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流浪狗咬住小女孩不松口,被保安持棍打死?

回答
这是一个非常让人痛心和复杂的情况,牵扯到太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和情绪。我试着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解读这件事,希望能更全面地呈现出其中蕴含的困境:

事件本身的极端性与公众的强烈反应

首先,任何孩子受到攻击都是极其严重的事件,尤其是一个孩子被狗咬住,生死未卜,场面必定是混乱、恐惧且充满绝望的。小女孩的尖叫、家长的呼救、围观群众的惊慌,这些画面和声音足以瞬间点燃公众的情绪。

在这个背景下,保安人员的出现,以及他手中可能的武器(棍子),似乎成为了当时唯一的、能立刻阻止悲剧发生的手段。在那样极端的时刻,人性的本能反应往往是救人,而救人的手段,在紧迫之下,可能并不会经过太多深思熟虑。

保安的行为,尽管结果是死亡,但从一个“拯救者”的视角来看,他可能是在用当时唯一能想到的、最直接的方式,试图从狗的控制下解救那个女孩。这种行为,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英雄式的、果断的反应,尤其是在目睹一个孩子遭受生命威胁时。

狗的“流浪”身份与被社会化的程度

我们谈论的是一条“流浪狗”。这几个字背后,可能意味着很多信息。一条流浪狗,可能长期处于饥饿、恐惧、不确定性之中,它对人类的警惕性、攻击性,甚至它本身的健康状况,都可能比家养狗更难以预测。

长时间的流浪生活,意味着它可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化训练,不知道如何与人类和平共处。在它感到威胁、饥饿或者保护“领地”时,它可能会表现出极端的攻击行为。

而“咬住小女孩不松口”,这说明狗的状态已经非常失控,它可能出于恐惧、保护欲(即使是误判的保护欲)或者纯粹的动物本能。在它眼中,小女孩的存在或许就是一种威胁,或者它在试图“抓住”它认为的“威胁”。

保安的“持棍打死”行为的合法性与伦理性

保安的行为,在很多人的眼中,是“正义”的,是“必须的”。因为他救了孩子。然而,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来看,这又是一个复杂的议题。

法律层面: 在大多数情况下,保安的职责是维护特定场所的安全。当面对一个危及生命的威胁时,他是否拥有使用过分武力(致死)的权力?这涉及到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法律概念。如果保安的行为是唯一的、可以立即制止伤害的手段,那么在法律上可能站得住脚。但如果存在其他更温和的、可以解救女孩且不至于杀死狗的方式,那么他的行为的“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法律通常会倾向于保护生命,但对于如何处理“威胁生命”的动物,又会有不同的规定。
伦理层面: 这是一个关于“生命价值”的讨论。一条狗的生命,在法律和伦理上,与一个人的生命,其价值权重是截然不同的。在救人的紧迫情况下,选择牺牲狗的生命来保全人的生命,在许多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选择。但是,是否“应该”直接打死?是否有其他更人道的方式?比如用麻醉枪、更巧妙的制服方法?这些在极度惊慌失措的情况下,很可能无法被考虑到。

事件引发的更深层社会问题

这起事件,更像是一个冰山一角,它折射出了许多我们社会中存在的问题:

1. 流浪动物管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流浪狗?它们的来源是什么?政府和社区在流浪动物的收容、绝育、救助和管理方面做得够不够?一个健康的流浪动物管理体系,能够减少类似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 公共安全与动物冲突: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人与动物之间的冲突似乎在增加。如何在保障市民安全的同时,也体现出对动物的责任和关怀?
3. 公众的动物观: 这件事也暴露了公众对于流浪动物的态度。一部分人视其为潜在威胁,希望能“一劳永逸”地清除;另一部分人则从同情和保护的角度出发,呼吁人道对待。这两种观点的对立,使得流浪动物问题变得更加棘手。
4. 基层执行者的困境: 保安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往往在突发事件中最先面对。他们在没有充分训练、没有专业设备的情况下,要处理极端情况,他们的压力和风险是巨大的。

