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唐家三少关于起点新合同的言论?并呼吁网文作者要相信腾讯?

回答
唐家三少关于起点新合同的言论,以及他呼吁网文作者相信腾讯的这番话,可以说是最近网络文学圈里一件相当有分量的事情。要理解他的观点,得从几个层面来看。

首先,唐家三少是谁? 他是网络文学界毋庸置疑的头部作家,可以说是“现象级”的代表。他的作品销量、影响力都达到了一个普通作者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意味着他的话语权和号召力非同一般。当这样一位大佬站出来说某些事情时,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其次,他为什么会提到起点新合同? 我们知道,起点中文网是腾讯旗下的重要平台,也是中国网络文学最重要的阵地之一。新合同的出现,通常意味着平台规则、收益分成、版权归属等方面可能发生变化。对于广大网文作者来说,合同是他们与平台之间最直接、最重要的利益连接点。一旦合同内容不利于作者,哪怕是对头部作者而言,也可能在未来产生深远影响。所以,他提及新合同,很可能是出于对作者群体,包括他自己利益的考量,想要表达他对新合同的看法,并引导作者们理解。

再者,他“呼吁作者相信腾讯”的背后逻辑是什么?

腾讯作为平台方的实力与稳定性: 腾讯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巨头之一,拥有强大的技术、资本和市场资源。对于一个平台而言,稳定性、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对整个行业生态的掌控力是至关重要的。唐家三少可能认为,腾讯有能力为网文行业提供一个长远、健康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相信腾讯,就是相信这个平台的稳定性和未来潜力。
IP价值的开发与整合: 腾讯近年来大力发展IP生态,将文学IP与游戏、动漫、影视等多元化领域打通。这种整合能力是很多小型平台所不具备的。唐家三少作为头部作者,他的作品本身就是极具价值的IP。他或许认为,腾讯能够更好地将这些IP价值最大化,实现粉丝和作者的双赢。他可能看到的是,在腾讯的体系下,他的作品能够被更广泛地触达,获得更多的衍生收入和影响力。
行业的规范化与发展: 网络文学经历了野蛮生长之后,也面临着盗版、内容审核、作者权益保障等诸多挑战。腾讯作为行业的重要参与者,有责任也有能力推动行业向更规范、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唐家三少可能认为,腾讯的加入和主导,有助于解决一些行业痛点,比如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完善的作者激励机制等。
个人经验与信任基础: 作为在起点平台深耕多年的作者,唐家三少可能与腾讯或起点平台有过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了某种程度的信任。他的呼吁也可能源于他在实际合作中的积极体验,他认为平台方是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呼吁也可能引发一些讨论和争议。

头部作者与普通作者的视角差异: 头部作者的收入、影响力和资源往往远超普通作者。他们对平台规则的感受可能与大多数普通作者不同。普通作者可能更关注基础的稿费、分成比例,以及是否能有机会被平台发掘和推广。唐家三少强调的IP开发、生态整合,对于尚未达到他那个层级的作者来说,可能感受不那么直接。
“相信”的边界在哪里? 任何平台方的政策调整,都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作者的利益。即使是头部作者,也可能对某些合同条款持有保留意见。简单地呼吁“相信腾讯”,在一些作者看来,可能略显单薄,甚至会让人质疑是否完全代表了作者群体的声音。作者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平台方的具体措施和承诺,能够真正保障他们的权益,而不是空泛的信任背书。
信息的不对称性: 对于新合同的具体细节,大多数作者可能并没有像唐家三少那样深入了解或接触。他的呼吁,可能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使得一些作者在做出判断时,会有些犹豫。他们可能更希望听到详细的解释,了解新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可能带来的影响。

总而言之,唐家三少关于起点新合同的言论和呼吁,是一种基于他自身地位和对行业长期发展的判断的表达。 他肯定看到了腾讯作为平台方在资源整合、IP开发和行业规范化方面的优势,并希望通过他的影响力,引导作者们对平台保持信心,共同推动网络文学的进步。

然而,作为网文作者群体中的一员,在接收到这样的信息时,更需要保持一份审慎和独立思考。理解唐家三少作为头部作者的视角固然重要,但也要结合自身情况,关注合同的具体内容,了解其他作者的反馈,并在必要时表达自己的关切和诉求。毕竟,健康的行业生态,需要平台方、作者、读者等多方共同的努力和博弈,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呼吁和信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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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问宁立恒为什么杀皇帝,宁立恒说“终究意难平”。

