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保安持刀捅死奔驰车主 ,警方通报系停车场管理纠纷引发,他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

回答
保安持刀捅死奔驰车主一事,确实是一起令人痛心且复杂的事件。根据您提供的警方通报信息,我们可以对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对类似情况的建议进行详细分析。

保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警方通报,事件的起因是“停车场管理纠纷”。这意味着保安的行为并非在执行公务(如制止犯罪),而是源于个人与车主之间因停车场管理问题产生的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保安的行为很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是指故意用暴力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的行为。 构成此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1. 主观方面: 保安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即使他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停车场的纠纷,但在使用刀具捅刺他人身体的瞬间,他已经有了伤害对方身体的故意。至于其是否具有“致人死亡”的故意(即明知或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将是司法机关重点审查的内容。如果他只是想教训一下对方,但结果对方因伤势过重死亡,仍然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或间接故意致人死亡,但由于使用了凶器(刀具),其行为的危险性会非常高,司法机关很可能倾向于认定其具有间接故意的成分。

2. 客观方面:
行为: 使用刀具持刀捅刺奔驰车主。这是直接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暴力行为。
致伤: 捅刺行为导致奔驰车主身体受到伤害。
死亡结果: 奔驰车主因伤势过重而死亡。这是法律上需要确定的因果关系。

3. 主体方面: 保安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具体的法律责任,将根据案件细节和司法机关的审判结果而定,主要可能包括:

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这是最有可能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保安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车主的死亡,并且使用了刀具这一危险工具,因此他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具体刑罚的轻重将取决于其主观恶性、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多种因素。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罪(如果刀具属于管制刀具): 如果保安所持刀具属于法律规定的管制刀具,且其非法持有,可能还会单独被追究此罪。
其他相关罪名: 如果在纠纷过程中,保安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也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

民事责任:
死亡赔偿金: 保安需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死者家属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保安也需要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赔偿: 如果在冲突中造成奔驰车或其他财产的损失,保安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如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保安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例如,在非执行公务期间随意携带管制刀具),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最终的法律责任认定是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来确定的。 即使是警方通报,也只是初步的事件描述,详细的审判过程会进一步厘清责任。

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

遇到停车场管理纠纷,尤其是当对方情绪激动或采取过激行为时,保持冷静并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应对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议:

一、 作为停车场管理人员/保安:

1. 保持冷静和职业素养:
控制情绪: 无论对方态度如何恶劣,都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被激怒。记住你的身份是服务人员,职责是维护秩序和安全。
专业沟通: 用平和、尊重的语气与车主沟通。清晰地表达停车场管理规定,解释原因。
避免使用暴力和威胁性语言: 绝对不要使用肢体语言或言语威胁对方,更不能携带或使用危险工具。

2. 了解和执行规定:
熟悉规章制度: 清楚停车场的使用规定、收费标准、车辆停放要求等。
依法依规行事: 按照规定处理停车问题,比如收费、引导停放等。

3. 及时寻求支援和汇报:
向上级汇报: 如果遇到难以解决或客户情绪非常激动的情况,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公司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
寻求同事协助: 如果有其他同事在场,可以协同处理,避免一人面对过激人员。
报警求助(必要时): 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如严重辱骂、殴打、破坏财物等),或者情况发展到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时,应果断报警。

4. 避免激化矛盾:
不与客户争吵: 争吵只会加剧矛盾,解决不了问题。
不做出过激反应: 不要因为对方的言语或行为而采取报复性或防卫性过当的举动。

二、 作为普通车主(遭遇不合理管理或纠纷):

1. 保持冷静,理性沟通:
控制情绪: 即使认为管理方有错,也要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理性陈述事实: 清楚、平和地向管理人员或保安说明自己的情况和诉求,指出他们可能存在的不当之处。

2. 了解相关规定和自己的权利:
熟悉停车规定: 提前了解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停车规则等。
了解自身权利: 知道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例如在收费、服务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收集证据:
录音录像: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言语不当,或者你认为对方的行为可能存在问题,可以开启手机录音或录像功能,记录下沟通过程。这既是证据,也可能起到震慑对方的作用。
保留票据: 保留停车缴费凭证等相关票据。

4. 寻求合法途径解决:
与管理方沟通: 如果保安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要求与停车场负责人或管理部门沟通。
投诉或申诉: 如果认为管理方违反了规定或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相关部门(如消费者协会、行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公司投诉电话等)进行投诉或申诉。
报警: 如果遇到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威胁人身安全、侮辱诽谤、故意损坏财物等违法行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5. 避免升级冲突:
不要动手: 无论对方有多么挑衅,都不要先动手。一旦动手,即使你是受害者,也可能被认定为互殴,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要使用威胁性语言或工具: 避免使用可能被视为威胁的语言,更不能携带或使用任何可能被视为攻击性或防卫性工具的物品。

关键原则:

合法性: 始终按照法律和规定办事。
理性: 用理智代替冲动。
安全: 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证据: 及时收集和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特别提醒: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违禁品。 停车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保安,在执行职责时,尤其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非法持有管制刀具。
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即使对方有错,也不能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总而言之,这起事件的发生,既是一个悲剧,也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普通市民,都应该深刻理解和遵守法律,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合法、平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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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化人口密度的依据是从交通、单位面积的GDP等来考虑的。也就是人口密度与城市发展的经济关系。

但始终没有学术化考虑过人口密度对人行为的影响。甚至动辄以传统为例,说中国文化就是喜欢人多,热热闹闹的情况。

但是,城市支撑的产业,基本都是创新类产业,创造性工作总有一个时段,创新者需要足够的空间。以我自己为例,我做事的时候,一个人在房间,容不得别人打扰。

我们现在的城市压力,很多方面。

一方面是没有确定秩序所带来的心理压力。这方面讨论非常多了。

另一方面,是物理的,人口密度大造成的心理压力。这方面很多人,包括有关方面,也是没深刻意识到。

需要有人气,但是,人口密度要有一定的下限。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个体对空间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压力之下,彼此的情绪失控,次数多了,就会发生意外。

珍惜生命,远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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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过几个上市公司大老板,接触过的大中小老板就更多了,大部分身家过亿。

我曾经见某总裁拍着桌子骂手下的研发负责人,那位平时位高权重,管着几百号下属的负责人头都不敢抬。

就在同一场会议上,这位拍桌子大骂高管的总裁,尽管脸色不好看,却没有指责ppt出错的小职员,从始至终他只冲高管发过火。

另一次饭局中,有位大佬对服务很不满意,觉得受到了怠慢,一定要投诉。

但当服务员进来,他并未对服务员发火,甚至是平心静气的向服务员表明需要见经理,最终平静的处理了这件事情。

我见过的老板们有奸诈狡猾的,有城府很深的,有脾气火爆的,有不露声色的……性格各种各样,行事风格不一。

但有一点同样,我能够见到他们责骂手下高管,从未见到他们当面欺压底层员工。

难道是资本家心善?

