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法用科学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攻击提问题的人。
0.外星人是否应该直接对地球“消杀”。
1.全国各地的规定是否一致?
2.哈尔滨是否为第一起,前几轮疫情是否都对宠物进行了检测,又是怎么处理的?
3.武汉初期是否存在大量染疫动物,这些动物去哪儿了,死了还是自愈了,有没有造成进一步传播或隐患?
4.没有进行动物检测和安乐死的地区控制住了疫情,说明了什么?
5.若消灭猫是为了更多人的利益,那么疫情初期是否能以此理由消灭人。
6.以人为本是以个人为本,还是以群体为本;是以自己国家的人为本,还是以地球人为本。
7.发展中国家的宠物是否和发达国家的待遇不同,发展中国家是否应该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捐献疫苗。
8.没有证据表明猫能轻易地将病毒传播给人类,也没有人类因接触猫而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
9.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捕杀病猪有高额补偿,捕杀猫有没有补偿?
10.患者是否接种了疫苗,是否有宠物用疫苗的开发计划?
11.大熊猫如果核酸阳性能否依法安乐死?
12.是否应该对全国流浪动物开展大规模定期核酸检测并进行安乐死?
13.动物防疫部门的手段是否只有安乐死。
14.三只猫安乐死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是否有相关证明。
15.本轮疫情的相关责任人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6.两次核酸检测阳性是否能确诊,是否有相关证明。
17.是否有临床表现和CT影像学改变,相关单位称“对于动物感染新冠病毒的处理经验很少”,那么中国是否应该进行该方面的动物实验。
18.猫主人是否应该有选择的权力,是否可以付费治疗,相关处置细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19.狂犬病死亡率100%,发现狂犬病的地区是否应该对流浪狗进行大规模检测并捕杀?
20.采用如此简单、直接、经济的手断处理问题是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的最新阶段相悖。
21.未来同样情况是否继续采取安乐死,这种情况会持续多久,有没有可能进步,是否需要进步?
22.此类事件是否会导致弃养行为,诞生更多流浪猫?是否会导致暴力抗法行为?
23.社区发言人的态度与形象是否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
我有两只猫,去年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我家猫主子感染新冠,只能上交,没法偷偷放生。一旦新冠猫走失野外,大概率全城扑杀流浪猫,那就更惨了。
而我会一直悔恨为什么不好好戴口罩。人得了新冠还能治疗,猫就真完了。目前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保护自己,别让你家猫得新冠。
讲下国家这么谨慎的原因:
1.自然条件下,猫能被新冠感染,在疫情严重的意大利5.8%的猫有新冠,狗是3.3%,其实比人的感染率低[1]。
2. 虽然感染率低,但猫能传猫,病毒在猫体内能复制。如果放到实验室,猫相互感染的概率还是很高的,远远高于狗、猪、鸡、鸭的传染率,是个风险因素[2]。另外,猫感染了新冠后很容易快速痊愈,症状不明显[3]。作为隐形病毒携带者,风险很高。
猫能不能传人,目前还没有明确报道,不是不能研究,是不符合伦理。想想实验画面就很扯,一只新冠的猫,和一群健康人在一个房子里。健康人轮流吸猫,吸14天,检查有没有得新冠?
这是猫咖吗?
3. 为什么对待这次猫感染新冠,这么谨慎?
我给你举个动物大爆发的例子。
去年荷兰发生了一次很严重的水貂感染新冠事件。短短8天,一个养殖场的水貂从6%的感染率,上升到97%感染。只有8天。另外有2名水貂养殖场员工从水貂处感染到了新冠[4],有将近60人被怀疑在水貂养殖场感染了新冠。
因为这事,荷兰、丹麦捕杀所有养殖水貂,2000万只。
2000万只,这数字你都不敢想。水貂也很可爱啊,全国养殖水貂全被处理掉,太惨了。万一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全完。
这就是国家面对风险的态度,为了民众,毫无保留地扑灭传染源。人的利益在这个时候高于一切。
4. 很多人说能不能让猫咪隔离14天,等新冠病毒清零。
作为一个科研人员,只能说没办法,目前不知道隔离多少天猫体内的新冠才会清零(清零还涉及到实验灵敏度,有时候检测不出来不代表没有,就看怎么评估风险)。实验不难做,但没条件做,就算做了,样本数量也不够,你没法拿几十只猫的数据告诉国家这样就可以。为了做这种小样本实验,你还得牺牲这几十只猫。
另外,全世界的P3 P4实验室有限,做人的新冠研究都来不及,根本做不了太多猫狗和新冠的研究。
没有大量研究数据支持前,只能扑杀感染的猫狗。
所以你看到了,2000万只水貂,没有数据支持的情况下,只能全杀。
5. 所以,请保护你家猫咪不被新冠感染,注意戴口罩、戴口罩、戴口罩。
不要因为你一个人的随意,害了你的猫主子。
大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问下自己:
你知道中世纪黑死病吗?你能做到不在外吃饭,尽可能戴口罩吗?你有比国家两次新冠检测阳性才安乐死,更好的解决方案吗?你考虑过大传染的话,流浪猫怎么办吗?
