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的是美国扭曲的药物研发体制。
我曾学习微生物与遗传生物学,我的教授研发出一款靶向免疫抑制药物用于器官移植。教授在学校基金的投资下成立了公司,然后这个公司在我入组的时候开始出售给大型药厂,我离开前卖掉了。这个问题我应该有资格回答下。
看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感觉就像穿越回5年前看知乎上讨论计划生育一样。
说了实话的 @2-20滑膛枪等96人 只有2千4的赞, @铁拳无敌加菲猫 更是只有几百赞。而作为药厂诉苦的 @TNT TNT 却有3千8的赞。
那些赞同药厂研发成本高的,就像当年被忽悠的还在喊中国人太多的人一样。还处于没弄明白的第一层境界。
电影为了过审,直接把药厂描绘为反派,而避免讨论体制性问题。而现实中,以为药厂是白莲花,或者药厂是万恶之源,都太过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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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一堆给格列卫洗地的…甚至还有给美国制度洗地的???
这药有好几个异于常“药”的地方。
顺付Gleevec开发史。全文见 由 “格列卫 - 一个转化医学的世纪典范”的前世今生说开去。
我上面提到的任意论文成果,几乎都是发在science级别的文章。背后还有无数失败未能发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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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成本确实高,但这有好几个药厂/华尔街故意隐瞒了的信息:
美国的新药研发体制,扭曲就扭曲在研发资金绝大部分都是联邦政府的公共资金。但政府却对最终上市的药物选择,药物定价等一系列终端毫无控制权。
比如说乙肝、曾经的丙肝之类,
(注:这里只是举例,丙肝一次性治愈药Sovaldi已经由埃莫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的Dr. RaymondSchinazi 和 Dr. Dennis Liotta联合创办的Pharmasset研发出。这家公司是依托大学等资金,人数不足百人的超小型药厂。之后这个特效药在2011年被大型药厂Gilead收购后,迅速转变为天价药。每疗程高达8.4万美元以上。目的有两个,1是购买下这个药后想尽快捞钱。2是阻碍治愈药大面积使用,减少对老的续命药销量的影响。)
大型药厂在资本压力下会默契的尽可能多做那些昂贵的续命药,而避免向市场推出一次性治愈的特效药。对于患者来说,这些额外的昂贵成本全部由医保承担后分摊给了美国乃至美国以外的每一个人。(小厂由于临床成本原因,即便有治愈药的情况下,也不会头铁去做治愈药的临床试验)
作为对比, 中国大陆在经济最困难的年头,由政府主导,依旧以有限的预算开发出了针对疟疾的青蒿素等一次性治愈的特效药。
而药厂被资本控制后,华尔街的风险是隔离的。(不管是实际风险,还是道德风险)。
对于大型药厂来说,研发风险均摊之后完全不足以伤筋动骨。现在的新趋势是直接收购那些做好了全部前置工作的小厂。风险已经全部转嫁了。药厂的CEO或许还有道德风险,但买了药厂股票的那些华尔街经理们,眼里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赚钱。华尔街不会直接下命令提价,但会不断施压要求药厂提高盈利。直接结果就是现在所有人都在骂药厂,却没人指责背后眼里只有钱的华尔街。
药厂收益实际上是高的不成比例的,同样作为具有公共性质的行业,能源快消等净利润率在2~4%,但药厂的整体(已经包含研发失败)净利润率却能高达8%~10%以上。这还是在大量研发资金事实上是联邦政府买单的情况下。
曾经有政府资金研发的药一律不设专利限制的法案提出,但很快就被药厂华尔街联合游说腹死胎中了。
要解决这个扭曲,
要么美国政府收回所有的药研补助,放弃药品的严格监管,完全市场化。(虽然解决了扭曲,但会加剧穷人等死、穷人当人体实验小白鼠等问题)。
要么联邦政府应当进一步介入药品研发,由政府主导多开发治愈药,而不是续命药。(新问题是美国国企一样是国企,研发效率极度低下)。
目前药品价格问题,并没有一劳永逸的完美路径。
美国的监管有罪,整个利益阶层为了维护这种过于严厉的监管的FDA有罪
当地时间7月5日,美国学术界头把交椅《Science》杂志在首页连发两篇文章,剑指FDA审批和药企之间“令人深思”的交易——
(标题:被隐瞒的利益冲突?FDA审批专家在批准药物之后收到药企付账引发伦理担忧)
(标题:FDA的旋转门:药企常常雇佣那些帮他们成功获批的FDA员工)
第一篇还是Science实体杂志本期的封面文章——
(本期杂志封面)
看完文章,界哥心里只有一个字:服。
文中具体举例到负责审核的医生和药企的交易的时候,把哪个医生什么单位收多少钱谁给钱如何给钱写得一清二楚。在最后甚至制作了一个表格,将FDA的这些负责审核的医学专家和药企之间的金钱关系按照药品名称列了出来供读者查阅。
可以说是达到了“省得你求锤我先锤死你”的境界……
1
不可控的利益输送
Science在文章的开头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真实场景再现——
8年前的7月,2010年的夏天,在马里兰州的某酒店,由8名审核人员(7名医学专家和1名患者代表)组成的审核团队,正在审核一种心血管方面的新药。这一组审核人员所做的事,是FDA几十个审核团队的日常。
审核工作波澜不惊的展开了。审核人员客客气气的向来过审的药企人员提问,还时不时的恭维一下他们的研究成果。
最终,这种新药以7比1的巨大优势被审核员们投票通过。
上市后,它卖出了主要竞争对手25倍的价格。
Science调查发现,事后,7名医学专家中有4人接受了来自药企的“赞助”。
这并非个例。
在Science的统计中,仅2008年到2014年,参与批准28项新药的107名医生中,仅有41人在事后分文未取。剩下66人在药物获批后都从药企处得到了“赞助”,26人收到超过10万美元的“赞助”,其中7人超过100万美元。收入最高的17名专家,一共收到了高达2600万美元的“赞助”——
而这,仅仅是Science能调查到的可量化数据。此外,帮助医生升迁、扩大影响力、增强名誉、在业界获得更多权力等“赞助性”操作,是无法直接用美元衡量的。
在另一篇文章中,Science提到了另一种难以数字化的利益相关问题——总共审核了28项药物的16名FDA医学审核员当中,11人事后辞职去了被他们批准的产品的药企。BMJ在2016年的一篇调查当中也提到了同样的问题。
2
被Science曝光的医生们
前面我们已经说到了,Science最神的地方是干脆做了一张按药物名称分类的表,来曝光药企和审核专家之间可以量化部分的“赞助”关系。
随便截个图感受一下……
(左边是各路药企,包括制造商和竞争对手,右边是FDA的专家评审人)——为了让文章存活,我们把药企名称马赛克了
这表也做得非常神,鼠标点到哪根线,会具体出现两者之间的“赞助”量。数据收集之细致,也让人咂舌,大到几百万美元,小到几千的“差旅费”,都在这网络之中。
可谓“哪里不懂点哪里”了,建议大家去原文领略一下这个图表的风采……(文末已附原文链接)
3
“我知道我是好女孩”
除了以图表方式表现的“锤”,Science还在这些人当中精选了几个进行了采访。
Jonathan Halperin,文章开头“场景再现”的其中一位。
Science爆料,这位老铁在2010年那次审核之后,在2013-2016年这三年间,收了生产商200多万的“赞助费”。这笔钱以“车马费”“研究费”“酬谢金”“咨询费”等名目发送给他。而这不是唯一一家给出“赞助”的企业。
当Science找这位老铁了解情况时,他比较痛快的承认了有这么些金钱上的流动。
但是,他认为,药企直接给的讲课费和咨询费,和保险公司给的让你看病人的钱没什么区别。
而且,他指出,他并没有从那200万美元的大头中“直接”获益。那笔钱捐给了杜克大学,立项搞了个针对该厂家该药物的研究,他只是监管该研究的数据而已。
同时,他称自己当初审批药物的时候,是没有受到“之后会获得好处”这种思路的影响的。还辩称“这种利益关系正是专业的表现,你不可能想要一群‘毫无利益关系’的高中生来审批药物吧”。之后,他又承认预期将来能得到好处确实会导致审批时产生偏见。
最后,当Science向他讨要FDA规定的“相关利益公示文件”的时候,Halperin表示没有备份。而Science转向FDA索要该文件,被回复“找不到”。
