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入室盗窃或抢劫时户主失手杀死入室者应该判无罪吗?

回答
在中国,入室盗窃或抢劫时,户主失手杀死入室者的情况,是否应该判无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运用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来判断。

核心法律依据:正当防卫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的,仍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几个关键要素:

1.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这是最核心的条件。被防卫人必须是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侵害已经结束,或者还未发生,那么后续的行为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入室盗窃: 当窃贼已经非法进入住宅,并且有搜寻、拿取财物的行为时,盗窃行为就属于“正在进行”。
抢劫: 抢劫是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其“正在进行”的时间节点可能更宽泛,例如,在进入住宅后,通过威胁、暴力等手段,迫使户主交出财物,这个过程都属于抢劫罪的“正在进行”。

2.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举例: 户主看到窃贼正在翻箱倒柜,出于阻止其盗窃的目的而进行反抗。

3. 防卫意图: 行为人实施防卫行为时,主观上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举例: 户主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阻止对方继续盗窃或伤害自己。

4. 防卫限度(不超出必要限度): 这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判断“必要限度”? 这是法律上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需要结合案发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不法侵害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对方是简单的盗窃,还是带有暴力威胁,或者已经造成人身伤害?对方是否持有凶器?
防卫人所处的危险状况: 户主当时是否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是否有逃跑的可能?
防卫手段的相当性: 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之间是否大致相当?例如,对方只是偷一个苹果,而户主却使用枪械将其击毙,这可能就超出了必要限度。但如果对方是持刀入室抢劫,并且威胁到户主生命安全,那么使用暴力反击,即使导致对方死亡,也可能被认定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案发时机的紧迫性: 在紧迫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难以做出精确的计算和判断,法律会给予一定的理解。

可能导致“不无罪”的情况:

1. 不法侵害已结束: 比如,窃贼已经偷完东西跑出了家门,户主追出去将其杀死,这就不能算是正当防卫,而可能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
2.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即使对方有不法侵害行为,但户主的防卫手段与对方的侵害程度明显不成比例,且对方已经丧失反抗能力,而户主仍继续施加致命打击,就可能被认为超过必要限度。
举例: 窃贼只是一个小偷,没有携带凶器,也没有对户主造成人身威胁,户主用重物将其头部击打致死,这种情况就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3. 没有防卫意图: 行为主观上并非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报复)。
4. “假想防卫”或“事前防卫”: 还没有不法侵害发生,或者不法侵害尚未开始,就采取了防卫行为。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

在实际审判中,法院会非常谨慎地对待这类案件。他们会详细审查:

案发现场的证据: 门窗是否被破坏,现场是否有打斗痕迹,窃贼或抢劫者的装备和状态。
证人证言: 邻居、报警记录等。
户主的陈述: 户主是如何反应的,当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法医鉴定: 确定死者的死因,以及伤情与对方不法侵害的关联性。
录像证据: 如果有监控录像,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特殊情况:防卫过当

如果户主的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不属于绝对的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即使构成防卫过当,在量刑时,法院也会考虑到户主是出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会酌情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来说,户主在入室盗窃或抢劫时失手杀死入室者,不一定直接判无罪。 最终的判决取决于能否证明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特别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和“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这两个关键点。如果能够证明,并且情节合理,那么完全有可能被判处无罪。如果存在防卫过当,也可能获得从轻或免除处罚。这是一个需要结合具体细节、证据和法律条文进行综合判断的复杂问题。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正当防卫的话题实在是不想说了,这个算最后一次回答相关问题吧。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说。

1、入户抢劫时被反抗杀死

这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处无罪,无论理论或实务都绝对不会有争议。


2、入户盗窃后被发现,以暴力抗拒抓捕而被反抗杀死

这属于转化型抢劫。在理论上主流观点认为属于抢劫的无限防卫。

实务中则倾向于以小偷实际携带的暴力程度来判断,通常是认定为防卫过当。具体分析看3.


3、入户盗窃时被反抗杀死

理论上主流观点仍然论证为正当防卫,处无罪。常用的主要理由包括主人的应激性,入户所潜在的暴力和危险程度极高,“家”是更为隐私和更具安全感的地方,等等。有些观点还会用“美国允许打死入户者”“入户者会杀死主人”等理由,但前者是忽略了美国持枪犯罪更为普遍、入户犯罪危险性更大的实际情况,后者是滑坡推测,说服力并不强。


实务中则认为,“入户盗窃”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各种具体情形中入户犯罪者所潜在的危险性跨度非常大,从0-100%都有可能,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根据具体案件中入户者当时的具体暴力程度与危险程度来判断。影响的因素非常多,比如