总结一下我的看法:

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悲剧。

小女孩: 经历了极大的惊吓和身体上的创伤,她的童年阴影是无法估量的。
保安: 他的行为虽然在当下解决了问题,但后续可能面临心理上的冲击,以及来自不同声音的评判。他可能也怀揣着“救人”的满足感,但也有可能因此感到沉重。
狗: 它可能只是在生存的本能驱使下,表现出了它所能做的反应。它的死亡,对它来说,也是一个生命的终结。
社会: 这起事件暴露了我们社会在流浪动物管理、公共安全以及人与动物关系处理上的不足。

最让人感到无力和痛心的是,在一个“救人”的瞬间,似乎一切的讨论都变得苍白。 在场的每个人,包括保安,可能都在那一刻被恐惧和救助的本能所驱使,而更深层次的思考,比如“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是否存在更人道的解决方式”,很可能已经被压到了最底层。

这件事,应该让我们反思,除了在事后评判,我们还能为减少类似悲剧做些什么。是加强流浪动物的管理?是普及动物行为知识?是建立更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去面对。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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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

哈士奇已经咬了女孩的衣服,被人击退以后,由于无法判断它还会不会进行进一步的撕咬举动,所以路人选择将它击打至无攻击能力。可是怎么判断狗还有没有攻击力呢?就是看打到它不动了为止。

罗翔老师早就说过关于紧急避险相关的案例(粪坑案),我们也可以类比到这件事上。

我们看到一件事,总是用上帝视角做事后诸葛亮。我承认,最开始看到这个视频,我的想法也是“狗只咬了一下衣服,就被打死了,也太狠了。”

但是转念一想,这就像你把犯罪者推进粪坑里,他想爬出来,你踩不踩他的手?不但要踩,我还要拿一块大石头把他砸下去。

上面的例子是人攻击人的情况,而这个新闻是狗攻击人。狗是没有人权的,狗和人类的生命本就是不平等的。在紧急避险下,对方是人都可以反击,对方是狗直接打死有错么?

不打死,你又怎么能确定那条狗真的不会再暴起伤人?难道要我们用人命去赌一个未知的概率么?

我觉得打狗人做得非常对,哪怕我作为一个比较圣母的人其实很心疼狗狗…可我还是觉得,人的生命安全最重要。



第一次这么多赞,真的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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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评论区越来越强烈的呼声,特于开头处加诸高能预警,以下内容或部分触发不适。

望读者自行斟酌

—————————以下是原文——————————

猫咪躲在一旁幸灾乐祸:像我们这些从未被驯化的物种,就不会如此方脑壳。

哦,不好意思,差点儿忘了回答问题。

如何看待?我想说的是,保安并不称职。

打狗技法实在太烂!

也没给配置专门的器械

小害得女孩又白受了更久的惊吓

哈士奇也多挨了两棒子

幸亏没打歪了

要不然找谁说理去

所以,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为:小女孩的监护人先要求保安出具相关资质。

除了证明其保安身份以外,还要有“专业打狗三十年”的另一套证明资料,更要另外证明此保安是否被准许执业打狗。

然后再等待其取来专业打狗工具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前不久某位游泳大牛貌似就酱操作滴

不可以双标!怎么可以吃兔兔!不可以吃兔兔哎!

再者,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引发深度思考:如果咬住小女孩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呢?

保安是不是就不够用了?

你们呐……天天就知道热衷于笑看歪果仁不戴口罩,怎么就不在这些身边发生的事情上多走走心?