那当然不是。

实在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就连黑道大哥都知道,和另外的黑道大哥谈判安全的很,大家都有事业,谁没事打打杀杀呀。

反而遇到初中生混混最好躲着走,说不定多看一眼,捅你一刀没商量。

所以越是底层人,越是要给他尊重,一是因为底层人看重这个,二是底层人民没什么可失去的自然也没那么多顾忌。

反而看起来人模狗样的高管们,身家丰厚,瞻前顾后,随便欺负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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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炼要点:妻子开车过快惹怒保安,丈夫下车理论身死。

从视频中丈夫被刺倒地之后,这位女性依旧在和凶手争吵,完全不顾及这种情况下再去激怒凶手会不会产生进一步的后果,就不难看出其行事作风了。

“只要撞不到人,减速是不必要的;底层保安不敢惹我,尊重也是不必要的;只要觉得有理,就一定要一吵到底,是否会引起他人过激反应,同样是不必要考虑的。”

确实豪横惯了。

可惜,世界上总有意外情况,横的遇到不要命的,就是这种结果。她再能哭啼再有道理再能言善辩,人死也不能复生,心疼死者三分钟——

娶妻不贤家祸多,老话不欺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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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人性的悲剧。

奉劝各位网友,不管你的工作是在编的还是临时的,有任何矛盾纠纷找对方领导解决,不要以为可以给中间办事人“穿小鞋”“陷害”一下,就能出气。

对方领导因为自己的地位,还有考虑到职业前景,不大可能跟你撕破脸。但是那些派来办事的员工,基本都是跑个腿送个材料,有的甚至连长期合同都没有。

这些人说不定明天就去下一家,对工作前景是没有太多期待的。

你搞这种人,脾气好的可能跟领导调个岗,晚上回家打几把游戏就算了。要是遇到一个睚眦必报,或者刚好遇到感情危机的,把你办了信不信?

我大学有个舍友毕业后去了一个房产评估公司,他跟我说过一件杀人案,死者是一个科长,被对口单位的新员工捅死的。

舍友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和土地局(现在有地方改名为自然资源局)联系很多,那个科长见过几次,也只是点头之交。去年疫情爆发时很多窗口部门都采取轮流值班,就是每周只开两三天,办理特定的业务。凶手是不动产初新招聘进去的员工,干了半年不到。当时刚好轮到他值班,一些涉及土地的业务要送去土地局审批,刚好和那个科长对接。

好巧不巧的,那天是是另一个人和凶手去的,因为一些费用不动产和土地局协商不一致,双方就在办公室里讨论。凶手就站在旁边弄手机,那个科长就觉得凶手在拍他,于是回头找了不动产一个领导,大放厥词,意思是你找人来拍我就是要搞我。

领导应该找凶手谈了下话,但没有做出实际处理,本来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时间不到一周,凶手借口送件进到土地局里,手起刀落把科长砍得面目全非,后来失血过多死了。因为保安认识这个凶手,以为是正常的业务往来没多想。

当时砍人时没有人敢上前阻止,听说那个凶手身高1.8米,比科长高了一个头,血流了一办公室的。

平时一个很阳光很健谈的小伙,同事口碑都很不错。后来才知道他那段时间刚分手,小时候家里面也是动不动挨打,看似人很阳光,实际上很压抑。

我猜那天科长的“诬陷”戳到了凶手痛处所以落了个这种下场……

具体原因已经无法知晓了,舍友马上申请去了其他部门,说什么也不去和土地局对接了,再后来考了编制就离开公司。

反正那之后他跟我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以后见到办事人员大屁都不敢放……

还是那句话,千万别捡软柿子捏,小心成了炸弹。别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与人为善不是一句空话。

哪怕真的想搞人,也不要冲着做人底线去,假如那科长视而不见,或者只是说工作态度不端正,也许就没那多事情了……

你也许可以横一百次,一千次,但是总有一天你会见到一个比你还横,还不要命的人,你有多少机会去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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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换句话说,这个车主理论上有29次见血没有被捅死,300次拔刀以及1000次骂别人狗。

我觉得这死得不冤,也算是流弊了半辈子的风云人物了,下去以后可以和昆山龙哥把酒言欢,交流总结一下这轰轰烈烈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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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

看到这两个字,习以为常才可怕。我觉得这词比“negro”带着的侮辱性大多了。但事实上,所有的媒体非常习惯地把底层这两个字用在了方方面面。

很多有钱人嚣张跋扈惯了,但他们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嚣张跋扈”得建立在“雇佣关系”的前提下。很多穷人会害怕有钱人不假,但并不是穷人就“应当”怕有钱人。

甚至在很多地方,有钱人实际上是比穷人更弱势的,很多人在大城市待久了,被保护太好了,变成了一只肥壮的羊羔,却误以为自己成了特权阶层。

穷人的顾虑更少,每个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虽然这世界上不乏喜欢跪舔的东西,比如围着王思聪叫爸爸之流,但一样有很多人的尊严,至少不会因为你开个豪车就可以随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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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新视频出来了,有想法的可以顺着链接观摩。

先说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1.如果刀子是奔驰男从车里拿出来的,压着保安后被夺了刀反杀,那奔驰男死了一点都不值得惋惜,我甚至还想免费给保安大哥做无罪辩护。

