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男童景区撒尿被路人责骂踹倒,其母亲与对方撕打坠崖摔伤,面对这类情况,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回答
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确实会让人措手不及,而且牵扯到未成年人、肢体冲突甚至生命危险,处理起来会非常棘手。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并采取一系列步骤来妥善处理:

一、 首要原则:保障安全,制止冲突,安抚情绪

无论任何情况,首要的、最重要的事情是保证所有相关人员(包括男童、其母亲、打人者以及其他游客)的生命安全。其次,要尽一切可能制止正在发生的肢体冲突。同时,在安全得到初步保障后,安抚情绪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特别是对于受到惊吓和伤害的儿童。

二、 详细处理步骤:

1. 立即制止冲突,评估安全状况:

识别并喊话制止: 如果你身处现场,看到冲突发生,第一反应应该是大声呼喊,制止双方的肢体冲突。例如:“住手!你们在干什么!”“冷静点!”“别打了!”
尝试物理隔离(谨慎为之): 如果可能且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将双方分开,例如站在两人中间,或者抓住施暴者试图拉开他。但要极其谨慎,避免自己也卷入冲突或受伤。
评估伤情和危险源: 在制止的同时,快速评估双方的伤情,特别是那位母亲是否真的坠崖以及坠崖的程度。同时留意周围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进一步伤害的危险源(如栏杆不牢、地面湿滑等)。

2. 寻求专业援助,报警是关键:

立即报警: 一旦情况稍微稳定,或者意识到冲突无法自行化解,最重要、最直接的步骤就是立即拨打110报警。在电话中清晰、准确地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具体情况(男童撒尿、被踹、撕打、坠崖等关键词)以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联系景区管理方: 同时,如果现场有景区工作人员或游客中心,也应立即通知他们。景区管理方通常有自己的安保队伍和应急预案,他们能更快地抵达现场并协助处理,同时也要承担维护景区秩序的责任。

3. 优先救治伤者,并做好记录:

呼叫急救: 如果有人受伤,特别是那位坠崖受伤的母亲,应立即呼叫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救护车到来期间,如果自己懂得基本的急救知识,可以尝试进行必要的止血、包扎等处理。切记不要随意移动伤者,除非存在即时生命危险(如火灾、二次坠落等)。
保护现场: 在警察到来之前,尽量不要随意触碰或移动现场遗留的物品,以保留可能的证据。
初步安抚: 在救治伤员的同时,派一个人去安抚受到惊吓的男童和其他在场游客。让孩子感受到安全感,理解他是一个被卷入事件的受害者。

4. 配合官方调查,冷静提供信息:

配合警方: 等待警察到来后,积极配合他们的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看到或听到的事实经过,但避免添油加醋或猜测。
作为证人: 如果你目睹了整个过程,可以主动向警方提供你的联系方式,成为案件的证人。
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在整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男童的隐私,避免不必要的围观和拍照,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他的身份信息。

5. 后续处理与责任划分:

区分责任: 警方到达后,会初步了解情况并展开调查。男童撒尿行为不当,但其母亲的撕打和对方的踹倒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坠崖摔伤,都涉及到严重的责任问题。
法律途径:
男童行为: 对于男童的不当行为,事后可以通过家长与景区协商,或由家长进行教育引导。
路人行为: 路人踹倒男童的行为属于暴力干涉,如果导致男童受伤,或者加剧了后续的冲突,其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甚至是违法。
母亲行为: 其母与对方撕打的行为属于肢体冲突,如果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坠崖摔伤: 母亲的坠崖摔伤,其直接原因是被对方导致摔倒,那么施暴者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母亲在撕打过程中也有不当动作导致自己失足,责任划分会更复杂,需要警方和法院来判定。
民事赔偿: 受伤的母亲及其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施暴者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
景区责任: 事后也可以评估景区在这起事件中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例如安保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及时介入处理等。
调解与协商: 在警方或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过程。

一些补充和细节考虑:

目击者的作用: 如果你是目击者,你的叙述对还原事实真相至关重要。尽量回忆细节,比如路人的言语,男童母亲的反应,以及坠崖的瞬间。
保持冷静: 面对这种突发且有危险的场面,保持自身的冷静是理性处理的前提。
尊重隐私: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涉事人员的隐私,特别是孩子。避免在网络上随意传播相关视频或信息,否则可能涉及侵犯隐私的法律责任。
法律咨询: 如果事件性质比较严重,受伤一方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而言之,遇到这样的事情, 安全第一、报警求助、救治伤员、配合调查 是处理的基本框架。在法律框架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和赔偿,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这件事背后也反映出社会对于公共场合行为规范、未成年人教育以及遇到冲突时的理性应对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共同反思。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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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法理之类的事,不评论了。

我们那时候,如果发生这些事,哪里有争论的脸哦。只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事,羞愧难当,恨不得挖个洞,消失才好。

有时候,我在想,普遍的良知、道德、羞耻心在哪呢?

