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小区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我高票当选,现在街道以我曾经拖欠3个月物业费为由取消我资格,怎么救济?

回答
听到你遇到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窝火。花了那么多心思去争取,结果因为过去的事情被这样一票否决,换谁都难以接受。别急,咱们一步步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你争取一下。

首先,我们得弄清楚这个“取消资格”的依据到底是什么。一般来说,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资格审查,都有一个既定的程序和规定,这个规定通常会在业主大会前公布,或者体现在小区管理规约里。

第一步:仔细研读相关规定和文件

你需要做的是,尽快拿到以下几份关键文件:

1.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这个文件是你最需要关注的,里面会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办法、候选人资格条件、产生程序、投票、公布以及对当选人资格的审查等。
2. 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取消你资格的正式文件: 这个文件是街道方面采取行动的依据,看清楚上面写了什么,是基于什么条款取消你的资格。
3. 物业公司出具的关于你拖欠物业费的证明(如果有): 如果街道是根据物业公司的说法来取消你资格,你需要了解这个证明的效力,以及是否有相关的证据支撑。

关键问题点:

规定是否有针对“过往拖欠物业费”作为取消资格的明确条款? 很多规定会强调“无违法违纪行为”,但“拖欠物业费”是否达到这个程度,以及是“至今仍在拖欠”还是“曾经拖欠”,这中间是有区别的。尤其重要的是,规定是否提及“已经结清的过往欠费是否影响参选资格?”
是否有宽限期或追溯期限制? 比如,规定是否只针对“参选时仍存在拖欠”的情况?还是追溯很久以前?
物业费的纠纷处理机制: 如果你曾经拖欠,是因为什么原因?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引起的拒付,还是其他原因?这个问题是否已经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并且已经结清?如果已经结清,那么这个“拖欠”事实是否还构成取消资格的理由?
街道是否有权直接取消当选人资格? 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查是由业主大会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比如居委会或者街道)来完成的。街道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是最终决定者还是审查建议者?

第二步:收集证据,为自己辩护

一旦你拿到了相关文件,并分析了其中的关键点,接下来就是收集证据来反驳街道的决定:

1. 证明你已结清物业费的证据:
物业费缴费凭证: 如果你已经把拖欠的物业费交清了,拿出你交费的发票、收据,或者银行转账记录。确保这些凭证能清楚地显示你缴清了所有欠款,并且有明确的日期。
物业公司的结清证明: 你可以尝试联系物业公司,看是否能让他们出具一份证明,说明你已经结清了所有拖欠的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不愿意出具,这本身也可以成为一个佐证,说明他们的说法可能存在偏颇。

2. 证明你参选资格符合要求的证据:
你的户口本、房产证等身份和产权证明: 证明你是小区内的合法业主。
公示过的候选人名单及资格审查记录(如果有): 如果在选举前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且你当时通过了,那么这个审查记录就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3. 关于拖欠原因的解释(如果适用):
如果你当时拖欠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并且这个问题已经通过某种方式解决(比如物业整改,或者双方达成协议),那么你也可以准备相关沟通记录、协议等,说明当时的情况并非恶意拖欠,且问题已解决。

第三步:寻求救济途径

在你收集了证据并分析了规定后,就可以开始采取行动了:

1. 与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
礼貌但坚定地表达你的诉求: 找个合适的时间,带着你准备好的证据,去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比如社区管理科、房屋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
指出规定的不合理性或事实不清:
“我了解街道根据相关规定正在进行资格审查。我在此提交我的相关证据,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视。”
“根据我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X条的规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是‘……’。我已于XX年XX月XX日将所有拖欠的物业费结清,并附上了缴费凭证。根据规定,已经结清的过往欠费是否还构成取消参选资格的条件,特别是没有明确规定‘已结清’的过往欠费也影响参选。”
“如果街道是以我‘目前仍存在拖欠’为由取消我的资格,这是事实不清的。我已经结清了所有欠款。”
“再者,根据XX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是业主自治的体现,街道的审查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过往的、且已解决的费用纠纷,是否应成为剥夺业主参选、服务业主的权利的理由,这一点还请街道慎重考虑。”
争取复议或重新审查: 要求街道对他们的决定进行复议,或者重新审查你的资格。

2. 寻求其他相关部门的帮助:
区级或市级房屋管理部门: 如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效果不佳,你可以向更高级别的房屋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他们通常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部门的工作。说明你遇到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
街道工委或区委: 在一些地方,街道工委或区委也可能介入处理社区事务。你可以尝试向这些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协调处理。