2.如果刀子是奔驰男的,保安轻判可能性大,刀子是保安的,重判可能性大,等警方通报再具体分析。(未知全貌,不要刻意说刀是保安的)

3.娶老婆还是得娶贤惠、明事理的老婆,但依视频这女的表现,更像是矛盾冲突的导火线。

4.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生命只有一条,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5.有人看的是抖音上死者老婆哭泣的视频,也有人说自己看的是奔驰男压着保安的1分钟视频和死者老婆哭泣的视频,看到的视频不同,观点当然不同,相互体谅。

不是谁先拍个视频先剪个凄惨的音频,谁先发出来,谁就是占理

也不是谁先编辑好文案,谁先发新闻通稿,先夺人眼球,就是谁占的理多

更不是谁先丢了命,谁就可以站在法律高地上谴责对方,就可以把自己包装成弱势群体

大人,时代变了,不是这样算的,不是谁胡搅蛮缠谁就有理这。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所有的一切,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以新闻通稿为真相。

从现剪辑好的视频里,能够获取的信息极少。

只知道,奔驰男死了,其他很多重要的信息都不清楚,包括但不限于车是谁开的?冲突是怎么来的?谁先动的手?行凶的刀谁的?什么情况下捅人的?全程到底发生了什么?

知晓全文才能够做出科学理性的判断,仅凭借一个零碎的剪辑视频,只能够宣泄情绪,对案件处理没有任何用处,从这个剪辑的视频得到的事实也太过狭隘和片面,不具有可信度。

本案中,刀子是谁的?什么时候捅的?是最关键的信息。

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刀是谁的,通报也没说刀是保安的,也没说是奔驰男的。

也不知道啥情况捅的,是自己一言不合主动捅的,还是被奔驰男压在地上在不法侵害进行中被动捅的?……案件的疑点还是有很多。

所以,还是得让新闻再溜一会,等等警方的通报,才能知道更多的细节,才能做出更多的判断,才不会冤枉人。

这个案件其实太简单了,找证据实在是太方便,不用担心会误伤哪一方。

因为案件就发生在商场口,商场停车场肯定附近有监控,奔驰车内肯定有行车记录仪,要把这些监控调出来,案件可以分析的明明白白,所以再等等警方的通报就行。

有媒体关注也是好事,将案件曝光在公众视野中,能够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毕竟一方是开奔驰的大户,一方可以说是最底层的小兵,能够动用的社会关系本就不对等。

刀是谁的?谁报的案?谁先动手打人的?什么情况下捅人的?保安是否有自首情节?

这些因素对于案件的走向十分重要,可以说是决定性因素。

如果这刀是保安随身携带的。

可以是蓄意杀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危害公众安全……最少是无期徒刑,由于影响大,甚至会死刑(现在情况是,能不判死刑就不会判死刑,死刑可能性10%)。

如果这刀是乘客从车内拿出来,被保安夺过去反杀。

那可以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空间上下限很大,没有主观杀人意愿,而且作案工具都不是自己的,轻判的可能性很大。

个人猜测,这刀是保安的可能性不大,这刀要是保安的,大冷天随身携带也不方便,要是放在保安亭回去取回来的,车子也早就走了。大概率是奔驰男从车内拿出来威胁保安,被保安反手夺过去反杀了。(主观臆想分析不作数)

所以,先别急着站队发泄情绪,靠主观臆想就盖棺定论,还是等等警方通报案情,才能判断是类似龙哥案,还是保安故意杀人案。

舆论一边倒可不好,所以我替保安说几句话,并不是说支持保安不支持死者,最终还是得以事实为依据。(狗头保命)

每个人看到的内容不一致,信息也一致,所以猜测点也不一致。很正常。

所以,等吧,等警方通报的事实出来以后再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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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奔驰的是没吃透现在保安的工作性质和心理,所以才吃了无法挽回的大亏!千万别和保安较劲!

现在的保安,基本上没几个有正儿八经的合同,月工资超过5000的,都是凤毛麟角。那为什么,还有很多人愿意当保安?因为保安的活轻松,又是脑力劳动,大小也算个管理人员。

无论基层员工、中层管理、甚至是公司的高管,在门岗那一块区域,到了他管理的那一亩三分地,你必须要听他的。别以为现在的保安都很操蛋,那是他的工作性质决定的,要不然,他的工作就会混乱,没法开展。

再说保安的心理,保安的岗位,每天都会遇到形色各种的人,有些刺头,平时舒服惯了,遇到管他的人就会不爽,习惯性的会去挑战保安。这样一来,你一言我一语,极易引发言语冲突,除非有一个人服软,否则最后吃亏的,大概率一定不是保安。

为什么?我带过工厂的保安,干这一行的,最怕的是在工作岗位上,受窝囊气,这比扣他一天的工资,都会让他不爽。比如,在言语争执中,如果想让保安低头,几乎不可能,他宁愿脱了马夹辞职不干,反正工资没几个钱,他不会在乎这个工作,他要的就是工作中的尊严。

再比如,在越南某工厂,我一个同学是企业的高层中干,一天,他路过门岗,看到门口有垃圾。他命令保安把垃圾捡一下,也就是顺手的事,结果,那个保安鸟都不鸟他。他认为,捡垃圾不是他的岗位职责,应该让保洁来,人家脸一黑,根本没把你企业高层管理当回事。弄不好,遇到脾气爆的,还可能练你,哪个保安平时没练过几下,都有两把刷子,对一般人来讲,切磋起来,保安肯定占上风。

所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以我的工作经验,千万别和保安较劲,保安有不文明执勤行为,记录下来,找他的上级领导投诉,这才是智者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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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的保安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呢?

