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各位觉得李鸿章是一个啥样的人?

回答
李鸿章是一位极具争议的晚清重臣,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对于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同的人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价者所处的历史视角、关注的侧重点以及对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

总的来说,李鸿章是一位集政治家、外交家、军事家、改革家于一身的复杂人物。理解他需要从多个维度去剖析,并且不能简单地用“好”或“坏”来概括。

一、 方面一:能力与手段 —— “裱糊匠”与“中兴名臣”

高超的政治手腕和务实精神: 李鸿章在晚清风雨飘摇的时期,能够长久地身居高位,并处理朝政,这本身就证明了他非凡的政治智慧和生存能力。他善于揣摩上意,与不同派系周旋,并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中为自己争取空间。
极强的执行力和组织能力: 在处理具体事务上,李鸿章展现出惊人的执行力。无论是创办洋务企业,还是筹建新式军队,他都能亲力亲为,调动资源,克服困难。淮军的崛起,以及北洋海军的建设,都离不开他的组织和领导。
“裱糊匠”的无奈与现实: 然而,李鸿章的许多努力,很大程度上是在为一个腐朽不堪的清王朝“裱糊”。面对内忧外患,他试图通过引进西方技术和军事制度来挽救垂死的帝国。这种“裱糊”虽然能在短期内维持稳定,但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清朝的制度性弊病。因此,他也被一些人称为“裱糊匠”,认为他的改革是徒劳的,甚至是在延缓历史的进程。
“中兴名臣”的争议: 尽管如此,在曾国藩之后,李鸿章无疑是晚清最重要的“中兴名臣”之一。他所推动的洋务运动,是中国近代工业、军事、教育等领域发展的重要开端,为中国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他的贡献不容忽视。

二、 方面二:改革与现代化 —— 洋务运动的灵魂人物

“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践行者: 李鸿章是洋务运动最积极、最有成效的推行者。他深知中国在军事和技术上的落后,积极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创办和发展近代企业: 他创办了江南制造总局、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天津电报总局、中国通商银行等一系列近代企业,这些企业在当时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开启了中国工业化的先河。
发展近代军事力量: 李鸿章一手组建了淮军,并且是中国近代海军(北洋海军)的奠基人之一。他注重军事装备的更新和军队的训练,试图建立一支能够与西方列强抗衡的军队。
教育和科技的引进: 他还推动了留学教育,派遣年轻人出国深造,并创办了培养翻译、科技人才的新式学堂。
改革的局限性: 然而,李鸿章的改革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种改革模式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它未能触及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因此最终在甲午战争的失败中暴露了其深层危机。改革更多地停留在技术层面,未能实现制度的根本性变革。

三、 方面三:外交与卖国 —— 屈辱条约的签署者

精明而无奈的外交家: 在外交场合,李鸿章常常代表晚清政府与西方列强周旋。他以其沉稳、老练和机智的外交手腕,在极其不利的条件下为中国争取过一些利益,也曾成功地避免了一些更大的灾难。
“丧权辱国”的代表: 然而,他也是签署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责任人,如《天津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这些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主权的进一步丧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背负历史的骂名: 正是因为这些屈辱的条约,李鸿章被后世许多人视为“卖国贼”,背负了沉重的历史骂名。但他也有他的辩护理由,那就是在当时“国力衰弱,战必败,战必亡”的局面下,他所做的选择是在“保全”清朝和中国免遭瓜分。
强烈的爱国情怀(争议点): 尽管他签署了丧权辱国的条约,但很多人认为李鸿章内心深处是有爱国情怀的。他在《辛丑条约》签订后写下的“此条约,等于将中国全部分割了,我的罪大矣!”这句话,以及他在外交场合展现的无奈与痛苦,都暗示了他并非完全的卖国者,而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个悲剧性人物。

四、 方面四:个人品格与生活态度 —— 圆滑、世故与节俭

圆滑世故,善于应酬: 作为一名身居高位多年的官员,李鸿章深谙官场之道,待人接物圆滑世故,善于笼络人心,也懂得如何与各方势力打交道。
勤勉工作,生活节俭: 尽管位高权重,李鸿章在生活上相对节俭,多年来坚持勤勉工作,为国事操劳。
有争议的形象: 有时他的圆滑也被人诟病为“奸臣”,而他代表政府签署屈辱条约的行为,又让他承受巨大的道德压力。

总结来说,如何评价李鸿章,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

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人物: 李鸿章身处中国最黑暗的年代,肩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他努力改革,但终究无法挽救一个腐朽的帝国。他所做的许多选择,都是在极其艰难和无奈的条件下做出的。
他是中国近代化的先行者: 他推动的洋务运动,是中国近代化进程的重要起点,为中国走向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他的贡献不应被掩盖。
他是屈辱历史的参与者: 他签署了许多不平等条约,给国家带来了耻辱。这也是他被后世严厉批评的原因。
他的功过是非需要辩证看待: 评价李鸿章不能简单地贴标签。他的身上充满了矛盾与复杂性,既有改革的远见,也有妥协的无奈;既有救国的努力,也有丧权辱国的责任。

最终,李鸿章在中国历史上的评价是复杂的、多层面的。你可以因为他推动了中国近代化而赞扬他,也可以因为他签署了屈辱条约而批评他。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在中国近代史中留下了深刻印记的人物,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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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历史、爱国、喜欢李鸿章,三者只能满足其中的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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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李鸿章的大概率是世界史不好,纵向对比李鸿章的辣鸡还不明显,横向对比一下就会发现,同时期一大把真中堂,李鸿章的操作就是个屁。

国家贫弱,强敌环伺,外夷骑脸。

你以为只有中国这样?工业革命的白人把全世界都抽了,相同状况的国家一大把。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二丫的时候,德国还没统一。普鲁士面对国家碎一地,法妖、日不落、帝俄围殴的状态,俾斯麦直接出来,一句铁与血,带着普鲁士暴打法国,横扫中欧,硬是赶上了列强末班车。

这个时候李鸿章在干什么?