这次这位主人中招,我能体会无助感。但其实前面讲了,国家只能这么做,两次检测阳性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了。至少说明没得新冠的话,你家猫主子还能逃过一劫。
铲屎官如果能保护好自己,猫猫狗狗就会更安全。
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尽可能保护好你的小家。
魔幻现实,2021年11月5日,成都新冠密切接触者的三只猫被带走,生死未卜,有可能未做检测被扑杀了(注意是有可能)。
这三只猫:
这个问题我和 @元宝妹妹 一年前就担心过,因为我们一度落到了相似的处境,没想到今天居然有人真的遭遇了。
去年的时候,我们隔壁的小区曾经出现过阳性病例。彼时我们俩都被封在了小区里隔离(后来升级为居家隔离),和我们关在一起的,就有我们的两只小猫咪。
由于当时隔壁小区连续检出若干位阳性病例,社区通知我们收拾好东西,时刻做好集中隔离的准备。一旦本小区(根据另一位当事人回忆,应该是本楼或本单元)检出阳性病例,则全部集中隔离。所谓的集中隔离,就是把楼内所有的人都拉到酒店里去。这时候问题自然来了——人被拉去集中隔离了,家里的小猫咪怎么办?当然了,小区里也有不少养狗的邻居。
问工作人员能否带着一起去集中隔离点,自然是没戏的。担心的理由有两点:一是集中隔离的酒店环境有限,没有空间留给猫猫狗狗;二是担心猫猫狗狗携带病毒,所以不能带入隔离点。
我们当时还在想,假如真的有这一天,就在家里摆满了水碗和猫粮碗,把阳台上铺满猫砂,无论如何一定要让猫咪们在家活过我们被隔离的两个星期(或三个星期乃至更久)……
不过,我们的最后一点期待也很快落空,社区告知我们,如果我们被集中隔离,则家里环境都要集中消杀——所谓“消杀”的意思,自然也包括了对家中猫狗的“处理”。
换句话说,除非我们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偷把两个小家伙放了,否则等到我们被集中隔离的时候,无论如何它们俩都不可能有活路。
可是理智告诉我们,即使我们把它们“放生”——它们也不可能活下去——两只从小在我们家娇生惯养的小猫咪,平时连只苍蝇都不会捉、连垃圾桶都不会翻,让它们出去流浪别说自己捕猎,别被流浪狗当成猎物就不错了。
更何况,如果我们自己被感染,它们的确存在沾染病毒的可能性,那么,把它们私自“放生”不仅救不了它们,还会害到更多的人。为此,我几乎每天都泡在各种数据库里,查阅猫科动物与新冠的相关研究。奈何,那时候人与新冠都还没研究明白,哪里有高质量的猫科动物新冠的研究呢。
所以,那段时间里,我们的理智和情感纠结了很久,但是始终得不到释然。这种等待某天半夜突然被社区的电话叫醒,被告知要去集中隔离然后和自己的小猫咪从此永别的恐惧感始终萦绕心头,以至于好几个夜晚都不敢睡觉,我连多年的夜班都没有这样过,但那段时间却是真真切切成宿成宿地失眠。
关注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虽然是个外科医生,但也数度参加过支援防疫的工作。与新冠最近的一次我采集核酸的病例里就有确诊者,彼时这位感染者张大嘴后呼吸的气流吹在我的面屏和口罩上,我回想起来都未曾害怕,可是得知我们的猫咪可能被“消杀”的时候,我是真的害怕了。
除了害怕,那时候,我们俩甚至不敢在任何场合表露自己的担忧——别说知乎微博,就算是朋友圈甚至微信群里都不敢说。
难受,但又不敢说什么,因为网络舆论有时候真的可怕,二极管和杠精又真的太多。你说句对陪伴自己多年的宠物的不舍,分分钟可能就有人把“不配合防疫”的大帽子扣在你的脑袋上。
所幸的是,在被隔离整整一个月后(2周居家隔离+2周健康监测),我们的小区始终没有阳性病例,我们最终没有被集中隔离,我们的猫咪们也逃过了被“消杀”的命运。
我们也逃过了提前一年成为热搜主角的命运。
在得到“解除隔离”的通知之时,我由衷地感叹了一句“好人一生平安”,或许真的是老天看我在疫情防控中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工作,所以放了我一马吧……
没想到,我们那段难熬的岁月过后了一年,真的有人体验到了我们当时的害怕和难受,而且这次她和她的三只猫咪也都没能逃过一劫——自己被感染,三只猫咪被“消杀”。
疾控人员做的对吗?我认为做的是对的:
毕竟,我们现阶段对于动物感染新冠病毒的处理经验很少,对于猫来说,猫的排毒时间、排毒方式等都暂不清楚,猫排毒之后,在家庭中很难做到完全消杀,如果猫持续携带病毒就会存在传播风险,所以处理过程需要慎重;