面对权贵们一次次的收买,引诱,威胁。许乐只是一次又一次说“我不同意”。

老剑神李淳罡剑开天门而不入,宁可身死道销。

这些故事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每当我遇到逆境与压迫的时候,便总会油然浮现在我眼前。这些故事中无论老中青的角色,拥有的都是少年意气。“叛逆”“反抗”是网络小说永恒的内核,哪怕写小说的都已经是中年大叔,哪怕看小说的也都已经是中年大叔,但在故事内外,我们都有一颗少年的心。

我热爱网文,正是因为这些。

我希望看到的不一定是你带头用鸡蛋去碰石头,但至少你应该站在鸡蛋这一边。结果我今天看到了“妥协”“圆滑”的“智慧”,看到了“大佬”对“新人”的谆谆教诲,看到你告诉我们石头是硬的,不要去碰。

自此,至少我知道,与宁毅、许乐、李淳罡,还有千万小说中的角色比起来,你写的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了。

原来你是一个政协委员,是一个成功作家,是一个中年男人,是一个精英人士。唯独不是一个少年。

你作为无数网络写手的终极目标,偶像。你做的是告诉我们一些“人生经验”。

好成熟,好有智慧。也令人好失望。

这个行业是个奇特的行业。这个行业中九成以上的人是没有赚钱的。支撑着他们写下去的是大概率不切实际的理想,是一口不服输的气,这种不理智,这种孤注一掷,就叫意气。

我始终觉得,无论其他行业如何,至少,网文作家应该有一股子意气。

但你没有了。

你告诉写手们,想吃这碗饭就不可以意气用事。

可是没有意气的话,为什么要吃这碗饭呢?去上班不好吗?

最后,我还是想引用许乐的一句话:

你们的道理很没有道理

——————

今天,2020年5月5日,猫腻更新了,香蕉也更新了。我书单里大部分作者都更新了,并且有部分作者直言傻逼才断更,傻逼才让别人断更。

我觉得作为当事人的网文写手们才是最拎的清的,所以我一个前作者现读者不凑这个热闹了。为什么要被人恨呢?

以后小说接着看,等网文行业衰落了,世界名著也够我看一辈子了。

我依然是喜欢许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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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打雷的时候你离他远点。

——郭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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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相信腾讯。

我相信不久后起点会出现这样一个作家类型:他长得阳光帅气,刚一出道就以一篇网文震惊业内,各种数据狂涨,常年霸榜,然后荣登作家财富榜榜首,各种活动常客。

虽然他每天活动安排得非常满,但是一天万字更新小菜一碟,两三万字更新也是常态,同时更新三两部小说也是信手捏来。

不要问他为啥这么强,问就是天赋异禀,文曲降世。

然后ip狂卖,一部小说刚写大纲就已经进行了各种ip开发,一边更新一边拍电视剧电影漫画。更是赤膊上阵直接演男主。顺便主题曲也自己唱了。

这种作者粉丝质量肯定最高,白银盟那是最基本的,咬咬牙多开几个号一个号一个黄金盟也是日常操作,打赏少了就显得我的作家哥哥比另外一个弱了,怎么行?宁可自己吃糠咽菜也不能弱了我家作家哥哥的名头。

这样一个网文作家会给鹅厂带来多少收益?一个起码抵得上现在起点前20的总量。

什么?有几个獐头鼠目的地中海说这文章是他们联合写的?不存在的。那是假消息,你再去查查这个帖子还在吗?明显没有吗,所以刚才是幻觉,那些枪手也配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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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确实已经做到网络文学这一行最巅峰,最拔尖的那里,他也是无数网文作者憧憬的偶像,不过他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普通的政协委员,是全国政协下属的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一位委员。

全国政协的框架下,有办公厅,还有几个部级的专门委员会。

理论上来说,唐家三少有什么意见,都可以直达天听,他也是网文作家里唯一一位到这个位置的,也是最应该代表网文作者发声的。

他也很清楚在这个行当里,网文作者会有什么样的困难,会遭遇什么样的不公道,应该如何去完善相应的框架,建设更好的网文圈生态。

他明知弱势的小作者会遭遇怎样的不公道,也知道弱势的作者根本没有选择合同的权力,我也相信他曾经历过这些痛苦和挫折。但可悲的是当他有能力为作者发声的时候,却告诉作者:“我当年就是这么过来的,所以你要忍耐,和我一样,继续写下去,然后有一天,风会停,雨会霁,未来会是光明的。”

可是,你本该是那个带头去照亮黑暗的人,现在却变成了一片乌云。真是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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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怎么来的?