同样拿不出这文件的,还有审核某种副作用是“心脏停跳导致死亡”的精神类药物的Christopher Granger——
杜克大学医学中心的心脏科专家。
据查,2013-2016年,他收到制造商63000美元,又从其他厂商处收到130万美元。2010年到2012年间,他还收到过一笔指向不明的“赞助”费。
Ganger辩称,从企业处来的钱,完全都是用于研究,自己分毫未取。
然而Science立即无情打脸,指出联邦政府来的数据证明,至少有40万来自药企的美元以“车马费”“咨询费”“酬谢金”的方式直接流入他个人的腰包。
Ganger告诉Science,他当然知道拿人手短这个道理,正因为知道,所以他不认为自己会被影响。而且他认为自己是单纯的被药企方面的研究成果说服了,因此才同意他们扩大适应症的要求。
第二年,该药企付了5亿2000万美元给政府来摆平关于该药临床研究和市场方面的不当行为引起的诉讼。同年,该药在市场上斩获了50亿美元。
近些年,该药造成了大量患者出现心功能问题,其中也有许多死亡案例。而Ganger认为这是由于药物被广泛使用,包括在一些未被证明的领域使用,比如说失眠。一些死亡案例正是由于医生想要用这种药物给他们治疗“失眠”而引发的。
总之,死这么多人,错的是开药的和吃药的啦。
同样的,Science不仅没有从医生本人处要到利益公示文件,向FDA索取也以失败告终。
这种要公示文件然后获得双方闭门羹的模式持续进行,这次是哈佛医学院风湿科专家Daniel Solomon——
这位老哥和前两位还有点不一样。前两位是事后收费,他呢,在事前就已经有进账了。
Science披露,FDA和他本人都没对外公示,在审批某厂商药物的头3个月,他就收到了来自该厂商232000美元的“赞助”。在审批前1个月,另一同类厂商又给他打了819000美元。两笔钱都是以研究相应药物为名进行的支付。
Solomon在邮件里阐述,说这种钱只是企业的一种“善意捐赠”,不影响他评审相关药物。
这位老哥说这笔钱他其实写在那个给FDA的“利益相关公示文件”里了,不过他自己没有备份。
医生没备份,那去找FDA试试呗,结果FDA拒绝了,并称:“这是一种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Science指出,现在的FDA从机制上其实无法控制这种利益交换。即便是那个公示文件,作用也非常有限,更何况它还要完全依赖医生个人的坦诚——他不告诉你你也没辙。
同时Science提到,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在这种外包审核员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一刀切制度:一旦发现你和要审的项目存在利益瓜葛,立刻将你移除出审核队伍。
这是外包专家的问题,研究同时发现,FDA里的政府雇佣审核员完全不会拿到赞助,但“审完一批药物跳槽去该药生产商”的问题似乎没有好办法应对……
原文链接
参考文献
doi:10.1126/science.aau6842
http://www. sciencemag.org/news/201 8/07/methodology-fda-adviser-and-staff-investigations
http:// science.sciencemag.org/ content/344/6186/793
原创:姜飞熊 微信公众号 :医学界
生命无价,这根本就是一句逻辑上彻底矛盾的话
1/6、有钱也用不上的药
在看《我不是药神》之前,下面这个《纽约时报》报道过的事件,可能更有助于你理解“药”这种特殊的商品。
非洲有一种奇怪的致命传染疾病,叫“昏睡病”,患者中枢神经受感染后,会导致精神错乱、突发昏迷,它威胁着数百万人口的生命。
幸运的是,一家制药公司的研发团队在寻找抗癌药时,无意之中发现了一种叫“依氟鸟氨酸”的治疗“昏睡病”的特效成份,后来被非洲人誉为“复活之药”。
不幸的是,这种治疗方法漫长而昂贵,除了少数有钱人,大部分穷人都用不起。
可更不幸的是,这种特效药的命运比其他昂贵的特效药更惨。因为“昏睡病”只发生在最贫穷的非洲地区,生病的人虽多,“需求量”却很少,持有专利的原药生产商干脆停止了生产。
这回连少数有钱人也用不上药了,大家一起完蛋。
有药不生产,眼睁睁地看着怪病威胁着几百万人的生命,很多慈善机构都发出了恢复药品生产的呼吁。
制药厂先是置之不理——让我恢复生产,生产出来我卖给谁去?可很快,他们突然宣布恢复这种关键原药成分的生产。
是厂家大发慈悲吗?你想太多了。转机发生,是因为又有研究机构发现了这种成分的另一个用处——可以加入护肤品中,控制女性脸部的毛发生长,这可是几百亿的大市场啊。
当然,原料生产是恢复了,但药品会不会生产,非洲人是不是买得起,这仍然是个未知数。
“昏睡病”不是什么特例,像疟疾、黑热病和肺结核一类贫穷国家的常见疾病,药物研发的投入,别说比不上糖尿病、心脏病一类富贵病,也比不上脱发、减肥一类不算病的病、甚至比不上宠物抗抑郁药。
《我不是药神》中的“格列宁”的原型“抗癌神药格列卫”,把活不了多久的白血病变成了一种可以靠药买命的慢性病,所以有人这么形容“格列卫”:
它就是吸毒,钱什么时候花光,人什么时候走。
不过对比一下“昏睡病”的遭遇,白血病人还是应该感到庆幸——如果不是有钱的欧美人也得白血病,可以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格列卫”这种药。
所以电影直接把所有的过错推到了药厂身上,避开了一个无比复杂的雷区,让电影能上映。
但作为一个看电影的人,我们还是要想一想,真的是因为商家太黑心吗?
2/6、药价高的道理在哪儿?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的背景是“药品专利”与“穷人的生命权”哪一个更重要的商业伦理争论。
“格列卫”的生产商瑞士诺华公司认为:自己花了50年时间研发,整个投资超过 50 亿美元,前后有5 位美国科学院院士参与,过程中还诞生了两项获得拉斯克医学奖的重大发现——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谁干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如果为了穷人的“生命权”而破坏知识产权,那实际上侵害了“所有人的生命权”,最终穷人的生命也不能得到保护。
而且,药品研发投资巨大,常常出现花了几十亿美金、用了十几年时间研发的药品在最后一步过不了关,而不得不中止的巨大亏损。就算研发成功,上市后专利的有效保护期往往只剩下几年,不得不用高贵的药价来对冲这种风险。
表面上看,医药行业的毛利润极高,达到73%,超过第二位电信业务17个点,但由于投资巨大,净资产收益率只能算是正常,只有8.8%,远远低于第一位“家庭与个人用品”的20.8%。
本人的特色是用经济学的思维去解读职场现象,按理说,我应该举双手赞成这种说法,就像《国富论》里的那句名言:
我们不能借着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善行而获得晚餐,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重。
但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
3/6、骂药企解决不了问题
格列卫的发明人之一,美国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癌症研究所布赖恩·德鲁克教授就认为诺华滥用了专利保护的行为,因为政府公共卫生部门的基金也参与了格列卫的研发,风险并非由企业独自承担。
理论上说,制药企业是有一定的“公共事业”属性的,那么对比美国公共事业行业4%的净资产收益率,制药企业仍然有一定的“不合理利润”。
此外,研发药的风险虽然大,但对于制药公司的体量而言,这个风险被夸大了。真正拥有创新研发能力的都是医药巨头,默克制药、Abbot Lab和礼来制药几十年来一直在标普500的市值巨头的前列,都拥有巨额现金流,来收购那些有好项目却被研发拖垮的小企业,凭着规模坐收渔利。
相比之下,金融巨头看似光鲜,其实竞争激烈得多,既有倒掉的雷曼兄弟、贝尔斯登、所罗门兄弟,也有神奇崛起的富国银行。
这么分析可能太苛刻了,要说赚钱的能力,其实可口可乐、宝洁这类大品牌消费类公司都比药企强,但没有人盯着可口可乐、宝洁的利润,因为药企卖的不只是药品,而是生存的希望。
而且,就算药企把净资产收益率降到零,也降不了多少药费,因为研发的费用明摆着放在那儿。
这是个解不开的结,所以才有了印度价廉物美的仿制药,才有了《我不是药神》里的那些角色的真正原型——走私商和患者。
可是,还有那些连印度药都吃不起的人呢?如果我们承认人的生命权高于药品专利,是不是也要解决他们的问题呢?
