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工作这几年来,就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很多刑事犯罪是有家庭成分在里头的。今天就有一个刑事被告人的家属过来吵吵,说快要做司法鉴定了,为什么对方(被害人)要做手术?肯定是和医院串通一气,专门在鉴定以前做手术加重伤情!
我就日了狗了,谁特么为了这个专门还再囊自己一刀啊,怎么,为了做鉴定不让人家去治疗了?什么道理?你把人家打成重伤二级你还委屈了吗?
题主您不也是一样的吗?您父亲是家里的唯一支柱,您就特别可怜了吗?受害者的家人怎么说?您知道人行横道是什么意思吗?您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您可以申请复议,但是,您有什么可不服的呢?就因为您“可怜”吗?既然事故认定书认为您父亲全责,您又没有证据和理由推翻这个结论,那么法院判您父亲交通肇事罪有问题吗?
好生赔偿,争取谅解,才是救您自己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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