从理论角度而言,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泾渭分明,有着非常明确的罪名区分标准。

通说认为,在犯罪客体方面,故意伤害(致死)罪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其犯罪客体仍然是他人的健康权;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在犯罪客观方面,故意伤害(致死)罪的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犯罪主观方面,故意伤害(致死)罪的行为人对损害他人健康持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但是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却持反对的主观心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对他人死亡的结果持积极的追求态度(或漠视并放任结果发生)的态度。

然而,由于我国刑法分则对这两个罪名的规定相对简单,且在实践当中,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作为高危险性的暴力犯罪,作案情节相对复杂,故行为人在行凶时到底是持有侵损健康的主观还是剥夺生命的主观,有时难以辨别,导致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在案件定性上容易发生分歧。

以近期发生的广州市天河区保安杀人案为例。2021年11月14日凌晨,广州天河警方通报称,11月13日19时许,天河路一停车场出入口发生一起因停车场管理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伤者刘某(男,39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华某(男,39岁)已经被天河警方控制。据媒体报道,案发时,车主与妻子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与驻守停车场的保安员发生口角,随后车主下车与保安员发生肢体冲突,保安员随后持刀将车主刺伤。

由于目前案件细节尚未进一步披露,我们没有办法脱离案件事实来讨论法律适用。基于不同的案件事实,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定性结果,因此我自己作出以下粗浅的推测和分析,保安员与车主的冲突中,几个关键的事实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定性。


一、案件起因及矛盾激化程度

案件的起因,即“因为什么而行凶”,往往能够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是“给点教训”还是“置于死地”,而矛盾激化的程度,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积极程度。

譬如,在某案中,某甲与某乙发生口角,甲男因口角占下风而不忿,于是以“行为来增援语言的不足”,重重地攻击了某乙,但因下手没轻没重,致使某乙一击毙命。这个案件中,某甲和某乙仅因口角而引发矛盾,且矛盾激化并不深,因此有较大可能被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

二、凶器系随身携带还是在冲突发生之后中途折返岗亭获取:

在许多暴力犯罪案件中,是否随身携带凶器(尤其是锐器,如刀具)成了辨别“是否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标准。部分裁判者认为,随身携带或事先准备好凶器,可以反映其对结果的一种积极追求,因此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但是,这个标准在具体适用时也不应过于盲目。我认为这一标准应适用于预谋型暴力犯罪之中,而不适用于激情犯罪中。譬如在保安杀人事件中,保安员与车主在事发前并不认识,更谈不上存在先前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保安员即便是随身携带刀具,难道就能认定其具有杀害车主的主观故意?我认为这种推断明显是武断且不合常理的。

三、施加伤害的力度及施害的部位

这一点相对比较好理解,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的伤害力度,以及被害人的受伤害部位,能够直接反映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积极追求死亡的结果。这一标准在许多暴力致死案件中都被裁判者所采用。

行为人对被害人所施害的部位,可以作为认定行为人犯罪主观的一个标准。人体部位既有要害部位,也有非要害部位,如果行为人在对被害人实施侵害时,其对被害人所侵害的身体部位是要害部位,那么行为人所具有的故意杀人犯罪主观就相对明显。

譬如,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何东故意杀人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27日晚,被告人何东与刁峰等人一起在南阳市宛城区嵩山路北段瑞金电脑科技店旁边的傅锦记羊肉馆吃饭喝酒。何东与刁峰离开傅锦记羊肉馆时在门前的人行道上发生口角,后二人相互厮打。厮打中何东掏出随身携带的刀,持刀朝刁峰的颈部、胸部等处扎击数刀,致刁峰受伤倒地,何东用自己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刁峰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在这个案件中,辩护律师提出了应当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观点。而法院认为,何东与刁峰发生口角后即相互厮打,何东持刀多次朝刁峰的上半身扎,扎伤刁峰的颈部、胸部等致命部位,致刁峰死亡,何东有致刁峰死亡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辩护人称何东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四、施加伤害的工具

一般来说,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往往都会借助一定的工具来实现杀伤目的。司法实践当中,以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凶器上,可作为认定其犯罪性质的一个标准。

譬如,尖锐的刀具比一般的钝器有着更大的杀伤力,并在同等情况下,更有可能实现一击致死,因此行为人对尖锐刀具的使用,比使用钝器更容易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这里面体现的原理是:行为人明知或应知锐器被用作攻击他人时,极有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却仍然持器行凶,虽未必是“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对于可能发生的死亡结果至少是一种漠视和放任的态度,因此相比于使用钝器而言,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五、被害人若未当场死亡,行为人是否有继续行凶以追求死亡结果

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行为人对被害人行凶,但首次攻击没有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否有对被害人进行补充攻击,即我们常说的“补刀”,也是判别其主观故意是剥夺生命还是侵损健康的一个标准。

譬如:贵州省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杨玉开故意杀人案中,法院查明:被告人杨玉开从家中携带一把杀猪刀去往草原乡羊蓬村朱某附近,被告人杨玉开与被害人杨某1、王某1在朱某的龙洞冲附近相遇并发生纠纷,杨玉开遂用刀刺杀杨某1腹部一刀,杨某1跑开,王某1见状即大声呼救,杨玉开又用刀连刺王某1数刀,后杨玉开追上杨某1后又再次砍杀杨某1头颈部、胸部等部位,致被害人杨某1当场死亡。

在该案中,行为人杨玉开持刀对被害人行凶,在被害人已身中一刀的情形下,仍然持刀追击,攻击被害人头颈部、胸部等部位,最终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因此应当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


结尾:

法律的适用是具有规律性的,因此对司法实践的研究有其价值。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适用法律的是人而不是公式或机器,因此必然会产生一些非规律性的现象,这种现象可能表现为“同案不同判”。如果我们仅仅将其认定为“司法的随意性”,则研究和探讨太过于浅尝辄止。

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各自的定位、角色分工不同,不同司法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个人背景、生活经历、司法经验、受教育程度、思想观念、法律素养存在差异,在证据采信、证明标准方面把握程度不同,因此对待同一案件事实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看法。这种对同一事实的不同解读,在对暴力犯罪案件的定性之中也会存在。

撰文完毕,我的内心却十分的感叹。在天环保安杀人事件中,法律角度的是非对错其实非常明了,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什么争议,网友们的争论多是基于道德层面,而法律人的争论多是基于证据及法律适用层面——只是,这些个“有争议”和“没争议”,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都是无意义的,因为死者已经失去了生命,这里面有再多的是非对错、再多的公序良俗、再多的礼义廉耻,都改变不了生命已经逝去的事实。

今晚在饭桌上跟朋友聊起此事,念及此前我所办过的几个案件,顿时又有些无中生有、无病呻吟的感慨。许多人犯罪,并不是因为天性为恶,而是因为藏于外表下的情绪无法疏导,触发了邪念,最后动摇了底线。所以到底是犯罪可怕,还是那些看似普通的情绪可怕?


