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江苏一男子盗窃 3 万元后当场查阅刑法并送回去 2.7 万元?从法律角度分析,该行为如何定责?

回答
江苏一男子在偷窃了三万元后,竟然在原地翻阅刑法,还主动退还了2.7万元,这个事件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也引发了不少讨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行为的定责,需要细致地分析。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盗窃行为本身已经构成犯罪,无论其后续如何处理,都不能完全抹去其违法性。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了盗窃罪,指的就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的数额,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足以构成盗窃罪。

那么,这个男子后续的行为,如“当场查阅刑法”和“送回去2.7万元”,在法律上如何评价呢?

1. 盗窃行为的既遂与未遂:

盗窃罪的成立,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秘密窃取了公私财物,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这个案例中,男子已经将财物(三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有证据表明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从法律上看,他的盗窃行为已经完成了,属于盗窃罪的既遂。

“当场查阅刑法”这个行为,虽然显得有些“滑稽”,但并不影响盗窃行为的既遂。他是在事后才去了解法律,而不是在盗窃过程中就去咨询法律意见。

2. 退赃行为的法律意义:

男子主动退还2.7万元,这在法律上属于退赃。退赃是犯罪分子在案发后或者在侦查、审判过程中,主动将非法所得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的行为。

退赃在法律上通常会起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作用,但并不是必然的。具体效果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情节: 盗窃数额(虽然退还了大部分,但最初盗窃的数额是3万元)、盗窃手段、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等。
退赃的主动性: 是在被发现后才退还,还是主动归还?案例中描述的是“当场查阅刑法并送回去”,从字面上看,有主动归还的意愿。
退赃的态度: 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真心悔过。
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是否接受退赃,是否谅解。

在这个案例中,男子退还了2.7万元,占了被盗总金额的90%以上。这表明他可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或者至少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并试图弥补。这对于量刑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因素。

3. “查阅刑法”行为的定性:

“当场查阅刑法”这一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构成犯罪。法律条文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查阅。他查阅刑法,更多地反映了他对法律后果的认知和应对。这本身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但可以间接说明他在进行违法行为后,开始考虑法律的制裁。

4. 责任的划分与量刑:

综合以上分析,该男子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既遂。

在量刑方面,将会有以下几个考量:

盗窃数额: 3万元是主要考量依据,这是构成犯罪的起点。
退赃情况: 退还2.7万元,显著减轻了其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通常会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悔罪表现: “当场查阅刑法并送回去”可以被视为一种悔罪的表现,但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其真诚度。
其他情节: 例如是否有前科,作案的手段是否恶劣,是否造成了其他不良影响等。

最有可能的定责是:

该男子会被认定犯有盗窃罪。鉴于其主动退还了大部分赃款,并可能表现出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很可能会从轻处罚。具体判罚可能是:

有期徒刑: 相较于不退赃的同类案件,刑期可能会显著缩短。比如,原本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在可能只是几个月,甚至是缓刑。
拘役或管制: 如果盗窃数额虽然达到“较大”,但尚未达到“数额巨大”,且有其他减轻情节,也可能被判处拘役或管制。
罚金: 即使判处了有期徒刑或拘役,也可能会并处罚金。

需要强调的是,“当场查阅刑法”并不能构成“自首”或“立功”。自首通常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分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而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贡献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该男子的行为不符合这两个概念的定义。

总结来说,这个事件是一个将法律理论与现实行为相结合的生动案例。男子盗窃3万元,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然而,他后续的主动退赃行为,在法律上是一个非常有利的从轻情节,会显著影响最终的量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会综合考量所有证据和情节,做出公正的判决。他的行为虽然有些“奇葩”,但法律依然会依照证据和法律条文来处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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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学法律还是学其他的,最忌讳的就是一瓶不满 半瓶子晃荡。

学法律只学到了名词解释 只学到了看张三的段子。

现在的问题在于法律碎片化知识满天飞,抖音教你学法律,百度教你学,B站教你学法律,几分钟就教你学法律。

但是自己事实上对法律的精通,或者对法律理解需要一个系统化框架化,是一个长期的工程。

所谓一叶遮目不见泰山,就是这个道理。可能犯罪分子也就知道这个数额是多少,但是这个犯罪到底是什么形态?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多大的犯罪后果,他估计也是一抹黑。

偷完了电瓶再把电瓶还回去,那么你这个犯罪不还是既遂吗?

就比如回到这个盗窃犯罪上,那么是既遂犯,未遂犯,中止犯,预备犯。

再比如占有有几种方式 ,犯罪的阶层和四要件。

没有一定的基础 大楼绝对是歪歪斜斜

对于平常人来说需要学习法律最好的就是看这个高院中院的公众号就讲得挺好的,你这个随便画的短视频,这个还是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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