—————————————————————————

看了其他答主的“大作”,总算有点儿明白了,为啥歪果仁不戴口罩就能笑的辣么开森……

那是因为太多事实被有选择地视而不见

爱笑是吧?再给你们增添一次笑的机会,而且这次我陪你们一起笑:

https://www.zhihu.com/video/1234442824348512256

一看就知道,上面的视频拍摄于歪果,在笑之前请允许我先羡慕一下这大房子大院子。

好了,羡慕完毕,可以开始笑了。

笑他们啥事儿呢?给你们提示一下哈:三分多钟了最后床板都拆了扛出来楞是没干过一只边牧。

换成老李肯定急眼:一营长,老子的意大利炮呢?

我们没看见意大利炮,但也总算亲眼目睹了意大利面,嗯嗯。

你要非说那不是智商谱排名第一的边境牧羊神器,只不过是借来了它的皮草穿着冒充一下,我也只能非常遗憾地告知您:

这里不是犬类鉴别专场

再给你们加点儿笑料:还记得歪果仁因为救小孩而射杀的那头动物园老猩猩吗?也有人说它很温顺呢。

别管哪果仁,对于世界上的食肉动物,一般都不会下意识完全放弃戒备。

您若是已经突破了这层“心理障碍”,认为自己得到了羽化飞升,那就应该耐心地把普罗大众也都教会了……

而不是开口闭口地强调“洒家滴狗子不会咬人”

毕竟俺们这些凡夫俗子看见如此的血盆大口还是会油然而生一丝惧意

好了,笑过歪果仁,难道在我们身边就再找不出笑点来了吗?

非也

先问一下“青春痘长什么地方不让你担心”?



答案来了:

长在上述图中人士的脸上不会让你担心

可你非要说那不是狗子的齿痕,这些图都不知道从哪儿扣来P过滴,我也只能再次遗憾地告知您:

这里也不是鉴伤专场

因为我要讲的是狂犬病——新冠扮演14天的余则成就已经让人受不鸟了,狂犬病可以打入军统内部二十年哦!

郑耀先也可以来陪你们一起笑

您如果铁一般的坚定信念,就是认准了狂犬疫苗,那就应该让你家狗子先咬你一顿然后隔二十年没事儿的话再让它去咬别人。

而不是一遍一遍地宣称“洒家滴狗子证件完备接种齐全”


https://www.zhihu.com/video/1234460845541122048


https://www.zhihu.com/video/1234498609548038144

毕竟俺们这些俗不可耐之人看见这种场景还是挺容易“感情用事”

好了,这些都笑过之后,其实还有笑料呢:

帮忙辨识一下狗主的车啥品牌? https://www.zhihu.com/video/1234498440073625600

终于轮到“不咬人只咬衣服”的哈士奇咯!拆家是把好手,替主子穿帮以及增加开销的实力也不低。

视频当中狗主有句话挺逗的:“这年头儿钱多难挣啊!”关键是嗷呜一口就没了……

应该封哈士奇为“敢于检举揭发的好市民”的称号

这样,大家就有理由相信,但凡被哈士奇咬衣服的人肯定有问题。

哈士奇对待人类肯定是太客气了,倘若碰上形迹可疑的同类,那可是直接咬死算逑。

https://www.zhihu.com/video/1234502955157204992

以上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个意思:在我们现在的生存环境下养狗还是挺奢侈的。

因为牵出、接种、办证、约束……等等这些手段已经没法保证解决所有问题了

特别是突发事件

很多时候狗子整事儿都是毫无预兆的

所以

要是还想养该咋办呢?

还是先放一放利益得失

思考一下如何共同面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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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保安应该得到嘉奖。

个别网友说狗狗只是在跟小女孩玩耍,只咬衣服没咬人。

哪天有人拿开刃的刀、上膛的枪跟你玩耍,只顶脖子不下杀手,你可得好好享受别害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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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狗权已经大于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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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我也打死它。

2014年在兰州学拉面,逛街,手上拎着一塑料袋散的蒜味花生,一边走一边吃。这是跑过来一条大金毛,追我,特别恐惧,因为当时我腿有伤,肌肉萎缩了 力量差根本不能跑,它来咬我的袋子,和我夺,同时狗主人(一猥琐大老娘们)在后边,看它抢东西说“没事的,它不咬人”。

