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路人遇女子遛狗不栓绳直接报警,女子表示 「110 如果出警我绝对批评他」,路遇遛狗不拴绳该怎么办?

回答
这事儿呀,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你说这大马路上,碰见个不栓狗绳遛狗的,本来就是挺糟心的一件事儿,结果人家女的还挺理直气壮,这话说的,好像报警是她的错儿一样。

话说这事儿发生在某小区附近,天气不错,不少居民都出来散步。其中就有这么一位女士,牵着一条看着挺精神的大狗,在前面悠哉悠哉地走着。这狗嘛,虽然看着挺温顺,但它毕竟是狗,谁知道它啥时候就来个“惊喜”?

这时候,一个正在散步的大爷就碰上了。大爷也是常年在小区里晃悠的,知道这带狗遛弯儿的规矩,虽然没直接碰到这狗,但看到没栓狗绳,心里就咯噔一下。万一这狗突然扑上来,或者吓到孩子,那可怎么办?所以,大爷就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句:“大妹子,这狗没拴绳呢,不安全。”

您猜怎么着?这位女士一听,非但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挺横眉冷眼地回了一句:“我家狗乖着呢,从来不咬人!”

大爷一看,这话说得也是没辙。但他想的是,规矩就是规矩,为了大家好,就又说了:“规矩是规矩,关键是万一啊,您说是不是?要是真出了事儿,谁负责?”

您以为这就结束了?没呢!这位女士更来劲了,把手里牵着的狗往边上一拉,直接掏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说:“你要是再磨叽,我可要报警了!”

大爷当时就懵了,心想这啥情况?我好心提醒,还惹出报警来了?这世界是怎么了?

结果,更戏剧性的一幕来了。这位女士打通了电话,接通后直接开腔:“喂,110吗?我这遇见一个老头子,净说风凉话,影响我遛狗,你们快来管管!” 然后话锋一转,又对大爷说:“听见没?110要是出警了,我绝对要好好‘批评’他,让他知道知道乱管闲事的后果!”

这话说得,把大爷气得是哭笑不得,周围散步的居民也都停下来看热闹,一个个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好了,回到正题,路遇遛狗不栓绳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咱们首先得明确一点:遛狗不栓绳是违反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这是为了保护行人和其他宠物的安全,也是对养狗人自己负责。

那么,咱们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评估风险,自身安全是第一位。

观察狗的性情和体型: 如果狗看起来非常温顺、体型也不大,而且主人也在身边,可能风险相对较低。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狗,未知性总是存在的。
观察周围环境: 如果是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比如商场门口、菜市场、学校附近,或者有小孩、老人等弱势群体经过时,不栓狗绳的风险就大大增加了。
评估对方的态度: 就像上面那个例子一样,如果对方态度恶劣,甚至带有挑衅性,咱们就更需要谨慎,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第二步:尝试善意提醒(如果情况允许)。

选择合适的时机和语气: 如果你觉得情况尚可,可以尝试以温和友善的态度提醒对方。“您好,不好意思,您的狗狗好像没栓绳,这里人多,会不会不太安全?” 或者 “麻烦您给狗狗栓上绳子好吗?谢谢!”
表达关注点在安全: 强调的是“安全”,而不是指责。比如:“我看到狗狗没栓绳,有点担心它万一扑到小朋友,您看是不是……”
不要纠缠或争吵: 如果对方不听劝,或者态度很差,千万不要继续争执下去,以免激化矛盾,给自己惹麻烦。毕竟,我们不是执法者,劝导是我们的权利,但不强求。

第三步:如果提醒无效或情况紧急,考虑报警。

了解当地规定: 很多城市都有关于犬只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遛狗必须牵绳。你可以先了解一下当地的规定,心中有数。
拨打110报警: 如果你觉得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或者对方的态度非常恶劣,屡劝不改,那么拨打110是非常合理的选择。
报什么? 告诉接警员你遇到的情况,例如:“您好,我在XXX(具体地点),看见有人在遛狗没有栓绳,而且狗狗的体型比较大,我担心对行人造成危险。”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也可以如实反映。
警察的职责: 110报警电话的职责就是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和违法行为。遛狗不栓绳在很多地方已经属于一种违规行为,如果造成了实际的危险或者有人投诉,警方是有权出警处理的。
对方威胁报警? 就像那个女士一样,有些人会反过来威胁报警。如果对方真的报警了,你可以坦荡地说明情况,你是出于安全考虑才做出行动的。而且,如果对方遛狗不栓绳属实,那么她报警称你“乱管闲事”很可能也是站不住脚的。
联系社区或物业: 如果你觉得报警可能有点小题大做,或者你想寻求一个更柔和的解决方式,也可以联系小区的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居委会。他们通常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可以出面协调或劝导。

