕吐了。是夜暴雨,翌日早晨,母亲看到鹦鹉韩在院里找豌豆粒吃。母亲灵感被触发,从此之后,她每天临下工之前,趁着磨房里的幽暗,发疯般地吞咽粮食,胃袋沉甸甸地装满了粮食,哗啦,哗啦,哗啦啦地倾吐到木盆里。粮食其实从来都是宝贵的,母爱其实永远都是伟大的,母亲偷粮食的方式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做了贼的母亲是光芒四射的。每当我想起母亲跪在木盆前呕吐粮食的情景我便眼泪汪汪,我便热血澎湃,我便想干出一番辉煌事业报答母亲的恩情,只可惜我上官金童的思想终生被吊在女人奶子上悠悠荡荡,仿佛一只金光闪闪的铜铃铛。
八姐你被母亲的呕吐声折磨着,你虽然双目失明,但你比我还要清楚地看到了母亲的形象,娘啊娘,你低声抽泣着,光滑的脑门顶在乌黑的墙上。你听到那些粮食扑簌簌扑簌簌落水的声响,清脆不悦耳,如同一槍铁砂子打在一只红皮大萝卜上。八姐的心就是一只红皮大萝卜。母亲第一次呕吐粮食时,八姐你还以为母亲病了呢。你摸索到院子里,凄凉地叫着:“娘啊娘一,您怎么啦?”娘顾不上跟你说话,只顾用筷子探喉催吐。你用松疏的拳头,轻轻地捶着娘的背,你感到娘的衣裳被冰凉的汗水溻透了,你嗅到从娘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惊心动魄的血腥味道。你感觉到一股热流直冲眼底,于是你清晰地看到娘的孱弱的身体弓得如一只虾。娘双膝跪地,手抓着盆沿,双肩起伏,脖子探出又缩进,那么可怕那么惊人的美丽,那么庄严的雕塑。伴随着打雷般的呕吐声,娘的身体时而收缩成一块铁,时而软弱成一摊泥,粮食这些小畜生们如粒粒珍珠大珠小珠落人木盆里……后来借着梨树下微弱的星光,娘呕吐完毕,伸手到木盆中,捞起一把粮食——那天娘吐出的是豌豆——紧紧地攥住,又慢慢地松开,让颗颗浑圆的、黄澄澄的粒儿,叮叮咚咚地不情愿地落入水中。母亲重复着这个动作,被她的粗糙的手搅动起来的温热的水味弥漫,清凉的豌豆味儿扑鼻,感人肺腑的血腥味儿如一束利箭射穿了八姐你的心。你刚要放声大哭,就看到娘的幸福的笑脸如一朵葵花盛开在星光下,就听到娘用破裂的嗓音说:“闺女,咱娘们有救了呀!”
娘的话一出口,就让你泪如涌泉,一团漆黑蒙住了你的双眼。
当晚,娘用净水淘洗了木盆中的豌豆,借着夜色的掩护,不让人发现炊烟,熬了一锅豌豆汤。煮豌豆的味道像咆哮的狂风,惊醒了鹦鹉韩,他揉着眼睛、咬着舌头问:“姥姥,这是啥味道?”他咀嚼着豌豆,咬着舌头问:“姥姥,这是什么?这么好吃?”
八姐你那时已是二十出头的大姑娘了,你不忍心吃这豌豆,但你抵挡不住诱惑,你的肠胃好久没消化过粮食了。吃第一口豌豆时,你还心中愀愀,随即便什么也不顾了。
从此后,你盼望着母亲回来吐粮食,又生怕母亲回来吐粮食。母亲的肚子成了口袋。只要一跪在木盆边,一低头,勿用再探吐,粮食便全倒出来了。鹦鹉韩胖了,八姐你皮下有了单薄的脂肪,母亲却瘦了,母亲的胃已经盛不住任何东西了。