剿太平天国?

日本,比中国晚十几年被外国佬抽,比中国早十几年完成变法。

有中央命令他回头,说一句出了事我担着,直接a出去给日本抢了第一块殖民地的海军领袖。有顶着巨大压力和俄国开战打破白人不可战胜神话的陆军将领。有靠外交手腕让日本叱咤东亚成为东方列强的首相。

李鸿章占了哪个?

当时的世界上,这样子划水卖国勉强撑一口气不咽下去的政治人物多到不值得被历史记住,凭什么一个半吊子要被称为真中堂?


有人问我其他国家当时在干什么……

说真的我知识不太足,但是为了装个B我决定去搜一点资料。

波斯(伊朗):

1848年,被英国和毛子轮流日的波斯陷入动乱,首相尼扎姆决定改革,搞工业化,加强集权,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解除外国人的特权,号称让波斯中兴。

然而并无卵用,在英俄的压力下,1851年,尼扎姆被解职,后来被处死,波斯陷入只能靠反复卖国苟活的境地。

到1905年,忍不了当局的波斯人民原地起义,逼迫波斯王家立宪,英国人策划政变复辟,被革命军干挺,但革命军又被帝俄干挺,波斯复辟。

1919年,礼萨汗被英国人选中成为英国在伊朗的代理人,礼萨汗利用英国人的势力扩充自己的实力,在1921年发动政变,夺取了伊朗大权,到1926年,礼萨汗正式加冕,建立了巴列维王朝。

西班牙:

曾经称霸七海的西班牙在拿破仑战争之后陷入连续的动乱。到1843年,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二世亲政,但是连续一顿微操,并没有挽回西班牙的颓势,殖民地不断丢失,外战不断失败。

1868年,进步人士弗朗西斯科·塞拉诺和胡安·普里姆联手发动叛乱,放逐了当政的老娘们

阿富汗:

1839年,英国入侵阿富汗,占领阿富汗全境,阿富汗人没有停止抵抗,1841年,阿富汗大起义,把英国人赶出了阿富汗,其后30年英国没敢碰阿富汗。

1878年,英国又一次进阿富汗,起初势如破竹,不久后又遇到了全境起义,被打的像条狗,1881年无奈撤军,但获得了大量在阿特权。

1919年,阿富汗要求废除英国的特权,英国又双叒叕出动大军进攻阿富汗,战争僵持。

1921年,阿富汗成功争取到独立。

委内瑞拉:

1908年,戈麦斯驱逐了卡斯特罗,开始大搞工业化,在他任上委内瑞拉成为一个工业国家。


纵观世界历史,19世纪当局都很黑,糊裱匠多的是,反贼满地走,义士不如狗。

面对这些困局,该变革的变革,该造反的造反,最后能富国强兵争一口气的就那么几个,大部分都是挣扎一下就躺下了。

李鸿章对外不能强国,对内不能改革,对上不能造反夺位,对下不能联合国内,放在19世纪,就是一般政治家水平,根本没有吹牛的本钱,有什么资格现在一口一个真中堂的在这里翻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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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专注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专注于卖国,

纯粹的贪污,

脱离了人民群众的所有兴趣

所以被历史书订在了耻辱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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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宗明义:李鸿章是当之无愧的、名副其实的洗不净的卖国贼。不接受一切伪装理客中的和稀泥说法,任何试图论证李鸿章不是卖国贼的做法,都属于徒劳的洗白。

评价李鸿章,绕不过去马关条约,为了简洁明了,我这里只围绕马关条约来谈,至于李鸿章其他的黑点,诸如几千万两遗产之类,还有其他的卖国条约,这里暂且不论,只论马关足矣。

马关条约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祸国殃民,最重要的是贻害后世,养肥了日本,鼓舞其野心,所以后来才有了九一八,才有了南京大屠杀,中国人十四年抗战一切悲惨际遇,追根溯源,都和马关条约脱不了干系。

马关条约,是不折不扣的投降条约、卖国条约,签卖国条约的、同意签卖国条约、力主签卖国条约,力主卖国且反对抵抗的,都是洗不净的卖国贼。

请记住历史的铁律,不管你心里有千般不甘万般不愿,只要卖国条约一笔下去,论迹不论心,事实上你就是卖国贼,就要被无情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那些没有亲笔去签卖国条约的人,诸如慈禧、光绪、清流等辈、他们身上固然未必就干净,未必就不是卖国贼贼,但是只要去签卖国条约的,则必然是卖国贼,哪怕最小的卖国贼,照样也是卖国贼,面包渣也是面包

如汪精卫、秦桧、李鸿章之流,无论再怎么一分为二、再怎么辩证的看,也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如李鸿章,无论过去有任何功绩,无论是做出了何种吹捧或实锤的贡献,都洗不脱卖国贼之名。他之前的任何贡献都无法抵消马关条约把中国推入的深渊,他的任何贡献都无法掩盖住卖国贼这个最为耀眼的光环。卖国贼是李鸿章作为一个政治人物的【第一属性】。