本文同时刊于公众号“辩护人叶东杭”(lawyerdong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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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这个事件来讲是一个偶然事件,但扩大一下说它是个必然事件也不为过。

贫富差距越大,社会风气越败坏,这类恶性的偶然事件就会越多。你在事后再去批评奔驰车主过于嚣张,或是保安过于急躁,都是另一个层面的事情,对于减少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于事无补

我说一句“保安”这个身份是咱们社会较为底层的工作,是没有歧义很客观的。

我们这个社会因为巨大的贫富差距,且富人发家的过程不光彩,以及发财后为富不仁的行为等原因。其实大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心里是有怨气的,但是受限于法律道德,其实真正会这样暴起伤人的还是很少见。此外又受限于认知,很难去思考造成这一切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只能直观地看到一个个出现在自己面前活生生的富人。

既然没有钱,那多一点尊严就成了很多底层人士的需求,保安就是这样一个职业的代表。保安是一个每天直面很多人的工作,并且还要对这些人进行管理,遇到不服从管理的刺头是每日的常态。大部分时候保安是很难忍受别人不服从他的管理的,甚至有时为了这些争执丢掉这份工作也在所不辞,毕竟几千块的保安工作哪里没有呢?因为保安的收入本就处于社会底层,还经常受到保安队长和物业经理的苛责,如果还不能在这一点点小小的权力上实现自我价值,那真的很难找到一点生活上的存在感和意义了。

所以说会看到很多大佬在面对这些人群时,保安,保姆,司机等都很有礼貌,礼貌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却会让人很受用,我们老板每天都跟我打招呼,还知道我名字!

回到我的开头,贫富差距越大,社会风气越败坏,这类恶性的偶然事件就会越多。

极端的人越来越多,但不是因为他们本就想做一个极端的、可怕的杀人犯。而是眼看着别人越来越有钱,自己的前途一片灰暗,心中已经积攒了很多来自整个社会的恶意,而这个奔驰男,不过是恰好去点燃这个火药桶的人而已。


文中用了很多次社会底层,但并非我自诩高层人士,而是这个说法的确客观。我也无意为这个保安开脱,我只是表示他的犯罪行为并非单纯由于这对奔驰车主导致,如果你还纠结于我在为他辩解,那这个回答就当没看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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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同情保安就是共情杀人犯,但司机在停车场危险驾驶,明知危险又放任危险发生,差点撞到保安,也有可能撞到其他路人,司机又何尝不是间接故意杀人犯,间接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共情保安和共情司机有什么区别。况且保安先受殴打后还手,还情有可原,但司机危险驾驶可没有理由。车主故意伤害保安,故意为路人制造危险状态,保安制止危险驾驶,防卫过当后没有对其他人行凶,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以减轻处罚。判三缓五已经够重了,保安以后注意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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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休息时和今天早饭时相关的视频看了很多,我感觉自己的想法通过这个图能表达出来。

这种“基层普通劳动者”暴力杀伤“豪车司机/富裕业主”的现象近些年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本质上是社会发展状况衍生出的社会风气问题。

而把这种社会问题简单化为具体受害人、施暴人的“人品”“心理”“道德”“情感”“两性”问题,本就是治标不治本,甚至可以说是在避重就轻,顾左言他。

单纯就反映事发现场的一些视频来说,画面上基本都是可以看到男车主在压制保安,一些围观者或劝架未果,或路过报案,或直接无视,甚至还有一些是手里叼着烟、双手插着兜在一边带节奏(就像上图漫画里的四种人那样),最后男车主才伤重而死的。

全程双方几乎都在争吵不停,没有一点儿妥协退让,就事论事办事的态度。

换句话说,但凡保安和车主两方哪怕有一方退让,这件事都不至于闹出人命。

但反过来想,如果在这个事件里,这个保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却像那个黑人弗洛伊德那样被车主“跪杀”了呢?

刀究竟是谁的,确实是法律上最终判罚的关键点。

但究竟是什么,能让双方把一次原本非常简单,可以好说好商量的配合日常安保工作的行为弄成血案的?

正常情况下,哪个保安“会”,或者说“敢”直接把豪车车主从驾驶位拽下来拿刀捅吗?

正常情况下,哪个家属在家人已经因争执而受伤的情况下,还在坚持“讲道理”?

虽然不是谁弱谁有理,谁穷谁有理。但终究也不是谁强谁有理,谁富谁有理吧?

一切就事论事固然是“理中客”的态度,但很多时候,那些基层普通工作者的工作状况,尤其是那些高强度、高情感劳动(简单重复,工作时间长、条件恶劣,且既需要时刻赔笑脸,又需要不时“按规定办事”“讲死理”)的工作,受到各路“人上人”(很多实际上也只是相对而言富裕一些的中产,像这次的奔驰车主)明里暗里的歧视、讽刺,且承受这种歧视、讽刺往往被当做“工作内容”(类似“服务行业就是吃这碗饭的,苦一苦,委屈委屈算啥”等说法)而合理化甚至合法化存在,才是这种不同工作者之间非理性冲突和“阶层歧视”“职业歧视”出现的基础。

基层普通工作者的工作条件缺乏或没有相应的法律、工作规章制度维护,工作时个人尊严时刻容易受损,但工作内容却要求其时刻保持“情绪饱满”“正能量”,加之工资待遇又低,但凡遇上几个豪横不讲理的,斯斯文文但阴阳怪气的,或撒泼耍横“讲死理”的服务对象,双方冲突升级甚至闹出像本案这样的惨剧,就是可预期到的了。

在这种情况下,单纯谴责“杀人就是不对”,等同于拉偏架,且必然会进一步助长阶层和职业歧视,也无助于阻止类似事件的继续出现。

如果没有阶层的经济和权利差距,没有职业歧视;如果基层普通工作者的工作权利和个人尊严能得到制度性的保证,那哪里还会有各种“人上人”的傲慢,和“人下人”的激情犯罪呢?

