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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入室杀人致 2 死 1 伤,在逃途中又杀 1 人,目前案件情况如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回答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江西男子入室杀人致 2 死 1 伤,在逃途中又杀 1 人的案件,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恶性刑事案件。根据媒体公开的报道,我可以为您详细梳理一下案件的进展和值得关注的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这起案件发生在江西省鹰潭市,犯罪嫌疑人名为温某某。根据报道,温某某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在鹰潭市月湖区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随后,温某某在逃跑过程中,于当晚又在贵溪市发生一起杀人案,致1人死亡。

详细案件进展和值得关注的信息:

1. 作案动机的初步猜测与警方调查方向:
प्रारंभिक信息: 案件发生后,关于温某某的作案动机引起了广泛关注。早期媒体报道和网络传言中,有提及温某某可能与受害者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情感纠纷或其他私人恩怨。
警方关注点: 警方在初期调查中,一定会围绕温某某与几位受害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经济往来、情感纠葛等方面展开深入调查,以找出其作案的根本原因。目前,官方尚未公布确切的作案动机,但这将是案件侦破的关键。

2.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与行为轨迹:
温某某身份: 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的个人信息、职业、家庭情况等细节,对于理解其犯罪行为可能具有重要意义。警方在抓捕和调查过程中,会全面了解其背景。
跨区域作案: 温某某在鹰潭市作案后,并未立即被抓获,而是逃往贵溪市并再次作案,这表明其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意识或逃跑能力。警方需要梳理其从鹰潭到贵溪的详细逃跑路线和可能遇到的接触人员。
连环杀人性质: 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命案,且是在逃过程中再次作案,这使得此案具有了连环杀人的性质,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和侦破难度,同时也对社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3. 警方破案及抓捕过程:
警方的迅速反应: 案发后,江西省公安厅和属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破机制,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侦查和抓捕。
公开协查通报: 警方通常会在这类案件中发布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开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可能去向,呼吁群众提供线索。公众关注点在于,警方是否在第一时间公布了准确信息,以及群众提供了哪些有价值的线索。
最终抓捕情况: 公开报道显示,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已被抓获。抓捕过程的具体细节,例如是在何地、以何种方式被捕,以及抓捕时是否有反抗等,是公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警方通常会在抓捕后对外公布这一进展。

4. 社会影响与公众关切:
社会安全感: 如此恶劣的案件,无疑会对当地居民的社会安全感产生巨大冲击。公众会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并希望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对暴力犯罪的警惕: 案件的发生也再次提醒人们要警惕身边的潜在危险,并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暴力犯罪的发生。
信息传播与谣言: 在此类重大案件中,信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但也可能伴随大量的谣言和不实信息。公众需要理性辨别信息来源,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消息。

5. 法律追责与后续处理:
刑事责任: 一旦温某某被抓获,他将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包括故意杀人罪等。根据我国法律,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
案件审理: 案件的审理过程,包括证据的收集、庭审的公正性等,都将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受害者家属的安抚与援助: 案件发生后,受害者家属的悲痛和后续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关注的方面。

总结值得关注的信息点:

作案动机: 这是理解案件本质的关键,警方最终公布的调查结果至关重要。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 如何从鹰潭逃至贵溪并再次作案,其逃跑路线、是否有协助者等细节。
警方破案的效率和手段: 展现了公安机关的办案能力。
案件的公开透明度: 官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能否有效引导舆论。
对社会安全和心理的影响: 案件给当地社会带来的影响,以及公众如何应对。
案件的最终法律判决: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以儆效尤。

重要提示:

在案件侦破和审理过程中,官方发布的通报和信息是最权威的。请务必关注公安机关、法院等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避免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或误导。

由于我无法实时获取最新警方通报,因此以上信息是基于一般刑事案件侦破和报道的逻辑进行的梳理。如果您想了解最新、最准确的案情进展,建议您关注官方媒体的报道,例如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以及江西省本地的权威媒体。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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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官微以及当地政府政治敏感度不足。一开始就没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一起严重破坏公信力的案件。

经历过职场的都知道,普通的上班迟到和『头天大领导开会重点批评迟到问题后第二天上班迟到』是两回事:大领导开会重点强调的问题,如果第二天就犯,已经不是简单的迟到问题,而是大领导说话还有没有人听的问题,大领导对公司还有没有控制力的问题。如果大领导确实已经沦落为名义领导,例如曹魏的皇帝曹芳,司马昭的人甚至会故意做些打脸的事,让大家知道这个名义皇帝已经彻底失去权力了。