毕竟,如果不对猫进行处理,那猫主人的居住环境也一直会呈现阳性,阳性的居住环境,她肯定不能回来居住,她们单元,甚至整个小区也不能回来居住,这样疫情就永远结束不了;
毕竟,我们也没有办法对猫体内的病毒进行彻底的隔离和监测,难保哪天接触隔离后突然复阳、成为传染源;
毕竟,人比猫重要。自己家的猫再重要,也不可能比别人的生命安全重要。
……
但是,当我们失去我们所爱的事物的时候,我们至少应该有难过的权利、至少有敢于表达痛苦的权利。
毕竟,人非草木。
我在微博上看到了这位当事人自己的叙述。可以看出,除了字里行间她都表达的对防疫工作的配合与理解,小家伙们回去喵星带来的悲痛,同样藏也藏不住。
除此之外,我们也能看出她对被网暴的担忧及恐惧。
所以,我想如果这件事从技术角度上没有更好的办法,那么社会角度上更好的办法正握在你我的手里——如果真的因为环境、技术、对新冠病毒的认识所限……不得已“消杀”掉几只小猫咪换取更多人的安全之时,我们除了支持这件理智告诉我们应该做的事情以外,也对他人的感情和痛苦予以充分的理解、尊重和同情。如果可以的话,相关方面也应该尽早对她提供适当的心理干预,缓解她的痛苦。
毕竟,人非草木。毕竟,她是一个我们应当同情和爱护的病人、她也是我们应该同情和爱护的同胞。
毕竟,谁也都可能有成为新闻当事人的那一天。
这还需要吵架吗?匪夷所思。当然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很明显社区懒政了。
政府有义务治疗国民,但没义务治理宠物。既然政府拿不出钱,反对意见还这么大,就让反对者众筹建一个宠物方舱医院隔离起来养着,啥时候宠物病好了再隔离上三个月观察。
至于隔离费,治疗费,人工费等等费用,谁反对来出,非常简单合理。作为纳税人之一的我是没有资格要求国家拿纳税人的钱去治疗宠物,如果有人想要治疗宠物,请自行联系有关部门。
请动物保护者和爱心人士献出你们的爱心,来做一个榜样。
你看,我们轻易地就可以搞出男女对立、地域对立、种族对立、养宠与不养宠对立。
我们与他人交流时,已经不会站在对面的位置理智地看问题,而是无休止的恶语相向、唇枪舌剑。
我的心里只有加速。
新冠这都是人到处浪搞出来的,我国早就扑灭新冠了,就是因为这些人到处浪,还把病毒传染给猫了。更好的处理方式当然是从源头解决,把所有人都关家里,出门就枪毙。可爱的猫猫也就不会被感染病毒了……
爱猫人士在此事件中的唯一作为,就是嚷嚷政府不作为,仿佛他们纳税的时候特别加上了“救助所有(长得好看的)流浪猫税”一样。
不然呢?
给牠们作治疗?钱谁出?
坐看圣母婊表演。。。
关于猫是否会感染新冠,以及传播新冠的问题,也已经不需要争论了。在去年科学家就严格的在实验室里验证过,猫不但会被新冠感染,同时猫还会把新冠在猫的种群中进行传播。
但猫是否会把病毒传播给人类,目前没有这方面研究的发表。
其中受制于两个方面。
第一,一般发现感染的猫的前提大部分都是因为猫主人被确诊,那么就很难从因果关系上鉴定是猫传染人还是人反过来传染猫
第二,我们可以在P4实验室里观察猫和猫之间的病毒传播情况,但是,没办法把人和患病的猫关在一起来验证这个结论。
但是,从哈尔滨兽医所的研究情况来看,这种风险不能被排除。
新冠病毒可以严重的感染猫,并能大量的复制,而且是通过飞沫等途径传播,与人类件的病毒传播模式类似。
既然猫感染病毒后可以通过飞沫传播,那么,同样的病毒,从猫身上被排出后,是存在感染人类的风险的。而且,这点已经在水貂上被验证了,已经有人类被水貂上传出来的新冠病毒感染。
那么,为了猫主子怎么办?
来自FDA的建议:
•不要让宠物与家庭外的人或其他动物互动。
•尽可能将猫放在室内,以防止它们与其他动物或人互动。
•遛狗时要与其他人和动物保持至少6英尺(2米)的距离。
•避免去有很多人和狗聚集的狗公园或公共场所[1]
那么如果,家里有宠物感染了新冠要如何处理呢?
按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也有很多人提出,能否把猫隔离14天,然后在进行核酸检测的方法,是否可以避免对猫进行安乐死,我查了美国兽医协会的信息确实也提出过类似的方案,[2]但前提是有充足的防护措施以及要冒着被感染或者是传播给其他人的风险。
所以不同国家考虑不同的情况吧,美国现在单日新增20万左右,美国伴侣动物传染人类的风险远低于你出门被传染的风险,那么国内的动态清零方法下,这条就不适用了啊。因为几个动物就把一个地区封城吗?