人命是宝贵的,杀人肯定会承担责任,但有没有考虑为什么会出现“杀心”?

为什么会出现“看门X”的嘲讽,为什么会出现“有车了不起啊”的愤怒?

当社会上的人与人之间在经济和权利上已经差距明显,当基层没有尊重彼此起码人格的工作规章制度建设,类似这种悲剧只会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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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曰:保安之怒,血溅五步!从此这个世界少了一位奔驰车主。

除非舆论翻转,不然该车主一定被说成死得其所。然而舆论不翻转,好像我还不太能适应这样的舆论环境,我更习惯于烙大饼那种翻来倒去的各种报道,引导人们成群结队地往前冲啊……第二天调转枪口:冲啊………最后剩下不明所以的后来者一脸茫然地站在一团乱麻的舆论漩涡里四顾茫然。诡异的是此事件仿佛没有形成舆论,只有极简单的报道,媒体和大众一时还不知道从有限的信息中找到该骂谁,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带头指引方向的出现,要知道,在有风的时候,草才知道往哪边倒。

有没有人在买奔驰前考虑一个问题:我是否配得上这个车? 一辆奔驰,一个百年品牌,一个在全世界代表着高端品质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品牌,驾驶它的人一直是有文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社会精英,而不是仅仅有钱。有人想过吗?我看未必。据我所知大家考虑的是另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我是不是买得起这个车? 我大表哥在开宝马x5以前是不会骂停车收费员傻x的,也不会嚷嚷着要那啥员工的娘,这让我很怀念月薪300元骑自行车那个他。

人的傲娇往往来得莫名其妙,一辆车就能把某些人抬举到不知天高地厚的地步,时常隔着玻璃透过眼神能看到里面肥囊囊的肚子,那肚子里笑浪滚滚,脂肪乱颤。要同情仇富的人,也不免同情那些傲娇的感觉高高在上的灵魂,如果有。 我的大表姐夫进西安城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然而在县城他的地盘上,会把奥迪停在路中央以示牛逼。我经常被豪车车主的大话唬得不轻,俨然我们修的是一辆价值连城的机器而不是几十万的二手车。有时候不免想到很多车主理应放在海外开车,国内已然容不下这类物种。

我还认识一个宝马女——以前我讨厌这个叫法,现在习惯了,因为这三个字道尽了人们的厌恶鄙视和仇富。该女刮倒了一老太太导致骨折手术,拒不垫付手术费,在老太太住院的时候尽然说出了一堆让人想给她做一台手术的话,我不知道宝马何错之有,要给这种人卖,并让这种人开出了这种档次感。

很久以前认识的人终于有联系了,大概第七八句话就让我知道人家开上了奔驰260,我觉得能在几句话之内环环相扣自然而然清楚明白地让对方知道自己开什么车的都是人才,万里挑一。这种人才就像一个女人突然说:哎呀妈呀太热了,我得把这个钻戒脱了。

当然我这也是酸。做人要诚恳不是,酸还是有的,但是未必就是那种山西老陈醋的味道,顶多是酸菜鱼,毕竟咱们职业是修车保养,还卖马牌轮胎,确实对豪车也不怎么稀奇,只稀奇高质量的人类。

话说回来,配不配开什么车,钱说了算,只是不要轻易被那破车抬高了身家,误以为高人一等就横冲直撞像是非洲来的,说话高声呐喊像是要造反起义,这个国家已经不允许起义了,懂么? 梁山好汉进城都不敢胡来,尽可能避免麻烦,而且人家行侠仗义扶弱济贫,你这专跟保安服务业耍横,算哪门子高素质?

我不清楚事件的具体过程,想来一个保安不会没事干冲上去捅哪个车主吧?国情不允许啊。我有个朋友开公司的奔驰300,车龄快赶上他年龄了,还是立标。结果某天一不留神追人家尾了,明知自己全责,暗自镇定,等前车车主过来,问了三个问题,他不答话,慢慢抽出一支烟自顾自点上抽着,反问对方:你怎么开车的? 对方盯着车标看了半天,说师傅你看,不管谁的错,咱们各自处理你看成吗? 这就是国情。新闻上整天报道哪个穷鬼刮了千万豪车修理费几十万,少吗?

我就借这个破事儿说一下:开什么车都好,至少先像个人。我看了视频,保安一直重复一句话:有车了不起啊…… 这句话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他这终极一问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很疑惑有车到底有什么不得了,于是他自己用行动去找答案。遗憾的是,那个躺着的人没机会回答这个致命问题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罪是脱不了的,死罪的可能性与死缓之间二选一。很不幸,文明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很不幸,人们活得如此压抑,贫富差距如此巨大。很不幸,我不喜欢被评论,你想骂也骂不到。但是你有同感,可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比如点两下什么的,虽然我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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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要以为有钱人和穷人在思维上的差别会是天和地的差距,事实上赚钱和情商很多时候是毫无关系的,如果说穷人在对待冲突和问题时的解决思路是解决掉提出问题的人,那有钱人也会在有这种思路,因为自己有钱了,在面对服务业以及比自己穷的人时,看多了卑躬屈膝,会以为自己的钱代表了身份和地位,然后会认为自己有钱,所有人都会让着自己。


有钱人会飘,穷人会发飙,这是客观存在的。当两者相遇,你就不知道会不会穷人一下子失去理智,给你还原真实的社会面貌。


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因为自己强势而被人教训,被打一顿,这种不是坏事。能够让人懂得别嚣张,要低调,挨顿打,过段时间伤口好了,人也成熟了。最怕什么呢?成长过程中一直都是那种横冲直撞老子我最牛逼的性格,一直被别人忍着,没有挨打,遇到不怕死的,自己就成了别人进监狱的直接原因了。有些人生下来是注定要进监狱的,你也没有那种义务将自己化身受害者成为对方进监狱的理由。但是,以往的经历却会促使你履行义务。


