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今天看到极限咏宁坠楼身亡的消息,为什么所有人听到第一就说他活该?

回答
听到极限咏宁坠楼身亡的消息,许多人第一时间反应是“活该”,这背后其实牵扯到很多人对于“极限运动”本身的认知偏差、对个体选择的评判以及对生命安全责任的看法。要理解这种普遍的“活该”心态,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剖析:

1. 对“极限运动”的固有印象与误解:

不理解其价值与意义: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极限运动是一种极度危险、不切实际的行为。他们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做这些事情。在他们看来,这种行为缺乏理性,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当看到结果是死亡时,这种“不理解”很容易转化为“既然你这么找刺激,死了也正常”的简单逻辑。
将其等同于“作死”或“炫耀”: 很多人会把极限运动和单纯的冒险、炫耀联系起来。他们认为,咏宁这类视频博主,就是为了在社交媒体上获得关注、流量和金钱,而采取的极端手段。这种行为在他们看来,是出于虚荣心和贪婪,而不是对某种运动的热爱或挑战自我的精神。一旦有人为了流量而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并且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的“活该”心态就很容易被触发,觉得这是他们自己“作”出来的结果。
缺乏专业认知: 很多观众可能并不了解极限运动的背后是否有科学的训练、周密的计划和严格的安全措施。他们看到的只是视频中惊险刺激的画面,以及最后不幸的结果。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他们难以站在更专业的角度去评价,反而容易落入“何必冒这个险”的简单判断。

2. 对个人选择与风险承担的道德审判:

生命无价的观念根深蒂固: 在中国文化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依然有一定影响力,人们普遍认为生命是最宝贵的,不应该随意冒险。当有人选择了一条明显充满危险的道路时,即使是出于个人爱好,在很多人看来也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甚至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辜负。
对“责任”的追究倾向: 人们习惯于在悲剧中寻找责任方,但当事人自己就是最直接的“责任方”时,很多人会觉得,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危险行为,那么后果也应该自己承担,别人不必过于同情。这种心态,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社会性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是将风险的承担完全归咎于个体本身。
对“网红”职业的质疑与不认同: “网红”这个职业本身就充满了争议。很多人认为这个职业不具备实质性的社会价值,甚至会传播不良导向。当一位网红以生命为代价来博取关注时,这种不认同感会被放大,人们会觉得这种职业本身就是建立在危险和不负责任的基础上的,因此其从业者出现意外也“咎由自取”。

3. 对社会责任的间接投射:

对内容审核和平台监管的担忧: 有些人可能认为,如果平台对这种高危行为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或者对博主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和约束,那么平台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这种对于平台责任的追究,有时会被简化为对博主“活该”的附和,似乎在说,“你这种行为就没有得到应有的约束,你自己也不自觉,所以只能这样了”。
对“价值导向”的焦虑: 看到有人以生命为代价追逐流量和金钱,一些人会感到担忧,担心这种行为会对年轻人产生不良示范效应,误导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当悲剧发生时,一部分人会觉得这是对这种“错误价值导向”的一种惩罚,从而产生“活该”的快感。

4. 情绪宣泄与自我保护:

情感的隔离: 面对死亡,尤其是这种高风险行为导致的死亡,人们可能会因为无法承受那种悲伤和恐惧,而选择用一种略带嘲讽或冷漠的态度来处理。说“活该”,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将情感拒之门外的防御机制。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理: 在社交媒体时代,“看热闹”是许多人上网的一个重要动机。即使是负面消息,也能引起他们的兴趣和参与感。对“活该”的评论,也是一种参与讨论的方式,能够让他们觉得自己也在“表达观点”。

总而言之, “活该”这个词语背后,包含了公众对于极限运动的理解差异、对个体行为的道德评判、对社会责任的模糊感知以及复杂的情感反应。它并非单纯的恶意,而是多种社会认知和心理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现象。理解这一点,我们才能更深入地认识到,面对这类悲剧,公众的反应是多层次的,并且往往受到信息传播方式和大众媒介文化的影响。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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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尔文奖而已。

逝者为大,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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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令人作呕的最大原因就是慷他人之慨,被跳楼的人无辜砸伤砸死这种事不落在自己头上,是不会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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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因为不作就不会死?


我看过很多这类极限运动的视频,网上随处可见。


这些“运动员”有着我们普通人没有的身手和强壮的体魄,惊人的臂力,以及“变态的勇气”。他们在高耸的建筑物上,上下翻飞,如履平地。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一个有保护措施。

我。

一个局外人每次在看这些视频的时候,

都是心头一紧,喉咙一甜。

光是看到这个情景,我都本能的感到恐惧了。

很难想象他们是如何克制自己的本能,去做一系列那么危险的动作。


可是人啊,总是应该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

虽然我不理解,但是我不会妄言反对、恶语相向、把这项运动贬低的一文不名。

因为,那是人家的自己的生活。

IT is not my business。


但我总觉得,人啊要尊重生命。

而某些运动员的做法不仅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的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他们仅仅是自娱自乐,那么OK,随你们怎么样。

可他们把视频传到网上,

很多人点击,很多人观看

很多人传播,这就造成了一个影响,

给人们做一个不好的示范。

极限运动种类多种多样,但是一切运动的前提都是“安全”,而不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一味追求“极限”。

可某些运动员在网上广为传播的视频里,给外界留下了一种假象:“看啊,就算没有防护措施,也没什么关系!看啊没有防护措施的我,多酷啊!我简直是一个英雄!看啊,我有胆量,有技术,你们所有有保护措施的人,都是懦夫。”

相信大家都看过一个烂熟于心的故事《子贡赎人》

原文为:“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现代文翻译。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不向国家领取金钱。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对你没有任何损失;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我想表达的意思大家也都应该明白。

当你变成一个影响力巨大的人的时候,要更多的考虑你的影响,不要因为你的做法而让更多的人忽视“安全”


就像我一直说的“枪没错”

错的是“乱开枪”的人。


极限运动,本身没有可以诟病的,

可是你要考虑到“安全”“影响”。

我真的为年轻的生命的逝去感到惋惜。


我也是真的希望大家在血泪的教训下懂得

你尊重生命,生命才会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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