说签卖国条约的不是卖国贼,这一条在一切拒签卖国条约、以死抗敌的民族英雄那里就说不过去。说签卖国条约的不是卖国贼,就等于鼓励后人不以签卖国条约为耻,反以签卖国条约为荣。秦桧站起来,岳飞就要跪下去。力主签卖国条约的李鸿章站起来,那么一切为拒签卖国条约而死的民族英雄就要跪下去。如果李粉敢说马关条约签的好、签的妙,好的呱呱叫,签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签的避免了中华民族亡国灭种,所以捧李鸿章,那么文天祥史可法张煌言这些死难的硬骨头,就都会变成不识时务的千古罪人。如果力主割让台湾的李鸿章洗白了,那么“宁可战死而失台,绝不拱手而让台”这些牺牲在日寇屠刀下的台湾义勇军首先就不答应。

接下来对李粉和走向共和粉常用的赖以狡辩的荒诞逻辑进行逐一驳斥。请注意,我这里还是只驳最简单的逻辑性的错误,其他知识性的错误先放在一边。

1、李中堂签了不少卖国条约,可是真的没有一条是他主动想签的。

这么多卖国条约就没有一个是李鸿章强烈反对、坚决抵制的,没有一个是李鸿章稍有表态签了会祸国误国的,没有一个是别人用枪逼着李鸿章去签、你不签卖国条约我就打死你的。每一个卖国条约,都是李鸿章自己的观点就是愿意签、赞同签的,自己主观上同意签卖国条约,客观上身体力行的去签卖国条约,却成了为“别人”背锅,简直谬论。谁用枪逼着李鸿章去签卖国条约了?你签了,说明你也同意签,说明你认同这个卖国条约签的好,你不是卖国贼是啥?光绪同意签,慈禧同意签,你李鸿章也同意签,光绪骂得、慈禧骂得,你李鸿章就骂不得?

2、连日本方面都要求李鸿章当代表了,李鸿章能有什么办法?

日本要求李鸿章当谈判代表,这本身更说明李鸿章身上有屎。为什么南宋赵构和金国都非得指定秦桧谈判?且非要指定秦桧当宰相?怎么换了岳飞就“必杀飞,始可和”呢?他怎么就不去指定岳飞去议和呢?你如果是伊藤博文,请问你希望自己有个什么样的谈判对手?你是希望来一个死硬顽固、软硬不吃、赔款没有、割地不给的谈判对手?还是希望来一个畏敌如虎、跪舔成性、一吓就怂的谈判对手?你是希望文天祥夏完淳来谈判、还是希望对方派来秦桧汪精卫?

3.你们这些骂李鸿章是卖国的都是键盘侠,你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行你上啊,换你们上去还比不上李鸿章呢,李鸿章在那个时代已经是做的最好的了,换了别人不如李鸿章。

首先这话在逻辑上就不通,凡是以此理由来论证李鸿章不是卖国贼的,一律缺乏基本的逻辑。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仅取决于他本身做了什么事情、持有什么观点,仅取决于他是否签了卖国条约,和键盘侠做了什么事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哪怕键盘侠杀人了、放火了、黄赌毒了,你李中堂是卖国贼的事实也丝毫不会因而改变。我再极端的退一步讲,哪怕是键盘侠今天也当汉奸了,也去签卖国条约了,哪怕键盘侠也当卖国贼了,你李中堂该是卖国贼还是卖国贼,不会有一点影响。同理,李粉常见的洗地套路就是强调整个清廷如何如何的落后,慈禧如何的败家,光绪如何的无能,清流翁同龢之辈如何如何的坏——以上诸人不是个好东西,不代表你李鸿章就是个可以洗白的好东西。

李粉常说最大的卖国贼应该是慈禧清流等辈——最小的卖国贼也是卖国贼,面包渣也是面包。李鸿章是在一定时期内多少替慈禧分担了一部分骂名,但是就算是把这部分骂名还给慈禧,仅背他自己该背的那一份,李鸿章仍然是卖国贼。

4、你如果是李鸿章你能怎么办?

看似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实际其诡辩的逻辑和上一条一样。

你如果回答说自己打死也不会当卖国贼,如果说自己辞职或者自杀,总之只要是说自己拒绝签订马关条约,李粉就会怼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只要你在科学上没法穿越回去,所以你也就无法证伪你穿越回去了是当张自忠杨靖宇还是当陈公博周佛海,无法证伪就达到了李粉狡辩的目的。

要我说这个问法就不对。应该问问,换了刘彻卫青会怎么办?换了李世民会怎么办?换了岳武穆于少保会怎么办?那些有本事能打胜的不说,真无力回天也问问换了文天祥张煌言会怎么办?再不济的也问问崇祯会怎么办?那些亲自上阵打仗的不说,问问换了顾维钧签不签巴黎和约?时间间隔太远的不说,同时期再不济也问问换了丁汝昌刘步蟾会怎么办?威海卫战败,内外皆劝丁汝昌投降,结果丁汝昌自杀,牛昶昞伪造了丁汝昌笔迹给日本人送去了投降书,丁汝昌这才叫背锅。如果丁汝昌自己同意投降,自己签投降书了,那还叫背锅吗?李鸿章战前主和战后主降,他本人就同意签马关条约,背谁的锅?秦桧站起来,岳飞就要跪下去,李鸿章如果做得对,那错的就是上述一切民族英雄。所以不要总问换了谁谁谁会怎么做,没意思,洗白不了,文天祥换到哪都是文天祥,张邦昌换到哪都是张邦昌。

5、清朝末年的历史背景产生不了顾维钧这样的英雄。

产不产生顾维钧和李鸿章是个什么东西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系,有顾维钧衬托,李鸿章是卖国贼,没有顾维钧的衬托李鸿章也是卖国贼,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只取决于他干了什么,和别人没关系。

