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限群的群行列式因式分解后,各因式的次数是否与重数相等?

回答
在讨论有限群的群行列式(Group Determinant)的因式分解后,各因式的次数是否与重数相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群行列式,以及它和群表示(Representation)之间的关联。

群行列式 (Group Determinant)

考虑一个有限群 $G$。我们可以构建一个 $|G| imes |G|$ 的矩阵,我们称之为群行列式矩阵。这个矩阵的构造方式如下:

我们给群 $G$ 的元素 $g in G$ 标上号,比如 $g_1, g_2, dots, g_{|G|}$。
群行列式矩阵 $D(G)$ 的条目由一个形式变量 $X$ 引入,具体来说,矩阵的第 $(i, j)$ 个条目是 $X_{g_i g_j^{1}}$。这里的 $X_{kl}$ 是一个变量,代表了群元素 $k$ 和 $l$ 作用的“权值”。

更常用的定义方式是,我们有一个 $|G| imes |G|$ 的矩阵 $M$,其行和列都用群 $G$ 的元素标记。矩阵的条目定义为:
$M_{g,h} = x_{gh^{1}}$
其中 $x_k$ 是与群元素 $k$ 对应的形式变量。

这个矩阵的行列式,也就是 $det(M)$,被称为群行列式。群行列式是一个关于 $|G|$ 个形式变量的多项式。

群行列式与群表示 (Group Representations)

群行列式的理论核心在于它与群的不可约表示(Irreducible Representations, IRs)的紧密联系。

每一个群 $G$ 都有一个唯一的(在同构意义下)不可约表示的完备集。设 $chi_1, chi_2, dots, chi_k$ 是群 $G$ 的不同不可约表示的特征标(Character)。

一个重要的结果是,群行列式 $D(G)$ 可以通过群的不可约表示来分解。具体来说,群行列式 $D(G)$ 可以分解为:
$$D(G) = prod_{i=1}^k left(det(chi_i(e)I sum_{g in G} x_g U_{ ho_i}(g)) ight)^{dim( ho_i)}$$
其中:
$k$ 是群 $G$ 的不可约表示的数量。
$ ho_i$ 是第 $i$ 个不可约表示。
$chi_i$ 是第 $i$ 个不可约表示的特征标。
$dim( ho_i)$ 是第 $i$ 个不可约表示的维数。
$U_{ ho_i}(g)$ 是不可约表示 $ ho_i$ 作用下的矩阵。
$I$ 是单位矩阵,其大小等于 $dim( ho_i)$。
$x_g$ 是形式变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公式是更直接的行列式表达式。如果将群行列式定义为 $M_{g,h} = x_{gh^{1}}$,那么其分解式会涉及到更抽象的代数结构。

一种更常见的理解方式是将群行列式看作是 $|G| imes |G|$ 矩阵的行列式,其条目是 $x_{gh^{1}}$。这个行列式在某个意义下可以表示为:
$$D(G) = prod_{ ho in ext{Irrep}(G)} (det(sum_{g in G} x_g ho(g)))^{dim( ho)}$$
这里 $ ho$ 表示群 $G$ 的一个不可约表示,$ ho(g)$ 是该表示下的矩阵,$det(sum_{g in G} x_g ho(g))$ 是一个关于变量 $x_g$ 的多项式,被称为“线性算子”的行列式。

因式分解与重数

现在我们来讨论“因式分解后,各因式的次数是否与重数相等?”这个问题。

我们上面提到的分解式:
$$D(G) = prod_{ ho in ext{Irrep}(G)} (det(sum_{g in G} x_g ho(g)))^{dim( ho)}$$

这里的“因式”指的是 $det(sum_{g in G} x_g ho(g))$ 这一项。
“重数”指的是幂指数 $dim( ho)$。

关键在于理解 $det(sum_{g in G} x_g ho(g))$ 这个多项式本身的次数。

设 $ ho$ 是一个 $d$ 维的不可约表示,即 $dim( ho) = d$。
那么 $sum_{g in G} x_g ho(g)$ 是一个 $d imes d$ 的矩阵,其每个条目都是关于变量 $x_g$ 的线性多项式。

例如,如果 $d=2$,则 $ ho(g)$ 可以表示为:
$$ ho(g) = egin{pmatrix} a_{11}(g) & a_{12}(g) \ a_{21}(g) & a_{22}(g) end{pmatrix}$$
其中 $a_{ij}(g)$ 是复数(通常是群表示论中的元素)。

那么 $sum_{g in G} x_g ho(g)$ 是:
$$sum_{g in G} x_g ho(g) = egin{pmatrix} sum_{g in G} x_g a_{11}(g) & sum_{g in G} x_g a_{12}(g) \ sum_{g in G} x_g a_{21}(g) & sum_{g in G} x_g a_{22}(g) end{pmatrix}$$
这是一个 $2 imes 2$ 的矩阵,其每个元素都是关于 $|G|$ 个变量 $x_g$ 的线性多项式。

计算这个矩阵的行列式:
$$det egin{pmatrix} A & B \ C & D end{pmatrix} = AD BC$$
其中 $A, B, C, D$ 是关于 $x_g$ 的线性多项式。
例如,$A = sum_{g in G} x_g a_{11}(g)$。

如果 $A = c_1 x_1 + c_2 x_2 + dots + c_n x_n$,那么 $A$ 的次数是 1。
$AD$ 的次数将是 $1+1=2$(如果 $A,D$ 都是关于所有 $x_g$ 的非零线性多项式)。

因此,对于一个 $d$ 维的不可约表示 $ ho$,多项式 $det(sum_{g in G} x_g ho(g))$ 的次数通常是 $d$。

这是因为 $det(sum_{g in G} x_g ho(g))$ 可以看作是一个 $d imes d$ 的矩阵,其 entries 是 $|G|$ 个变量的线性组合。计算这个行列式,结果将是一个关于这 $|G|$ 个变量的多项式。可以证明,这个多项式的次数恰好是 $d$。

为什么次数是 $d$?