像这种小事情,要是不让进,广州又不是没别的停车场。如果是要罚钱,都买得起奔驰了还交不起那几百块么。奔驰车主如果说家里漏水了,叫来了那些补漏帮诈骗团伙,然后杠上了,估计就不只是一刀子这么简单了。


另外,开奔驰的,如果是自己买来的,的确在收入上是要比大多数人经济情况要好的。奔驰最便宜的车系A级都要23万起步,还不是落地价,大多数人都是开着10万左右的代步车。如果说开奔驰的人飘了,那么那些说开BBA都是穷人的那些更飘,对现实中的贫富差距毫无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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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2年的,今年刚好39,

也刚好在广州,也开车,

但是我对保安从来也不发火,

因为知道他们也没多大权利。

而且你面对一个保安,

有什么好发火的?

有问题有脾气应该去打电话给DV现场,而不是参与DV现场。。。

爆料,人家都会很认真的听,再大怨气都没有了。

现在好了,直接参与了DV现场了。

昨晚就看到了,

那个光头鲈,又在那边哇,点得啊,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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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音看到的高赞评论是:

老公大不了可以换一个,但是吵架决不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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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这个案件里面,保安持刀捅死了奔驰车主,所以肯定是要杀人偿命了。

这个案件,我估计后续会有警方的案情公布公告,现在静等公告就好了。

比较让人疑惑的是,视频当中那位女士的状态。很难想象自己家顶梁柱受伤致死之后,她会是那样的表现。也亏得案发现场还有其他人,犯罪嫌疑人没有继续冲她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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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横尸街头。

不管是不是因为车速过快引起的争论,女的先下车理论,男的继续跟上,导致冲突升级,这一个行为完全是不应该。

男的下车,发根烟说几句好话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闹到脸红脖子粗,打生打死的地步,冲动是魔鬼,愤怒是魔鬼他爹。假如俩人平心静气,给保安一把刀,保安会去捅他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为小事,不必要冲动,更不该愤怒。

教父说得好:永远不要动怒,绝不要威胁,要讲道理。男的下车以为自己能二打一,结果保安来了个一换一,教训很沉痛,希望以后大家在激怒对方以前,先思考一下,对面会不会跟自己一换一吧。

不要像这个男的一样,冲冠一怒为红颜,结果现在老婆大奔都归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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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情的大概经过

我当时离现场不远。

事情经过大致为:

车里有一对夫妇,开车的是女的。

当时车差点撞到保安。(这点需要继续求证与确认)不过这个监控肯定拍下来了。

然后保安就去质问。

据说车主骂了一句保安:大意是你就是一个看门狗……(这句不知道有人拍下来,并录音了没有)

然后就起冲突了。接着保安开始拍照。

然后夫妻两人下来质问,大意是哪里有撞到你。

接着就发生悲剧……

比较奇特的是,那个女的在老公被人捅了以后,还在吵还很不冷静,如果不是其它人拦着,这个女的估计也不在了……

2、法律责任

最后说一下,法律责任的问题。

捅人肯定是犯罪了。除非那刀是从车主那抢夺过来的。据边上的人说,刀是保安的。

因此,保安的行为定性是故意杀人。

不过未必是死刑。

保安这种行为的确属于激情杀人。

但是判刑轻不了。

估计是死缓吧!

本案中的重点与疑点就是刀是谁的?如果刀是车主的,那性质完全不同了!

一个保安按理是不会有刀的!

而结合妻子在丈夫被捅后依然大吵大闹,从这个情节考察那很可能是刀是车上拿下了的。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揣测。一切以公报为准。

3、相似的事情如何处理

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横尸街头。

另外一旦处于危险中,比如受伤等情况,请尽快报警与叫救护车。

此外妻子要学会一些急救措施,如止血,尽量保持伤者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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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video/1443316535502336000

这段话,是媒体报道出来的事发经过,

车主的态度和气焰嚣张,

开车进入停车通道,但是不减速,差点撞到保安,

这还不算,还辱骂保安,没把保安当回事,更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这叫保安如何忍耐,是可忍孰不可忍。

直接爆发了,惹怒了保安,

不把我当人看,你又是什么,

凭什么瞧不起人,

人都有自尊心和尊严。

都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和边界感,

保安也是一个正经的工作,职业,身份,更加需要被尊重,

虽这位业主是开奔驰的有钱人和业主,觉得自己有钱,很有优越感,

谁都不怕,

这个世界有一句老话,

光脚不怕穿鞋,生而为人,何必对他人苦苦相逼,让自己后悔都来不及。

当一个人毫无顾忌,没有什么牵挂的时候,

心中的委屈和爆发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这一回,这位奔驰车主算是品尝到了恶果。

这位奔驰车主过往看起来还是挺厉害,

社会人一个,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这个社会,不是每个人都会容忍你的脾气,

而且,这位奔驰车主说过的话,谁也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做什么,

万一做出什么危险之举,保安能怎么办,

第一,说狠话吓唬保安,

第二,朝着保安撞过去,

两种都是危险兆头,保安做出自保举动可以理解,只是行为过激,过当。

以这位奔驰车主的脾气和经历,目中无人,

谁也无法保证。

这奔驰司机旁边还有一个不懂事,没有理智的妻子,

丈夫头脑不冷静,不清醒,

不知道是跟着瞎起哄了,还是没有劝说,袖手旁观,

她难道不知道那些话是非常的刺激人心,会伤害别人吗?