我XNM,我当时很想掏出来一把大砍刀,砍死这一对畜生,但是和谐社会不让砍人,而我也没有大砍刀,我只能把花生扔了。

这还是有主的狗,我都想弄死它了。现在我在老家开店,下班后,常看到很多流浪狗,半夜大街上人少了,这些狗会集群,疯狂的向落单的行人吼叫,甚至追逐,如果是妇女或者小女孩岂不被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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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闺女遇到过相似的经历,只不过我是手扯着孩子,两岁,闺女拿着烤肠,刚从超市出来,那个狗从对面过来汪汪的。吓得孩子哇哇哭,狗主人还跟我理论。我说你给牵过来我踢死它信吗?小两口把狗叫过来牛逼哄哄的跟我说踢吧,我也不客气,一脚飞起,狗哇哇跑了。我跟女的说,去把狗再喊过来,我今天一定保证踢死。女的让我给它狗看病,我说不用看,把狗叫过来,今天踢死陪多少钱我都出。小两口的男的,从我踢狗就一句不吭。

哼,有的人和狗一样,遇到弱势群体会龇牙咧嘴,遇到不好惹的会躲得远远的。

还有一个是人的,有一回我带着闺女商场给她买玩具,有个七八岁的男孩跑的很快把闺女推了一下,我呵斥男孩乱跑啥也不看。结果他妈来说,行了小孩子又不懂事。我这人脾气不好,我说那不懂事你赶紧道歉,不道歉我今天教教你,我说到三。我刚数一,那女的就道歉带着她儿子走了。其实我挺希望有的家长明白,你把你的孩子看的金贵为了他能豁得出去,其他孩子的家长也是这样的。更别说是一条狗。

怎么看待?我一定向保安大哥学习,当然即便不是我的孩子,遇到这种咬人的狗,一样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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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粉还没来,先替他们答一下。


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看到这个视频无比震惊,大热天眼泪发抖,浑身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现在人已经得了抑郁症。


  1. 为什么只咬她不咬别人,一定是小女孩先招惹了狗。

2. 保安为什么不打腿,为什么不用麻醉枪。公然对他人父母施暴的行为和虐猫大学生如出一辙。

3. 保安没有考虑过,在小女孩面前杀死一条活生生的动物所带来的心理伤害?为何不等周围没人再动手?

4. 视频传到外国,好莱坞的白皮朋友都哭了。

5. 视频传到对岸,龙应台表示我不要大国崛起,我要狗粉尊严。

6. 作家方方的《保安日记》英文版在亚马逊热卖。

7. 建议深圳警方逮捕保安,罪名故意杀人。

8. 保安必须给狗子下跪磕头。

9. 狗子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保安。

10.十问检察日报:我举报了一个叫AO4的网站。那有人写狗子的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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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这么久了,真狗粉为啥一直没来?后来才知道,它们被折叠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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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做得好没毛病,有第一次必有第二次,动物一旦对人攻击或让人感觉有攻击倾向受到威胁时,必杀之,不是教育,不是训诫,不是戒严,是必杀。

作为一个人,必须有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觉悟和底层逻辑(当然如果我是一条狗,作为所有狗类也应该有狗命高于一切的觉悟),即便他是个让人无限鄙夷的穷凶极恶之徒。他对于他人的矛盾只是人类内部矛盾。有其他物种介入就是人类与它们的外部矛盾了。

那些动不动就张口闭口“不像有些人还不如狗”的人该好好反思下,是什么让你有这种随意轻贱贬低自身和同类反而来抬高其他种族的潜意识,要知道,在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同样也表明了你也不如狗,因为你也可能是某个人嘴里那个不如狗的人。

