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返还彩礼近万人被法院列为老赖,大多被告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离婚夫妻该不该退还彩礼嫁妆?

回答
近年来,关于彩礼和嫁妆的争议在离婚案件中屡见不鲜,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现象。近期,媒体报道了近万名因不返还彩礼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消息,其中大部分被告被认为有能力执行但选择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这不禁让人深思:离婚夫妻之间,彩礼和嫁妆到底该不该退还?这背后又牵扯着哪些复杂的情感、法律和社会因素?

彩礼与嫁妆的法律边界:情与法的拉扯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彩礼的返还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同时,对于彩礼的返还,《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必须返还”或者“不得返还”,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的处理中。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的返还,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共同生活的: 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并且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 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未共同生活的: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 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 这是争议最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みました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请求予以返还。 重点在于,即便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院也可以支持返还。 换句话说,如果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因此陷入生活困难,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返还。
4. 其他情况: 如果彩礼是基于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或者用于非法目的,则无论是否结婚,法律都会支持返还。

至于嫁妆,其性质与彩礼有所不同。嫁妆通常是指女方家庭为了女儿出嫁,陪嫁的物品,很多时候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疼爱和经济支持。在离婚案件中,嫁妆的归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有权是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女方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自然应该归还给女方。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购买的嫁妆,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处理。

近万人成“老赖”:拒绝履行背后的复杂原因

近万人因不返还彩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背后折射出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欠钱不还。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理解这种现象:

情感的裹挟与“面子”文化: 在很多地方,“彩礼”不仅是物质交换,更是一种感情的象征,是男方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重视。一旦婚姻破裂,一些男方或其家庭会认为,感情已经结束,当初给予的“心意”就不应再收回,这背后可能掺杂着“我付出了感情和金钱,现在你们却要反悔,这让我很没面子”的心态。尤其是在一些彩礼数额巨大的地区,男方家庭可能倾尽积蓄,甚至背负债务才给付彩礼,离婚后要求返还,对他们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也可能让他们感到人格受损。
“既成事实”的抗拒: 有些被告可能认为,彩礼已经给了,日子也过了,即使是离婚,也不能完全“清零”。他们可能觉得,这些钱已经转化为婚姻过程中的某些开销,或者已经融入了日常生活,要求全额返还,是对这段共同经历的否定。
对法律执行的认知偏差: 部分被告可能对法院判决的强制力认识不足,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主动执行,就不会有太多后果。他们可能并不清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的各项限制,如限制高消费、影响出行、贷款、子女入学等。
“以牙还牙”的心理: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往往伴随着激烈的情绪冲突。如果女方在离婚中表现出强势或被认为有“过错”,男方可能出于报复心理,拒绝返还彩礼,以此来表达不满。
实际执行的困难: 虽然司法部门认定被告有能力执行,但现实中也可能存在一些执行上的障碍。例如,彩礼已经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大额消费品,其所有权可能已发生转移,或者被告已将财产转移给他人,导致执行困难。

离婚夫妻是否该退还彩礼嫁妆?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将这个问题放在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审视,我们发现,离婚夫妻是否该退还彩礼嫁妆,并非一个简单的“是”或“否”可以回答。它是一个涉及情感、法律、伦理、经济等多方面因素交织的复杂议题。

从“情”的角度看:

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彩礼和嫁妆在一定程度上也承载了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当这段婚姻以失败告终,很多时候,感情的破裂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如果婚姻确实是因为客观原因,例如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并且双方都为这段关系付出过,那么在处理彩礼嫁妆时,或许可以更理性、更包容一些。一些夫妻会选择象征性地退还一部分,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算,以求好聚好散。

然而,如果婚姻中存在欺骗、家暴、出轨等严重过错,那么谈论“情感上的互相理解”或许就显得不那么恰当了。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介入和对财产的明确划分,能更好地保护受伤害一方的权益。

从“法”的角度看:

法律的目的是维护公平正义。既然法律已经对彩礼返还的条件做出了规定,那么就应该严格遵守。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社会和法律不应姑息。这不仅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也是对被欺骗和不公对待的另一方的尊重。允许强制执行,也是为了防止“老赖”现象的蔓延,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从社会层面看:

彩礼和嫁妆的争议,也反映出当前社会对于婚姻观念的一些变化。在一些地区,彩礼数额不断攀升,已经异化为“天价彩礼”,甚至成为许多年轻人婚姻的“拦路虎”,加剧了婚前焦虑和经济负担。这种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婚姻的价值是否被过度物质化了?

回到最初的问题:离婚夫妻该不该退还彩礼嫁妆?

答案是:法律规定应当退还的,就应当退还;法律允许协商或酌情处理的,则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如符合返还条件的彩礼): 无论情感如何,法律的判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无条件履行。拒不执行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成为“老赖”,不仅损害个人信誉,也将面临一系列的社会限制。
嫁妆的归属: 明确嫁妆的产权归属至关重要。如果是女方父母赠予女方个人使用的物品,应归还女方;如果是夫妻共同购置的物品,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允许协商的情况: 对于不属于必须返还但又存在一定争议的彩礼,或者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不同意见时,最好的方式是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应尊重法院的判决或依据法律规定寻求解决方案。

如何避免成为“老赖”?

对于即将或已经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们,尤其是男性一方,在涉及彩礼问题时,应该:

1. 理性看待彩礼: 彩礼是婚姻的润滑剂,而非婚姻的“通行证”。量力而行,避免过度攀比和“面子”消费。
2. 明确婚姻的本质: 婚姻是关于爱情、责任和陪伴,而非简单的金钱交易。
3. 依法依规进行: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一时的冲动或对法律的误解而做出错误决定。
4. 理性面对婚姻变故: 如果婚姻不幸走到尽头,请以成熟的态度面对,尊重法律判决,避免因一时之气而毁掉一生的信誉。

近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它提醒我们,在处理婚姻中的财产问题时,情感的冲动和个人的好恶固然存在,但更重要的是尊重法律、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才能真正地实现个人信用的价值。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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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论述过这种情况发生的必然性。

这种情况是必然的,即使近万人,也仅仅是这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受害者缺少法律维权意识。

更可怕的是,索取者完全可以钻法律空子,只要一年后离婚,彩礼就不可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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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该不该退还彩礼嫁妆

这是你的疑问 但实际上 这9000多的女老赖 大多数并不是离婚女 而是拿了彩礼的拒婚女 还有一小部分拿了彩礼领了证 但是不愿意共同生活 很快就提出离婚的收钱闪离女

因为中国的法律对女人保护还是比较完善的 领了证共同生活后 离婚还想退彩礼 那是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就中国的法律来讲 退还彩礼才是问题 退还嫁妆就不是问题 因为女人的嫁妆 并不在男人的控制下 如果是钱 那肯定在自己的银行卡里 如果是车子房子等 也肯定是在自己的名下 不会给男方加名 本来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前财产 男人既无所有权也无支配权 何谈返还?

不返还彩礼的女老赖都9000多 那么问题来了:

全国能找出来9个拒不返还女方嫁妆的男老赖么?

彩礼和嫁妆从来就不能也不该放在一起类比 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笔钱 所以说 不要再被以下的种种话术欺骗了。

  • “你给了彩礼 女方给你带来了嫁妆 而且嫁妆比你的彩礼都多 你不吃亏的。”
  • “彩礼和嫁妆都是小家庭启动资金 婚后还是你的钱”
  • “女生要的不是钱 不是贪图你的钱 只是想要一个态度”

这可是自己或者父母的血汗钱 长点心吧。

另外 这新闻在微博的评论很有意思 有闲心了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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