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也不侵权,在这里要特别反对一下 @猴子老湿 老师的观点,我很喜欢猴子老师其他脑洞大开但又不失幽默的回答,但这个问题上,我不能苟同他的观点。
他文中提到:
一般不犯法,但是在民事上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所以,这种套路不灵。
在民法上有个原则叫诚实信用原则,你很明显就违反了这个原则。违反法律原则的后果是,必须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在这个案子中,你的女朋友不准备要这个孩子,但是你阻止她堕胎,并且要求生下来,还要求跟你姓。
你以自己的言行向女友表明,你有为人父母的意愿,即使这个孩子不是你的。所以,在孩子生下来以后,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猴子老师在这里犯的错误,是他太过熟悉商法,在商法合同缔结中,有缔约过失责任问题和信赖利益概念,但是请注意的事情是,无论是缔约过失责任,信赖利益,口头承诺甚至延展一点严肃的书面承诺,都只在合同/协议类问题范畴内有效,对于抚养权问题无效。
我们的民法中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内容都围绕着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合同原则或者猴子老师所说的诚实守信原则展开,然而,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说,他们主要所处理的都是普通民商事关系,而只要涉及人身权的关系,在民法当中,大都不受这两个原则规范。
诚实守信也好,意思自治也好,主要解决的是「做生意」的问题,但是在我国民法,包括世界上大部分民法里面,从根本上就否定人身权利作为交易对象的法律基础。
比如说,甲和乙可不可以订立一个合同,甲给乙支付100万元,或者其他什么条件成就,乙与甲结婚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结婚是人身权利,我们在民法上认为,把结婚作为合同标的,合同不合法,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不能管这件事。法律不能让乙履行合同,因为结婚是人的人身权,超脱于意思自治和交易原则之上。
同样道理,甲和乙关于自杀,自残,结婚,离婚,建立,脱离亲子关系……通通都不受合同管辖。
回到我们本题,题主的承诺无效,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因为
承诺/合意不能构成题主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定依据。
民法上抚养权/抚养义务的来源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所以一个公民对非其血缘子女抚养权利义务的取得(不讨论监护权方面),
只能够通过跟他的生父母结婚,从而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或者通过法定收养程序,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方才可能。
其他行为都是无效的,没有法律依据。
回到本题,用一个根本总结:
题主的女朋友有权利把孩子也生下来,也可以不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国家允许堕胎。
但是我们国家不允许在生孩子和不生孩子里面,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即,当事人自己可能/可以会考虑满足什么条件才生孩子,或者不满足什么条件不生孩子。但是这只能基于当事人自主的人身权力的判断,法律不保护这种前置条件的履行。
因为伦理,人身关系不能用来作交易。
补充关于猴子老师所举案例之反驳。
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是被告,与原告母亲生下来的亲生子女,法院判定的,理由原文如下“其与原告之母王XX系同学关系,双方往来密切,二人均有共同生育子女的意愿,以夫妻名义进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后生育原告,因而原告系其与王XX的非婚生子。原告虽系非婚生子,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被抚养的权利,其母与被告依法应对其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时止。原告现由其母进行抚养,被告应当支付原告必要的抚养费……」
所以在这里判决的理由,根本问题是原被告双方“非婚生子女关系”
而非“被告因承诺而负有抚养义务”。
这个案例究竟是能够证明“不论结婚与否,亲生父母都对于孩子负有抚养义务”,还是能证明“抚养义务可以够由经由承诺而产生”
我想是十分清楚的。
除非你女朋友是憨憨,要是有点脑子,心里乐开花,马上叫上双方父母和你订婚,然后住你家养胎,让你父母伺候,生孩子你都要花钱,生了孩子你不养,马上到你单位闹你,闹你父母,让你里外不是人。
这个问题说的不清晰,假定你女朋友明确告诉你她怀的是别人的孩子,没有欺骗你,没有隐瞒你,也没有强迫你,更没有主动要求你抚养,你却很大度的说不在乎,要做这个后爹。那么假如你的女朋友为了验证你的诚意,或者栓住你,给你录像,正规录像,有见证人的,不是偷拍的那种,你怎么办?要你马上结婚又怎么办?她要养胎,你要花钱,这是赖不掉的,仔细一想,方法多多。
假如你一句话,生下来我养,然后她就安心的养胎等着你跑,要是这个智商,那生孩子还有什么意义。
生活中很多事情是法律不能妥善解决的,比如在我们村有个小子娶老婆,是个离婚的女人,那女人明确告诉他,自己是无法生育才离的婚,中国很多医院都看了,身体原因就是怀不上,这小子说不介意,双方父母把这事情都说开了,都同意了。然后快结婚时这小子又不同意了,结果这下闹大了,女方家里来了二十多号人,差点开打,最后赔了不少钱,这小子贴上了不道德的标签,好像到今年还没找到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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