不要用通人性,人类的朋友之类的辞藻来扮演所谓的道德biao圣母biao,那些只是人类内心对事物拟人化的投射罢了。就像佛永远是对的,为啥,因为它不会说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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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被自己家养的狗咬过之后,我再也不相信狗粉说的什么“我家狗不咬人”了,畜生就是畜生,智商不支持它们保持理性,尤其是在陌生人面前保持理性,在狗粉看来,自己养的宠物人畜无害,在别人眼里,就是一只可能随时发飙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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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是连续剧的后续,第一部叫做全国禁食狗肉,第二部叫大学生虐猫,第三部叫大熊猫死亡无人问津。

这三部连续剧都是为了第一部做准备的,其目的都是营造一种动物很可怜的行为。

这是第四部,叫罪不至死的宠物被人冷血杀死。

以后还会有第五部,初步估计围绕忠犬八公展开。


由于目前电视剧只允许播这些,所以一些番外篇暂不允许观看……

譬如,失独老人家中死亡,狗因太饿,竟吃主人尸体。

而且一些番外篇也因信息不畅,受到限制,譬如:玉林狗肉节举办无门,是传统的日渐衰落,还是一言堂似的法律政策太过苛刻?

当然,一些涉及民生的企业,譬如狗肉屠宰场的员工何去何从这样的问题,是断然上不得台面的。

说到这里,再说阳谋,所以阳谋的舆论引导是指在舆论可控范围内,选择性地让民众接受一些新闻。这些新闻会左右民众判断。

等第五部公开新闻引导完毕,大部分人都会赞同禁食狗肉,至于我列举的反面舆论,则不会现在公众视野。

你问我怎么看?我只是吃瓜群众,哪里敢发表看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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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养狗人士参考下图!!!

不是说“凭什么因为你们怕狗,我就得栓绳、套狗嘴套,世界不是围绕你们转的,呸!”

而是,一旦(哪怕几率相当小)你的狗出现危险行为,众人绝对会保人命而不是狗命。

你对狗狗疏于管教,一旦出现伤人问题,你的狗被棍子打死你不心疼?

如果真的爱狗,请文明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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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挺无聊一题,但还是插两句话:

1、题主所说的「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引自《家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现在已经废止了,依据是1998年《卫生部关于废止部分卫生部门规章的通知》(卫政发〔1998〕第4号)。

这个问题我专门向卫健委申请过信息公开,当时的回复及说明参见:

法条引用应当注意更新,否则容易闹出「前朝剑斩本朝官」的笑话。


2、本题下很多老师提到了「紧急避险」,但仅引用这个概念恐怕不足以解决问题。

依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本条第三款明确「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此即使我们同意这一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人依旧不能据此当然免责,我们仍然需要讨论措施是否过当,如过当,则行为人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我看到的视频中,保安对犬只进行了总计4次打击

其中第一击击退了犬只,可以看到犬只在受击后很明显向后倒伏在地,腹部朝上。

第二击、第三击均是在犬只已经倒伏的情况下击出,从视频看,在这两次打击中,犬只基本没有进行移动、躲避,可能已经失去了移动能力。

第四击击出时,疑似被咬的小女孩已经走到了拐角处,且犬只已经比较明显地失去了反抗能力,但行为人依旧以将棍子高举过头的强度对犬只进行了打击。


4、如果只以个人意见来说,自第二击起,继续打击的必要性就有争议,第四击的强度则是很明显超越了必要限度。

本题下有老师提到了罗翔老师粪坑(正当防卫)的举例,需要注意的是,两案所面对的情境是截然不同的。

粪坑例中,面对正在进行的性侵害,女性受害人为自卫将侵害人推落粪坑,之后又阻止其爬出。该例中,受害人作为女性,与侵害人间存在悬殊的力量对比,且跌落粪坑除了满身污秽,并未影响侵害人的侵害能力,因此我们认为侵害人跌落粪坑后受害人所面对的危险状态并未解除,后续的阻止行为亦可视为正当防卫。

而本例中,持棍保安比之犬只在力量对比上占据明显的优势,在第一击后犬只已经倒伏在地,面对后续两次击打甚至失去躲避能力,此时以常理考虑,犬只已经失去了伤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仍以棍棒高举过头的强度进行最后一击,以个人意见来说,措施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最后多讲一句:
我在答案开头说,这「其实是挺无聊的一题」,因为本案并没什么高深复杂的东西,甚至连事实争议也算不太上,任何人只要点开题目中短短十几秒的视频,就能得出措施略有过限的结论。

然而为什么大家依旧众口一词地坚持打得好呢?

