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自己的浅见,不足的地方请大家指正。O(∩_∩)O
王老师不从法律的纬度谈这个问题,很显而易见,更具法律素养的他能意识法律的局限性。法律并不是一定是完全正确,合乎情理的,体现在这件事中, 他并不主张创作一刀切了性描写。
这里就要涉及到一个问题,性艺术和黄色怎么来界定?
我认为,性是黄色特意卖弄的主题,而且往往和暴力密不可分,突破道德下限,也不乏推崇违法犯罪,它主张追求快感私欲而罔顾现实规则。因此我们不可否认黄色对于还没有分辨能力的人造成的潜在危害。(这里王老师有个观点很有意思,大意这样:不应该给孩子营造温室,而是展现现实原有的阴暗,培养其分辨能力。)
但如果说性是黄色变了味的主题,性在艺术作品这里则是一类重要的表现形式。中外古今很多名著都有性描写的片段,食色性也,性作为人的天性和基本需求,是在文学创作里能直观深度塑造人物角色的一种手段,假使我们在看见“我要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内心鼓起震撼,我们就应当肯定性艺术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性本身是无罪的,否则何谈人类之繁衍?可是因为黄色而一刀切掉所有作品关于性的描写、扼杀了创作土壤也不妥当。那么把它们界定,分类可行吗?我觉得王老师重点提出的法律资源有限也许是根本原因。互联网时代,每天海量的网文发布衍生,去鉴别它们其中的性色描写是属于黄色还是艺术表现形式势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而因为色情作品的纠纷案子也相应直线上升,这样的后果造成是法律资源的紧缺。
换言之,既完全杜绝色情的危害,又保证了法律资源的正常输出,是以牺牲了文学创造空间,文化软实力的提升的代价而换来的。
ao3是一个什么样性质的平台呢?它曾经获得过雨果奖,就足以说明它不是一个绝对的色情网站,而是具有包容力,可以孕育出优秀作品的基地。那么回归到问题本身上来,支持举报这样一个平台——合法,但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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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导的论点,出于缺乏足够严谨的逻辑性,而我理解能力尚浅的原因,暂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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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值得玩味
法律出身的在谈给予艺术创作空间
艺术出身的却一直强调法律
首先感谢与王瑞恩老师和广大网友一起做一个交流。听说昨天直播收看人数创了知乎直播的记录,达到22万,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参与,是一次很好的沟通机会!
看到老王写了回答,我也来写一写吧。顺便回答几个网友的疑问。
为何上来要先声明昨天的参与全部是在一次假设命题下的辩论?昨天发布了晚上直播辩论后,我收到了很多网友的信息,有说其实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是肖战的粉丝举报了平台,还有人说没有证据能证明是因为肖战粉丝举报平台导致了A03被墙,还有甚至说其实没有证据证明A03被墙过。让我很是困惑,确实,我和老王这些局外人恐怕都无法认定这一事实究竟是怎样。那么,在没有事实认定的情况下,针对这个热点事件,我和老王两个人在公众平台上公开讨论,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不给各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先声明是假设命题会是对当事人双方和观众比较负责的。
有网友问,你既然参加辩论,为何说自己是第三方。这个是误会了,我是说我以事件双方两个阵营外的第三方普通民众的普通一员身份,来参加辩论,并不是说我是辩论主题正反方之外的第三方。显而易见,近期“肖战粉丝”事件双方的两个阵营人数对于广大社会民众来说,都还是很小的数,更多的普通民众和路人,我想作为其中已经对事情做了大量了解,获得了很多信息的普通一员,来参加辩论。这个事情舆论已经闹得很大,已经进入到普通民众的生活并发挥影响,让当事双方了解一下除你们外其他普通民众的看法。也正是严格从第三方一员的角度出发来参加辩论,才不怕被人说我蹭热度或者目的不纯。
看了很多这个问题下的回答,挺感动的,虽然很多人上来就带有主观情绪写回答,甚至不一定看全了直播,但也有很多人是认认真真、独立客观发言的,这特别好。也建议大家把各种观点回答都看看。公权力确实不在举报者手中,因此谈不上举报者滥用公权力。从哲学上和宏观上来讲,也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作为普通民众这个第三方的普通一员,我想告诉各位,假设的确是肖战粉丝举报A03平台且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导致了A03被墙,那么可能一个阵营很多人认为错,一个阵营很多人认为对,但对于剩余的比你们人数多得多的普通民众来讲,会怎么看待呢?首先会考虑这个事情合法合规不,以及当下对广大的普通民众有没有造成利益损害或者有益处,那么大家可以明白,如果在当下我们搞全民众真人投票,而且只给对和错两个选项,那会是投对的人要占据大多数。因此,我认为总体是对的。换位思考不难互相理解。