考虑一个 $d imes d$ 的矩阵 $M$,其中 $M_{ij} = sum_{k=1}^n c_{ijk} x_k$。
$det(M)$ 是这些 $d imes d$ 元素的排列组合。最外层的结构是 $sum_{sigma in S_d} ext{sgn}(sigma) prod_{i=1}^d M_{i, sigma(i)}$。
每个 $M_{i, sigma(i)}$ 是一个线性多项式。因此,$prod_{i=1}^d M_{i, sigma(i)}$ 将是一个最多 $d$ 次的多项式(每个 $M_{i, sigma(i)}$ 贡献一个变量)。
由于这只是一个和,最终的 $det(M)$ 是关于 $x_k$ 的次数不超过 $d$ 的多项式。
而对于不可约表示,这个行列式实际上是次数恰好为 $d$ 的(除非有特殊的退化情况,但对于群行列式的标准构造,这种情况不影响论证)。

结论:

在群行列式的分解式 $D(G) = prod_{ ho in ext{Irrep}(G)} (det(sum_{g in G} x_g ho(g)))^{dim( ho)}$ 中:

因式是 $det(sum_{g in G} x_g ho(g))$。
因式的次数是 $dim( ho)$。
重数是 $dim( ho)$。

所以,是的,有限群的群行列式因式分解后,各因式的次数恰好等于该因式的重数。

更详细的解释和注意事项:

1. 群的阶与变量的数量: 群行列式矩阵是 $|G| imes |G|$ 的,但它的本质是一个关于 $|G|$ 个形式变量 ${x_g}_{g in G}$ 的多项式。
2. 代数性质: 这种分解是基于群表示论的深刻结果。$det(sum_{g in G} x_g ho(g))$ 是一个关于变量 ${x_g}$ 的齐次多项式,其次数是 $dim( ho)$。
3. “次数”的定义: 当我们说 $det(sum_{g in G} x_g ho(g))$ 的次数是 $dim( ho)$ 时,我们指的是这个多项式关于变量 ${x_g}$ 的最高次数。
4. 唯一分解: 群行列式是一个多项式,而多项式在多项式环中(这里是关于 $|G|$ 个变量的环)是允许唯一因式分解的(在单位的意义下)。这里的因式分解是基于群的不可约表示,并且是唯一的。
5. 实际计算的复杂性: 虽然理论上存在这个分解,但实际计算出每个 $det(sum_{g in G} x_g ho(g))$ 以及它们的重数(即 $dim( ho)$)可能非常复杂,特别是对于大型或非交换群。
6. 例子:
阿贝尔群: 对于阿贝尔群,每个不可约表示都是一维的。所以 $dim( ho) = 1$ 对于所有 $ ho$。群行列式将分解为 $|G|$ 个一次多项式的乘积。
对称群 $S_3$: $S_3$ 有三个不可约表示:平凡表示(1维),符号表示(1维),以及一个2维的不可约表示。
平凡表示 $chi_1$: $dim(chi_1)=1$。
符号表示 $chi_2$: $dim(chi_2)=1$。
2维表示 $chi_3$: $dim(chi_3)=2$。
根据理论,群行列式 $D(S_3)$ 可以分解为:
$D(S_3) = (det(sum_{g in S_3} x_g ho_1(g)))^1 cdot (det(sum_{g in S_3} x_g ho_2(g)))^1 cdot (det(sum_{g in S_3} x_g ho_3(g)))^2$
这里,第一个因式的次数是1,重数是1。第二个因式的次数是1,重数是1。第三个因式的次数是2,重数是2。

总结来说,有限群的群行列式因式分解后,每一个由不可约表示 $ ho$ 贡献的因子 $det(sum_{g in G} x_g ho(g))$ 的次数,恰好等于该不可约表示的维数 $dim( ho)$。这个维数 $dim( ho)$ 也正是这个因式在群行列式分解中的重数。因此,次数与重数是相等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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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的有限群,这个性质也是对的。这个定理叫 Frobenius Determinant Theorem. (感谢 @Chen Ivy 科普)

简单解释一下:令 是一个有限群。假如 有一个复表示 ,且 是一堆不可约表示 的直和。那么根据线性代数知识, , 这个线性映射就可以限制到各个不可约子表示上得到 ,且 。左右两边是对任意 都成立的等式,从而我们可以把 换成变量 仍然使得等式成立。可以证明,在 是不可约表示的时候, 也是一个不可约多项式。


下面考虑 是群代数(也就是 是 regular rep) 的情况,根据表示论知识,我们知道 会分解成不可约表示 的直和 ,其中 是共轭类个数, 。所以代入上面的行列式公式,我们就有 。(我们甚至有 其中 是群的阶数。)

最后,注意到“元素” 在基 下的矩阵的行列式就是群乘法表替换为对应变量后的矩阵的行列式 (up to a sign),从而证明结束。

假如想知道不依赖表示论的证明,可以参考 [2].


Reference:

[1] en.wikipedia.org/wiki/F

[2] Dickson, Leonard Eugene. "An Elementary Exposition of Frobenius's Theory of Group-Characters and Group-Determinants."Annals of Mathematics, Second Series, 4, no. 1 (1902): 25-49.

[3] Conrad, K. (1998). On the origin of representation theory. Enseignement Mathematique, 44(1998),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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