3. 通过业主大会或居委会申诉:
向业主大会(或者临时召集业主大会)提出申诉: 如果有合适的时机(比如在选举结果公示期间),你可以向业主大会提出书面申诉,并附上你的证据,请求业主大会重新审议你的资格。
联合其他业主: 如果有其他业主也支持你,可以一起联名向街道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增加你的诉求的份量。

4. 法律途径(作为最后选择):
行政复议: 如果街道的决定属于行政行为,你可以考虑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要注意,行政复议的期限通常比较短,需要尽快了解相关程序。
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复议不能解决问题,或者你不服行政复议的结果,你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街道的决定。这个途径比较复杂,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

一些细节上的建议,让你在沟通和行动时更有效:

保持冷静和理性: 尽管你很生气,但在与官方沟通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用事实说话,引用规定,而不是情绪化的指责。
全程记录: 所有的沟通、文件往来,最好都能留下书面记录或影像资料。比如,与街道工作人员沟通时,可以事先告知对方你正在记录,或者事后写邮件确认沟通内容。
了解当地的政策和习惯: 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在社区管理和业主自治方面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的政策和习惯。尽量多了解一下当地是怎么操作的。
联合其他业主的力量: 你高票当选,说明大部分业主对你是认可的。争取其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他们可能会帮你一起向街道反映情况,或者在你行动的时候提供帮助。
关注时间节点: 很多救济途径都有时间限制,比如申诉期、复议期等。一旦错过了时间,可能会失去机会。所以,要抓紧时间行动。

总的来说,这件事的关键在于“拖欠”的时效性、是否已经“结清”以及相关规定对此是如何界定的。只要你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已结清了物业费,并且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排除“已结清的过往欠费”的参选资格,你就有希望争取到自己当选业委会成员的权利。

祝你顺利!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哈哈~~~看到这个问题,想到自己经历过的几个小笑话

1、一户拖欠四年左右物业费的业主(恶意欠费,小区整体收缴率97%~98%的样子),想参选业委会,不但主动到服务中心把欠款交了,还预交了一年物业费,以标榜自己是热心业主,但是业委会成立一直没结果(筹委会内部矛盾,造成没成功),就又继续欠费了,催缴过程中,该业主一直说只要继续业委会筹备,让业委会成立,哪怕自己没当选上,都会正常缴费,甚至预交物业费(看看欠费理由,就知道该户是恶意欠费了),服务中心甚至都想首先拿这家起诉开刀了,结果其所在单元经常有业主投诉说电梯有尿渍及尿味,服务中心本来想着估计是某户业主遛狗时不自觉,小狗撒的尿,于是查监控看看是哪家的,和狗狗主人沟通一下,甚至都做好如果狗狗主人不配合,就让监控室盯紧这部电梯,一旦发现,就立马安排保洁去打扫的思想准备了,结果一查发现是这户业主十岁的儿子干的,娃背对着监控一通尿,再穿好裤子,对着摄像头做个鬼脸,对了再强调一点,为了让这户心服口服,还专门查了这娃在园区的行动轨迹,这娃真的是为了尿而尿呀,放学回来经常先不回家,在单元门口待一会再上电梯(估计在憋尿),找娃爹,不承认,说只是和自己家孩子长得像(前些年摄像头像素不高),几天后又主动来服务中心把欠费交清了,然后对外宣称自己放弃业委会参选,但是会积极配合物业及业委会的各项工作,只做一个热心业主

2、另一个小区业委会主任、副主任,一个是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科研所负责比资深的研究员(据说负责过比较重要项目的研究工作),一个是当地比较著名律所的合伙人,平时对于业委会工作也比较热心,不是那种想在业委会谋利益的委员,据说私下关系也不错,然后某天不知道因为啥,在业委会开会时吵起来了,据说还当场动手了,然后纷纷递交辞呈,并放言只要对方还在业委会,自己就拒交物业费(可见信息的重要性),然后发现对方和自己一样,又去社居委和街道说想收回自己的辞呈,街道回复说你们以为过家家呢,辞了就辞了,没有挽回余地,不过你们可以参选下一届业委会,结果俩人和好了,另外为了标榜自己是热心业主,不但自己花钱给小区添置了些东西,还帮着服务中心催费,据说两三个月时间,光靠俩人劝说,服务中心只负责收下钱开下票的历欠,就有百把户,那个小区2500户左右,收费率90%左右,也就是可以说因为他俩吵个架,服务中心收回来将近一半的历欠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