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在踏入社会之初都会满怀期待,希望会得到善意的应答,但结果往往总是相反,等来的却是恶意的践踏。
少些期待,你就会少许多责怪。没有谁是魔鬼的主角,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恶意的源头,社会是由所有人构成的,大家都想获得好的结果,但同时大家又都在排泄坏的毒素,大家都抢好的,谁来承担坏的?所以多数情况下的多数人都没有机会抢到好的,却都不得不承担坏的恶果。你追本溯源时,会发现你根本找不到谁是元凶,因为这些恶,来自于社会本身,而社会本身,又来自于我们每个人,那些让人受不了的恶毒,竟是我们每个人自己发出的本我本真的气息。
你要是各种二代人物,那你不会被毒打,只会被跪舔。被毒打的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你辛苦读书十几年,刚毕业,就面临怎么活下去的问题,然后就是如何买个房子结婚,万一父母生病怎么办,说到底就是钱闹的。
社会的毒打不来自于某个外力有针对性的行为,社会的毒打来自于个人的期望与社会现实之间差距过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和社会上的人。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在行事,有供给有需求,有竞争就有淘汰,有人为自己谋利,他也没义务大公无私………等等,而遭受毒打的人往往首先把这个世界想得过于美好了,觉得自己理应受到阳光,恩泽,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天选之子。绝大多数遭受社会毒打的故事根源在这里。
你说的彼此宽容根本不存在。因为社会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按照既定的规律在行事。相反你要宽容,至少对自己宽容,能够容忍自己不是那个总收到照顾的天选之子。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觉得黑格尔的见解虽然不见得准确,也有他的历史局限性,但至少从一个不同的视角给了我一些启发。
(历史哲学,黑格尔) 东方人不知‘精神’是自由的,所以他们不自由,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这一个人只是个专制君主,不是自由的人。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只知道一些人是自由的,而非人人自由,因为他们维持奴隶制。日耳曼民族在基督教影响下,知道所有人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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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核心的国家元首,以家长资格居于至尊地位。东方观念在于“唯一个人”的这一个实体,一切都隶属于它。在这‘唯一权力’面前,没有任何东西能独立生存;在它范围外,只有反抗叛乱,但又由于出于中心势力范围外而没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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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讲中国宗教。中国宗教不是我们所说的宗教。
个人没有独立性,在宗教上也是依赖的,依赖各种自然现象,其中,最崇高的是物质的上天。皇帝是万民的主宰,只有他是接近上天的。作为自然主宰的“天”,可以比做我们的“上帝”。但这种关系还在中国人思想之外,因为在中国,唯一的、单独的自我意识,就是皇帝。
(哲学史讲演录,黑格尔)“在东方宗教中主要的情形就是,只有那唯一自在的本体才是真实的,个体若与自在自为者对立,则本身既不能有任何价值,也无法获得任何价值。只有与这个本体合而为一,它才有真正的价值。但与本体合而为一时,个体就停止其为主体,(主体就停止其为意识,) 而消逝于无意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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