4/6、连印度药都吃不上的患者们
有印度的仿制药,还可以走私,可如果连印度药都吃不起呢?或者是那些连美国人民都没有开始大规模服用的刚刚上市和还没有上市的救命药呢?
答案是买原料,自己在家做药。
“2992、4002、9291”,这些都是当时刚刚上市的第三代抗癌靶向药奥斯替尼在一个论坛里的代码,同时还有一份名为《装药工具、副作用处理、装药指南合集》的文章,像菜谱一样详细列出了制药全过程。
《南方周末》2016年有一篇《自制救命药:新药引进等不起,地下制售博生机》的文章,看得我心惊肉跳:
装药是严肃而考验耐心的体力活。装药前,凌昊会戴上医用薄手套,防止手出汗,粘上药物。口罩也是必需的,一是不戴口罩的话脸上有可能起红包,二来防止装药的时候会忍不住打喷嚏。
他按部就班,一丝都不敢出错。先用剪刀把饮料吸管口斜剪成椭圆,这样能让吸管盛上更多的药粉,像勺那样灌到胶囊里。电子秤上的锡纸,要四边折高点,防止掉粉。然后,把1克原料和4克辅料分别称好,再用力摇匀。
“只有充分混合均匀,这样副作用才会最小。”病友们推荐了100目以上的筛子和两大张锡箔,来回筛、倒,最好20次以上。
国外有新药申请上市,化合物的分子结构便会被公布。这些原料药都是药厂和实验室里以“科研专用”的名义流出来的。
不用说,如果自身在家做的药安全,早就没药厂、GMP什么事儿了。
不光是质量有问题,剂量也是个问题,如果患者可以自己控制剂量,那也早没医生什么事儿了。
可那又怎么样呢?横竖都是死,不如放手一博。
隔一段时间,就有论坛活跃的ID,永久停止了上线。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死于疾病,还是药物的不良反应。
吃药的人危险,卖原料的人也不安全。
2016年,南京一家药品公司的研发人员,因为合成“9291”出售,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人无数,换来铁窗十月。
很多原本黑白分明的事情,到了生死边缘,就是变得黑白难分,这又是“生命权高于一切”惹的祸?
5/6、商人还是病友更可靠?
《我不是药神》里的程勇是商人,角色的原型陆勇却是个病人,2002年被确诊白血病,2004年开始吃印度仿制药,发现效果很好后,创建了病友QQ群,向群友推荐这种药,并提供了厂商西联汇款购买的账号,帮着群友翻译、填写单据,直到2013年因为涉嫌“销售假药罪”被逮捕。
陆勇最后免于起诉,原因是他始终没有从中赢利的行为。
不过根据GQ的报道,很多群友都觉得他是个商人,原因是印度“格列卫”的仿制药品牌很多,陆勇中途曾经把原来的药换成一家叫赛诺的不知名的印度药厂的产品。
而在《南方周末》的报道中,陆勇也承认自己帮助印度公司作宣传,作为答谢,公司为他免费提供了一万多元药物。
但事实上,大部分人并不在乎陆勇的动机,甚至很多人正是因为他是个商人,才信任他。
这倒也合理,一个正直的商人,比一个无私的病友要可靠的多。因为只有利益,才能把素不相识的人捆绑在一起。
对陆勇的争议,又绕回到了“生命无价”这个价值观上。
6/6、富人也总有一个开不起的价码
“生命权高于一切”,这其实是一句逻辑上彻底矛盾的话。
如果“生命无价”,那么救命药卖多高的价钱都是“物有所值”的。
可如果“生命无价”,那么为了救人一命,药价就应该是最低收入者可承受的。
有人试图解决这个矛盾,呼吁药企分区域定价,欧美发达按市场需求定价,不发达地区按生产成本定价——也就是让富人为穷人承担巨额药品研发费用。
可富人不是傻子,同样的药,凭什么要我出高价?
也有人认为这些药的研发费用应该由政府承担,这其实是让富国的人民为穷国的人民承担巨额药品研发费用,还是换汤不换药。
兜了那么多圈子,我们就是不想承认一个早已存在的现实:
生命也许无价,但“生命权”是有价的。
所以原研药和仿制药并存是目前为止最不坏的结果。因为仿制药并不是100%的和原研药等效。富人们为了哪怕1%的更好的效果,宁愿愿意付出100倍的代价买原研药。而穷人则可以用有限的钱,追求大概率事件。
没有原研药,就不会有仿制药,但有了仿制药,原研药也会得到更多的数据反馈,去自我升级。
相反,一个既没有原研药能力,仿制药质量又不过关的市场,只会把几十种毒药、假药泡到酒里,当包冶百病的“神药”,才是真正畸形的市场。
电影里有一句台词:“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是治不好的,穷病。”
本文的第一个例子已经告诉我们一个事实:无论你多有钱,总有一个你开不起的价码。
在最可怕的疾病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穷人,疾病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每一个因为有钱而幸存的富人,或为一丝生机而拼命活着的穷人,都被一个看不见的命运之绳,紧紧地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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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的职场人生”系列之六)
本系列文章
虽然电影很引人深思,大家看得相当感动,甚至还留了不少眼泪。但是如果政府宣布每人多交别说1000块,就说200块的医保,以便取消医疗耗材限制,同时让一批抗癌药进入医保,我想今天正在流泪的那些人会毫不犹豫的咒骂政府,我xx,我又没得癌症,凭什么让我分担那些xx的医疗费,这个事情就是这样的,仅此而已。
我从来不会苛责诺华这类药企,在我的视野里,能造出这种东西,就是一种很了不起的行为,不必再从什么道德,什么良心上对它有过高的要求
没人有罪,穷才是罪
这是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
国家想要扶持一个行业,怎么办?提供补助,降低税收和地租,政策倾斜。归根结底,他要让资本在这个行业里能赚到钱。资本是没有感情的,哪里有钱赚,他就涌去哪里。股市赚钱,他就去股市。房地产赚钱,他就去房地产。一个行业能赚钱,资本才会去,也一定会去。
医药研发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业?投资大,风险高。研制一款新药,成本可能高到数百亿美元。只有保证赚得到千亿美元,资本才愿意投资。
这千亿美元,从谁身上赚?只能从病人身上赚了。
电影里的台词说得好,所有病都是穷病。
这不是谁的错,这是资本主义写在骨子里的残酷。
没有谁有罪。上帝保佑追击者,同时也保佑被追击者。
走私和盗版是自由市场对资本垄断的自适应,是自发的反托拉斯行为。
既然你可以凭借资本垄断收取畸高利润,那我为什么不可以盗版?既然你可以靠资本垄断形成价格歧视,那我为什么不可以走私?只要你的利差还高于打击成本,那就别怪市场向均衡方向自发移动嘛。
坏人才是人,好人不是人。坏人的均衡,才是好社会。谁正义,谁有罪,这很重要。但比这更重要的,是一个能同时接纳完全冲突的双方但仍然可以正常运转而不发生正反馈崩溃的大环境。我不知道一个好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没人知道;但历史经验表明,一个试图用单一的大一统理论诠释和改造世界的社会一定是坏的,是注定走向崩溃的,无论这个单一的理论是知识产权,是法律,还是什么主义。单一一定是错的。
所以,为啥自由市场千不好,万不好,可人们还是离不开它?就是因为人家负反馈嘛。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我觉得程勇案的中国式解决方案应该是这样的。程勇的印度药仍然卖5000一瓶,根据流量推测,每个月会有小几百万的利润。这当中的小部分程勇自己留下用于程勇作为资本家的个人淫乐,大部分用于打点当地公检法的上上下下以及瑞士公司的医药代表本人。瑞士公司给你开多少钱工资,我程勇给你双倍。
随后中方官商民沆瀣一气,动用万能的拖字决。瑞士公司一让查,这边就装模作样地端掉一个假药作坊,缴获几箱药交差。下次再让查,就再端掉一个假药作坊。
保证不出三年,格列宁公司就能用血的教训计算出什么是真正最大化利益的市场均衡定价,就能学会什么是真正的资本主义,就能深刻体会他们当年在大学课本里学到的那句“垄断市场的潜在进入者哪怕只有潜在进入市场的可能都可以大幅压低垄断定价”是什么意思。
我给您举一个例子。
有位科学家,研发出一种“长寿药丸”,吃一粒可以延寿一年。
别管你是壮年男女,还是耄耋老人,甚至是奄奄一息的病人,只要吃下这粒药丸,立马可以活蹦乱跳再活一年。
研发成本?咱们不妨认为研发成本很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那么问题来了,谁不想吃上几粒药丸呢?
