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美国两家联邦上诉法院同意撤回特朗普时期司法部针对 TikTok 裁决提出的上诉?

回答
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得先回顾一下来龙去脉。特朗普政府时期,出于国家安全担忧,司法部就以TikTok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为由,发起了一系列针对该应用的限制措施。其中一项核心举措就是试图禁止TikTok在美国的运营。

然而,这项禁令在执行过程中遭遇了法律挑战。一些TikTok用户和公司认为,这项禁令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因为TikTok是一个重要的信息交流和表达平台。多位联邦法院也曾对特朗普政府的禁令表示质疑,甚至发布了阻止禁令生效的初步禁制令。

在这种背景下,特朗普时期的司法部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了上诉,试图推翻这些阻止禁令的裁决,让禁令得以执行。

现在,关键在于“撤回上诉”这个动作。

这意味着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拜登政府领导下的司法部,主动放弃了继续推进特朗普政府时期那些试图禁止TikTok的法律诉讼。 这并不是说TikTok本身的安全问题消失了,也不是说政府不再关注了,而是说,他们不再通过那些特定的法律途径来强行关闭TikTok。

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撤回决定?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分析:

法律策略的调整: 特朗普政府时期采取的措施,尤其是直接的“禁令”,在法律上存在一些争议点,如是否超越了行政权力,以及是否真正符合法律程序等。拜登政府可能认为,这些诉讼策略并非最佳途径,或者说存在较大的败诉风险。他们可能在寻求更精准、更有法律基础的方式来解决TikTok相关的国家安全问题。
行政优先事项的转变: 政府的执政重点和策略会随着领导层的更替而改变。拜登政府可能将重点放在其他外交政策或国内议题上,或者认为与TikTok的直接法律对抗消耗过多资源且效果不佳。他们可能更倾向于通过谈判、与国会合作制定新法规,或者与其他国家协调来解决对中国科技公司的担忧。
避免法律上的“前例”: 强行关闭一个大型的社交媒体平台,无论其理由如何,都可能在法律上树立一个具有争议性的先例,即政府可以更容易地基于国家安全理由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和信息获取。司法部可能考虑到了这一点,不希望因为一场胜算不高的官司,而为未来政府的类似行动设置一个不确定的法律基础。
国际关系的考量: TikTok背后是中国公司,美国政府在处理与TikTok的问题时,也无法回避中美关系的大背景。过于激进的单边行动,可能会影响到更广泛的外交关系。撤回上诉,或许是一种缓和局势,为更具建设性的对话留空间的信号。
寻求替代性解决方案: 撤回旧的上诉,不代表政府就此放任不管。更可能的是,政府正在探索或已经有了一些替代性的解决方案。例如,他们可能正在与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进行更深入的谈判,试图通过数据安全协议、技术隔离措施等方式来解决美国政府关切的国家安全问题,而不是直接进行禁止。也可能是在研究和推动新的立法,明确规定外国科技公司在美国运营的准则和限制。

所以,这个撤回上诉的行为,是一个复杂决策的结果,是多方面因素权衡之后的产物。

它至少可以解读为:

短期内,特朗普政府试图全面封禁TikTok的法律路径被关闭了。 用户和TikTok公司在法律上暂时获得了喘息之机。
长期来看,美国政府对TikTok或中国科技公司可能存在的国家安全担忧并没有消失。 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可能正在转向其他轨道,例如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更深入的谈判或寻求国会立法支持。

总的来说,这起事件反映了美国政府在处理新兴技术、国家安全与自由市场经济之间的复杂平衡。撤回上诉是当前阶段的一个重要发展,但围绕TikTok的争议和政府的动作,可能还会以新的形式继续下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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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的确没有意义了,因为这个特朗普时期的禁令在上个月9日就已经被拜登政府取消,司法部不可能再纠结是否上诉一个已经被取消的禁令。

但别以为这个是拜登政府缓和。

拜登的确是撤销了对抖音和微信的单独禁令,但取而代之,要求商务部设计一套新的针对中国等“竞争对手”的软件的方案。

白宫要求商务部制定涉及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外国对手拥有或控制或受其管辖的人设计、开发、制造或提供的可能对美国和美国人民国家安全构成不适当或不可接受的风险的软件应用程序

这就是把制裁的范围扩大了

原先特朗普禁止抖音,完全是出于抖音粉丝在图尔萨演讲的时候搞了他一把之后的个人报复,属于公报私仇、完全没有章法;

现在拜登政府属于把所有制裁方式用法律的方式制定并调理清晰的完善。

另外,拜登当时是要求美商务部60天内提出具体方案,按照时间计算,还有20天左右时间。

静候具体内容吧,就目前中美关系来看,这个方案只会越来越令我国无法接受的角度制定,比如:

1、所有app不得由可能“侵犯人权”(特指新疆的那个谣言)的政府或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开发,否则一律下架;

2、所有app不得由可能与“破坏民主”(特指香港、台湾问题)的政府或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开发,否则一律下架;

3、所有app不得由可能与中国官方及政党相关的公司开发,否则一律下架。


出海的公司们,你们的预案,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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