  • 在密集小区里的房屋,主人呼救即有邻居前来帮助;乡下单独的一栋房子,屋主不可能获得外界的救援。显然前者能采取的防卫暴力上限更低。
  • 小偷在客户翻东西、主人冲出卧室砍人,与小偷在床头翻东西、主人惊醒直接拿床头。前者中防卫者对暴力程度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相应能采取的暴力上限也更低;而后者在应激状态下不可能具备太高的注意义务。
  • 小偷看到主人转身就逃,小偷看到主人上前就打。显然前者的情况下防卫者所能采取的暴力上限也更低;
  • 小偷赤手空拳,小偷手上拿着钳子之类有较大杀伤力的工具。同样在前者的情况下防卫者能采取的暴力上限也更低。
  • 小偷是个瘦子,主人是大汉;小偷是大汉,主人是弱女子。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显然前者的防卫暴力上限也更低。

在一个具体的入户盗窃被防卫的案件中,根据当时的场景、双方在表面上能被一般人所感知的暴力与危险性、双方在第一时间的反应,以及具体的打斗过程,等等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到案情的判断,不可能简单给出一个“凡入户都可防卫致死”或者“凡入户都不允许防卫致死”的结论。但是理论界与舆论界反而都喜欢追求这种简单粗暴的结论。


4、理论与实务在应激性问题上的区别

如果以题目限定的“户主失手杀死”这个条件,它实际是限制了主人(防卫者)在应激状态下无法理智、准确判断防卫的暴力大小、位置而导致入户者死亡。这就是理论上常用的应激性理由,当然是正当防卫的无罪。

你的同学说的这种观点

我的同学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大部分户主不会有故意伤害别人的动机,在以命相搏时防卫过当的法律界定可能会限制户主的反抗行为,反而让他们的生命受到极大的威胁。还有就是户主失手杀人的概率极小,可以忽略,所以应该无罪。

就是人的应激性问题。所以在理论上说,你同学的说法是对的,也符合理论上对此的一贯观点。


而实务中对于应激性以前一直是忽略的,因为法律要求人是“天生理性”,所以在正当防卫问题上忽略了一个普通人遭受危险时不可能保持冷静,直接以客观结果判断——只要入户者携带的暴力不足以致命,而被抗拒杀死或重伤了,都是防卫过当。

这导致很多在应激状态下造成侵害人死亡或重伤的案件,本应属于正当防卫范围的,也都认定为防卫过当,这是不适当的,是一种机械执法。所幸近年来实务操作亦逐渐考虑应激性,有所改善。


当然,应激性并不是无限的,甚至它的限制也很大。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防卫过当或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况包括:

  • 事后防卫:入户者已被打倒,明显失去加害能力,或者小偷已经逃入困境(如跳河、掉进池塘里等)而不再具备逃跑或加害能力,此时防卫时间已结束,户主情绪上头仍然接着打死人;
  • 为泄愤而打死人:这在农村特别多。通常是小偷已经被捆绑控制后,其他村民没事就上去踢几脚骂两句,最后不知道是谁踢死人,结果所有踢过的人都被认定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 暴力明显不对等:常见于小偷不作任何反抗而转身逃跑的情况下,人身危险性与杀伤力都明显极低,户主仍以极高的暴力进行追杀而致死。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你到知乎上发问“当我遭遇XX时我能否杀死对方”,这是一种事后、上帝视角的提问,这种问题本身足以表明了发问者追求的不是“防卫”,而是追求“以防卫为借口杀死他人”的结果,是一种不法侵害。包括很多关于正当防卫的舆论,其实都是这种心态,而这正是正当防卫制度所极力避免的民间私刑与泄愤。