对于豪富来说,一口气吞下几百粒过过彭祖的瘾岂不好,你能生产多少,我全吃了。
地球上有60多亿人啊,给谁吃呢?
只能是谁给的价格高,药厂就卖给谁。
可以想象,长寿药丸会卖出天价,至少让绝大多数人都吃不上。
可能90%的人都吃不上长寿药丸,七八十岁离世,眼睁睁看着富豪活出几百岁高龄依旧容光焕发。
公平吗?显然不公平。
有人可能说,你这是写科幻小说,世界上哪有这种药丸?
的确,世界上没有长寿药丸,长寿药丸是保养理念、营养师、健身教练、医生。
人们在患病时会控诉医生,控诉药厂,为什么不去控诉高档的健身房,不去控诉收取高额费用的健身教练呢?
甚至,长寿药丸是贴身保镖,是安全性能良好的汽车,让你遭逢不幸的概率低上哪怕万分之一的一切事物。
当生死没有近在眼前时,我们可以容忍别人享受更优质的生活,我们接受不公平。
我们接受别人资产千亿,而我们自己只能窝在出租房里吃十块钱一份的盒饭。
我们接受别人夜夜当新郎,而自己只能对着硬盘里100G当新郎。
我们接受别人一切云端里的生活,我们只是想活下去而已。只要能活下去,什么都不重要。
可是疾病把一切赤裸裸地撕开,放在了我们眼前——你活不下去了。
说回格列卫好不好。
我们不管格列卫是要收回研发成本,还是想要疯狂逐利。
我先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格列卫一盒卖两百万,他能赚钱吗?
多半是不能。全中国一年都卖不出去几盒,亏本啊。
如果把问题简化点,数量*单价,就是收入。
看得出来,数量和单价是成反比的,要想卖出越多的药品,你就得降低单价。反过来,价格涨了,买家也会变少。
那么一盒两三万块的格列卫,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吗?
显然不是。这个价格,就是最合适的价格——利润最大化的价格。
如果这么说下去,就要把贫穷说成原罪了。
谁让你买不起的?你买不起,大把人买得起。
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你买不起,别人也买不起,大家都买不起。
能按时吃着格列卫的人,才是真正的少数人。
为什么呢?
因为世界最富有的1%人,拥有了80%的财富。
药厂服务的对象,显然是那80%的财富,而不是那99%的人。
药价自然高了。
药厂有错吗?当然没有错。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为那80%的财富打工。
不管是码农,或是工程师,工地农民工,职场高级经理,效忠的对象就是那80%的财富。
贫穷不是原罪,原罪是分配制度。
谁有罪?资本无罪,资本家无罪,资本主义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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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日,再更新一次。
有的评论还是挺有营养的,比如指出我说的“成反比”不对。
确实,当时随手一打,没在意,应该是负相关。
也有人说我的例子不太好,长寿药丸可以一直吃,不会出现需求不足的问题。
我虚心接受。
但有的评论就有点看不懂了。
许多人居然怼那句“研发成本忽略不计”。
我真是颓了。
在我随口编的长寿药丸故事里,研发成本高还是低,根本不重要啊。
我是说,哪怕生产研发成本很低,价格一样会很高。
保证利润最大化,就不是让全世界无产阶级一人吃一粒,而是让最富有的1%瓜分。
认为“研发成本高所以卖得贵”的逻辑里,那就卖两亿一盒呗,看看能不能收回成本。
可能最后利润还没有两百一盒大呢。
至于有人说什么甩锅的,我只能说,我已经说得够露骨了。
再露骨,要被敏感折叠了。
实名反对所有“谁都无罪”的答案。
在我一个罕见病人士、公益人看来,说“谁都无罪”是一个很鸡贼的抖机灵,表面上看,是在为电影里的角色开脱,实际上,是在逃避问题的解决,照这个思路,再过一百年,电影里药物进医保的结局也不会发生,因为谁都无罪,那就谁都不用做出改变喽。
为什么“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有罪”,因为雪花不但觉得自己没有罪,也觉得每一片雪花都没罪,所有雪花在面对问题时都选择逃避,这是最可怕的。
面对一个关系几十万上百万人基本生存的社会问题,指责任何一方有罪,是草率的;认为所有相关方都无罪,是冷血的,也是错误的。恰恰相反,所有相关方,都有该承担的责任,这既出于人道主义等价值观,也是社会每一个个体都能有安全感地生存下去的必要保证。
谁应该为《我不是药神》里的众多白血病人吃不起药只能等死这个问题,负责任,做出行动或改变?
现在的死循环是,老百姓用不起药→药企研发动力低、审批流程复杂→新药上市难→药品垄断→药价高昂→老百姓用不起药。
这个问题太大,只依靠某一方、只解决某一环肯定独木难支,需要政府、药企、社会公益组织、媒体和病友群体自身站出来,乃至需要每一个公众的力量,共同去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死循环中,让老百姓用得起药是治标,那就是完善医保政策;有更多药可用是治本,那就是鼓励药品的研发生产、更多进口药引进,加快审批流程,从而打破垄断。
所以,我们需要很多相关方行动起来。
首先,当然是政府。一个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不是不解决的理由。最终电影结局,也是靠正版药进医保,解决了剧情里的巨大矛盾。现实中,相关政策的完善还任重而道远,但有关癌症、白血病、众多罕见病等危及生命的重病,医保、药物研发引进和审批等政策正在不断进步,比如近期,国家医保局挂牌成立,《关于优化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出台,出台第一批《国家罕见病目录》等,正是根据上述两个思路来打破这个死循环的,让很多病友看到了希望。
我想说的是,这些政策的进步不是我们坐在家里“等”来的,而是广大病友和关注这些群体的相关人士、机构、专家、媒体,这么多年不断奔走、呼吁、调研、递交两会议案、递交建议信等努力所推动的结果。
在这里,电影把病友们的努力简单地表现为去药企门口抗议,显得有些冲动无脑,实际上,我们当然不会这么“二”,也不会不知道,药企定价机制有其合理性,广大病友群体的努力往往是比较理性的,在用自己有限的力量,努力在寻求着让各方都能积极去处理问题的平衡点。
其次,是药企。药企的职责是研发良药,作为企业,有其营利的目的,药品定到天价也有其合理性,从这个角度上说,药企无罪。但是作为大型的医药企业,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营利角度出发,也应该让更多人付得起药费。
再说回到电影里药企代表被患者围攻的场面,这里对药企代表的塑造也同样简单化为剧情需要的“反派”,实际上,推动医保机制、药品研发审批机制的进步完善,往往药企和病友是站在一起的,他们也着急啊!
药企代表面对病友,不会像电影中那么冷漠,恰恰相反,一方面,药企在进入中国的时候,往往会进行赠药等公益性活动,譬如这几天被反复提及的诺华对白血病人“购3赠9”的赠药模式;另一方面,和病友一起去推动制度的完善,是很多药企的选择。
与此同时,面对因疾病而陷入无助的庞大群体,公益机构的价值也彰显了出来。这时你就会发现,要帮助他们,绝不仅仅是号召大家捐钱、把钱送到病人家里,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因为这样做根本帮不过来。
公益机构的职责是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做慈善。面对危重病人,公益机构往往会和病友一起,去开展调研、收集数据、联系媒体、召开研讨会、尝试一个个救助或赋能类的公益项目、和药企谈判、向政府递交议案建议信、和地方政府试点开展合作等,尝试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白血病领域做得较好的新阳光慈善基金会,罕见病领域笔者所在的病痛挑战基金会,乙肝领域的亿友公益等,这些民间公益机构的特点都是由病友自发成立,希望联合多方力量,通过不断行动,来解决自身问题。
媒体也有责任去报道一群群重病、罕见病群体,让他们的生存状态能被广大社会看见;而当一个人得知了世界上有这样一群病友之后,他也有责任用自己的力量去关心他们,这不是要让大家捐钱,哪怕是一次转发,哪怕是遇见后一个善意的眼神,而不是冷漠甚至歧视的目光,都会让病友很感激。当然,他也可以选择不关心,不关注,但电影里的老太太说了,谁这一辈子还能不生病呢?