有:
核酸阳性猫安乐死背后无非是两个问题:
第一,程序合法问题;
第二,“应以何种态度对待动物”和城市动物控制问题。
关于程序问题。
我不清楚原新闻中语焉不详的“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这一类政府派出机构,还是居委会这种自治单位,但无论是哪种,其处理方式均不符合新闻援引的《传染病防治法》之法定程序: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
判断控制或扑杀染疫动物是否“必要”的行为主体,应当是南岗区政府,并最终由哈尔滨市政府作出行政决定,所谓的“社区”,并不具备这项行政权力与相应的判断能力,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它承担这个责任与补偿义务。
至于有些回答评论区提到的“都什么时候了还要上报,如果因为一只猫导致整个城市被感染谁负责?”——
第一,即使是某地发现鼠疫或炭疽患者,仍然要遵循“依法上报-有权机关决定”程序,而不可能随便一个村委会就作出扑杀决定并负责补偿。这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权责统一,我实在是看不出这种逻辑严密的正常行政程序,为什么会有人不屑一顾地加以嘲讽;
第二,如果是时效问题,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已经作出如下规定,这一时效要求与前例和发现新冠患者的“上报-处置”时效并无区别: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写这么多,并不是为了指责这个所谓的“社区”——从某种程度而言,“社区”在忽视程序合法的同时,也一样受害于这一程序瑕疵:其工作人员也是未经训练的普通人,处决这类高级哺乳动物也会面临不小的心理负担,尤其是还喂过几天;更不用说其现在面临的网络暴力风险。
而是要提醒对《传染病法》法定程序不屑一顾的那些人——人类社会的大部分问题,都不是因为追求程序正义所致,而恰恰是因为人类历史上所能发明的最好制度、即这些“精心设计、用来约束人性的法定程序”,被一些蠢货或败类用这样那样的借口抛掷脑后,并被另一些蠢货或败类用这样那样的借口熟视无睹。
换句话说,如果在19年底,所有让这些人不屑一顾的法定程序都得以不打折扣地执行,我们今天还有多大可能性在这里争论这三只猫的死活?
至于那些张口闭口“敢情死的不是你自己”的人——个体生命从来都不是一个社会唯一所不能承受失去的价值。
长刀之夜和麦卡锡主义的历史充分证明,如果人类这种受制于私欲、愚昧、冲动与盲从的落后文明所仅有的法治和共同理性得以被突破,无论这种突破在一开始具备何等合理的外观——不论是“敢情死的不是你自己”这种看似紧迫且共情的理由,还是更宏大的叙事;最终都会面临向最糟糕方向演变的风险。
第二个问题,对待动物的态度。
在这条新闻下面刷“没毛病,有理有据,支持,人命高于一切”的人,倒是难得地说对了一件事情——人命的法律价值位阶确实高于动物;尽管他们与视这句话为逆鳞的极端动物保护群体一样,都未必理解这句话的现实意义。
近现代社会发展出的“动物权利”理论和“文明屠宰”等实践、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议题,本质上仍然是“以人类社会的发展目的为中心”,而并不是因为动物真正具备了什么“权利”,但也同样不是为了满足一些人的优越感。对“如何对待动物”提出要求,正是为了避免人类容忍残酷和冷漠的阈值提高,并维系社会的道德感,尤其是对待那些活得可能还不如家养宠物的弱势群体与突遭不幸者时的基本良善。
举例而言,每一个时代都有相应的对待动物的方式,就像是几十年前人都难以果腹时,没人会指责“把猪吊起来放血”是残忍的屠宰方式,但这也无法用来论证“在2020年活埋未患病的家养宠物是无可指摘的”,反之亦然。
从这一角度而言,如果哈尔滨确实没有专门的动物控制部门,扑杀确实是正确选择。
但为扑杀拍手称快、得意洋洋地“一只猫而已不值一提”、甚至对感到惋惜者谩骂攻击的,其实是有问题的。这部分群体的出发点通常并非基于逻辑严密的正义观,而往往是纯粹的利己主义与道德淡漠,或民粹主义的反多元化倾向。如果观察其既往发言,通常也能看到“拒绝相信贫困人口与社会问题存在”等观点倾向,并与动辄给人扣“行走的五十万”帽子的群体高度重合。
而这恰恰说明了为何“关注对待动物的态度”之目的在于维系人类最起码的良善。
最后关于城市动物控制问题本身。
文首所举特区的例子,并不是不体谅中国仍然落后的经济,和当前各种优先级更高的矛盾,而是为了批判“自己众筹一个机构去隔离动物,别花纳税人钱”的这种荒诞不经的逻辑。
城市动物问题,其实是近二十年高速城市化中规划与立法滞后导致的诸多矛盾的一种,和电动车管理、垃圾分类矛盾、邻里噪声污染、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等同列。如果城市动物饲养在法律层面被视为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并且像正常商品一样完整地缴纳了税费,那行政与立法机关就负有进行调整和管理的责任。
至于行政机关的撤立和职权增减,本身就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的,就像八十年代前盛极一时的计委被发改委取代、共享单车这一“棘手的便利”出现后工信部和城管部门相应增加容量规划与禁停设定等职能——难道能说,“你们摩拜和OFO自己众筹一个监管机构”?
