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怎么解释我们每天基本上都会违反的康德所说的定言命令?

回答
康德的定言命令,听起来挺玄乎的,但其实跟咱老百姓过日子,每天都在打交道。而且,更有意思的是,我们好像还挺“爱”违反它,虽然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

咱们先说说康德这“定言命令”是啥意思。简单点说,它就像一个绝对的、不打折扣的道德准则,不管你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都得无条件地遵守。它不像那种“如果你想升职,就得好好工作”的“假言命令”,后者是有条件的,你得先有个“想升职”这个目标才会有这个“好好工作”的义务。定言命令则是什么条件都没有,它就是“你必须做”或者“你绝对不能做”。

康德给出了几个版本的定言命令,最出名也最常用的是这个:“只按照你自己同时也应该看作是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绕?我来拆解一下。康德的意思是,你在做一件事之前,先问问自己:我这个行为的理由(也就是你的“准则”)能不能变成一条普天之下、人人皆可遵循的法律?如果你的行为准则,一旦被推广成普遍规律,就会产生你自己无法接受的矛盾或者荒谬,那你就不能做这件事。

打个比方,你想撒个小谎,比如跟朋友说你没时间,其实你只是想宅家。你的准则可能是“在需要的时候,撒点小谎是可以的,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现在,我们把这个准则变成普遍规律:“在需要的时候,撒点小谎是可以的。”

试想一下,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那么“撒谎”就成了常态。当每个人都认为“撒谎是可以的”,那么“诚实”这个概念还有意义吗?没有人会相信任何人说的话,整个社会沟通的基础就会崩溃。一旦沟通失效,很多事情就没法进行了,包括你当初撒谎想避免的“不必要的麻烦”,可能反而会因为别人不信任你而变得更麻烦。

这就是康德说的“矛盾”——你的行为准则不能在被普遍化之后,产生一种逻辑上的自相矛盾,或者说,让这种普遍性带来你作为理性存在者无法容忍的后果。

那么,我们每天是怎么“违反”它的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出于习惯、方便或者短期的利益考量。

1. 小小的便利和“善意的谎言”:

“我今天有点累,下次再约吧。” 可能你确实有点累,也可能你就是懒得出门,想在家里刷剧。如果你把“疲惫就拒绝社交”变成普遍规律,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感到疲惫,就可以随意推脱社交,甚至断绝联系?久而久之,朋友关系就会变得非常脆弱。
“嗯,你这件衣服真好看!” 即使你内心觉得这衣服并不适合对方,但为了维护和睦的气氛,你说了一句“好听的话”。这里的准则可能是“为了维护社交和谐,可以违心称赞”。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那么“真诚的赞美”和“客套的奉承”就混淆了,下次你真心称赞别人时,对方可能也会怀疑你是客套。
“这东西我下次一定还给你。” 借了朋友的东西,可能你心里盘算着“反正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下次忘了就忘了”。这里的准则可以是“对于小额的、不贵重的东西,可以不守信用”。但如果大家都这么做,朋友之间就很难再互通有无了,因为没有人敢借出东西。

2. 规则的“弹性处理”:

“今天上班迟到了几分钟,没关系吧?” 你的准则可能是“偶尔迟到几分钟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耽误大事”。但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整个公司的出勤秩序就会乱套。
“快递小哥是不是可以帮我送到门口?我不太方便下楼。” 你的准则可能是“在不明显增加他人负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一些小小的便利”。但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快递小哥的工作负担会几何级增长,他们的服务标准和权益也可能受到影响。

3. 追求个人利益的“小聪明”:

在超市里,看大家都在排队,但觉得另一边的队伍更短,就过去了。 这里的准则可能是“为了节省时间,可以选择更优的队列”。但如果所有人都这么做,队列的公平性就不复存在了。
考试时,看到旁边同学的答案,鬼使神差地瞥了一眼。 你的准则可能是“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可以参考他人的答案,以获得更好的成绩”。但如果“作弊”变成普遍规律,考试的意义何在?它就失去了衡量真实能力的功能。

为什么我们总会“违反”?