这妻子的行为让人看不懂,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言一句六月寒。

的饶人处且饶人,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

对保安来说,心理不平衡,

这股气或者为了自我,撒在了业主身上,

其实很没有必要,找个可以解压,释放痛苦的地方,哭一场,喝杯酒缓解一下情绪也好,

现在弄成这种结局,

两败俱伤,让人心酸又难受。

对于这场悲剧,谁该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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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现实的话吧:

对待生活中很多低端服务业的从业者(哎,有人硬要杠这个词,低端服务业、低端制造业这都是很正式的称呼好不好??),

比如饭店服务员、快递小哥、小区保安等等,

大家最好还是客气点,不要轻易和别人发生口角和纠纷。


很多时候,

工作时间长,压力大,报酬低,

这种生存状态,就容易让人心理失衡。

加之很多服务行业,

接触的富人多,

很能感受到巨大的贫富差距。


指不定你什么情况下,

就会遇到一个被生活压得透不过气,戾气深重的人。

可能就因为屁大点小事,

一颗小火星,情绪就能被点燃,

瞬间爆炸失控。


16年温州发生的火锅店服务员开水泼顾客事件,

21年仙桃发生的保安与快递员冲突致死事件,

……


还有很多这种后果严重的事情,起因都是极小极小的事情。

子曾经曰过: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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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夜的发酵,又出现了第五个版本,即保安夺刀反杀说。且评论区显然开始了先坐屁股再发言的抬杠式争论。

目前为止,我看到了四个版本的事发经过:

1.妻子开的车,开车太快被保安批评,老公下车理论,被捅。

2.保安要求出示健康码,老公拒绝,口出脏话,引起矛盾,下车先动手打保安,被捅。

3.保安没事找事,老公合理批评,引起矛盾,被捅。

4.停车问题引起纠纷,老公要面子下车动手,被捅。

综上:遇到罗生门事件,首先等一个通报,没有明确的过程,暂时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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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video/1443443738919567360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实版本

呼吁无论是开阿帕奇的还是开大奔的

理性沟通,放下傲慢

否则遇上不要命的底层都是

落地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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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中

老板给钱多,无产阶级就善待生产资料

给钱少,就破坏生产资料

这个叫卢德运动

是无产阶级革命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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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迟早遇到这个保安这样的莽夫,我只希望那天,别带上我,顺便早点遇到。

1.凡事必认为自己是绝对正确的

其他人的观点只要和她的观点不同就一概是错误的,只有她自己是绝对正确的有道理的。

其他人包括而不限于我,她父母,我父母,她妹妹,餐厅服务员,外卖员,公交车司机,摊位老板,她同事亲戚朋友同学……

2.在她认为自己绝对正确的基础上,你必须得到她肯定状态下的绝对认同

例如,行车路线,必须按照她的规划,否则就是否定她的观点,是大错特错的,即使不同路线慢两分钟,也是十恶不赦的,是不能容忍的,必吵一架,且对方认输,按照她的规划来才可以。

例如,几道菜的摆放位置,必须按照她的规划来才可以,若你认为自己把握不好这个位置,而不摆盘,她也会认为这是对她的否定,是不对的。

例如,订外卖,必须按照她的要求来,淡一点,咸一点,辣一点,该送的饮品换成别的了,本来送美年达,改成了送雪碧了,那就是十恶不赦的,不能容忍的,动辄差评,几十字带照片那种。

例如,网购,商品有小瑕疵,客服态度让她感觉到不好,回复有所怠慢,漏件错件,必投诉差评大礼包送上,退货是常态,每次网购不折腾几次是不舒服的,必须百分百达到自己的效果才满意,这件事情才会终止。

3.严格要求他人,宽松要求自己

她对待其他人的要求和标准是极高的,普通人是得不到她的认可的,傲下而服上,欺弱而舔强,虽然自己是个二本毕业,但是眼光极高,对待服务员,保安,快递员等大众从业者的态度是充满优越感的,因为她认为是他们不努力才会从事这类工作,而这种观点她自己判断是正确的,我曾试图否定她的想法,她否定了我的否定。所有服务人员就是理所当然为自己服务的,态度怠慢是要被责备的,态度差是会被投诉的。

4.别人女孩儿身上长着隐形的翅膀,她身上长有隐形的锋利的刺。

与人吵架是常态,我们小区七个食杂店,她跟其中的五家有"过节",平均三次出门,必有一次与人吵架,最常见的便是排队时,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插队,那这个人今天就有事情忙了,她先是态度非常冷漠的提醒,然后对面稍稍慢了点,她就开始扣帽子"素质真差""这么没家教""没有功德"

还有就是在超市购物时,如果她找不到要买的东西,那第一个倒霉的就是我,其次就是附近的导购员,导购员稍稍回答迟疑,或者态度让我老婆感到不好(实际上我认为挺正常,哪有人会一直笑脸迎人?),那他就倒霉了,我老婆的专属大帽子就扣上去了,"你服务人员指导物品在哪不是你的责任么?""什么态度啊?你不就是个导购员么?狂什么狂?""你们经理在哪,你这态度太差了,我要投诉你。"

有人说那你就跟她好好讲讲道理嘛。那你往下看。

5.头脑封闭,知识锁死

她的头脑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成一套的科学理论道理体系,任何人不要妄想揣测,妄图改变,你只要稍有怀疑,稍有接近,那她就会发起攻击。

例如她始终坚持先关煤气灶再关抽油烟机这一信条。有一次我说"其实先关哪个都行",完了,之后因为这句话数落我半个小时

"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在这辩解什么,你那就是不对的,犟什么犟啊?""你一直就是这么顽固,怪不得在单位得不到重视,人家XX一起进公司的,人家都当主管了,你还是普通员工,想想为什么,就是因为你一直不守规矩,不尊重别人。明明是错的,还要做。"等等等等

有人问为啥不离婚,好问题,离了五次都没离成,因为在她的理论框架内,离婚是错的,是不能容忍的。

她的能耐我总结了,也就是程咬金三板斧。

第一斧,在她的理论框架内跟你讲道理,你若不听就第二斧。

第二斧,扣大帽子,包括不限于"素质低""活该当保安,服务员,导购员,快递员""没家教""道德真差,没道德,不讲道理""你们家就这样,你们农村人就这样,你们城里人就这样,你们南方人就这样,你们东北人就这样。"

若你仍不服,就第三斧,也是最后一斧:歇斯底里,大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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