专门的动物控制机构、或在公安与城管等执法机关内设立专门部门,是未来的必然趋势。即使是某些人高喊的“全面扑杀流浪动物”这种最糟糕且不切合实际的设想,从长期看,也依然需要经过专业训练的执行队伍,而不可能随便找一个未经训练的普通公务员去承受这种心理负担。
必须加强宠物猫管理,
做到养猫必办证必登记,
同时要全面彻底的扑杀野猫,
不然,新冠迟早变成【猫疫】,
就像鼠疫一样。
猫是新冠的易感物种,人类也是;
新冠能在猫之间传播,
显然也可以通过猫传人。
这次感染的是家猫算是运气好,
如果这猫跑出去了,
或者某个新冠患者喜欢喂野猫,
那后果不堪设想,
野猫的活动范围极大,可达到5平方公里,
切同一领地内可能有数十只猫活动,
而且猫的行踪隐蔽,
攀爬跳跃能力极强,
非常难以控制,
去年石家庄疫情,
我就高度怀疑可能存在动物传播的可能性,
新冠灾难发生时,
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现在既然已经证实存在人猫传染途径,
希望国家出台政策,
对养猫进行强制办证登记,
对野猫发动群众进行扑杀!
利益相关,家养2猫。
虽然心疼,但是依法办理没毛病
社区人员也说了,猫如果不处理,一整个单元的人都没法回来生活。不能因为三只猫耽误一个单元好几十号人
主人与宠物猫的关系是比较微妙的,虽然名义上是拥有者和所属物的关系,但是情感上更像是两方长期搭伙过日子的合作伙伴。不过,这种感情羁绊仅限于养猫人与猫之间,与其他人无关。
宠物猫因人类照料而得以存活,所以在人类生命受到威胁的前提下,宠物猫只能牺牲。不可能让社区人员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去喂猫铲屎吧?这跟野猫不一样。更何况如果感染者把自己的家养的猫放生野外的话,岂不是全城的野猫都要被捕杀了?那才是真的罪过罪过。
再换个角度来说,国家医疗是对所有新冠患者免费治疗,但是并没有提及对新冠动物免费治疗。猫确实是人类的所有物,主人完全可以付费搭建临时负压设施,付费雇佣专业人员去照顾猫。只要猫主人能解决猫身上的病毒问题,那也就不用让自己的财产被处理了。
我好像被误会成动保主义了?淦!
可能我之前的表述不清楚,我还是澄清一下吧,我并不是说,扑杀所有宠物国家都要赔偿,而是应该参照动物防疫法,对依法依规的饲养者给予补偿,降低抵触情绪。
我相信这不是第一次有宠物感染新冠肺炎被强制扑杀,但是,之前的并没有像这次这样造成比较广泛的影响。
染疫动物会被扑杀这种事情,在没有形成广泛认知的时候,怎么做都是对的。但是,当广泛传播了,宠物主都认识到了以后,其处理方式,实际上会影响到动物的所有者的行为。
当“我得新冠”被等同于“宠物被安乐死”的时候,就有两个问题:
① 有一部分宠物主会铤而走险,放走宠物,或者瞒报自己的病情。
② 宠物养殖场如果染疫需要强制扑杀,怎么办?
这和当年的“猪流感”、“禽流感”、“非洲猪瘟”面临的困境其实就变成了一样的:养殖户为了自身的利益,可能瞒报,进而影响防控大局。
所以,个人认为,其实应该设立一个相关的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依法、依规(比如证件和检疫)养殖这些“非食用用途经济动物”的个人或单位,制定一个补偿标准,进行部分补偿,指导相关的执法实践,以减轻养殖者对扑杀的抵触情绪,降低可能的极端风险。
以下是原答案
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是 社区在未取得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宠物安乐死。
我比较关注的是,既然依法扑杀,有没有依法补偿。
因为这会影响很大一部分人是否瞒报自己的行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原法条:
宠物是不是野生动物?
显然不是嘛,把宠物作为野生动物,这是类推。
但宠物勉强能算作“家畜、家禽”,
如果将宠物作为家畜、家禽的话?
那是不是也至少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宠主进行补偿呢?
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杠”这个呢?
很简单,就像其他答主提到的,这是在剥夺宠主处分自己宠物的权利。
是在鼓励可能患新冠的宠物主隐瞒自己的相关信息,同筛查做对抗。
如果把宠物依法扑杀,同样应当依法补偿,以减轻宠物主,或者说“养殖者”对扑杀的抗拒情绪,减少疫情扩大的风险。
人在厦门,有两只猫,也是目前三大高风险地区之一。
从2020年初到现在,只有这时候感觉疫情离自己这么近。
虽然厦门在半个月前就出现了新增,但集美这个区一直没有新增病例。
直到昨天,我们这里也出现了新增,我才第一次感觉到,有一点恐慌。
妈妈在看过新闻后的第一时间就给我打电话了,嘱咐的不外是一些家长里短。
让我意外的是,挂电话之前, 她听起来神色凝重地说:
“你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更要保护好家里那两只猫,不要随随便便再把它们带下楼去,人得病了可以治,猫是没人替你管的。”
当时我挺诧异的,因为妈妈平时也会为我带它们出去体检而抱怨:
“人都没有体检,猫还需要体检吗?”
