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一电瓶车闯红灯过路口被轿车撞击,飞出几十米重重落地,目前伤者情况如何?责任应如何判定?

回答
上海浦东新区一个寻常的午后,在某个繁忙的路口,本应是各自安好的行程,却被一个瞬间的鲁莽划破了平静。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绿灯亮起的几秒后,并没有选择等待,而是径直冲入了车流。就在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未能及时反应,两车相撞。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撞击发生得猝不及防。电动自行车被轿车强大的惯性撞飞,在空中划过一道令人心惊的弧线,足足飞出了几十米远,最后重重地摔落在地面上。那声音,在嘈杂的城市噪音中依然显得格外刺耳,让人不寒而栗。

事故发生后,现场立刻陷入了混乱。周围的群众纷纷围拢过来,有的人拿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有的人则上前查看伤者的状况。电动自行车上的骑行者,被摔出后倒在路边,周围溅落着一些车辆的碎片和散落的个人物品。

目前伤者的情况

据最新了解,伤者在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正在接受全力救治。从飞出几十米的距离和重重落地的情况来看,伤势肯定不轻。初步诊断显示,伤者可能存在多处骨折,包括腿部和手臂,同时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严重,头部也受到了撞击,存在脑震荡的可能性。医生正在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伤势的具体程度并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目前伤者的生命体征暂时稳定,但后续的恢复过程还需要时间,并且可能面临漫长的康复期。

责任应如何判定

在这种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判定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并结合现场勘查证据和双方陈述来综合判断。

从目前的描述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责任划分:

1.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违法行为:
闯红灯: 这是最直接也最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等候,信号灯为红色时,不得越过停止线。闯红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 虽然描述中未提及,但事发时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是否随意变道、是否佩戴头盔等,也可能在责任划分中起到一定作用。例如,如果骑行者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头部伤害时,也可能对自身伤情负有一定责任(但并不影响闯红灯的责任判定)。

2. 轿车驾驶者的行为:
正常行驶: 如果轿车当时是在绿灯指示下正常行驶,并且以合法的速度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那么在面对突如其来的闯红灯电动自行车时,即便尽力采取了避让措施,也可能因为电动自行车的突然出现而无法完全避免碰撞。
是否存在过错: 需要进一步核实轿车驾驶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例如超速行驶、酒驾、毒驾、分心驾驶(例如使用手机)或者未按规定让行等。如果轿车驾驶者有任何上述违法行为,则其责任会相应增加。

初步责任判定分析:

基于目前的信息,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负有主要责任的可能性极大,甚至可能是全部责任。 闯红灯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它打破了交通信号灯的通行规则,使得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无法预见的情况下遭遇危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如果能够充分证明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那么机动车一方(轿车)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调查的后续步骤:

为了更精确地判定责任,交警部门会进行以下工作:

现场勘查: 记录事故现场的各种痕迹,包括车辆碰撞点、刹车痕迹、散落物等。
调取监控录像: 路口通常会有监控设备,录像能够清晰地还原事故发生时的交通状况和双方行为。
询问当事人及证人: 听取轿车驾驶者、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以及现场目击者的陈述。
进行技术鉴定: 在必要时,可能会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以判断车速、制动性能等。

最终的责任判定,将由交警部门根据以上所有证据依法作出。无论责任如何划分,这样的事故都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遵守交通规则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最基本的原则。一个看似微小的违章,却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悲剧。希望伤者能够早日康复,也希望每一个出行的人都能时刻牢记安全。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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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就是这个问题改成「电瓶车车主是否应该赔偿机动车车主」。

再进一步的标志就是「电瓶车车主应该怎样赔偿机动车车主」。


更新下:

评论里好多人是认为自己会一辈子开电动车或一辈子都是行人吗?

这件事的本质不是「非机动车主」与「机动车主」的矛盾,而是「不守规矩者」与「守规矩者」的矛盾。

并且「不守规矩」获利远小于风险的事情多了去了。比如电工不用电笔确认是否断电,就接触高压电路。节约的也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却很有可能触电身亡。只是这样的案例不涉及第三方和某些人的屁股,所以大家一下子变得客观了起来。

这个社会运转的过程中,不守规矩有时候产生的危害小,有时产生的危害大。

举个我认为很贴近的例子:一辆小轿车在高速最内侧突然减速向右连续并线,被最外侧一辆可能有超速嫌疑的大卡车撞死,你们会谴责谁,同情谁?