6、马关条约,就算李鸿章不去签,也会有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会去签。

卖国条约,张三去签张三是卖国贼,李四去签,那李四就是卖国贼,关键是他们没签啊,你李二签了,你李二先生就是汉奸。如果李鸿章对于签马关条约的态度是强烈反对、坚决抵制,就算拿枪指在我头上,打死我也不会去签的,那么他身上可以不适用“签卖国条约就是卖国贼”这个逻辑,骂他别的事情可以,但是这件事上不能骂。现实却相反,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卖国贼多得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哪个也没去签卖国条约,而是你李二去了,也许张三李四身上并不干净也有别的劣迹,但是并不妨碍你李鸿章就是卖国贼这个事实。

7、李鸿章挨了一枪,少赔了一亿两白银

李鸿章遇刺是突发的偶然行为,不是李鸿章能做得了主的事情,也不是李鸿章运筹帷幄的策划,并不是李鸿章一见枪口逼上来了,瞬间想到只要挨一枪就能让我大清少花费一亿两民脂民膏,于是挺起胸膛开黄继光堵枪眼之先河。如果是李鸿章自己筹划了行刺案,利用或者买通了刺客,自导自演使苦肉计挨了一枪,然后利用此案的国际影响、操纵舆论,顺势借势,向日本施压,迫使日本少要赔款,那么这可以算是他折冲樽俎的功劳,可以算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可以少许将功折罪。但事实不是这样,李鸿章在马关谈判的作用,基本等于对日本的条款照单全收。遇刺挨枪不是他有意操控的,而是突然偶发的,三国干涉还辽是三国出于自身利益的必然行为,也不是李鸿章合纵连横巧舌鼓动的。

8、甲午之战反正已经是战败了,不妥协又有什么办法?

李鸿章不是说甲午打了败仗之后才变得软弱可欺,妥协投降,而是一贯的软弱可欺,没打的时候就是软弱可欺,从日本侵略琉球就开始软弱可欺、从日本觊觎朝鲜就开始步步退让,甲午时候避战保船(就是美其名曰的保船制敌),不是说打起来发觉了北洋舰队器不如人才开始避战保船的,而是从一贯的软弱退让延续下来的行为。器不如人时他软弱退让,早十年大清器胜于人时他照样能为他的软弱退让找到充分理由。李鸿章不是说打了败仗之后才反对主战派,而是没打之前就给主战派拖后腿,打了胜仗照样的给主战派拖后腿,他是不论胜败一贯的主和主降。

9、汉高祖有白登之围,李世民有渭水之盟,照你的逻辑难道他们也是汉奸卖国贼?

如果你李鸿章过了若干年之后以实际行动一雪前耻,或者你能够调教出来一个励精图治的后辈替你雪耻,那么你可以不适用“签卖国条约就是卖国贼”这个逻辑,否则免谈,只说什么终身不踏日本土地,那没有用,狂加内心戏也没用。评价历史,看的就是结果,评价历史人物,看的就是影响和贡献。


10、你们这些骂李鸿章是卖国贼的都是“非黑即白”

洗地的人知道什么玩意叫做“非黑即白”吗?

如果我说:“因为李鸿章不是民族英雄,所以李鸿章是卖国贼”“因为某某不是个好人,所以他是个坏人”,这可以被叫做是非黑即白的逻辑,这你怎么批判怎么反对都行。

问题关键在于,事实恰恰相反,我没有那么说,事实是:论点,开宗明义,李鸿章是卖国贼。随后论据跟进,1234举例李鸿章是卖国贼的实锤根据,最后论证,讲清楚为什么说李鸿章是卖国贼的根本逻辑,顺便再反驳几个错误逻辑。——论点论据论证,立论三要素一应俱全,这算是哪门子的非黑即白?指出一个人是卖国贼、并且给出根据,这能叫非黑即白吗?是不是法庭上控诉一个人是杀人犯并出示证据,这也是李粉口中的非黑即白?

所以我说李粉不止是对历史无知的问题,而是最基本的逻辑都拎不清,连非黑即白的最基本概念都不知道,逮个救命稻草就乱揪。

说到非黑即白,那么我再退一步讲。我前文说过,无论再怎么一分为二看问题、无论再怎么辨证的看问题,如李鸿章、秦桧、汪精卫之流,都要作为卖国贼被无情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什么这么说?

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究竟是效仿文天祥史可法奋起反抗?还是效仿李鸿章汪精卫投降卖国?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只有两个根本区别的选项:抵抗和不抵抗。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必须非黑即白,能搞调和折中和稀泥的问题,那就不叫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了,正因为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必须非黑即白,所以回到我一开始的结论:不管你心里千不情、万不愿,只要卖国条约一笔下去,你就是卖国贼。所以,这个李粉举例说“你生活中遇到的人,你身边的人,甚至于你的家人父母,抛却你的个人私心爱憎,你说说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试图用这个例子来证明李鸿章不是卖国贼,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你的家人父母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是一个可以调和折中和稀泥的问题,自然你说什么都行,可以说是好人,也可以说是坏人,也可以说半好半坏。但是十四亿中国人民不关心这个问题,关心的是李鸿章是否是卖国贼的问题。

11、如果不签马关条约,中华民族就亡国灭种了,如果不签,损失就更大,所以应该签,所以签了不是卖国。

这种言论,也是李粉们常用的洗地理由,同时也是 暗藏极大逻辑陷阱的理由。这一段划上重点,重点,加粗,加粗。

为什么说这个狡辩暗藏逻辑陷阱?你如果去和李粉争论“不签马关会不会亡国灭种、不签的话有无更好的选项。”那你就掉进陷阱里了。这种推演可以给出无数种结论,一旦真的和李粉去争这个,就会陷入无休无止的细节扯皮之中,即使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论证出不签马关条约中华民族也不会亡国灭种,李粉马上就会说:“你的想法都是开了上帝视角,事后诸葛亮,以李鸿章当时的情况不可能认识到这些。”