这究竟是平等对立,还是道德沦丧呢?

这世间,还有道理、道德、羞耻可讲吗?

难道每个人都是见人杀人,见佛杀佛,只为自己杀条血路吗?

我在想,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母亲?是勇敢、是无畏、是平等的动力?还是,无知、无教养、无教育、无道德?

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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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支持风景区大庭广众之下尿尿的也能有256个点赞,我是看不懂,你们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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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的孩子,独自在悬崖边玩,父母都不管的吗???????????

新闻中和评论区说的都是“ 夫妻俩在拍照片,母亲听到有人指责了才发现孩子蹲在地上尿完了”。

景区+悬崖+三岁

孩子撒尿都是路人先看见的,这对父母在干啥呢?只顾着自己拍照不管孩子吗?

如果这事儿被我看到了,我也会骂这对父母的,因为他们严重失职。

在悬崖边上不盯紧孩子,丢了摔了怎么办?

这次还好只是撒尿了而已,如果是孩子自己钻栏杆去了呢?三岁孩子,那么简单的栏杆,半分钟足够出人命的了。

那时候,不需要路人来“欠嘴”了,他们自己跳下去都来不及了。

诸位网友们啊!这事儿就好像是“ 小张在公交车上背着五十斤炸药被老太太被道德绑架强行令其让座”。

大家围绕着道德绑架的事儿一顿输出,

你们忽略了炸药才是大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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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的机长?

强烈建议该机长去跟你们家空姐学习下,当一个三岁的小朋友憋不住尿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

直接辱骂、殴打还扣上“不配当中国人”的帽子

可见这位机长同志的素质和觉悟是多么低下。

小朋友配不配当中国人不知道

你们夫妇反正是不配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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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在一年前就报道过,并且作为当地人,我也有关注过这个事件,当时我也在知乎上回答过相关问题,虽然没有具体接触案件事实,但作为一个对莫干山剑池景区非常熟悉的人,我可以分享一些外地人“想当然”之下可能不了解的情况。

一、早期报道与现在的报道不一致。


从我个人的观感来讲,现在的报道与当时的报道,最大的区别在于“在景区内撒尿”和“往瀑布里撒尿”的表述不同,虽然瀑布也是景区,现在报道里表述在景区撒尿也符合事实,但对于这个行为的性质以及带来的后果是有显著区别的。虽然我不能说之前的报道一定是事实,但先前报道中的表述为“卢女士称”,但有良知的记者应该都不会公然去编造卢女士从来没说过的话,所以我觉得小孩往瀑布里撒尿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

二、莫干山风景区的剑池瀑布是怎么个瀑布?


剑池主要是三个瀑布,距离非常近,三层瀑布是同一条溪流从高流到低,从最上面走到最下面,单路程只有2-3分钟,且剑池瀑布不是那种只可远观的瀑布,第一张图片的瀑布下面是我们小时候经常玩水的地方,水池很浅,游客卷个裤子就能下水;第二张图片的瀑布较高水量也较大,但同样也是游客在下面能够近距离接触到的瀑布。

三、在剑池瀑布撒尿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作为曾经的莫干山人,在我看来在剑池景区撒尿和往瀑布里撒尿是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因为往景区路边撒尿,其他游客看到了最多觉得不雅但也能理解,但往瀑布里撒尿就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你的尿在几秒钟后就糊了别人一脸或被人喝了。

你在上游撒尿,我在下游喝水这也是很正常的情况,但问题在于我们的距离不能太近,而莫干山剑池景区瀑布存在的问题是它是三连瀑,第一个瀑布到第三个瀑布的步行距离就是两三分钟,而且这个距离近乎是垂直距离,相当于你往八楼的自来水管里撒尿,我在一楼洗脸刷牙。

四、另一方的行为。

首先需要声明,我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我在上面图片里所说的“心态崩了”的情况。但莫干山剑池景区,从第一个瀑布到第三个瀑布之间虽然有两条路,但这两条路距离相当,且是互相可以看到的,类似于八楼和一楼之间有两个楼梯,而且并不是单行,任何一条路都可以上下。所以如果是游玩好下面的瀑布,被瀑布水汽糊了一脸的游客往上走,看到有人对着瀑布撒尿后心态崩了的情况都是很可能会发生的(作为上海周边的景区的核心景点,莫干山剑池瀑布的游客密度是非常高的)。卢女士很可能因为不知道瀑布下面是什么情况,不知道儿子的尿至少会糊人一脸(瀑布水汽很大,只要从下面的瀑布走上来脸基本上都是有点湿的)而没有及时制止,但这是近乎必然会发生的事情。