不少朋友知道现代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以著作权归属于作者为原则,其他情形为例外。但这一切不是理所当然的。在英国1710年《安娜女王法》颁布之前,著作权非但不属于作者,反而属于出版商。

十六世纪,印刷术出现之后,英国王室为了阻止马丁路德的改革思想在英国传播,颁布法令规定只有王室批准设立的特许出版公司(Stationers’ Company)才可以出版经销书籍。

特许出版公司实质上是大出版商组成的行会。英国王室赋予他们垄断出版业的权利,同时也要求他们承担审查出版物的义务。王室的使者有权随时进入任何出版场所,检查是否有非法书籍。

著作权又称版权(copyright),最核心的权利就是专属的“出版发行”的权利(right to copy)。在1556年之后的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英国所有的版权都属于特许出版公司。

自然,这一制度引起了作者的极大愤慨。

《失乐园》的作者,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在《论出版自由》(Aeropagetica)一书中,大力抨击特许出版制度。著名的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常年向议员申诉特许出版制度阻碍思想交流、只让出版商牟利。

作者的抗议与当时一系列改革运动结合,给政府造成了极大压力。最终在十七世纪末,英国议会没有继续维持特许出版制度。

旧的制度破除之后,新的制度也没有办法马上建立。尽管在特许出版制度被废除当年,支持作者的议员就提出了相对保护作者权利的法案,但出版商同样动用资源,希望设立对他们有利的新制度。

有意思的是,在运动初期,部分作者主张的是完全的出版自由,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版任何书籍。但很快也有作者提出,如果实行这样的制度,会导致盗版横行,作者的权益同样得不到保障。

作者和出版商的各派势力在议会拉锯长达十五年。最终,议会在1710年达成妥协,通过了后来被称为《安娜女王法》的法案。这一法案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作者可以通过在特许出版公司登记以取得权利,在1710年后出版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为出版后14年。

遗憾的是,约翰·洛克在1704年就因病去世,没能看到他大声疾呼数十年的著作权新制度的建立。

《安娜女王法》的通过不是结束,而是作者争取权利的开始。

我上一篇文章的配图是巴尔扎克的画像。巴尔扎克以勤奋著称,二十年间写了将近一百本小说,甚至有时常一天写20个小时,更有三天写完几十万字的《高老头》的传说。但他的勤奋没有给他带来对应的收益,他时刻受到高利贷借款人和出版商的压迫,在贫病交加中去世。

此后的两百多年间,作者通过一次次运动获得了更大的权利。最终,现行的《伯尔尼公约》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归属于作者,作者不需要登记自动取得著作权,著作权的期限是生前+死后五十年。

目前,《伯尔尼公约》有167个缔约国,作者几乎可以在世界上所有国家获得同等的保护。

今天阅文平台产生的争议,不过是两百多年前的斗争的重演。出版商在两百多年前失去了多少权利,他们在今天就要重新夺回来。

但问题是,今天的弥尔顿、洛克,又在哪里?

@敏大是一只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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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不一样了,

它已经完成了从奴隶到贵族的进化,

从韭菜变成割韭菜的镰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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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唐家三少,听人劝吃饱饭!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怼人家阅文集团,人家有多大的实力你们不清楚吗?通天的本领各位懂不懂?

虽然明显是不平等的合同,但是我奉劝各位作者老老实实给签了,体面一点。

不要让别人使出杀手锏,到时候签不签还能由得你?

我就一个疑问:

这个约是怎么签的如果有机会的话能不能让我们大家见见这个流程,学习一下?

我相信如果拿出这个签约的流程和视频,作者们应该不会再闹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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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宋江被招安之后,成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军的主力。所以说水浒传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作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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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字就够了:工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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