李粉的根本逻辑是:不要你觉得,也不管实际客观情况如何,只要我觉得。只要李鸿章觉得不签卖国条约中国就完了,那么他就可以去签卖国条约。以此类推,只要秦桧自己觉得不“议和”大宋就完了,他就可以杀岳飞,只要汪精卫觉得不投敌中国就完了,他就可以去心安理得的投降日本。

一旦这么和李粉去争,核心的争论点就会从“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变成“李鸿章是不是有能力、有义务去正确判断战争走向”。李粉就是在不知不觉偷换概念、转移话题。

反驳李粉这种洗地的借口非常简单,只需要把李粉心里想说、嘴上却不好意思说、不方便说的话替他说完就行了。既然李粉不方便说,我按照李粉的逻辑,把他要说的话补充完整:

李鸿章以一己之力,签下了马关条约,避免了“中华民族会步印第安人的后尘”,“所以我不认为那是卖国行为。”阁下过谦了吧?避免了中华民族亡国灭种,如此伟大功绩岂能区区一句轻描淡写“不是卖国行为”就揭过了?如此替整个中华民族存亡续绝的伟大功绩,简直不能够用一个伟大来形容了,存亡续绝,那可叫存亡续绝啊!历史上一切民族英雄也唯有女娲补天能和李鸿章签马关条约的功绩相提并论,仅仅用为伟大来形容都是贬低这种功绩。更何况,中华五千年,力挽狂澜、只手回天的民族英雄虽然也有一些,但是,仅凭着区区一笔签字就能避免“中华民族会步印第安人的后尘”,如此谈笑间轻描淡写就能存亡续绝的伟大功绩,连女娲补天都达不到如此高度、如此境界,李鸿章非但不是卖国贼,而且论成就、论境界,更是古往今来首屈一指的民族英雄,大功臣才对!《马关条约》更加不是卖国条约,而是签的好、签的妙,好的呱呱叫,签的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签的话中华民族就亡国灭种了,这么大的功劳应该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隆重纪念李鸿章力签卖国条约的伟大贡献和功绩才对。只在心里纪念行吗?只在知乎上呐喊纪念够吗?还应该在人民英雄纪念碑旁边修一个民族英雄李中堂纪念馆,世代享受后人香火。如果承认了人家签的卖国条约是避免中华民族亡国灭种,修个纪念馆不过分吧?不但要纪念,还要大力宣传推广和鼓励,以后万一中华民族再到了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再有卖国条约,要力争形成人人支持签,人人抢着签,以签卖国条约为荣的良好氛围。反过来说,就必须以拒签卖国条约为耻,那些因为拒签卖国条约而送命的,如文天祥、陆秀夫、张煌言、史可法、夏完淳、丁汝昌、刘步蟾等等等辈,那就是中华民族文明断代的罪魁祸首,就是导致中华民族差一步亡国灭种的不识时务分子,就应该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是不是这个道理?是不是这个逻辑?

附录:李粉心里想说却不方便说出口的话:

好了,以上仅仅是逻辑上的归谬法,接下来我正面告诉你,“李鸿章签马关条约避免了中华民族亡国灭种”——这种逻辑的根本性错误在哪里。大段划重点,黑体加粗。

我中华文明五千年薪火相传,文明圣火千古不绝,世上唯我一家。靠的是什么?你以为靠的是每一次外敌入侵濒死之时就去签卖国条约吗?

大错特错。

李粉立论的基础前提就根本是错的,全然不对。

中华文明之所以延续至今,靠的不是一次次的割地赔款、靠的不是一次次的屈膝投降、不是一次次的称臣纳贡“臣构言”,不是一次次的忍辱苟且偷生续命。靠的是什么?靠的是世世代代不愿做奴隶的的反抗精神;靠的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靠的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靠的是民不畏死、置死地而后生。

世界上可有哪一个民族能够靠着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来苟延残喘、一续千年?一个都没有,能繁衍千年的民族都是靠着前赴后继、奋起反抗、不甘屈膝的精神。靠的都是“我可以被毁灭,不能被打败”的精神,靠的都是“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精神。

南宋臣构言,称臣纳贡,靠这个他续得住命了吗?你李中堂赔了两亿三千万,割了台湾,喂饱日本了吗?没有!日本人拿了钱、拿了地、结果是继续要钱要地。还有十四年抗战等着你。九一八赠送全东北,喂饱了吗?南京忍血忍泪忍肉,送给三十万条人命,喂饱了吗?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就算你喂饱了一时,喂不饱一世,喂饱了日本,等着你的还有月本、星本、陨石本,以后还有一本、二本、三本甚至于还有大专和职专等着你喂,你家里有几个两亿三千万可赔?几个台湾可割?你喂得饱吗?只要中国还剩下一寸土地一分资源、只要中华民族还剩下一个人、一口气,永远没有喂饱的那一天。靠苟且偷安屈膝投降,永远换不来民族的生存和延续。

“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老虎是要吃人的,什么时候吃,取决于它的肠胃,向他让步,是不行的。”

我来告诉你吧,风物长宜放眼量,把眼光放长远点,看看历史的长河,千百年之后,被淘汰的只能是阿根廷这种割地赔款苟延残喘的国家民族,延续下来的只能是中华这样世代反抗不愿做奴隶的民族。