如果对方因此和卢女士争吵和打架,我认为卢女士都理亏,你把尿泼人脸上了人家不想咽下这口尿,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对方不是因为这种情况,但因为知道对瀑布撒尿引发的后果而与卢女士争吵,我认为也可以理解。

但本案中有一个孩子被对方踢倒的情形,如果是故意的,那很显然行为性质就很恶劣了,无论如何,成年人对三岁孩童施加直接的暴力,以长欺幼不可取。如果是在冲突过程中误伤了孩子,那也是一个需要道歉的过失(之所以说道歉是因为孩子似乎并没有受伤)。

五、是否被故意推下山,有没有刑事责任

没看过视频,但根据各方说辞分析,案发地是在剑池的凉亭内,那个凉亭是周围有座椅靠背栏杆全包围(除了靠近道路一侧的入口)的凉亭。而卢女士跌落的状况是因为她站到了凉亭的座椅上导致本来可以到成年人腰部高度的凉亭围栏在当时可能仅到卢女士膝盖位置,且各方对冲突的描述均不存在樊先生对卢女士乘胜追击导致卢女士不得不躲到凉亭座椅上的情况,踩到凉亭的座椅上是卢女士自己的行为(吐槽一句这也是不文明行为),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卢女士为了在冲突中占据优势而采取的行为。在此情况下,虽然不能排除樊先生心生恶念趁机把卢女士推下山崖作为报复的可能性,但要认定其刑事责任,必须得在视频监控里有十分明确的他把卢女士推下去的全过程才能定罪(一个完整的推的动作,即推人者的手臂和手必须有明显的大幅度的位移),如果视频中没有明显的动作幅度,被告人的手或手臂仅有极短距离的向外动作(比如格开、挡开),且在卢女士站在座椅上还有抬腿的情况下,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被告不构成犯罪是合理的。

六、民事赔偿金额

取决于卢女士是否构成伤残(轻伤不代表残疾)以及伤残等级,考虑各方过错,我倾向于认为樊先生要在其过错范围内对卢女士的伤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金额大概和最初提到的140万、70万相去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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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不喜欢现在的标题,看到后以为是:

因为男童景区撒尿,路人责骂并踹倒男童,进而母亲与对方厮打,过程中坠崖摔伤。

光看标题,这是什么丧心病狂的路人啊,先打骂儿童,再厮打妈妈。

其实呢(也不一定实…)新闻正文描述的却是:

3岁男童景区憋不住了当场撒尿,路过的一对夫妻中女的评论“谁家孩子当众撒尿,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父母生出这样的孩子。”,男童妈妈觉得受到侮辱,与其理论,让对方道歉,并在口头争执中率先踹了对方一脚,自己也被对方丈夫推一把。对方临走又踹了一脚孩子,引发进一轮肢体冲突,厮打过程中妈妈在又一次准备踹对方时,被对方丈夫推了一把坠崖摔伤。

没啥可看待了的,法院都判了“推她”下去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监控上是她自己踢人在被挡时失去平衡掉下去的。

非要看的话,就是两个都不咋地的女人之间骂街打架的事儿,以及两个控制不住场面还搅和场面的丈夫……还有一个倒霉孩子。

3岁的儿童膀胱发育刚刚成熟不久,刚能实现自主大小便。这个年龄呢大小便都不太稳定,大人能做到的他还做不到——很多孩子还爱憋尿,然而经常高估自己的水平,总之,不是3岁孩子的错。

对新闻标题和新闻里的人实在没什么想说的了,应对“孩子憋不住要上厕所了”该咋办,倒有些实战经验。

3岁小孩突然憋不住要上厕所太正常了,外出时有一些方法和物品,可以帮助家长“就地解决”时,方便自己方便他人。

1.经常鼓励孩子表达要上厕所

不管是没注意,还是无法准确感觉,或者是种种原因不愿意说,3岁孩子不一定每次都能提前主动表达如厕意愿。

日常注意这方面的教育,耐心提醒孩子感觉便意,示范如何表达(无论在幼儿园还是在生活中),并且在孩子主动提前表达要上厕所后,表扬或鼓励。

还可以通过绘本、故事等孩子感兴趣的方式,不断重复教育。

2. 日常观察孩子的如厕规律

但孩子还是很多时候,不会提前主动表达。这时候,就需要大人的关注,从而能及时准备和提醒。

  • 关注孩子有便意时的表现
  • 关注孩子日常大小便规律

例如,当天还没有大便的情况下,出门前都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例如,很多孩子想上厕所前,都会“跳尿尿舞”,夹紧腿或者左右换脚摇晃。有的还会做出努力憋尿的表情。