但作为一个实际案件,事实上绝大多数防卫者在防卫当时根本没想着“杀死对方”,而是概括上的“消除危险”的想法。这就是人的应激性。

所以在正当防卫问题上,舆论往往是从事后上帝视角进行评论,而当事人真的在面临危险时,根本没考虑这是不是正当防卫。我给别人的建议也永远是:当你遭遇危险时,别想着正当防卫要怎么操作,而是想着怎么样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是不是正当防卫,那是自己安全以后才考虑的东西。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在中国,入室盗窃或抢劫时,户主失手杀死入室者的情况,是否应该判无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运用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来判断。核心法律依据:正当防卫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回答
    这可得好好说道说道。你说这人吧,是想干坏事儿,奔着抢劫去的,这起码是他的主观意图明确。可结果呢?主人不在家,这一下就变味儿了。咱们得从法律上掰扯掰扯。首先,抢劫罪,它最核心的构成要件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当场丧失反抗能力,并取得财物。 简单说,就是要吓唬人、打人,或者用其他手段让主人害怕.............
  • 回答
    这是一件非常复杂的情况,涉及到法律、道德和伦理的多个层面。要判断主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一、 正当防卫的法律构成要件(以中国大陆法律为例,其他国家或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在中国大陆,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回答
    入室盗窃,顾名思义,是指未经户主允许,偷偷摸摸地进入他人的房屋或建筑物,并从中窃取财物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也触及了人身安全和隐私的底线。要构成入室盗窃,通常需要满足几个关键的要素:1. 入侵行为(Unlawful Entry):这是入室盗窃最核心的要素。入侵行.............
  • 回答
    这事儿听起来挺刺激的,处理得不好,后果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首先,你制服了小偷,这本身是属于正当防卫。在法律上,当你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是允许的。但“制服”到什么程度,比如有没有造成过度的伤害,这之后就需要注意了。然后,你把他身上的钱财收下了。这部分,就进入.............
  • 回答
    这事儿挺有意思的,细想起来,这小偷的脑回路也是够清奇的。首先,从道德和法律层面来看,这名男子毫无疑问是违法的。他闯入他人住宅,偷窃财物,这本身就是严重的侵犯行为。无论金额大小,这种行为都不可取,并且会给屋主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然而,他偷了230元后,竟然还在主人家安然自若地煎了四个荷包蛋,这确实.............
  • 回答
    这种情况确实很复杂,涉及到好几个法律层面的问题,咱们得一件一件捋清楚。首先,你制作毒茶这个行为,本身就触犯了法律。尽管你的目的是给仇家下毒,但无论如何,制造、持有、或者意图使用危险化学品(在这个例子里就是毒药)来伤害他人,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制造、非法持有、或者运输管制刀具、枪支、.............
  • 回答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其实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法律概念——“私闯民宅”。究竟反复进院子里偷东西算不算私闯民宅入户盗窃,我们需要仔细拆解一下。首先,我们得明确一个前提:中国法律对于“私闯民宅”和“盗窃”是分开定义的,但它们在某些情况下会合并定罪。一、什么是“私闯民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回答
    关于“先玩盗版体验,觉得好玩再入正”这个做法,这可以说是玩家群体里一个挺普遍的现象,也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行为。我个人觉得挺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是“对”或者“错”,得从几个层面来看待。从玩家角度来说,有其合理性: 降低试错成本: 这是最直接的原因。现在游戏数量太多了,而且很多游戏价格不菲。作为普.............
  • 回答
    这句古文颇有意趣,虽然字数不多,但包含的信息量却很丰富。我们来逐字逐句地拆解一下,并试着还原它背后的故事场景:“用石作停,好盗息心,村逢好处,广西马参议玹与都司马某征瑶,驰入,停,好,玹,瑶,驰”1. 用石作停 (yòng shí zuò tíng) 用 (yòng): 意思是“使用”、“利用”.............
  • 回答
    .......
  • 回答
    在中国,入室不偷东西只剃猫毛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这可以构成多个层面的违法行为,并且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1. 破坏财物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 回答
    这事儿啊,真是说不清道不明,涉及到很多细节。如果有人闯进你家,你把他打伤了,对方反倒轻伤二级,这事儿你说算不算正当防卫,得看具体情况。首先得明确,什么叫正当防卫。这玩意儿有个规矩,就是你得是在受到非法侵害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采取了制止侵害的行为。关键点在于这个侵害是“非法”的,而且你采取的.............
  • 回答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会立即展开调查。1. 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 现场保护: 犯罪现场会被立即封锁,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物证提取: 痕迹物证: 现场可能留下的指纹、脚印、血迹、毛发、衣物纤维、搏斗痕迹等。 电子物证: 如果有监控录像(家中、楼道、小区、周边街道)、智能家居设备录音录.............
  • 回答
    .......
  • 回答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江西男子入室杀人致 2 死 1 伤,在逃途中又杀 1 人的案件,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恶性刑事案件。根据媒体公开的报道,我可以为您详细梳理一下案件的进展和值得关注的信息:案件基本情况概述:这起案件发生在江西省鹰潭市,犯罪嫌疑人名为温某某。根据报道,温某某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在鹰.............
  • 回答
    江西发生的这起入室杀人案,真的是太令人心痛了,而且案情还在发展,从最初的两人遇害,到后来又多了一名受害者,这让人不禁感到脊背发凉。作为一名普通人,我真的很难用平静的心情去分析这件事情,内心更多的是愤怒、恐惧和对逝者的哀悼。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事件发生的脉络。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这名嫌犯在江西某地闯入民.............
  • 回答
    您好,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情境判断,我会尽量详细地为您梳理可能的情况以及您可能承担的责任。请记住,这并非法律建议,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确,您的狗狗咬死小偷,这在法律上属于一种“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范畴,但具体如何认定,以及您需要承担.............
  • 回答
    .......
  • 回答
    .......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