总之,《我不是药神》是一部好电影,也是一部难得的关注重病群体的好电影,但我们看过电影之后,如果只是得出结论,要珍惜生命,万一得病会很惨的,“谁都无罪”嘛,谁都不用承担责任,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当然要珍惜生命,但人最大的价值,是面对生命中的难关,不会束手投降,而是努力寻求出路,永远在行动的路上。
全中国每个人给我一元钱,我就有13亿了,我就是亿万富翁了。
我现在不是亿万富翁,全中国人都有罪。
我现在得了白血病,需要13亿元治疗。
我现在不是亿万富翁,全中国人都有罪。
自己选吧。
看完高票回答,我深感有必要第三次破例回答。
我想起高中课本相关内容——
我想起从未实践过一次的司法考试必背内容——
我想起《孟子》中一段对话——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
王曰:“弃之。”
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
王曰:“已之。”
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
王顾左右而言他。
观影之前我就知道以我的角色看这个片子会难受,事实上,也的确很难受。
作为前医生,我完全对患者的绝望与痛苦感同身受,但作为外资药企人,我也充分理解企业的付出与无奈。
患者没钱没福利保障,买不起原研药,希望新药一上市就能以接近化学成本的价格购买到仿制的化学药救命,他们有错吗?
医生一方面担心走私仿制药的疗效与安全性,一方面更担心万一出问题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希望患者服用来路清楚、出问题可以找厂家给支持给说法的药,他们有错吗?
警察是法律的武器,本身不应该有感情和自己的想法,但生而为人孰能无情?他们有错吗?
电影的制片方求生欲很强,为了过审,这事情不能没人错,没人错就是社会的错、制度的错,所以反面典型一定要有,而且一定只能是药厂。
药厂定价高吗?高。
药厂赚钱了吗?赚了。
药厂有罪吗?
我不知道……
我入行四五年,也亲自观摩了一场小分子抗肿瘤靶向新药的定价讨论,知道定价的弹性可以有多大,但更了解定价的制约因素有多少。
国外药早就上市了,但中国之前不认国外的III期临床,于是要重新入组中国患者做III期临床,找CRO公司、订方案、找研究中心研究者、入病人、随访到疾病进展并继续随访到死亡、统计、出CSR……这要好几年,审批时间又要好几年……这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包括专利时间)增加了几亿的成本。
这厢原研药终于递上CFDA还在CDE,那边内资仿制药已经按耐不住一致性评价都做好了……
算上落后全世界重做III期的时间、审批的时间、清关进药的时间,留给原研药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年,而且这几年的后半部分药品会被迫降价进医保、利润大大缩水,真正能赚钱的只有进医保前的两三年,而这两三年还需要做慈善援助(赠药)会损失很大一笔利润……
大家实际上很清楚,新药的研发一将功成万骨枯,从化合物的筛选到临床前研究到I期、II期、III期……每一步都有天文数字的投资死在沙滩上,这些失败的化合物和背后的人力、时间都是研发成本。
撇开global的研发成本,中国分公司新药的launch算上造势宣传、上市会、卫星会、学术会、DA制作、IIS支持、学会赞助、IV期研究……第一年的非人力花费就是大几千万甚至上亿,这还不包括相应代表、市场部、医学部、注册部、市场准入部等部门的人力成本……
此外,还要考虑到公司其他处于生命周期中末期的产品团队需要新药团队发力供养反哺……
定价高了ZF有意见,审批时间会拖很长,有条件支付的患者数量也锐减;比周边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的定价高太多也不行,患者会直接去国外买药,对于中国分公司得不偿失;比竞品或者内资低配品高太多更不行,对于中国人,才不会论什么指南推荐,价格才是第一优势……
然而定价低了也不行,要给几年后的降价进医保留余地,总不能几年后倒贴赔钱卖药吧?而且定的太低也真的会无法在仿制药荡平市场前收回成本。
global压力大,中国分公司压力更大,扛着军令状一样的指标,GM哪怕拿着模型算出来的最佳定价、不用自己拍脑袋抓瞎,头发也一样揪掉一大把。
有一点没错,资本家都是逐利的,如果仿制药来的太快,原研药盈利很少甚至收不回成本,那何必花天价资金去研发新药?
动力都没有何必前进?大家一起做仿制药就好。
借着肿瘤免疫的东风,这段时间中国内资肿瘤企业的研发搞得如火如荼,大外企的医学部人员纷纷杀入内资企业做肿瘤上市前,肿瘤医院受试者都被瓜分殆尽,研发氛围一片欣欣向荣。但,如果大环境不认可新药研发的投入产出,这种积极向上的态势又能持续多久?
我自己现在已经离开肿瘤领域来到了清水衙门小众领域,产品降价进医保了BU现在几乎不赚钱,这个领域只有两三家公司有pipeline而且都不怎么样,上面天天挑战人头产出不匹配,连TA都面临被卖被裁撤的风险……
饶是如此,别人问我这个领域还有希望吗,我都会回答有,因为我们还有II期,我们还有R&D中心,我们还有未来……但如果这唯一的II期死在沙滩上了呢?这个本来就不怎么赚钱的领域以后真的还会有新的尝试吗?
我可以换公司换领域换产品,但我那些患者呢?他们怎么办?
我不知道……
我多希望新药研发特别是中国的新药研发能有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做出一些真正first in class的东西;
多希望CRP们和CRO的朋友们活得纯粹乐观,能无后顾之忧的执行更多的临床研究;
多希望MA和MSL们活得有尊严有价值,他们手上的药不论在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也都存在的有尊严有价值;
多希望代表不成为kpi的奴隶,真正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生为平等的合作伙伴,把合适的药带到合适的患者手上;
多希望每个患者都能被医保或者商业保险覆盖,每种被指南推荐的一线药物都进医保目录,医生用来养家糊口的垃圾中成药都撤离医保目录,使得患者能用最低的代价换来最精准的、疗效和安全性最好的药物;
多希望医院、医生、药剂师能忘记商品名只记得药物名,忘记掉标、医保额度、药占比、均方这些名词,把看毛病这件事重新变得简单而纯粹……
然而,我的希冀矛盾而可笑,因为我自己都只是个产品不赚钱甚至赔钱、产品线随时会被砍掉而失业的药厂底层员工罢了。
是啊,看个电影而已,也别想别感慨了,还是希望手里这个四面楚歌的原研药再撑几年,让我养得起儿子还得起贷款,顺便蹭个商业保险靠谱。
都没有罪,但是有的人在某些规则下有错。
如果抛开一切人类规则,走到最基本的生命需求上,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
双方都想活着,药企要通过卖高价研发的专利药来图生存,养活几万员工和他们的家庭;病人要抢夺药企研发的药物来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
在没有规则的时候,那就是看谁更强大了。有了文明规则,那就是各自找对自己的路,药企找专利保护这种法律规则,病人打人命关天的伦理牌来。
但是我比较反感“人命关天”这四个字,人命关天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几乎所有病都会涉及人命,那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当地的贩毒的人就是尿毒症患者,然后为了自己活命,害的多少家庭破裂妻离子散?要不是换肾技术难度太高,是不是就去抢人割肾啊?
当然,我也认为药企定价太不合理了。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政府去承担这笔费用,不过结果就是:征税
客观地说,目前的流行政策,赋予制药研发公司一定的专利保护期,是一个各方面比较平衡,对社会的整体最有益处的制度安排。
保护期之内的药品专利,可以让药厂投入的大量研发资金得以回收,还有利润。从而吸引社会资本从事药品研发。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过了专利保护期,药品的配方和工艺就要公开,变成了非独占的社会资本,药品价格应该会迅速接近制造成本价,从而最大限度惠及全部病患。
但是,这有一个问题:就是专利保护期之内,相关病患中只有能负担的起药价的人,可以受惠,而买不起药的人将得不到救治。
做任何事都有社会成本。残酷滴说,专利期内买不起药的病患,正是社会整体为换得医药进步,而不得不支付的社会成本。
换个角度看,更加残酷,原本所有的病患都同样是毫无病愈的希望,他们也只能接受这个冷冰冰的命运。他们都是绝望的。
但是,突然新药研发成功了,所有人都有了活命的希望。结果却只有负担得起药费的人,真正拥有希望。其余的病人,便会因为从绝望到希望再到绝望,而变得异常愤怒。
事关生死,即使一根稻草也会紧抓,何况这希望只是被“无良”的药厂高价剥夺?可是,又有谁应该被指责呢?