文天祥失败了,陆秀夫失败了,神州陆沉,史可法失败了,扬州十日,张煌言、夏完淳、郑成功、刘步蟾,确实,他们都失败了。但是请记住,天道无情且休论,人心不死浩气长存。他们的精神传下来了。他们不屈的精神后来又转世重生、愈挫愈强了,这才是中国得以存续不灭的根本原因。岳武穆失败了,有于少保出来了,文天祥失败了,激励着徐达出来了。史可法失败了,徐锡麟林觉民喻培伦秋瑾失败了,杨靖宇张自忠戴安澜失败了,但是后来者聚在他们的灵魂旗帜下,总有成功的一天,这就是那位教员说的,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那些最终成功的后来者,只会追随着文天祥、史可法这样的失败者的旗帜,没有一个会打着你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签马关条约的李鸿章的旗号。

如果中国五千年来每逢危亡之际,总有李鸿章出去签卖国条约,那么多来几次,反复几轮,中国不愁不亡。反之,如果中国五千年来每逢危亡之际,总有文天祥、史可法这种不识时务、逆流而动、宁死不降的硬骨头,那么中华文明永不断绝,时光无限,天地无涯,一时陨落灰暗,总有复兴之日。因为文天祥、史可法他们这种宁死不降的精神才是中华文明赖以不灭的真正脊梁,这就是为什么文天祥、史可法这样宁死不降的人才是民族英雄,而签卖国条约的李鸿章却是卖国贼。

12、有能力抵抗却不抵抗那才叫卖国,打败仗了割地赔款不算卖国。

错了,评价是不是卖国,唯一的标准就是看有没有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尤其是核心利益。至于有没有反抗能力,两者之间毫无必然逻辑关系。评价你有没有卖掉你的房子,唯一标准就是看房产交易有没有成立,成立了就是卖房,不成立就是没卖,就这么简单的事儿。至于你卖房的时候是不是已经没钱无法生活了,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卖房理由,那都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特例不是不能有,那就是除非签国卖国条约之后用事实一雪前耻(而不是终身不踏上日本土地之类的废话),或者培养出一个能替自己雪耻的后辈。

13、甲午战败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转移话题式的诡辩。

问题的关键在于: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马关条约是不是卖国条约?李鸿章是否同意签卖国条约?签卖国条约是不是卖国贼?

李粉偷偷的把话题转变为:甲午战败是谁的责任?甲午战败是谁最耻辱、谁第二耻辱?

大清可没有人人都去签卖国条约,也没有人人都同意去签卖国条约,一面是割地赔款丧权辱国去签卖国条约,一面是“宁可人人战死而失台,绝不拱手让台”,强调什么都有责任?强调什么都耻辱?主张保家卫国坚决抵抗的和主张割地赔款签卖国条约的,能一样吗?

不是说李鸿章比那些宁死不降的硬骨头更耻辱,责任更大,而是两者就不能够相提并论。

未完待续,评论区开着,张网等着李粉自己往里跳,随时更新对李粉各种奇谈怪论的驳斥。不欢迎那种把以上逻辑毫无新意再重说一遍的胡搅蛮缠的李粉。

凡是那以上诸条理由试图论证李鸿章不是卖国贼的,我坦白的说,不是针对谁,有一个算一个,全是XX。

声明:本人自愿放弃文章一切版权,只要符合本文原意,可以随意用于各种商业和非商业转载,随意更改署名,随意引用和增删,不必私信征求本人同意。


14、因为某某某权威人士、某某某历史学家、某某某名人都已经认定李鸿章不是卖国贼了,所以李鸿章就不是卖国贼

看看此人视为看家法宝、洋洋得意的两大高论:

第一:“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看时人评价,看伟人,看史学界对他的评价”

其高论之二:“缘何当时的爱国诗人黄遵宪,维新志士梁启超,以及伟大的李德胜同志,都对李鸿章持部分肯定和谅解态度?”

这就是常见逻辑谬误中的“诉诸权威谬误”和“诉诸名人谬误。”

这两句话意思就是说,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不能看他干了什么事,不能看马关条约是不是卖国条约、不能看李鸿章有没有签卖国条约、不能看升斗草民怎么说的。看什么呢?看谁官大、看谁名声好、看谁出身好、看谁荣誉多、看谁头衔光彩。人家砖家、叫兽、精英、公知、博士、诗人、律师、艺术家、当大官的、老佛爷,那么多名人,那么多权威人士都说李鸿章不是卖国贼,你小小一介平民说的顶个屁?你有人家官大吗?有人家头衔多吗?你比人家还权威吗?——

反正八九不离十,用的就是这种逻辑。

总之就是用权威横扫一切,传声筒,人云亦云,权威说的就是一切,大官说的就是真理,老佛爷下的就是圣旨。有谁胆敢反对权威、谁就是异端大逆不道。谁敢否定大官的金口玉言,谁就是此人口中“撒癔症,石乐志,指黑为白,赵高行径。”,

所以说这是常见逻辑谬误中的“诉诸权威谬误”和“诉诸名人谬误”。中世纪早过去了,现在还有人敢明目张胆拿出这种逻辑来压服人,真是可笑。

引用黄遵宪、梁启超的话,那是“诉诸权威谬误”和“诉诸名人谬误”,但是,提到“李德胜同志,都对李鸿章持部分肯定和谅解态度”,这就不是仅仅是谬误了,而是不折不扣的歪曲捏造和无中生有。

你引用的“水浅舟大”“处理国务,总是失败,如大舟行于浅水。”这句话中没有一个字表示对李鸿章的卖国行为和马关条约的卖国性质进行“部分肯定”和“谅解”。别说这句话没有,毛选五卷任何一句话都没有翻案说李鸿章不是个卖国贼。

就这么两个破绽百出、荒诞不经、贻笑大方的逻辑, 居然当做看家法宝和救命稻草,既不知己、也不知彼,既不知道自己的谬误逻辑多么可笑,也不知这逻辑再对方看来不堪一击,就敢一口咬定我“无法反驳”?哪来的自信?谁给的勇气?这才是正宗的无知无畏。

你问了我两个问题,以上我已经回答过了,现在我也反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自李鸿章以后,一切牺牲在保家卫国、抗击侵略战场上的民族英雄,可有哪一个抱着“向先烈李中堂致敬”的情怀?可有哪一个高喊着“向民族英雄李中堂学习”的口号去面对牺牲?