康德之所以提出定言命令,正是因为他看到了人性中存在趋利避害、追求便捷的倾向。我们作为理性存在者,虽然知道“诚实”、“守信”、“公平”是好的,但当这些原则与我们的个人利益、情绪或者舒适度发生冲突时,我们往往会选择妥协。

成本考量: 遵守康德式的绝对理性,有时候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比如,做一个绝对诚实的人,可能意味着要经常说一些不中听的话,得罪人;做一个绝对守信的人,可能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履行承诺,即使事情本身并不那么重要。
情境主义: 我们更习惯于根据具体情境来判断行为的“对错”,而不是去思考行为的准则是否能够普遍化。我们可能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小谎言”、“这只是一个很小的例外”,从而忽视了它作为“准则”被推广后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
情感驱动: 很多时候,我们的行为是由情绪驱动的,比如不想惹麻烦、想立刻感到舒服、想获得某种愉悦,这些直接的情感需求会压倒对普遍规律的理性思考。

那么,这有什么问题?

如果每个人都“偶尔”违反定言命令,那么这些“偶尔”叠加起来,就会形成一种社会性的“不诚信”、“不公平”或者“低效”。

信任危机: 如果大家普遍不守信,社会运行的成本就会大大增加,因为任何合作都需要更多的保障和监督。
道德滑坡: 当“偶尔违反”成为常态,那么道德的底线就会不断被侵蚀,最终可能导致更大的不道德行为。
丧失理性: 康德认为,遵守定言命令是理性存在者对自己作为理性存在者的尊重。如果我们总是屈从于感性冲动和短期利益,那么我们就背离了作为理性人的根本属性。

所以,康德的定言命令并不是让你活得像个僵化的机器人,而是提供了一个思考的框架。它提醒我们,在做出每一个行为决定时,不妨停下来想一想:我这样做,有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理由?这个理由一旦成为大家共同的法则,会不会让自己也无法接受?

我们每天可能都在“违反”它,但重要的不是去苛责自己,而是通过这个思考过程,去提升自己的道德自觉,减少那些不必要的、出于私利或懒惰的“违反”,努力让自己的行为准则,尽可能地趋近于那个能够被普遍接受的、不会产生自相矛盾的理性法则。这也许就是康德所说的,“良心”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作为理性人,必须不断去追求的境界。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2064年,你到政府机关办事,窗口前排着长长的队伍。

你前面的一个人办完了,向办事员说道:“同志,我来找你不是为了通过自己的审批,而是希望让你能完成自己的审批职责。”

办事员回道:“同志你好,我一定尽快审查文件,不过,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是使你提交的文件得到充分审查,好让你的细心准备没有白费。”

你紧接着走上前,把那份十万火急的材料递上去,办事员收下文件。匆忙的你忘了照例进行“定言命令声明”,转身就要走。

办事员按下桌上的黑色按钮,一批荷枪实弹的定言命令警察出现在你的面前,不由分说为你带上手铐。

办事员对警察说:“刚才这个人没有进行定言命令声明,我为了实现你们的职责,报了警。”

警察回道:“为了使你的报警有所响应,我们出动了。”转头对你道:“同志,因为你违反了定言命令法第三条,没有声明把他人当作目的而非手段,实质上即推定是把他人当作了手段而非目的,我们为了使你受到教育,而非将你当作工具来履行我们的职责或当作工具来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对你进行拘捕。”

你在法庭上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书里说,“为了使被告人受到教育,而非把被告人当作法律实现的工具,本院依法作出判决。”

十八年后,你减刑出狱,一锹刨翻了康德同志的祖坟,边刨边说,“康德同志,我不是把你当作泄愤的工具,而是为了实现你被刨祖坟的正当合理性才刨的”。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