以上可见,进行制药研发的大药厂,本质上并不是为当下的人类在研发,而是在为未来的人类做研发。
当下的人类病患,都是制药研发药厂的成本,买得起的人是用钱支付成本,买不起的人是用命支付成本。其结果是换取了未来人类的极大福利提高。很多当下病患,看不明白这一点,误会以为它应服务于自己,因而惹来极大的愤怒。
虽然我给 @飞奔的马达 的答案点赞了,但我并不完全同意,所以很片面的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不同意的部分在于,大佬把“病友的生命权”、“现代国家法权原则之一的个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和“(生命权)应该在社会系统里得到保障”三者直接联系在一起。如果把这三者如此简单的联系在一起,那这个问题必然没有答案。而反过来说,这个问题之所以看上去无解,恰恰在于我们不假思索的把这三者直接绑定了。
首先,“生命权不可侵犯”和“生命权在社会系统得到保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消极的权利,其内核是生命权不受到包括国家在内的第三者的肆意伤害;而后者是一个积极的权利,其中包含了国家或者社会通过各种积极措施提供援助和抚恤。后者建立在前者之上,但承认前者并不等同于承认后者,因为“保证生命权”的含义太宽泛了,远远超出不受他人肆意伤害的范畴。
而更为根本的问题是,“保证生命权”不是一个“有”或“无”的性质问题,而是一个程度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一个人因为得到了肺结核无法得到救治而去世,和一个人肺癌晚期无法得到救治而去世,乍看起来都是相同的因病去世,其实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肺结核的救治费用较低,救治手段也较为成熟;肺癌晚期的救治费用显然更高,成功率显然也更低。难道罹患任何疾病无法得到救治都可以被称为“生命权受到伤害”吗?不考虑疾病治疗的客观差异,而认为得到一切疾病都应该得到救治,且应该得到较为廉价的救治,在正面积极意义上称为“梦想”,而在反面嘲讽意义上则叫做“做梦”。
我同意所谓现代社会的“自我吞噬”,但我觉得所谓“自我吞噬”的根本要害在于:现代社会向所有人许诺了一个可以克服风险的社会。在古代社会,生老病死、战乱饥荒都是不可预测、不可被克服的“命运”,而现代社会向所有人许诺可以克服莫测的命运,所有生命中的不确定性都可以通过技术和制度加以解决:生病有医药,火灾有保险等等。连“命运”这个不可预测的词,也被取代为可以预测和衡量的词“风险”。这个过程是现代社会最为伟大的进步,但问题是,所有的“风险”真的是可以克服的吗?现代社会可以帮助所有人解决肺结核的问题,等同于可以帮所有人解决肺癌晚期的问题吗?就算解决了肺癌晚期的问题,还有更难治愈的疾病吗?现代社会既无法坦率的承认,自己没有能力处理那些棘手的“命运的打击”;也无法承诺克服一切的风险,那这个两难就注定会反复出现。
回到题主的问题,如果我们超脱这个故事里纠缠的具体法律和技术细节,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是:“当一件不幸的事情发生时,真的一定有一个凶手吗?”
这个问题下,充满了太多看似正确的、可怜的废话。
药厂和仿制药到底谁有罪,这是可以有争议的,但有一个人一定有罪,那就是【故意】把中国格列卫价格推到全球最高的那个人。
为什么说是【故意】?你只用记住,所谓关税、药物审批成本、物价规定等等这些明面上的数字,都是能近乎无限自由裁量的。
这个差价溢价,是不是比药企利润还要高昂得多?
嘿嘿,现实中的这个推手,和电影中表现的一样,是个中国人……
可现在,每个人都把注意力放在版权争端上了,而忘记了电影真正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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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被河蟹了,已修改……详解俺转放公号了……
为什么古代的药物如奎宁往往是口耳相传,在某个偏僻山区就能发现,几十年前那个无法言说的时代的药物如青蒿素往往是几个研究员奋战几年就能发现,而当代的药物却需要几十亿上百亿美元的研发成本呢?有人归结为资本主义,说对了但没有彻底说清楚。毕竟,在当代,手机,电脑乃至一个塑料杯子,一件化纤衣服都不贵,完全不是几十年前农村只有干部才能用化肥袋子做衣服那种情况,资本主义在这些事情上表现都是良好的,在药品上却表现不佳,其中必有原因。当然,不懂装懂的人就会以为,他们用高科技设备和试剂,雇佣高技术人士,成本当然高,但是这只能忽悠不懂的人。
在八九十年代之前,药品的研发成本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那么高。八九十年代发生的,除了国际共运的衰落,还有循证医学的诞生。稍微懂一点的人就完全知道,一个药品几十亿上百亿的所谓研发成本里,真正用于药品研发的只有1%,而用于让FDA和主流医学界承认这个药是药的成本却达到了99%。这些成本包括做大量的大样本动物实验,人体实验,写大量证明该药物有效的论文,报告,找科普界人士以科普名义做软文广告,甚至贿赂FDA,卫健委官员,大医院的院长主任,赞助学术会议,组织医学教授旅游,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普遍相信,得了慢粒白血病,只能买几万一盒的格列卫。世界观建立了,药才卖的出去!
这可是洗脑,重塑世界观!你说贵不贵?当年西藏的活佛屎尿被当成药物,大活佛屎尿的价格直追黄金,差巴和堆穷最多只能买五线小活佛的廉价低质屎尿。羡慕活佛?然而,你也要看看他们的研发成本!屎尿并没有成本,但为了证明屎尿是药物,他们付出的成本是一部恢弘的大藏经,藏传佛教的完整世界观以及相应的社会结构!只有这样,活佛屎尿才能升级为药物,并且没有非活佛的屎尿与之竞争。
活佛屎尿和格列卫也许有疗效的差别,但这并不是我主要说的事情。个体医生,小微企业也能研发出药物,也可以具备现代医学知识,也可以使用现代的药品设计方法和设备,也可以有效,这些东西加起来并不贵。但他不能做到的事情是做一个大样本多中心双盲实验证明他有效。因为这往往需要几亿美元,他上哪儿找这些钱?
更糟糕的是,以为患者减轻负担的名义,这些药物进入了医保,报销75%!那么,显然的结果是,药品提价四倍,患者仍然付出原来的价格,负担没有减轻,而全体人民白白多付了三倍的钱。
谁有罪?在这个过程中谁获利谁就有罪。
更新:另一位答主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
应该怎么办?循证医学从诞生到现在也有几十年了,推崇的仍然是大样本多中心双盲实验,这种实验把avi格式的病人化为一个寥寥几维的数组,其中丢失了大部分有用信息,导致成本高昂,却因为数学化被对数学一知半解的医生们崇拜,也因为帮助大资本垄断医药研发过程而被大医药公司说服政府列入法律。实际上,你先把99%的有用信息丢掉了,剩下几个数字,你处理得再精确又有多少用呢?如果真的是特效药,小样本足以证明其效果,就不必须做什么大样本,必须大样本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效果不佳,小样本统计不出来。双盲也是一样,青霉素从来不需要双盲,一个药物的疗效需要双盲才能确定,只能说明他的疗效小到和淀粉差不多的水平。类似于有人统计了一万个高考生发现看知乎提高考试成绩,置信度95%,提高成绩的幅度却只有0.5分。大样本多中心双盲实验就在鼓励这样的药物进入市场。所以,循证医学,你的任务是改革自己,学会摆脱思维误区,摆脱医药利益集团的绑架,更便宜,更有效地判断药物的有效性,让更多个体医生,小微企业参与医药研发的竞争。
如果有五种与格列卫同等疗效的药物,分属不同的企业,那么格列卫绝不会是现在这个价格。
今年五月,国家对癌症药物免税
现在,它降价了吗?!!!
其实最早,是豪华车的时候,说卖的贵是关税高
可特喵的就算是关税收百分之百也没这么贵啊
这次是说药贵是关税高
可都特么零关税了,价格居然没变
这些儒家中间商能不能通过经济手段灭一波?就跟刚建国用经济手段对付那些哄抬物价的无良资本家一样?