但当遇到危机的时候,她这样一个传统思想浓重的妇女,居然还能惦记着我的猫。
看到哈尔滨这个新闻无疑觉得非常难过,也很感同身受。
除了安乐死,我们还有其他的选择吗?说真的,我感觉自己想不到更好的答案。
不管你承不承认,目前国内的宠物医疗环境确实存在很多不成熟的地方。
换个角度来讲:即使我愿意倾家荡产去医治小家伙,能救得回来吗?
在免遭罪、免试错的前提下,似乎安乐死看起来是目前无他的选择了。
【题外话】
今天是在家隔离的第15天,去做核酸检测回来的路上,我顺便打包了个朝思暮想的肯德基。
从来没有感觉到这么压抑过,之前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死宅,也不能做到终日闭门不出。
但想想,如果我不幸感染,人尚可医治,可是家里这两个小家伙吗?
每每想到这里,不出门的心,又坚定下来。
我别无他法,只好在事情发展至此之前,尽量万无一失,保护我的孩子们。
谁主张治疗谁出钱
人家主人都没说什么,动保人士闹啥
评论这么多人像不识字一样的杠我
根本不看我写了什么
我并没有要求「治疗」
也没有说强制要求针对猫的措施
可见某些恨猫党已经失去理智了
看到这个新闻作为一个铲屎官我感到很不适,非常难受,新冠爆发到现在对我个人而言最害怕的情形出现了。
很难受但不得不支持这个做法。因为工作人员是给猫做了两次核酸,确定是阳性,那没办法了,毕竟有风险,所以依法执行安乐死的,合法合规,也不算乱来。
现在开始我一定严格防疫,去哪都戴口罩,绝不允许我家猫出现危险,就算我自己感染了新冠我还有救,我的猫感染了可就死定了
我的猫要是被这样处理我也会崩溃的
说实话假设我遇到了这种情况,我还是希望工作人员能放我的猫一把,我会对此感恩戴德并且负担一切费用。猫的生命力很强,万一感染了我认为它们大概率也能够自愈。
我内心最真实的希望是能出台专门的保护措施,不需要专门救治,就一个安全隔离等死或自愈的措施就可以了,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给它们一个机会,比如关在笼子里,活动场所不大的情况下,污染范围也不会太广,处置前后都进行全屋消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主人承担,如果主人不愿意承担费用那么再进行安乐死。我认为这种方法是可以讨论一下的,如果能做到这样,我也会对此感恩戴德并且觉得我们国家的防疫非常人性化,我会主动为此写感谢信,发感谢长文。
如果不能做到我也理解,毕竟人命高于一切。
请注意,我这是一种请求,而不是要求。目前的防疫规定是啥样就是啥样,只要合法合规的处理结果我都接受。
另外就是希望各地都能统一执行标准,哪怕是猫,只要统一标准确定是核酸阳性才安乐死,那么我是可以接受的,怕就怕先例一开,会不会出现不统一标准没有确诊就乱处理的。
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这就是我个人的意见,如果你不同意,大可以好好讨论,不过有些人恶语相向或者嘲讽,看别人主人难过还上去插一刀的,就没必要了吧。
我认为给检测阳性的猫安乐死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一
关于这个问题,既然媒体搬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那么我们就认真探讨一下相关法律。
媒体引用的法律依据写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必要时可控制或扑杀染疫动物」。
然而,法律原文是这么写的,比上面这个多了一些语句。看图1。
首先,「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无论控制还是扑杀,这个不是社区自行决定的。
其次,这个针对有特定对象,「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家里饲养的宠物猫肯定不属于野生动物,这个毋庸置疑,那么宠物猫是否属于家禽家畜呢?