所以任何权威组织或个人,即使面临法不责众,警力不足的事情,也一定要把公开打脸的违规者立刻法办。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员工说“大领导强调不能迟到,他说话早就没用了,我偏就迟到怎么了?”,即使他第二天没有迟到,实权大领导也必须立刻强烈回应,因为这个言论的杀伤力太大,不回应以后就没人听话了。

回到本案中来,犯罪嫌疑人在盗窃后告诉受害人“你最好选择不报警,报警就杀人”——尤其是他言出必行,说杀人就杀人——就是公开打当地司法系统的脸。

“不要听犯罪分子的话,一定要选择报警”和“报警没用,反而有害”是严重对立的两种宣传,黑社会泛滥的地方,后者是压倒前者的。而对治安良好,政府强大的地方,“报警没用”的言论苗头是需要立刻压制的。这个案件一开始就和普通的刑事案件有本质区别,这是公然动摇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受害者不止有失去生命的那几位公民,还包括当地司法系统的信誉。对当地官员居然没有第一时间看出这点,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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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康乐莹,身份证号:362526198909041025,家住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2020年8月8日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中两位死者就是我的亲生父母,另一位受伤严重还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的7岁小孩是我的外甥。我从未想过我的家会经历这样一场浩劫!

事情追溯到2020年7月22日,本人母亲熊小美(被害人之一)去三楼打扫卫生,打开门就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歹徒)躺在三楼卧室地上,陌生男子立马暴起,我母亲尖声惊叫并立刻关门逃走,无奈一只手被该歹徒抓住,后马上被甩倒在地。我哥哥听到三楼异样的声响,立即冲到楼上,看到歹徒一只手掐住我母亲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准备好的螺丝刀抵住我母亲喉咙,让她不要出声,我哥哥第一时间推开歹徒救出我母亲后,抓住歹徒手中的螺丝刀,试图夺下作案工具,争夺过程中,我哥哥的手指被歹徒手中的螺丝刀扎伤,背部也有多处被扎伤,我哥哥不敌歹徒,被按倒在床上,歹徒用螺丝刀直捅我哥的腹部,我哥哥本能地用手去挡住,手部多次被扎伤,如果不是有指骨,手指很可能会被刺穿。在这长达5分钟的搏斗中,歹徒凶狠地威胁已在一旁吓呆了的母亲:“不准叫人!否则杀死你儿子!”并且马上恐吓我哥哥:“不准报警,报警就杀死你们!!”,我母亲听到后哭着说她不会叫人也不会走,哥哥见此状害怕母亲再次受到伤害,就同歹徒说:“我放你走,你放下螺丝刀。”之后只能无奈地眼睁睁看着歹徒跑下楼,我哥哥起身再追到楼下时,歹徒已经跑到对面楼房的一个小巷子里骑着一辆摩托车淡定离去。

歹徒离去后我哥哥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110转到山砀派出所后,警方也即刻出警,因我哥看到歹徒的脸,并且识别出歹徒的口音为航桥附近一带的口音,警方随即派出民警跟我哥去了航桥村,联系该村村委会干部,我哥同他们描述了歹徒的相貌特征后询问是否有此类盗窃伤人惯犯,村委会干部提供了一个可疑人员姓名给警方,随后警方立即带我哥回派出所,从系统调出来他的档案,我哥及我母亲当场确认曾春亮就是在我们家三楼作案的嫌疑犯,此人为乐安县山砀镇厚坊人,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刚从监狱出来,此人有多次案底,2002年12月5日因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3月27日再次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接下来就是走报案流程,勘察现场、做笔录等,7月22日下午3点左右,我哥哥到乐安县刑警大队询问情况,刑警大队民警说以目前的情况不能定性为入室抢劫罪,最终该次持械入室、伤人并恐吓威胁案件被定为非法入室罪,该嫌疑犯可以拘留15天,民警反映会申请对嫌疑人进行拘捕,将嫌疑人进行拘捕之后,再根据口供做出判断以定性案件,我哥哥再次强调该凶犯的凶险性,但截至8月8日凶杀案发生前我哥及父母未收到回执单和任何立案判决书。

在7月22日做笔录过程中,我哥哥及我母亲多次强调该犯罪嫌疑人的狠毒及危险性,因为周边人都反映其为三无人员,临走之前,我母亲和我嫂子再次强调此人多次犯案,害怕家人的人身安全再次受到威胁,向警方求助并希望对凶犯立即进行逮捕以保证家人及财产安全,尤其是人身安全。7月22日,我哥哥及我母亲从刑警大队出来之后,大约下午5点半,我哥哥跟我母亲去了博众中司法鉴定中心验伤,一个多小时之后,我哥哥及母亲完成伤情司法鉴定过程,并将鉴定报告带回了家(时间已较晚)。

