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陈露方爆料称,陈露没有主动索要分手费,是霍尊提出让陈露帮其危机公关,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回答
好的,我们来梳理一下陈露方爆料的这些信息,看看其中有哪些值得我们深入关注的点。

核心爆料内容提炼:

陈露方明确表示,分手费并非陈露主动索要,而是霍尊在分手过程中,提出让陈露“帮忙”处理一些“危机公关”的事情,并因此涉及到了费用的问题。

深入解读与值得关注的点:

1. “危机公关”的性质与具体内容:
这是最关键的疑点。 当霍尊提出让陈露“帮忙危机公关”时,这里的“危机”具体指什么?是两人关系被曝光的风险?还是霍尊个人在事业上可能面临的负面影响?
陈露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她是被要求配合表演,放出某些消息,还是阻止某些消息的传播?她是否有能力和渠道去做所谓的“危机公关”?
“公关”的“手段”是什么? 是公开宣称分手,还是有更复杂的操作?这涉及到双方在处理关系上的策略和手段,也可能牵扯到个人隐私的边界。
为何是陈露来“公关”? 如果霍尊认为自己有危机,通常会寻求专业的公关团队或经纪公司。让一位前女友来承担“危机公关”的责任,本身就显得非常规,也容易让人联想到其中另有隐情。

2. “分手费”与“危机公关”的绑定关系:
“帮忙”与“费用”的逻辑链条。 陈露方强调不是主动索要分手费,而是霍尊提出让陈露帮忙,然后才有了“费用”。这层逻辑关系非常重要。它暗示了这笔钱并非是补偿性质的分手费,而是“劳务费”或“报酬”。
“劳务费”的性质是什么? 如果陈露真的“帮助”了霍尊进行所谓的“危机公关”,那么这笔费用可以被视为对她提供服务的“报酬”。但这个“服务”究竟是什么,是否涉及到了某些不当行为或对他人造成了伤害,是需要审视的。
谁是真正的“受益方”? 从陈露方的表述来看,霍尊是“危机公关”的直接受益者。那么,陈露“帮助”了他什么,以至于需要支付“费用”?

3. 霍尊方在分手中的主动性与意图:
霍尊的“提出”至关重要。 这表明在两人关系结束的沟通过程中,是霍尊主动抛出了“危机公关”这个话题,并以此为基础谈论了费用。这与陈露方“不主动索要”的说法形成了对比。
霍尊的“风险意识”或“策略”。 霍尊是否预见到了两人分手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压制”或“引导”?他是否想借此机会让陈露承担一些他不愿意公开或处理的“脏活累活”?
是否存在“交易”性质? 这种“帮忙换钱”的模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带有一定的“交易”色彩。这可能揭示了他们在处理感情破裂时的另一种考量。

4. 陈露在此事件中的角色与动机:
陈露的“配合”与“妥协”。 如果陈露确实做了霍尊要求的“危机公关”相关的事情,她当时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对霍尊还有感情,还是为了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或者是出于其他原因?
“费用”的合理性与协议。 如果有“费用”的说法,是否双方就“危机公关”的具体内容和报酬有过明确的约定或协议?这笔费用的数额是否与陈露所做的工作内容相匹配?
“爆料”的目的。 陈露方此时选择爆料这一细节,很可能是在反击之前关于她“敲诈”、“狮子大开口”的指控,意图证明自己是被动的,并且是在被要求的前提下才产生了费用上的牵扯。

5. 事件的法律与道德边界:
“危机公关”是否合规合法? 如果所谓的“危机公关”涉及到了虚假信息传播、诽谤、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那么陈露方的“帮忙”行为可能就会触犯法律。反之,如果只是普通的公开或不公开分手声明、信息控制等,则可能属于合法的个人事务处理。
道德责任的划分。 在一段感情破裂后,如何妥善处理双方关系及其可能带来的后续影响,是双方都需要承担的责任。但如果一方利用“危机公关”的说法,让另一方代为承担风险或处理不当事宜,这在道德上是否合理?