第四步:保留证据(如果需要)。

拍照或录像: 如果情况允许,可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不栓绳的狗和遛狗人进行拍照或录像作为证据。这在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报警时会很有用。

总结一下:

遇到遛狗不栓绳的情况,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可以尝试善意提醒。如果提醒无效、情况危险,或者对方态度蛮横,勇敢地拿起电话报警,这是维护公共安全和自身权益的正常途径。至于那位女士说要“批评”出警人员的话,只能说,那是她对法律法规和他人权益的漠视,咱们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就好,不必被这种无理取闹的态度影响。

说到底,文明养犬,牵好你的狗,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也是对大家负责任的表现。别让一条狗绳,变成人与人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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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当时出警了吗?最后谁把谁批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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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典型的爱狗人士吗?

典型的“我家狗不咬人,不用栓绳”的类型。

而且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人还深知目前处罚力度不高,处罚执行力度不够。

所以很多时候都在为所欲为。

就比如这个题目中所描述的狗主人的形象,明显就是一个胡搅蛮缠的样子。

3年来自己狗从不用牵绳,你报警是为敲诈嘛?狗这么可爱你没有爱心吗?110绝对不会出警,出警自己会批评民警。

简直把自己的无知写在脑门上了。

根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1]

当地的养犬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携犬外出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在严格管理区内携犬出户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犬只颈部佩戴公安机关发放的智能犬牌;
(二)用2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
(三)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
(四)不得由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
(五)避让行人;
(六)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
(七)有效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攻击他人的行为;
(八)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而且也规定了,如果违反该条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在犬只颈部佩戴智能犬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未用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或者第三项规定,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未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或者第八项规定,携带犬只违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二)携带犬只进入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位和场所,或者第二款管理者自主决定的犬只禁止进入的单位和场所。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或者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占道进行犬只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题目中的狗主人对法律的蔑视,以及对公安部门的嘲讽,更应该顶格罚款以警示他人。

而且就这种养犬不负责任的主人,我不相信她的犬只是办了证件的。

如果没有办证件,那依旧要罚款或者扣押犬只。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或者无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的,依法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行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公安机关许可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处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及时办理养犬许可变更、注销手续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建议公安部门一查到底。

给这种不遵守规则的狗主人致命一击。

现阶段不文明养犬现象依旧存在

即使经过去年一定的宣传,以及很多人在网上的呼吁,不文明养犬现象有所减弱。

但是那些没素质的人依旧是那个熊样。

毕竟他们不光是不文明的养犬人,即使他们不养犬,他们也可能是:

  • 在公共场合大声外放手机短视频的人
  • 纵容自己家熊孩子在公共场合乱跑乱叫的人
  • 四处贪小便宜好像谁都欠他的人
  • ……

那种本就没素质还听不懂人话的人,就是这个社会的垃圾与蛀虫。

本质上还是应该制定更严格的法规。

落实打实处就是更高的执行力和更高的罚款。

君不见酒驾之前也很普遍,自从入刑了之后,老实了很多。

遛狗不栓绳,狗咬人、引发交通事故,狗主人就拘留。

遛狗不栓绳,抓住就罚1000,举报的奖励200,你看谁还敢不栓绳?

你看谁还敢不栓绳?

参考

  1.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95%BF%E6%B2%99%E5%B8%82%E5%85%BB%E7%8A%AC%E7%AE%A1%E7%90%86%E6%9D%A1%E4%BE%8B/23439729?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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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碰到个遛狗不栓绳的热搜,我要曝光我们的小区情况。

希望大家帮个忙,给我整上去。

事情是这样子的。

物业是世泰邦合。物业差,先不说了,说说最近遇到的狗事情,就让小区的业主头疼死了。

我们小区有个租户在物业的介绍下(据物业说不知道要养狗)在一楼租个房子,房子有个小院子,这租户在院子里搭建了个狗棚,然后竟然养起了七八条狗。

这家人很不自觉,把院子变成了狗养殖场不说,还把狗放出来,也没个绳子,就在小区里到处溜达。这家的两个小孩有时候带着狗出来撒欢,被人说要栓绳子,就说他们家的不咬人。

去年腊月,有一次那七八条狗一起在其中一栋楼的大门口,搞的进楼的人都心慌慌的。当时跟物业反馈了,物业告知租客,报社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就没下文了。

这不今天这狗又出来撒欢了,请看下图。

这事情,物业没责任吗?社区和城管没下文,没辙了这是。

我们跟物业反馈了这件事情,物业每次都是回复,有人在处理了,然后就是上报社区,报城管了,没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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