有点遗憾的是,就像网友说的,由于我的设备和网络问题,本想来一次逐梦直播圈,但连了三次麦,还是没能进了圈,后来只好无奈与老王电话蹭人家直播设备进行。进不了圈的打击,又面对老王这样的知名强悍人士,让我开始时有些心灰意冷,感觉就老王一人露脸,我只能通过电话微弱的声音发声对我很不利,好在后来逐渐进入了辩论状态。昨天貌似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辩论,由于时间限制和我的问题,好多网友很好的、代表性的问题没能回答和交流上。最重要的是大家有了一次交流、沟通,互相学习的机会,这特别好。
知乎已经可以看直播回放了,建议从 25 分钟看起,跳过一开始因为技术原因没法连接的部分:
谢谢大家的关心,收到很多私信,抱歉无法一一回应,我在这里谈几点感受:
今天我准备的主论点有几个:
1、辩题问得是「是对是错」,而不是是否合法,所以合法性只是一个衡量维度。如果在感觉自己受到冒犯时,能够选择对他人侵害最小的方式实现目的,这不是幼稚的「江湖义气」,而是明辨是非的成熟大度。正如,虽然我在回答中误解了当时 @毕志飞 导演起诉豆瓣的原因,但他没有告我,反而耐心去解释。
你可以选择去举报,去提起民事诉讼,进行仲裁,调解协商,这些方法都可以是合法的,但在特定情境下,有高下之分。
2、法治的进步,靠的不是「法律对我有利的时候就谈法律,法律对我不利的时候就拍桌子」,而是能一以贯之去坚守对法律的信任。今天你的爱豆被法律所偏爱是如此,明天法律不站在你这边也是如此。
3、我们要摆脱对父权主义的迷信,不能总指望全知全能的立法者告诉你看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人们的理性和辨别力需要不断的历练。
4、我们要为创作制造土壤。今天在网上写作的人们之中,有下一个村上春树,下一个富坚义博,我们不能今天把苗都掐死了,然后二十年后反思,问,为什么我们没有《巫师三》,而只能忍受低质氪金手游。
其中有几个点的确是临场抓的,稍微开了一下车,感谢平台不杀之恩:
- 如果未成年人为了看成人内容,点击「我已满十八岁」,这怎么办?
我的回应是:国家还禁止未成年人吸烟呢,的确有看上去很老成的未成年人骗过店主买烟,解决方式难道就是禁止烟草行业,税收不要啦?
- 怎么看待色情问题?
色情作品的一个判断标准,是是否描写性变态,为了满足性欲而创作且缺乏文学价值。但谁来判断呢?难道国家印发「描写性行为从业资格证」,只有接受了特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写?
这些都是没有事先准备,聊 high 了说出来的话。
- 文学作品描写性行为,就应该禁止吗?
关键要看为什么描写,比如《拯救大兵瑞恩》有一幕,士兵的脑浆子被子弹打出来了,这种描写是要鼓励人们上街突突人看脑浆子吗?不是,是这样的刻画让我们认识到战争残酷,和平可贵。《下坠》中的性描写,承载了更多的东西:人物对自己身份的困惑一直存在,但还是想要冲破障碍去表达爱,这种描写,难道只是让我们获得肉体刺激吗?
最后的总结,其实是我准备过的,但说着说着眼眶有点红,见笑了:
我们在这里讨论对错,不是为了证明谁更强,而是让大家知道,当我们有一天成为弱者的时候,能不能争取到更多的宽容。
有一点我其实没太说好,我还想说,其实同人圈不是完全的「小众」,它是很多个小众所聚集成的大众,很多因为各自不同原因没有获得更大舞台的人,并肩站在舞台之下。这场冲突,其实是大众和大众的对垒,这也是为什么此次事件吸引了如此多的目光。
因为人们不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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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讲几点幕后:
这场辩论,并不是知乎深谋远虑的策划,而的确来自我和毕志飞导演的临时起意。昨天我通过想法邀请辩论,毕导晚上忙完工作抽空回复,知乎直播的同学连夜赶出来策划,让大家能第一时间看到。虽然的确有些技术问题影响了体验,但我相信知乎直播会越办越好,带给我们不一样的直播。虽然我的知识面和口才有所欠缺,但至少提供了一种讨论公共议题的可能性,也期待各个领域更优秀的知乎用户来参与。
毕志飞导演在和我的私下交流中,的确非常有涵养,能够包容外界对他的质疑。其实我本来准备了几个讽刺的包袱(类似一开始用《逐梦演艺圈》的「白洁」来暗示使用其他作品名字未必等于侵权),但最后实在下不了手==
感谢 @王妈妈 对我的支持,她被莫名其妙被抢走了手机来临时进行语音对谈,错过了整场辩论,但我现在依然没有跪在搓衣板上,这是爱的奇迹,爱的魔力转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圈。
知乎团队正在整理视频回放和精彩内容剪辑,等准备好之后我会告诉大家如何观看,
谢谢大家,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做更充分的准备,呈现更有价值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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