这一块在法律上的定义不完全确切,但是按照现行管理条例,倾向于认为宠物猫不属于家畜。例如在2020年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里,明确了33种家养畜禽种类,在33种畜禽共计897个品种中,并没有猫和狗。
所以,社区在家猫感染后选择对其进行安乐死,我目前没有看到非常明确的法律或者管理条例依据,请法律界的朋友指教。
二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医学方面,新冠病毒在猫中的传播动态如何。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基于新冠病毒的传播特征和猫的习性,家猫的感染几乎都是由主人传给它的。
而在过去一年多以来,关于猫和新冠病毒的研究也非常多,根据现有研究,有几点大家是需要知道的(以下观点来自CDC、美国兽医学会等):
-猫是新冠病毒的易感宿主。
在实验条件下,猫、狗和雪貂似乎对新冠病毒比较易感(相对于其他哺乳动物),这与这些动物的ACE2受体有关。但注意是实验条件下,通常是将纯化的病毒直接种植在鼻内,跟自然感染有很大区别。
-猫感染后的症状通常较轻。
猫感染新冠病毒后,可能不会生病(无症状感染),也可能会生病,而生病的猫大多数也症状轻微,可以完全康复。重症的非常少见。
-猫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风险很低。
这也跟猫的ACE2受体有关。与人类ACE2受体,猫ACE2受体的结合位点存在5种突变,使得其与新冠病毒RBD的亲和力降低了3~4倍。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研究,新冠病毒在猫和猫之前的传播力有限,猫将病毒再回传给人类也极为罕见。
不过,从理论上来说,「猫传人」这个风险仍然存在,原因之一是家猫和主人在生活中往往非常密切。
那么,当家里的猫核酸检测阳性之后,就要放任自如吗?当然不是,保护猫的目的还是保护人类,人权永远是高于猫权的,这是一个基本原则。
因此对于猫感染新冠病毒后,目前主要的建议是——隔离,避免让它与家人(及外来人员接触),大多数猫可以自行康复。
三
我完全理解当地基层志愿者的做法,国家耗费了很大的物资都在救人,非常不容易。
不过基于现有的医学条件和研究,不需要给检测阳性的猫专门治疗。猫是一种独立生活能力很强的动物,如果人已被集中隔离治疗,那么予以猫足够的猫粮和水,我个人认为这就可以了,这是个比较均衡的做法。
像我这种观点,一定会被一些人铺天盖地的骂「圣母」,但我觉得这种涉及到动物权利和人类权利的问题,大家还是应当有一些更加理性的分析,互相攻击、指责,对于增进我们社会的文明是没有帮助的。
最后说一些比较感性的话。社区在安乐死这三只猫之前,让主人手写了一个同意书。
我觉得那一刻她的痛苦、内疚,可能是我们永远无法感知的。
换成我的话,我永远不可能写那个同意书。
几十万几百万竹鼠因为莫须有被活埋,几百几千养殖户倾家荡产,热度不如三只确认为传染源的猫。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跑个题。
这个问题下,很多人都理解主人对宠物的爱。这算是一种共情。
我希望今后,大家也能理解孩子对游戏和动画片的爱,而不是扣上“玩物丧志”的帽子,甚至于暴力相向。
谢各位老铁邀。
其他大佬已经说得很到位了,
老夫就献丑补充一篇略为过时的预印本吧。
——请品鉴[1]:
标题:自然感染Alpha变异株的宠物的心肌炎
话说去年12月份到今年2月份期间,英国正在爆发Alpha大流行,然后伦敦市郊某宠物医院发现:
于是医院机智地决定,给宠物们走个新冠检测呗。
——检测结果请品鉴:
简单来说就是,1月22日到2月10日期间,医院测了前来就诊且有心肌炎病征的6猫1狗,
结果发现2猫1狗PCR检测阳性,外加1猫抗体检测阳性;
此外他们还测了之前犯过心肌炎,但已经康复,然后1月22日到2月10日期间来复查的2猫2狗,
结果发现1猫1狗抗体检测阳性。
这突破天际的阳性率啊……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当然了,以上数据只能说明猫猫狗狗都挺易感的,
可能某些朋友会觉得,易感就易感呗,隔离隔离不就妥了。
嘿嘿嘿,那各位可能就要失望了~
这篇paper还夹杂了这么一句。
——请睁大眼睛品鉴:
(重说三)
3-6周的定时炸弹哦,谁敢出来隔离一个看看?
老夫的公众号和WB同时开张,欢迎来品鉴。
请搜索:拍照稀烂的焦虑怪
http://weixin.qq.com/r/whLw6FbEaQsWrRKL90fQ (二维码自动识别)
前面几个回答,真是一言难尽。
通篇一个道理:它们是宠物,生病该被救治而不是安乐。
我也养猫,养狗,它们就是陪伴我每一个快乐的日子,但是,宠物基于人,又在人之下,不能跃于人之上。
新冠肺炎传播有多快,造成的影响都忘了吗?
一个人,封一座城,大家无法工作,没有收入,工厂停产,企业运转受影响。
打工人拿不到工资,怎么养家糊口,怎么养猫,怎么还房贷,怎么还信用卡花呗。
一个疫情封城,造成了多大的经济损失,忘了。
猫咪感染了新冠,如果一不小心跑出去怎么办,猫用过的猫砂会不会有传染源,就算把猫砂倒入马桶,那会不会污染整个地下水系统?
病毒传播这事儿,远比你想象中更加迅速和无所不在。
我们郑州,经历了暴雨,疫情,整整两个月,多大的经济损失,昔日车水马龙的街道如今寥寥无几,门面大多关门,孩子们上学都带着口罩。
都忘了。
全网都在同情那三只感染病毒的小猫咪
谁来同情因为疫情封城的打工人呢?
让那些薛定谔的小动保人士落到实处就行,集资建宠物方舱医院。
一边是随处可见的爱“心”人士,为了抢……啊,是救狗高速飙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这些人张嘴闭嘴就是我们不差钱,这是为了大爱巴拉巴拉……
另一边那些真的救助了大量流浪猫狗的人却负债累累、贫病交加,甚至过劳死的都有。
我就纳了闷了,你们既然不差钱,甚至可以说因为小动保赚的盆满钵满。
为什么你们就不愿意去帮帮那些真正收养了大量流浪猫狗的人呢?
你们的大爱呢?