总而言之,陈露方这次的爆料,将焦点从单纯的“分手费”转移到了一个更复杂、更具操作性的层面——“危机公关”。 这一说法极大地挑战了之前对事件的简单认知,并抛出了更多需要深入调查和理解的问题。其中,霍尊提出“危机公关”的具体内容、陈露为此提供的“帮助”是什么、以及两者之间费用的性质和合法性,是整个事件中最值得关注和深究的环节。这不仅关乎两人之间的个人恩怨,更可能触及到某些行为是否违背了法律和道德的边界。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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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原微博,没啥有用的东西。

别人让她放料,也找了个理由没放。

至于灵蛇女媚这篇文章,后面煽动情绪的东西完全不是重点,重点就在前面这一段,也就是这所谓的协议由来何处,以及这份协议的性质究竟是什么。

洋洋洒洒一大堆,核心不过三句:

1.有人给了陈露霍尊的黑料(姑且相信是别人给的),然后她拿着东西给霍尊看,

2.霍尊看到之后主动提出签危机公关协议给钱要求她帮着危机公关(大概可以理解为不要放出来或者配合说是假的),

3.陈露没有强迫霍尊,一切都是霍尊自愿。

嗯,确实没有强迫……也就是把黑料给霍尊看。

也确实是有求于人……霍尊求着她不要把东西放出来。

说自愿也没啥问题……毕竟是个人看到上面这些东西都会生出破财免灾的念头。

问题是霍尊这“危机公关”的危机,

不就是你陈露手上的黑料吗?

霍尊这“危机公关”要你陈露帮着公关掉的东西,

不就是你陈露后来自己把黑料放出去的行为吗?

接下来,我们对灵蛇女媚上面的言论和观点进行分析汇总,就可以得到下面这段在灵蛇女媚视角下,非常神必的事件经过:

陈露拿着黑料给霍尊看,

霍尊主动提出和陈露签一份危机公关协议,要陈露帮忙维护自己形象,

而陈露具体要做的事情就是不把陈露自己手上的黑料放出去,

然后因为钱没到位+带其他女人,陈露自己把聊天记录放出去了……

啊这?他霍尊请我陈露维护我陈露自己不要爆他霍尊的料,结果他霍尊不给够钱还带其他女人玩所以我陈露就把料放了。

这算什么?

再说霍尊要签的这份“危机公关”的协议,

签一次时效性多长?永久还是限时?

到期之后是不需要再公关,还是交钱续签?

陈露收的钱又算啥?

看看人家的解释,

签协议是霍尊有求于人,他不应该硬气,

协议是正规危机公关的协议,且有利于霍尊,

至于具体内容先不曝光,拖字诀了属于是。

收的钱是“霍尊有求于人的费用”,“感谢费”不是分手费,

更不是敲诈勒索,违约还要追究违约责任!

再来看文章的后半部分,

在灵蛇女媚的嘴里,霍尊是求着陈露签约收钱的,而陈露之所以放料,是因为霍尊分手之后带着其他女人出去玩让陈露生气,再加上霍尊违约了,没给她打900个。因为原本陈露也不是为了要钱,以及陈露单方面官宣被粉丝网暴,所以她无奈自保放料,陈露还可以追究霍尊的违约责任……

这些东西叠加在一起,中间那句“原本陈露也不是为了要钱”就显得很有灵性……

真是长见识了。

再把她们放出来的图和说辞对比着看,

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报案回执里面写的是“经济赔偿协议”,

微博里面说的又是“危机公关协议”,

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协议?我自己也不太明白。

也许,她们说辞里唯一能确定真实可信的东西,

就是对那900万的渴求吧,

当然也有可能不止1个900万,是2个900万,

亦或是not3,not4,not5,not6,not7……

不过,灵蛇女媚的这篇文章也不是毫无用处,

它至少证明了两件事情:

1.陈露拿着黑料给霍尊看过,也因此和霍尊签了协议收了钱。

2.陈露放料是因为钱没到位。

怎么给人一种我锤我自己的感觉……

有点像某些人把李泽钜送到了张子强家里,

然后不明就里的张子强给李嘉诚看了一眼李泽钜,

李嘉诚就主动签合同,自愿交十个亿,

要求张子强负责李泽钜的安保工作,

不久之后,张子强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平平安安地把李泽钜送回了家,全程没有强迫,

李嘉诚确实不该硬气,也确实是有求于张子强,

就是吧……总觉得哪里看着不对劲。

总之,这几个人生生搞出了一种团伙作案(×),

团队协作(✓)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girls help girls吧。

不管怎么说,

既然此人语气这样言之凿凿,

那肯定是有相对应的证据,

霍尊那边晒了转账记录,

陈露这边也别光写东西,

不妨多放一点实锤出来。

毕竟没有佐证的文字谁都会写,

我们光看这几张老图也没啥意思,

放出新的证据,也能把这件事情说的更通透一些。

双赢了属于是。




前 情 提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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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分手费,是维护形象的配合费。

那之前群消息流出是谁做的?

已经分手了为什么又要晒合照爱心,疑似官宣的操作?

花的300万流水到底在哪里?

不太懂。


反正聊天记录发都发了,不如就像孙一宁一样,把所有聊天记录长屏截图发出来,这么遮遮掩掩的,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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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免责申明仿佛侮辱我智商。

对这种事,我是希望通通凉凉,全进去最好。

这么多事儿里头,我愣是没找着一个好人(除了阿里女的老公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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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不讲武德啊,拿到钱还爆料,以后一辈子都没有发展空间了,太冲动。要钱就要到底,要爆料就不要拿钱,不要边要钱边爆料,费力不讨好,现在只要到58万,自己一辈子也没发展了。这种要钱方式,太低级,和路边的小流氓搞敲诈没两样。

聊天记录是群员透露的,可能今天陈露不爆料,明天也会在某个地方以匿名方式爆出来,这事也盖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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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你儿子在我手里(然后发照片)

B: 不要伤害我儿子,你要多少钱?

A: 那看你的诚意了。

B: 100w

A:我觉得你不够有诚意,我要撕票拉!

B:那你说多少?

A: 再不给点诚意,我就撕票拉!

B:300w,我全部的身家都给你,只要你放了我儿子。


当A数钱数到59万的时候,警察破门而入成功解救了B的儿子,并抓获了A。A对着媒体说,是B主动要给我钱的,我没有索要哦。

事后,A在知乎上问了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在敲诈勒索的时候,让警方抓不到把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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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方新讲的故事好清新脱俗啊 原来要900万是有利于霍尊,是为了帮他,是爱的表现呢 ^^

别问,问就是为你付出和牺牲

努力工作是为你努力的
  辞职是为你辞的
  吃饭付钱是为你付的
  和别的男人亲密拍照是为了让你回心转意的
  拿截图敲诈你900万是为你好

  田园女权的逻辑满分 ^^


一个分手8个月,已经有男友的女性,以公布霍尊在分手之后的私聊言论,断送其职业生涯为要挟,向前男友要求一笔巨额赔偿费。

还要求账户里有多少钱打多少钱,并倒计时威胁。

有比这更标准的敲诈勒索吗?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有关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000元至5000元;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陈露说霍尊和朋友威胁她 这到底是谁在威胁谁?^^


还倒计时,以为是奥运会开幕式呢?^^

陈露说霍尊和朋友把她带到家里威胁坐牢,把她吓得腿都软了,认为无比恶心。

原来是在茶餐厅谈判啊。实际上律师找你谈判,给你分析各种可能的法律后果(包括坐牢)很正常。按陈露的逻辑,她找男方要900万分手费代表正义,男方讨价还价就是恶心?

明明去年就和平分手,5月还倒计时向霍尊要钱,8月你搞个毛线的官宣啊?这就是陈露向霍尊要钱的筹码,并营造霍尊出轨的假象。告诉霍尊,你要是再不给我钱,我就让你完蛋!