既然你要“诉诸权威”“诉诸名人”,那么请全方面、多层次的多诉诸几位名人,问问徐锡麟、秋瑾、彭德怀、杨靖宇、张自忠、黄继光、邱少云,有没有哪一个觉得李鸿章不是卖国贼的?

既然你要“诉诸名人”,请问为什么单方面的只去诉诸那些认为李鸿章不是卖国贼的名人,为什么不去那些认为李鸿章是卖国贼的名人?比如你自己亲口承认的:“同盟会革命志士们”?

错误洗地逻辑 之 15:对于李鸿章我们要用多个角度去换位思考,李鸿章是清朝的宰相,不签条约,中华民族不怕,但清朝会垮。所以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不好说。

一句话:换位思考不能乱用,有些事情要站稳立场、站正立场。不能毫无意义的换位思考。

不签马关条约“中华民族不怕”——这就等于承认:马关条约确实是丧权辱国、割地赔款、贻害后人的卖国条约,也就等于承认:同意并签订卖国条约李鸿章,确实是卖国贼。

中华民族亡不了,但是清朝会亡——意思就是,李鸿章签马关条约保住了清“国”,所以不是卖国贼。

从一个角度上讲是卖国、从另一个角度讲不是卖国,两下一和稀泥,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就变成了“不好说”。是这个意思吧?

有什么“不好说”的?我都替你说了吧!

你的本质观点无非是:

虽然李鸿章卖了我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民之“国”,但是,李鸿章确实没卖那个昏庸无能、腐朽没落、罪该万死且早该死的大清“国”。

虽然站在我四亿五千万勤劳朴实的中国人民的角度上,李鸿章的确是卖国贼,但是,站在以慈禧为核心一小撮反动落后的清朝大员的角度,李鸿章不但没卖国,还是保住大清国的英雄。

这就是典型的“立场决定观点”,身为普通老百姓却忙着替皇上老佛爷对李鸿章感激涕零。

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不是“不好说”,而是有些人实在说不出口,一个人需要站在怎么样错误的立场上,才能得出“在这个角度看李鸿章并不是卖国贼”的结论?

站在老佛爷以及前清余孽的角度上,李鸿章确实不是卖国贼,而是公忠体国的英雄,

但问题是你能那么去换位站吗?

如果可以如此换位,你是不是也可以站在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的角度去看,认为李鸿章是中日亲善、东亚共荣的奠基者和伟大先驱?是不是也可以认为东条英机、谷寿夫都是大和的英雄天皇的武士?那不照样也没毛病吗?站在外星人的立场上,说李鸿章只是一个下贱的碳基生物,是不是卖国贼跟我有屁关系,那不也没毛病吗?

典型的乱用换位思考!

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你死我活的斗争问题,是不能够胡乱进行换位思考的。

“脱离条件谈问题,是不科学的”——评价李鸿章是不是卖国贼,先决条件就是必须站稳立场、站正立场,要站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立场,否则一切免谈,这才是最基本的科学。至于你那种站在封建王朝统治者、站在慈禧及其粉丝余孽的错误立场,就不配提科学二字,那种不科学、不正确、不合理、见不得阳光、见不得人民的“条件”,该脱离的,还是必须要脱离。


错误洗地逻辑 之 16:

李鸿章作为一个封建官僚,他身上难免存在时代的局限性,历史的局限性,不能以现代人的价值观去评价李鸿章。

第一,骂李鸿章是卖国贼,这并不是现代人独有的价值观,而是当时的人就有这种认识,“杨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这都是当时人的言语。问问牺牲在台湾的抗日义勇军,有没有不骂李鸿章是卖国贼的?李鸿章签完马关条约,全国上下骂他是卖国贼的声音响成一片,此起彼伏,先是清廷受不了骂,把他免职,然后连他自己也受不了骂,出国考察去了,以上事实充分的证明了:并不是只有现代人的价值观才会骂李鸿章是卖国贼。

第二、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有一个情节:

赵公子想在月牙湖修美食城牟利,李达康死活不同意,高育良却同意,最后调走了李达康,修起了美食城。多年以后,赵公子用美食城赚了个盆满钵满,却苦了湖边的老百姓,环境污染,民怨沸腾,历史雄辩的证明了美食城项目不应该上马。

对于当年的错误决策,育良书记表示:也许这就是历史时代的局限性吧,在当时的情况下,以我的角度根本不可能认识到这些。

结果瑞金书记回怼:那么达康同志为什么没有这种历史局限性呢?

一语道破天机!

为什么人家左宗棠就知道“只有肢体完整、才能元气完整”?而你李中堂就冒出来时代局限性了?

为什么台湾的抗日义勇军宁可战死也不投降,而你李中堂就认识不到台湾的重要呢?

为什么人家文天祥兵败后就知道“人生自古谁无死”,一点也没觉得求死很困难,而你李中堂就变成了“临事方知一死难”了呢?