(个人猜想)是不是因为之前《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不含狗的问题?或者说,也不是因为是否禁食狗肉,而是因为担忧于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入侵?因为担忧于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入侵,所以要为食狗肉者说话,所以要对支持犬类保护的主张提出反对,所以要为屠狗者辩护?

在束羁公权力的问题上,我支持大家的立场;但是立场之争不应该扭曲事实,后者是一切讨论的底线。

这是我对本题的理解。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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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火的罗翔老师的视频☞

熊猫要咬你? 放心把它打死! https://www.zhihu.com/video/1234930857057325056

看见没,熊猫都可以,一条哈士奇算什么?

补一句:

视频里的小女孩明显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完全可以认定为是“危险状况”

再补一点:

关于那些以“狗咬住的是衣服”来认定打死狗是过当行为的人,我引用罗翔老师的一句话“我们要站在一般人的角度去看待,而不是事后理性人的角度

什么意思?如果我是那个保安,我看见一条狗这样叼住小女孩,当然会认定狗已经危及了女孩安全,并立刻采取行动。难道还慢条斯理地观察一波狗有没有咬到衣服底下的肉吗?

对于一般人来说,咬衣服=咬人,哪怕最后认定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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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是孙女受了惊吓,别人可是死了亲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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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标准一向只有一个:

看见没上绳子的狗,我就开始找身边能保护自己的道具。

狗有一点攻击的动作,我可能就下死手。


我只能说,如果你养狗不拴绳,看好你的儿子,我分分钟打死它。

并不是我敏感。

相反,我讨厌过去的自己不够敏感。


做人就应该更敏感一些。

不要觉得你有法律保护,保险保护,警察保护,家人保护。

你应该意识到:等到你需要这些保护的时候,就算你被保护了,免不了扯皮,难受,悲伤,疼痛

你应该做的是,直接避免。


打比方:

你被狗咬一口。

对方开始扯皮说你招惹狗,你又得找证人。

赔钱,好,赔,可是你误工和精神损失费怎么说,对方又开始扯皮。

到最后如果你不够硬, 就变成对方花钱买你罪受,搞不好人家还在嘲笑你。

咬的好,疼死这个龟孙。

让你听到又如何,你不能因为别人说一句话判刑吧。

你甚至没办法因为对方打骚扰电话报警。


我再说绝点。

如果你没被保护成功怎么办?

纯粹被咬了,毁容了,没找到主人,还要打针,没钱打针,有死亡危险,都不知道找谁。

你应该怎么做?


避免危险。


范围再说广点。

拉顺风车我都恶心那些抱着狗的人。

我拉人可没答应拉狗。

我不允许我的身边出现危险的可能性。


反过来说。

你养狗上绳子最起码是保护你自己,如果你可怜狗,那就包括狗。

法律他是偏袒被咬的人的。

不上绳子能体现啥?

0202年了还以为自己是大清帝国的八旗子弟啊?


再再再退一步讲。

在座的各位有谁喜欢自己的人生为了这些意外的事情浪费大量时间,口舌,心情烦恼?

谁跟谁都不值得。

我觉得吧

哪怕我是个黑社会,我都会给狗栓绳子。

这是一种体面事。

哪怕你想让狗咬人,最起码能体现这是您高贵的主动行为。


所以综合以上言论。

我觉得

打的好。

就是动作不够快速,果断,凶狠。

行为得分,10分。

动作得分,6分。

追击得分,7分。


请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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