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觉得,喜欢运动应该是人自发的行为,
有志于职业体育的,自掏腰包找教练,自己拉赞助,不吃国家经费,不用纳税人钱。
就跟你课外喜欢钢琴绘画,以后成了钢琴家画家,这一路上都是家长和你自己在走,没有说国家来包管你事情的道理。
中国的特殊在于,举国体制下,国家养运动员,包括跳水乒乓球,都是吃国家资源,体制内编制的,目的也很明确,给你这个好处,就是为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
于是运动员就有了集体高于一切的义务,没有得到荣誉,该骂。
但那些自发训练的呢?
就像李云迪如果在肖邦大赛上面输了,不该用国家来随便骂他,说他没有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为国争光,浪费纳税人的钱。
同理,篮球和足球运动员也应该大大方方说出:“我没有义务为国争光,愿意进国家队,吃力不讨好都是我爱国的表现了。”
当有一天,中国自由主义超越了集体主义。
就可以理解一下权利义务对等。
国家荣誉,在此一战,但比起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来,这些倒算不得什么,国足尽力而为就行了。
小品需要什么冲出亚洲呀?
这个球员太没文化了,要想反驳也不应该这么反驳。
他应该说:针砭时弊,内含哲理是小品的核心之一,不知道如果现在巩老师演小品还能不能做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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