首先我得向大家讲明白一个道理,从患者角度来看:有药却买不起而死,比无药可治而死,是更糟糕的事情。药物研发出来却买不起,真的还不如从来没有这个药。
所以说利润低不研发新药病人只能等死的可以歇歇了,除非新药的价格在病人可承受范围之内,否则只会增加病人的痛苦。
电影里几乎涉及到医疗体系的所有人,原研外企,印度仿制药企,医药代表,患者,医生,所有人的立场看起来都没做错什么,但为什么都过着这么煎熬?制药巨头对新药投入了大量资金、科研和时间才取得了成果,并且可能走了很多弯路,这都得算进研发费用。仿制药企则踩着别人的肩膀,窃取知识成果以廉价成本打开市场,虽然知识产权法禁止“假药”销售,单患者却根本无力承担正品药,只能铤而走险购买仿制药。
一说到天价药,肯定会有人告诉你:靶向药之所以昂贵到要卖几万元,那是因为你能买到的已经是第二颗药了,第一颗药的价格是数十亿美金。一款药的研发需要巨额的资金,如果每一款药研发出来以后就被大量仿制,那么谁愿意去研发救人的药?没人研发就没有救命药,没药的话就无法救人。
事实真的如此吗?并非完全如此。
如果第一颗药的价格是66亿,那么这药昂贵到要卖几万,看上去很合理。
如果第一颗药的价格是66亿,为了这种药营销要花114亿,那么这药昂贵到要卖几万,勉强可以接受。
如果第一颗药的价格是66亿,为了这种药营销要花114亿,在此基础上还要再赚220亿,那么这药昂贵到要卖几万,你还能接受吗?我反正是不能接受。
我说的这家公司叫辉瑞制药,这是他们2013年的财务报告数据。
有的时候你完全不用说谎,只用把真相说一部分,隐藏一部分,就可以轻易控制舆论的倾向,让大众倒向截然不同的两端。——@ 戈玄白
真相只有一个,你被那几十亿美元的研发费用给唬住了,那只是成本很小的一部分。
电影中的2002年,北京二环内房价还没破万,一瓶“格列宁”要4万,且只能维持吃吃一个月。吃不起这种药的普通病患,除了等死,别无出路。那时候的药,吃两年差不多得花掉一套北京二环内的两居室。
如果医药巨头花巨资研制新药是为了治病救人。但为何90%以上的病人就算耗尽家财倾家荡产也吃不起药?
那些告诉你医药公司研发费用几十亿的人,却不会告诉你营销费用上百亿,也不会告诉你利润也是上百亿。当然这远远高于研发费用的营销费用不是白花的,如果让你接受这个概念:药品卖得贵是对的,药企利润高也是对的,这钱花的简直太值了。
这些医药巨头们和大学合作搞教育资助,和科研机构合作搞学术会议,和政府合作参与法律和行业标准制定,和电视台合作推销自己的产品。
资本会和你强调法律和规则,因为资本有更大的影响力,法律和规则的制定都有他们的参与,他们受法律保护,在规则下受益,享受最丰盛的成果。资本不但不会主动分享成果,还会制定对自己更有利的法律。
你如果觉得资本做得不对,对不起,大部分情况下你只会在资本制定的规则里和他们战斗。
电影里港口的保安看到了程勇运送药品,会不由自主的想起电视上专家说的假药害人,打电话报警。“一看就是假药...偷偷摸摸的...可贼了...每次都换个地方...”。
专家不知道印度仿制药可以救人吗?他不可能不知道,但医药巨头让他上电视打广告,必须得替他们说话,不断向大众灌输只有正版药才有药效,盗版药害人的理论。一个小保安能懂什么?电视上的专家就是权威,说什么就信什么。
专利和版权在保护知识和创新,也在保护资本的利润垄断。
你知道什么叫版权流氓吗?有一家公司叫视觉中国,把自己无任何提示版权信息的图片放在各大图片素材网站上,吸引站长们使用,引诱企业侵权,然后搜集证据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直接索取几十万人民币的天价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否则发起恶意诉讼,将对方告上法庭。这家公司的法务最后成了重要的创收部门,滑稽程度不亚于交警满大街钓鱼执法创收,但从法律上却挑不出一点毛病。
垄断巨头们有最专业的法律团队为自己服务,他们干出了一系列恶心事,但却是完全合法的。
美国威朗公司有一套极其肮脏的商业模式:首先找到垄断性药品;然后买下那家制药公司;最后涨价。病人因为只能靠这个药续命,不得不承受高额的药价。尽管后续国会的介入让他们暂时性的降价,但是一年之后,这个公司还会继续这样操作。——这件事最可怕的地方在于:“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
【美国/纪实】【黑钱/ Dirty Money 】 第三集 天价处方药【英语/中字】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我敬佩敢于那些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和巨头的专业法务和公关团队战斗的人。
时代的进步总是要普通人付出代价才能实现,老回的死磕让三星在中国名誉扫地,孙志刚的死加快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陆勇被抓让国家真正重视对癌症病人的帮扶。
万幸的是,原案件中,检察院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以及释法说明书,陆勇被无罪释放。
2002年我国的慢粒白血病存活率仅为30%,2018到了85%。2018年5月1日起,国家对抗癌药品实行零关税,拯救慢粒白血病的天价正版药后来纳入了医保。不得不说,虽然这一切可能来得晚了一些,但就像电影中程勇在被告席上说得那样“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的”。
毕竟这个时代,国家都在进步,未来值得我们期待。
而医药巨头们,只不过从吸患者的血,变成吸医保的血,这种事不仅仅在中国发生。
本文未完待继。
如果制药企业没有高额利润,怎么去研发新药?最后受害的是所有人。
简直可笑,翻译翻译就是:如果我们奴隶不努力工作,那奴隶主就要饿死了。到时候就没人来养活我们这些奴隶了。讲的好像药企是弱势群体一样,说的似乎研发新药是什么倒了八辈子血霉的苦差事一样。事实上药企为了维护自己的竞争优势一定会去研究新药,不以药品价格为转移。药物研发总是失败多成功少,失败的话毫无疑问是亏损。如果没有利润就不会去研发新药,那这个世界上早就不会有药企去研究新药了。
药企毕竟要养活这么多科学家研发人员和工厂员工,所以新药必须得高价。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这个道理我以为很多人明白,看到上面那句话我简直惊呆了。说好的知乎用户学历最低211平均985呢?任何有本科学历的人都能想到,新药上市赚得最多的毫无疑问是药企的董事以及背后的大股东,其次是药企的高管,科学家最多喝点汤,和药厂工厂的员工更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真的疾病降临了,天天生产抗癌药物的药厂工人又有几人买得起自己生产的药?