就这还看不懂的杠精,真的不用再留言来秀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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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事故对于有商业保险的车辆来说,除了会给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之外,在经济上基本不会让驾驶员造成损失(车辆维修期间的替代通勤成本不算)。

但活稀泥这样绥靖,会有极大可能导致另一种事故的发生,即机动车为了躲避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行人,从而导致失控与其它遵守规则的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这样的案例非常的多,我几乎没有看到过违法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事故责任的,你可以从行车记录仪或监控设施中看到这帮违法者甚至头都不扭一下就跑了。

这起事故的定责结果我并不关心,因为无论结果如何,都很难影响到其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对于非机动车等群体的违章行为,高昂的执法成本是一件很考验治理水平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真正认真的观察思考,大胆尝试并认真做总结,在有生之年里让我可以看到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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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要不贯彻闯红灯全责,死了也得修车这个精神

这次不死下次一定,菩萨不渡想死的鬼

这些闯灯的人都是这个机动车次责的法条害死的。

=-=-

说闯红灯全责,就有人自我代入,说针对非机动车人群,还有说机动车闯红灯死刑的。

中国的教育任重道远。

我省略了主语(任何人),闯红灯都是全责,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就算是死了,也是全责,既然全责,就得承担无过错方的损失,包括修车。

对不起,是我错了,我没意识到这样的话你们看不懂,

我希望法律保护的是无过错方的权利,好的法条加上好的执行者,可以做到惩前毖后,让坏人变好,让普通人望文知意。

坏的条款让好人变坏,使坏人嚣张,让没有底线的解读者上蹿下跳左右逢源,让守法者迷茫。

最后,对于一些评论者,我再次向您道歉,我去年买了个表,只顾着看时间了,没考虑您的感受,对不起了。

~~~~

最长的红灯也就100秒吧,真不理解这些支持闯红灯的人,是怕这晚走这两三分钟耽误了吉时托生不到好人家了吗。

遵守个公序良俗就这么难?


祝喜欢闯红灯闯成辩论家的你们英年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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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重伤啊,惨烈的事故。

做为一名“飙车手”,我对于类似问题的看法是:

建议机动车碰撞行人或非机动车的事故按照绝对责任法定责:即无论何种情况,都是机动车承担责任。

知乎上原来讨论过类似问题,有几个答案说的特别好,我凭记忆总结一下吧:

一、交通规则是为机动车服务的。红绿灯等交通规则的制定是为了让机动车的通行更有效率,如果没有机动车,仅是行人、自行车或低速电动自行车,没有红绿灯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红绿灯等交通规则是机动车受益。

二、绿灯只是赋予了机动车道路通行权。绿灯可以通行,但不代表可以通行时撞人。生命权大于路权。

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违反的是道路交通规则,罪不至死。目前存在的问题只是行人或非机动车没有【车牌】这种明显的ID标识,造成执法困难。假设违章摄像头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等手段抓拍闯红灯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处罚也就是和机动车一样,扣6分罚200元,但你不能撞死他。

肯定有人说这种“鬼探头”无法防范。我说不存在“鬼探头”,但驾驶员的视线存在阻隔、无法掌握眼前全部道路状况时,驾驶员应该减速!比如驾驶员会被道路中间或两边的灌木丛阻挡视线、被前方的车辆阻挡两侧视线,此时驾驶员必须要减速至安全速度通过。什么是安全速度?就是即使从盲点处突然冲出来一个人或非机动车,也能及时刹停车辆。

以我11年的驾驶经验来看,许多驾驶员道路行驶时吞吞吐吐,反倒是过路口时胆子贼大。主要原因还是觉着第三者责任险可以覆盖赔偿吧?如果机动车撞人是绝对责任,则保险只是赔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是要驾驶员自己去承担,只有这样,驾驶员才能更加谨慎。

至于有人说,这种法律会让驾驶员不敢开车。以我个人经验来看,没有任何影响,该快时要快,地板油踩下去;该减速时一定要减速,对生命要有敬畏之心。不服地可以点我主页看我上传的行车视频。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希望交通事故酿成的悲剧越来越少,大家的家人们也能更加安全地行走在这片土地上。

https://www.zhihu.com/video/142328013054177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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