1.猫可以感染新冠
截至2021年1月4日,香港共有8只狗及8只猫的样本对新冠病毒的测试曾呈阳性反应。[1]
美国农业部和疾控中心2021年4月22日宣称,纽约州的两只猫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中呈阳性。这是美国首次确诊宠物感染新冠病毒。[2]
据英国天空新闻2021年4月23日消息,英国日前确认了两例人传染猫新冠病毒病例。这两例病例的猫为不同品种,分别生活在各自的家庭中,它们分别表现出轻度、重度的呼吸道症状。研究人员认为,两只猫都是被它们各自主人传染的。两位主人在猫生病之前都有新冠肺炎症状。[3]
石正丽教授、华中农业大学金梅林教授合作研究论文,从武汉的猫中收集141只猫咪的血清进行检测,其中102只猫的血清是新冠疫情暴发后采集的,39例是疫情暴发前采集的。结果显示:15只猫(14.7%)的血清对新冠病毒的受体结合域(RBD)呈阳性。[4]
2.病毒可以在猫之间传播
由病毒学家布志高带领的团队介绍了SARS-CoV-2病毒注入5只家猫的鼻子里,研究人员发现在它们上呼吸道中有病毒RNA和传染性病毒颗粒。
其他三只感染的猫放到未感染的猫科动物(对照组)旁边的笼子里。后来未感染的猫中有一只检测到了病毒RNA,这也表明它感染了被感染猫呼出的飞沫中的病毒。四只受感染的猫都产生了抵抗SARS-CoV-2病毒的抗体。专家在预印本上指出,对猫体内SARS-CoV-2病毒的监测也是消除人体内新冠病毒的的重要一部分。
3.病毒感染猫可能和突变有关
2020年7月30日,中国科学家周育森等人发表在 Science 的研究表明,新冠病毒适应和感染野生型小鼠,有了这个 N501Y突变。该突变大大增加了RBD与受体ACE2的亲和力,能使本来不感染小鼠的新冠病毒毒株变得能够感染小鼠。[5]
2021年5月17日,华中农业大学金梅林团队在柳叶刀子刊EBioMedicine发表题为 “Q493K and Q498H substitutions in Spike promote adaptation of SARS-CoV-2 in mice”的研究。
作者发现WBP-1毒株可以感染超表达鼠源ACE2(mACE2)的Hela细胞,而野生SARS-CoV-2毒株不能感染上述细胞,说明mACE2介导了WBP-1入侵细胞。
4.中科院陈洛南老师论文证明阿尔法突变株涉及到跨物种感染和回传过程
alpha的刺突蛋白上有5个突变点位,在95%以上的情况下都同时出没(145del、A570D、T716I、S982A和T1118H),几乎是固定搭配,并且其中两个(S982A和T1118H)在alpha出现之前几乎只在动物测序记录上有。[6]
因此他的结论是——alpha的出现,涉及了跨物种感染和回传过程,发生在美国,并且最有可能牵涉到水貂或者狗或者猫科动物。[7]
5.2021年8月18日,国际顶尖学术期刊Cell发表了一篇题为:The Origins of SARS-CoV-2: A Critical Review 的文章。文章文章作者指出,此前所有感染人的冠状病毒都有人畜共患的起源,绝大多数其他感染人的病毒也是如此。[8]
目前确认感染后的猫可以通过飞沫传播病毒给健康猫并导致感染,所以猫感染人的可能性较大。
1.根据防疫三要素,如果要终止疫情传播,必须要控制传染源,并切断传播途径。
2.所以对猫的处理只有隔离治疗和安乐死两个选择。
3.传染病医院无法收治猫。如果病猫逃脱,则可能出现猫-猫-人的传播链,
而如果要宠物医院收治病猫,则存在很大的风险:猫可能脱逃、也可能感染兽医。两种情况都会造成社区传播,而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极大。
如果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收治动物,需要用传染病医院的标准建立并管理宠物医院,并配备设备和规范培训过的人员。建立这样的兽医院需要极大的投入。
4.即使有人愿意建立并运营这样的宠物医院,且该宠物医院符合防疫标准可以获准开业,由于病例很少,大量固定成本无法被顾客分摊,宠物的治疗费用会是天文数字,。
费用高了,顾客更少,收入不足意味着这样的医院完全不可持续,即使有隔离宠物医院数量也会很少。
按相关防控规范,感染者需要用负压救护车运送,如果小县城出现疫情,而最近的宠物医院在600km以外,单转运费用就是几千元。
问题来了:
(1)猫的主人愿意出几万元治疗费吗?如果猫主人不出足够的钱,这样的宠物医院迟早倒闭。
(2)如果一个地区已经实现清零,感染猫的治疗需求也会下降到0,导致较长时间的空置。所以感染新冠的猫的治疗需求是偶发性的,但医院存在很高的固定运营成本,空置期间的成本谁来出?
(3)如果我养了一只猫,为了避免就医过程的交叉感染,我大概率不会把猫送到开办隔离病区并收治新冠感染猫的宠物医院,只会送普通宠物医院。这个隔离病区还会拖累整个医院的盈利水平。
5.从全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感染宠物安乐死是短期内唯一的解决办法。
内容整理自 @拍照稀烂帮帮主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