新药必须高价也是伪命题,难道印度的仿制药药厂是活雷锋?他们生产仿制药不赚钱没有利润?是人就会生病,药厂永远不缺顾客,难道不能薄利多销?治疗一些由基因缺陷或者诱因不明的罕见病药物高价可以理解,但有许多种类的癌症患者全世界都是以十万甚至百万计,中晚期癌症的治疗周期也十分漫长。为什么不能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低价多销造福更多人?原因很简单这是个拿钱换命的买卖,消费者根本没有议价权,是人就会生病,药厂永远不缺顾客。你没钱买,自有人有钱。
药品的专利可是只有二十年,当然要高价。
说的好像药企很委屈一样。如果没有仿制药没有二十年的规定,你信不信药企敢一路高价到天荒地老?信资本家的道德观,我看你是加的班还不够多。实际上药企的嘴脸到了专利无效的期限便暴露无遗了。以影片中提到的格列卫为例。该药在2013年就已经在中国专利到期,当年便有两家中国药厂着手仿制,然而该药的原生产家瑞士诺华会看着你用低价药侵蚀他们的市场吗?当然不会,只要专利一日存在纠纷,中国药企便一日不可以生产这种药物,诺华却可以药照卖钱照赚,反正官司赢了不花钱,输了也不过是几十盒药钱。很快诺华便把两家公司告相继告上了法院,官司一波三折从13年一直打到17年才最终审定诺华专利无效。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手段,背地里诺华通过行贿医生收买医药代表等方式打压中国本土药企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父亲急性髓系白血病M4,化疗毒性反应合并肺部感染,走了,有钱,没药……
……
不是谁有罪,是我们不够好。
每天打开知乎都能收到一堆谩骂,真的每一件坏事都要拉一个外在的罪人出来么?不是谁有罪,是我们自己不够好,政府有不合理的政策,社会没有合理的医药渠道,国内孱弱的药企,很多绝症尚未攻克,个人没有挣足够的钱,这不是立个标靶再打掉现实就会变好,我们每个人都没有做到最好,但是我们都在努力变好,0关税、医保制度改革、国民收入提高、精准扶贫等等等等,引用程勇审判庭上最后一句话:“我相信今后会越来越好的”。
———请不要在私信和评论区发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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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无罪
药厂——每款成功的药品的研发成本,包括之前失败品,平均一款的上市需要十来年和几十上百亿,如此巨额的研发成本,只能专卖20年,销售峰期不过六七年,药厂不仅要收回成本,还要赚出下一款药品的费用,药价不高不行啊。当然,现在有一类企业利用药品是刚需这一属性专门收购药企强制涨价逼迫病人买,这种就完全不值得同情了。
警察——专业执法者当然要站在法律的一边,也需要平衡良心上的谴责,老局长精通此道,他容许诺华企业代表旁听,又在代表打断发言的时候毫不留情的训斥他们。他当然知道仿制药有用,可是容许仿制药进入市场会极大挫伤药企的积极性,会损失更多品种的药物,他只能铁面无私的站在法律的一侧,化用《九品芝麻官》的一句话,犯罪分子手段狠心肠硬,警察要比他们手段更狠心肠更硬,不然怎么镇得住呢。
药贩集团——虽然扰乱了秩序,但是他们给患者带来了希望,大家都有机会活下来了,无论程勇前后,在患者眼里他们就是行走的菩萨,患者他们也只是想活下来啊。
这个矛盾在目前的条件下无解,新药研发跟抽彩票一样需要高成本投入,而对患者他们又需要这个药品活命。电影最后给出的方案还是治标方法,纳入医保,大家合力分担。最根本的还是那句话——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在一只合适的罕见病实验体猴子几万十几万,还有价无市,遑论后面还有人体实验三期临床等等等等烧钱项目。如果生物技术高度发展,人体组织、患病生物可以工厂生产,那么将来药物研发就跟化工研发一样,一个稍加培训的大专生就能完成所有药物实验,那么研发费用将极大降低,相应的药物费用也将极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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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是钻了刚进入WTO时规则的空子,当时完全合理合法,现在已经把口子堵上了,国内再想重现一遍也不可能了。而且药厂反过来也钻了印度政府空子,有人道主义组织在期刊上发文称在印度进行的临床实验是“新殖民主义”,不符合国际规范——至于具体情况,见仁见智吧。
国内在灵长类基因组学处于领跑地位,未必没有医药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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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药品研发成本有质疑,请去看另一个相关问题下的高赞回答,顺便附一张图
当然想更加近的了解一下可以去搜年初一个比较大的新闻“辉瑞放弃研发治疗阿尔茨海默病新药”,报道比较详细,可以看看一个药企所承担的,相信看过后会对整个事件有一个更加成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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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人在骂我软文头子,维护药厂利益,其实很多人对这个钱的数字不是特别了解,就这么说吧,故事发生的年代2002年,中国GDP14774.8亿美元排名第六,列表中十四年支出总和8026亿美元即使是以年平均计算573.3亿也达到了当年中国GDP的3.8%,而税收一般占GDP10~19%左右,研发费用是当时国家税收的五分之一,
现在国家变得更好,能更多的承担医疗费用,是所有人一起共同发展的结果。
政府也在改进政策,药企在推陈出新,人们收入在不断提高,时代在发展,未来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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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下来的时候我把每一条评论都看了,有干货有争吵有分析。有的写的不错,比如计算出强生年回报率0.3%,实际是相当低了。我当初写这个回答的时候是因为看了好多回答都天然的偏向患者一方,我希望能带来一个另外的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有些人希望我能提供更翔实的数据,很抱歉,离开了学校后很多数据库查阅不了了,如果有知友能提供给我,我会放上回答供大家参考。
而我常年关注药企各方面的消息是因为我是慢性湿疹患者——无特效药、病因不明、连年发作。每年身上破创流脓的时候,我一边忍受着万蚁噬心般的痒一边祈求能有一款药能一劳永逸,而我是看着病因从过敏反应到金黄色葡萄球菌到丝状蛋白缺失依旧没有特效药能用。
我期望我有能用上药的一天,我也期望大家生病时都有药能用上的一天,这一天不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大家能从更多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我想这才是整个剧组的本意吧。
赵总,有罪,蠢罪。
我们国家的格列宁是全世界卖价最高的格列宁,比韩国高一倍有余。诺瓦公司在哪国卖这个药 ,都讲“我们是原研药,研发成本几十亿美元”,为什么偏偏在并不富裕的中国卖的最贵?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药品流通体系的公司、医院和医生,都在有意无意的促成药价虚高,谋取利益。然后病人们哭哭啼啼,坐视药价虚高的有关职能部门当了一把善人老爷,世界上价格最虚高的药物进医保了,全体纳税人买单。老百姓被人调动着情绪了一把,然而赚大钱的是谁啊?大家都知道盯着药物回扣看,药物回扣是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利益集中的那几个“点”有谁看见?
格列宁的这个价格传染,印度仿制药使用从我国进口的原料,结果格列宁专利保护期终止后国产的仿制产品卖的比印度的贵。我国很多药物都是如此。说话这阵子,俺们乡下的呤蝶氨甲又断货了。这个药品厂家没赚钱,出厂价很低了。但是病人也没省钱,药还没有了,这是啥情况?除了渠道造成的虚高,还有许可证造成的虚高。拿着许可证,原料药生产商可以漫天要价,于是下游环节的厂商就没利润了。我们的一些商人好像没有《药神》里那位印度企业家有良心,偶尔还比不上剧中的张长林。我们的药价管理也很有趣,一方面贵的药价降不下来,另一方面便宜药价的维持不了生产。
我看这部片子是在理财公司搞活动的时候看的包场。片子放映完了,理财公司搞活动,问“你们要是剧中人物,你们该怎么办”?理财公司的主旨是说“多增加现金流,什么病都不怕”。我心想,我要是赵总,绝不能像剧中的赵总那么蠢。
我要是赵总,我花钱给张长林和谭卓天天组织病友造势,说老百姓吃不起药,没命可活。“看完这篇公众号您只用了N秒钟,转发朋友圈你就可以帮助更多的病友!”病人天天来围诺瓦公司我也不怕,保持热度,我请病友吃加鸡腿的盒饭。适时,我推出慈善赠药计划,买三盒送九盒,有多少病人能享受到不管,公司的社会使命完成了。关键时刻,宋神父往外一推,VAO、柿油亚洲、大鸡元一采访,“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汝教友吾养之”,搞不好还能帮宋神父弄个国际银权奖,地位比肩河南的那位高老教授。我教程勇利用吕受益干脏活,反正现实中不敢像剧中那样把一群病人抓去审问。万一大妈控诉“我吃了三年”的时候突然内出血死了,这要丢多少乌纱帽啊?吕受益为了保命走私药物既没把柄又有爆点。凡是出场站桩的病友,通通入选慈善赠药计划。舍得不要脸,产品早入医保目录十年。我把国内市场占领了,国内即便有了更便宜的仿制药,已经形成的用药习惯要改还是需要时间的。伟哥厂的某款降压药,国产仿制品是伟哥厂原款价格的三分之一,这不还有大票的病人点名要进口货嘛。前提是我们诺瓦别像SGK那样被朝廷宰了……当然,我要是赵总,我跟亲爸爸解释啊,我这不是为了帮助更多病人得到好药么,我爸爸肯定理解我啊,这能有啥风险。嗯,再请人以吕受益为原型拍一部电影……
全片有罪的就是这个赵总,蠢罪。格列宁这么好的药,因为他的愚蠢和自大,迟迟不能进入医保,少造福了多少病友啊!这都是人命啊!剧外还有一群跟他说辞差不多的傻博士,主要是搞生物、化学的。这里边的门道这么多,他们偏偏只知道念着“知识产权”在网上替人扛雷。博士尤其是劝退专业的博士真是我见过最没智慧的群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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