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青岛 4S 店销售员卷跑客户 48 万购车款,4S 店却拒绝交车?4S 店需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这件事听着就让人火大!青岛的这位消费者真是倒了大霉,辛辛苦苦攒了 48 万,满心欢喜准备提车回家,结果被销售员卷款跑路,更离谱的是,4S 店居然还不给车,这叫什么事儿?

咱们一步步来捋捋这事儿。

首先,销售员卷款跑路,这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这位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了消费者的购车款,却没有将这笔钱用于购买车辆,而是据为己有,这已经构成了挪用、侵占甚至诈骗。他个人的行为是违法的,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4S 店的责任是逃不掉的,而且责任不小。

虽然卷款的是销售员个人,但不能因为他是“个人行为”就撇清关系。4S 店作为一家经营实体,对自己的员工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为什么销售员能如此轻易地卷走客户的巨款?这背后暴露了 4S 店内部管理上的巨大漏洞。

具体来说,4S 店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 直接赔偿责任: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核心的责任。消费者支付了 48 万购车款,理应获得车辆。既然销售员卷款跑路,导致车辆未能交付,4S 店作为销售方,有责任赔偿消费者的全部损失,也就是退还这 48 万购车款,并且可能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消费者完全可以向 4S 店主张这项权利。

2. 履行合同的责任: 消费者与 4S 店之间存在购车合同关系。无论销售员的个人行为如何,只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4S 店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车辆。现在不交车,就是违约。

3. 连带责任: 很多情况下,销售员的行为是在其职务范围内实施的。也就是说,消费者是出于对 4S 店的信任,才将钱款交给这位销售员。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员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 4S 店的“表见代理”行为,或者说 4S 店应对其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简单说,就是“谁家的孩子谁抱走”,你 4S 店聘用的员工出了问题,你就得负责。

4. 管理不善的责任: 如前所述,销售员能卷款跑路,说明 4S 店在财务管理、人员审核、销售流程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例如:
财务流程混乱: 为什么销售员能够直接收取大额现金或转账,而没有通过正规的财务渠道?正规的 4S 店通常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和流程,客户的购车款会直接打到公司账户,而不是销售员的个人账户。
风险控制缺失: 店方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比如对高额交易的审核和审批,或者对销售人员的诚信背景进行审查。
监督不到位: 可能存在对销售人员的业务流程、资金往来等监管不力的情况。

5.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 作为经营者,4S 店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4S 店的行为明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为什么 4S 店会拒绝交车?

4S 店拒绝交车,很可能是因为他们自己也被“坑”了。很有可能这 48 万并没有进入到 4S 店的账上,而是进了销售员自己的口袋。在这种情况下,4S 店也损失了这笔钱,他们没有钱去购入车辆给消费者。

但问题在于,客户的钱是给了 4S 店,通过其授权的销售人员。 消费者和 4S 店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销售员只是 4S 店的代理人。无论销售员私吞了钱,还是钱被别人骗了,都不能成为 4S 店不交车的理由。

消费者应该怎么做?

这位消费者现在非常被动,但他仍然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1. 立即报警: 这位销售员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必须报警。警方介入后,可能会追回部分款项,并且可以对销售员采取强制措施。

2. 向 4S 店提出书面交车要求: 无论如何,消费者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比如挂号信或派人递交并请人签收)向 4S 店提出交车要求,并明确告知因销售员行为导致的后果,要求店方承担责任。

3. 向消协投诉: 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解。

4. 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 4S 店,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车辆)或者赔偿损失(退还购车款及利息)。在诉讼中,消费者需要提供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这件事对整个行业的警示:

这样的事件绝非个例,它暴露了汽车销售行业普遍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道德风险。4S 店应该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岗前培训,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重建消费者对品牌和经销商的信任。

总而言之,这 48 万购车款的纠纷,是销售员个人行为不端与 4S 店管理失职共同作用的结果。消费者绝对不是活该倒霉,而 4S 店作为经营主体,无论如何也不能推卸责任。他们不仅要为销售员的错误行为承担后果,更要为自己的疏忽和管理不善付出代价。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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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青岛元盛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齐鲁频道每日新闻里面说的。4S店把骗子招进来,还骗了三个客户,说明4S店根本就没有在管理。而且4S店也没有率先颠覆被骗的钱给客户,足以说明4S店的确够大牌,不会把消费者当一回事,那自然也是不爱惜自己的名声,不过我看新闻标题没写这个4S店的名字,觉得不够意思,4S店既然这么有种的话,值得报上名来让大家见识一下。


管理不善的风险由消费者来承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来这家店买车的感觉就是:被骗了你就等呗,那是个骗子,要是钱追得回来就还给你,追不回来就追不回来了。车是不会交给你的,我们也是受害者啊,钱都在我们手上,我为啥要给你车,就因为他是我们的前员工?那是他的问题啊,不是我们的问题。


我以前做过融资租赁,非常了解经销商,厂家的态度。虽然融资租赁公司和经销商,厂家签订了风险协议,即客户不还钱时,经销商和厂家需要垫付客户的欠款给融资租赁公司,有这个前提,才有了后来的融资租赁业务。而事实上是怎么样呢?融资租赁公司遇到了老赖(老赖还是经销商介绍的,后来才发现)之后,经销商各种理由推脱,厂家各种理由推脱,反正钱是不会给你的,你自己慢慢去追债吧。


在这种情况下,想好好做一笔买卖,不只是把消费者都逼得要像个侦探一样,连做业务的员工都得像个侦探一样。因为坑太多了,仿佛没有坑这笔生意就不香了。这其中有曝光度的不够,也有消费者对这些太过于宽容的原因。如果发生这种事情,4S店就被罚个关门歇业大半年,还要赔钱的,那管理就跟得上了,也不会有什么骗子卷款了。建议这种事情列入4S店的征信记录里,放到天眼查上,买车的人去买车之前,先看好这个4S店有没有问题,不然4S店卖车太容易了,不制造点难度怎么行?4S店要多吃点苦,发现钱难赚,才会对顾客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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