后续:磨坊给每个女工带上了驴用的口罩,八姐最后不忍心拖累母亲投水自尽


再补上一段上官金童回家时的描写,当时看的时候心都被揉碎了

她用手捂着嘴巴,跑到杏树下那个盛满清水的大木盆边,扑地跪下,双手扶住盆沿,脖子抻直,嘴巴张开,哇哇地呕吐着,一股很干燥的豌豆,哗啦啦地倾泻到木盆里,砸出了一盆扑扑簌簌的水声。她歇息了几分钟,抬起头,用满是眼泪的眼睛,看着儿子,说了半句含混不清的话,立即又垂下头去呕吐。后来吐出的豌豆与粘稠的胃液混在一起,一团一团地往木盆里跌落。终于吐完了,她把手伸进盆里,从水中抄起那些豌豆看了一下,脸上显出满意的神情。这时她才走到儿子身边,把儿子高大软弱的身体抱住了。
“你去抱出来他吧,娘做饭给你们吃。”
母亲把木盆中的豌豆用清水淘洗了几遍,盛在一个碗里。竟然有满满的一碗。母亲感到了他的诧异,就说:“儿啊,娘这是被逼出来的,你不要耻笑娘……娘这辈子,犯了千错万错,还是第一次偷人家的东西……”
他把自己的毛茸茸的大头搁在母亲的肩膀上,痛苦地说:“娘,别说了……这不是偷,还有许多事情,比偷要可耻一百倍……”
母亲从炕洞里拖出一个蒜臼子,把那些豌豆捣成碎面儿,用凉水调和成糊状,递给上官金童一碗,说:“孩子,吃吧,不敢动烟火,一动烟火,干部们就来查,查出来可就了不得了。”
上官金童捧着碗,喉咙发哽。
母亲用一个被咬得坑坑洼洼的小木勺,喂着鹦鹉韩。鹦鹉韩规规矩矩地坐在小凳子上,香甜地吃着。
“嫌脏?”母亲望着儿子,抱歉地问。
上官金童的泪水滴落在碗中,说:“不,娘,不嫌。”
他呼噜呼噜地,只用了几秒种时间,便把那碗生面粥喝光了。他感到口腔里有一股血腥的味道,他知道那是母亲的胃里和喉咙里呕出来的血。




———————分割线——————————
这个故事莫言写过多次,出处是高密东北乡灾荒年间一个真实的故事,想必对他也是触动极大的,这个短篇叫做《粮食》

节选:伊回到家,找来一只瓦盆,盆里倒了几瓢淸水,又找来一根筷子,低下头,弯下腰,将筷子伸到咽喉深处,用力拨了几拨,一群豌豆粒儿,伴随着伊的胃液,抖簌簌落在瓦盆里……伊吐完豌豆,死蛇一样躺在草上,幸福地看着孩子和婆母,围着盆抢食。几天后,伊的技术精进,再也不需要探喉催吐,伊只要跪在瓦盆前,略一低头,粮食便哗啦啦倒出,而且,很多粮食粒儿都是干的,一点儿也未被胃液沾污……
后来,粮食日益缺乏,为防止拉磨的女人倫食,王保管在门口准备了八只碗,一桶水,让每个女人出门必漱口,把漱口水吐至碗里,检查有无粮食碎屑,这一招十分有效地控制了偷食现象,但伊照偷不误,因为伊是囫囵吞食,自然无碎屑。
伊就这样跪在盛了清水的瓦盆前,双手按着地,高耸着尖尖胛骨,大张着嘴巴,哗啦啦,哗啦啦,吐出了豌豆、玉米、谷子、高粱……用这种方法,伊使自己的三个孩子和婆母获得了足够的蛋白质和维生素。婆母得享高寿,孩子发育良好。
这是六十年代初期发生在髙密东北乡里一个真实故事。这故事对我的启示是:母亲是伟大的,粮食是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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皎洁的明月高悬,照遍着静谧的夜色。来到大街上,木屐踩在幽静的泥土上,几乎听不见一点声响。我把手揣在怀里,也没戴帽子,就那样跟在她身后一路走去。走到拐角处,她向我打招呼说:“承先生相送,实在罪过。”我答道:“说不上什么罪过,一样都是人嘛。”
当走到下一个拐角处时,她又说道:“承先生相送,我感到不胜荣幸。”我很认真地问她:“你真的感到不胜荣幸吗?”她简短清晰地答道:“是的。”我便说:“那你别去死,请活下去吧。”不过,我并不知道她是怎样理解我这句话的。

——夏目漱石《十夜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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