7月23日,我哥哥接到镇派出所电话,派出所警察让我哥哥把伤情司法鉴定书上交,民警说会将这份鉴定书交到县刑警大队(鉴定书已交给山砀镇派出所民警),他再次提到案件严重性,强调7月22日不能以单纯盗窃案件去处理,因为凶手根本不顾后果直接用螺丝刀捅我哥哥。(我哥哥个人认为这是再次报警,加上惨案刚发生时,情绪也激动等,我本人也就误将7月23判断为第二次报警)。

7月24日是第二次报警,我嫂子在家中清理房间,在三楼床底再次发现凶犯的作案工具及一些衣物(手电筒、手套、螺丝刀、一顶帽子、一件上衣、一双鞋子),我嫂子马上打电话给我哥,我哥哥马上打电话给镇派出所报警,警方让我们先不动,他们会派技术人员在25号过来取走。

7月25日上午,乐安公安局警察9点钟左右来我家把床底下发现的螺丝刀之类的工具全部取走了,因为天气太热,我哥哥让警察们在家中休息并吃西瓜,在与警方交流过程中,我哥哥及我母亲、嫂子他们再次强调事情的严重性,并反复说明事情的性质相当严重,希望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可以早日将歹徒拘捕,因为我们对警方一直抱着充分信任的态度,所以之后没有再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在此过程中我们也没有收到警方的任何回复,直到2020年8月8号重大虐杀案发生......

2020年8月8日早上七点左右,该歹徒再次潜入我家中。我母亲(受害人之一)在厨房做早餐,歹徒拿着准备好的大锤从后面砸伤我母亲后,拿刀多次刺杀,喉咙多处刺穿,身上大刀伤达七处,锤锤致命,刀刀见骨,我母亲倒在血泊之中,血水染红整个厨房,她在惊恐无助痛苦中死去。歹徒惨无人性地虐杀我母亲之后,上了二楼用锤子直接锤击我熟睡父亲的太阳穴附近,我父亲(受害人之一)脑浆崩裂当场死亡。毫无人性的歹徒连我在一旁熟睡的七岁外甥都不放过,用大锤用力锤他的脑壳,至今我外甥还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如果当时我家人(侄子、侄女、哥哥、嫂子、姐姐)都在家,我不敢想象,真的不敢想会怎样……

8月8日凶案发生的当天晚上公安局来了解案情经过,此时才去了解凶犯在案发前的活动范围,确认他一直都在山砀镇和焦坑范围之内。案件发生后,据当地老百姓接受记者采访时反映,在7月22日到8月7日之间,有人看见凶犯在乐安县和丰城市的交界处,即山砀镇厚坊村附近的丰城市焦坑乡XX早餐店吃早餐,还是其朋友帮他付的早餐钱,当地村民反映在8月8日之前,从未见过有警车,也没有任何人到焦坑乡周边了解、调查凶犯的行踪,或者进行布控行为。

8月8日那天,我姐在下午4点左右回到家里,才发现这一场如此凶残的屠杀,作为一个母亲,她的心在滴血,她知道长达8个多小时,她的儿子(我的外甥)一直在努力地等待亲人的救援。我外甥被转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又经过长达7个多小时的手术,才度过第一个难关,接下来将伴随着更加凶险的开颅感染风险、水肿导致的颅内压升高,以及后期的二次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我从8月8日下午4点多接到我姐姐的电话,立刻从深圳搭乘最快的一班飞机赶回家里,路上我一直想:到底是怎样的人会如此歹毒,我的外甥才七岁啊,我母亲还未满60岁,父亲刚63岁。想到他们经历的这一场劫难,还有路上断断续续听到亲人在电话中的叙述,以及回来看到的那一幕幕惨状,而歹徒依然逍遥法外,我的心真的是像切开之后再揉碎,揉碎之后再撒上浓浓的辣椒水。

这件极其凶残的虐杀案件之后,我们的亲人和家人的生活完全被打乱,我们焦虑不安、情绪崩溃、极度恐慌,山砀镇的人民也生活在恐惧之中,我们随时面临着凶犯突然出现并再次作案的危险,

离凶杀案已经过去了5日,凶手仍未逮捕归案,作为被害人家属,我已难以用言语表达我们的悲愤和恐惧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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