3.外出场所提前了解卫生间分布

无论是商场、超市、景区,还是其它城市空间,到了后关注下卫生间的分布。如果没找到或地图上无法看到,初到时遇到工作人员,都可以问一下。

例如我所在城市,比较老的地铁线上,中途有的站没有厕所,途径它们前,一定会在有厕所的站问下孩子,或者直接带孩子去上一上厕所,避免路上突然想上,下车也没有厕所。

4.临时借用饭店厕所

有时候在路上,的确附近没有公厕,或公厕太远。有时也经常只得临时带孩子借用路边饭店的厕所,只要礼貌说明,大家都很帮忙和理解,从来没有被拒之门外。

5.就地解决

什么都没有,只能就地解决的情况,的确也遇到过。尽量在土地上,植物带中,选择偏僻点的地方,尽量回避下,一方面本来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一方面保护孩子的隐私。另外也能让孩子感受到,不提前说,憋到要随地上厕所是不值得肯定的事情,下次要尽量提前告诉大人。

6.必备一些好用物品

一般出门,及时提醒,如果觉得孩子差不多了,遇到厕所管它有没有都去一去,做到这些,其实基本不太会被“突然袭击”。

如果孩子年龄小,刚脱离尿不湿,可以考虑长时间出门时带一下(例如在交通工具上,到地方后再摘下)。多带一条备用裤子,不至于万一中招,没有得换。

即使在孩子已经4岁的情况下(依旧需要经常提醒……),出门也会常备一些黑色塑料袋,以备不时之需。轻便而大的遮阳伞,也是我外出经常携带的——不仅可以遮阴,遇到紧急轻狂还可以遮羞……

长时间坐车的话,有专用的便携马桶、小便壶和小便袋,也适用于其它没有厕所的情况。

实际使用的话,类似尿不湿的那种内含高分子树脂的尿袋,在方便性和卫生型上都更胜一筹。各大电商搜关键词有很多选择可以购买。


人类在相当长的历史中,都在忍受着互相的大小便。既然发展到了今天,得以有干净卫生与文明,何不好好维护,也不要让别人忍受不必要的不快。

人类在之前和现在,都有着同样的发育发展规律。都已长大成人,却也是从幼崽时期过来,何不对三岁孩子多一些宽容。擦肩路过,恶语相向,何不是另一种随地便溺。

不然,泼妇遇泼妇,动口又动手,两败俱伤,还被各种编排引流引战,自己身心受苦,徒给别人增加茶余饭后笑话罢了。

@知乎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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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岁的孩子随地小便。

如果实在控制不了,孩子太小还没有学会,麻烦把纸尿裤穿上。

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佬受的教育就是单干好、父子兄弟不能合作,所以你孩子是你孩子,和我没有关系,我没有任何义务为你的孩子付出任何成本。

如果你的孩子一定要哭,麻烦锁在家里哭;一定要尿,尿在自己裤里。

你说你买不起纸尿裤,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第二,打拳嘛。

双方的丈夫在拉架,她自己给脸不要脸、起哄架秧子,结果踢人没踢好自己掉下去了,然后诬告别人故意伤害罪。

这不是打拳是什么?

拜托你们女人多用用逻辑处理问题,不要用情绪处理问题。

什么屁事儿都把你那点儿破逼情绪顶在脑门上,地球围着你转啊?

共你奶奶腿儿的情,带着三岁孩子爬山你还有理了?

第三,我大概回忆了这几年我去过的公共卫生间,车站、饭店、公厕的男性小便斗,不是落地式、就是一长条的长流水式,挂式小便斗,商场爱用这种。

你丫的逛街就专心逛街,带着你儿子瞎逛什么?

还得把男厕所租给你方便你带孩子上男厕?

你丫的儿子要是没人管,麻烦你把逛街的爱好改了。

还有,男厕的蹲位没那么紧俏,可以随便尿,我可不觉得你这土鳖德行像认识挂厕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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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些人真闲,管闲事管的太宽了真的,这也就是一个女人带着3岁孩子她敢当面说几句,换作一个拿着枪或者砍刀身高1米9的黑人,甭说是随地大小便了,就是冲她脸上尿,你看她还敢放一个屁不。

3岁小孩憋不住尿这多大点事,大连13岁小孩把女同学杀了最后不还是不了了之了么。

别对幼童要求太高,带小孩都不容易,每个人也都是从幼童长大的,我不就信这个管闲事的女人3岁的时候每次小便都上厕所,她丈夫喝多的时候也没少在路边随地小便吧。

中国有句老话,各扫门前雪,别把自己当领到了,在家领导你老公你老婆你爸你妈那都没事,他们愿意惯着你那是他们的事,别指望陌生人给你面子,这年头有权有势的人在外面都很低调。

如果这3岁小孩是个发育比较早的13岁少年身高一米8那种的,看见自己妈妈被打到悬崖,抄起石块把这管闲事的两口子拍死都不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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