为什么到了庚子年马上就“此乱命也,粤不奉召”,这时候怎么突然就没有历史局限性了?怎么脑子一下就清楚了,一下就不讲封建愚忠了?这时候再不清醒,再愚忠,以后是要当做“祸首”惩办的,命就没了。为什么一到签卖国条约的时候,历史局限性马上就来了,愚忠也应运而生了?因为心里明知道什么活能接、什么活不能接,什么活接了又下面的骂却也有上面的赏。

这就叫薛定谔的历史局限性。


错误洗地逻辑 之 17:签卖国条约的就是卖国贼,那么照你的逻辑,用来签字的笔也是卖国贼。

笔是个物件,笔是个东西,李鸿章也是物件?李鸿章也是东西?如果这只笔修炼成精了,产生自我意识了,也想李中堂一样有大局观了,自己跑到马关去签卖国条约了,并且觉得马关条约签得好了,那么也可以骂这只笔是卖国贼。

错误洗地逻辑 之 18 :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自己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所以不能说是卖国贼。

这就是在“卖”字的概念上玩文字游戏。李鸿章没从卖国条约得到好处,只能证明他卖亏了,只能证明日本人小气,一毛不拔,没往他账上打日元,此外什么也证明不了。卖国是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不一定获利的就是李鸿章个人,一小撮小团体的获利也是一样,如慈禧光绪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就是通过卖国获得个人利益的小团体,李鸿章本身也是这个封建统治的小团体一员,慈禧光绪获利了,他没获利,只不过是小团内分赃不匀而已。

退一步讲,如果自己没好处就不算卖国,那么我应该怎么称呼李鸿章?送国贼?白送的?


更新:番外篇一

截至目前为,在这里答题、尤其是@我、以及在我评论反驳我的那些人, 十之八九,都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把我原文中明确驳斥过的谬误逻辑,进行单纯的、机械的、毫无新意的重复。说白了就是复读机,就是感官轰炸,他们相信的就是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所以不论我原文怎么反驳,他们只管把自己的言论再重新说几遍就了事。

评论区有一位张某某振振有词的质问我:“谁给你的权利,将对历史进行评价的人,只要与你观点相悖,通通归为“李粉”一类???”

一个对李鸿章同情、理解、宽容、支持和粉饰的人,一个视李鸿章为忠臣、能臣、名臣甚至于爱国者、民族英雄的人,请问这样的人,我不叫他李粉,应该叫他什么?叫李黑?

这位张某某显然是认为“李粉”是一个骂人的词儿,所以一听李粉二字就忍不住要跳,那么我请问,既然你们把李鸿章视为英雄、视为名臣、忠臣、能臣、同情李鸿章并替他洗地,那么请问,被打成一个英雄名臣的粉丝,这有什么好跳的呢?

英雄名臣的粉丝,难道不是一个好词汇吗?难道不是求仁得仁吗?

李鸿章如果是好人,李粉自然是好词,怎么会是侮辱他人呢?

李粉这个帽子,哪里是我打的?这不是你们供不应求抢着自己往脑袋上扣的吗?

除非你们心里潜意识就认定了李鸿章不是一个好东西,自己承认李粉不是什么好词,所以才会对李粉的帽子无比敏感。

可见某些人虽然嘴上替李鸿章洗的凶,心里却明镜似的知道李鸿章是个什么东西,心里对李鸿章的评价才是自己的真实想法,嘴上替卖国贼翻案洗地,那只是表面应付一下的工作——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有人说我是个马列毛粉,我为什么就不会暴跳如雷呢?因为第一次我确实是个马列毛粉,第二在我眼里马列毛的粉丝是个好词,光彩,不丢人,我为什么要跳呢?

更新 番外篇二

评论区除了原文都不看就敢评论的人,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者也不在少数,对此我是早有心理准备的,如果对李粉这个群体不够了解,如果没有心理准备,我也不可能随手就列举出十几条李粉经常使用的、替李鸿章辩护的逻辑。

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敌人越反对,越说明我们做对了,敌人越支持,说我们和敌人同流合污了。

说到谩骂,不足为奇,真正称奇的有这么一款,谩骂还不甘心,居然勒令我不得在知乎这个圈子骂李鸿章,不骂了就【饶我一命】。

【你呢,换个圈子嘎韭菜,饶你一命。】

如果我不换圈子在这里继续骂李鸿章呢?很显然,那就是不饶我这条命。

这叫什么?明摆着、赤果果的警告、威胁和恫吓。

这不就等于告诉你,不允许你在这里发表骂李鸿章的文章、更不允许你骂李鸿章的文章获得围观群众的支持和赞赏。否则小心性命

意思就是说:不许发表骂李鸿章是卖国贼的文章、你骂李鸿章是卖国贼,不许接受围观群众的支持点赞和赞赏,那样可以【饶你一命】

虽然反对我的人不少,但是如此直白、如此不加掩饰的人身威胁还真是头一次见。

乾坤朗朗,天日昭昭,在我新中国治下,骂李鸿章是一个卖国贼,居然需要冒着生命危险?!——究竟哪来的如此滔天的自信?

唯一的可能,无非李鸿章的孝子贤孙反攻倒算而已。人家不止是警告我一个,也是在警告围观群众,勿谓言之不预,你们千万不要转发和点赞赞赏骂李鸿章的文章,别看现在吃的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将来李鸿章的孝子贤孙坐了龙庭,你们今天这两千多给骂李鸿章文章点赞的人,一个都跑不了,少不了一一清算,而且谁都保不了你。

也许此人觉得如此赤果果的威胁有失格调,后来他自己把这句话删除了

但是现在又专门@我了,表示要对我的行为诉诸法律,要把我绳之以法。

——我连你的生命威胁都不怕,难道还怕你诉诸法律吗?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附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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