现在看看王萌这些留言,两人脸皮真厚,把群众当傻子忽悠 ^^




陈露说,当时要900万正是因为不想分手 ,知道霍尊拿不出来才故意说的。

  现在把时间线整理一下,那时候他们已经分手甚至互不联系8个月   霍尊58万分手费都给了,甚至在陈露口中都已经发生勒索律师警告恐吓的事情了。   两方已经在明面上撕破脸皮了。

  陈露这脸皮有多厚,还说自己是为了爱,才要这900万? ^^

  群众果然很好骗 ^^


就事论事,这件事里面,的确是陈露更狠毒啊

  要知道,这两人是已经分手,甚至已经中断联系8个月之后   陈露从别人那里拿到了霍尊在群里的聊天记录,才突然约霍尊,要他”出个价“   霍尊说给她300万,她说要900万,理由包括要婚房的钱   否则就爆料,断送他的前程,甚至断送他朋友们的前程,这不狠毒吗?

  关键是,在爆料的时候,她故意误导大家

  明明是分手之后的事,她故意单方面官宣,故意说霍尊是出轨

  而且反咬一口,说是霍尊威胁她,让她出价

  这不是指鹿为马吗?^^

换位思考下,假如是一个女明星,女歌手的地下男友   分手之后,拿到女星私下的不雅照或不雅聊天记录   威胁女方给他900万,否则就爆料   让大家知道,别看你在人前装得清纯,背地里其实是个淫娃 ^^   看你以后还怎么混

  那请问,大家还是同样结论吗?

重点在于,就这样威胁对方之后   还要装成个一往情深的白莲花

  假如女星的地下男友说   我为她牺牲了我的青春,我为她辞职   她一无所有的时候都是靠我养着,出名了就见异思迁   我只不过找她要900万啊   她居然找律师来威胁我坐牢   哎呀呀,吓得我腿都软了,出来时感到无比恶心 ^^

  大家怎么看?

这才叫考验是不是双标

男女互换,评论过万 ^^


  主犯和从犯这些天一直玩得很嗨

  却卖惨把围观群众骗得团团转 ^^


听说舞团的圈子也很乱   霍尊如果像陈露一样有心机   这些年要想掌握陈露和她的圈子,私底下一些儿童不宜的内容   应该不是难事 ^^

  这事开了先例

  以后的男女朋友,就互相防着吧

  否则谁知道哪一天,你说给枕边人的私密内容

  就会曝光给全世界,让几千万个道德法官来集体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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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

这还有自爆的

所以

的确是已经分了手的

的确是要了钱的

的确是收了钱的

的确是对收钱的数目不满意

分了手 霍尊跟谁出去玩 跟你有啥关系?

既然霍尊没有遵守协议 那你现在捶死他 为什么不把已经收到的钱 退回去?

因为要挽回 因为觉得霍尊扣 因为还爱着霍尊 所以就要900万???????

所以 霍尊给不起900万 就能在爱你一次??

这脑回路 你自己能信吗?

当初不是说花了300万养霍尊 所以才要300万 现在怎么又变成霍尊自己提了??

花300万养霍尊的记录我们没看见 但霍尊花了几十万给你 的确是所有人都看见了

霍尊就算是人渣 他家里人因为这件事住院

你因为收钱少了 把他们儿子 孙子锤到身败名裂 前途尽毁 一生背负渣男骂名

却献上了美好的祝福???还要永远当成自己的亲人???

这真是杀人还得诛心呀 你就是这么对待自己家亲人的???

虽然霍尊约炮劈腿没有实锤 但我们就说他是个人渣 他就是约炮劈腿耍流氓

但 你陈露

又是个什么东西呢?

一朵盛开的白莲花?

还是白莲花下面那摊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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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会好奇,霍尊是怎么一步一步被锤死的呢。

陈露发合照,疑似官宣,霍尊完全没回复,引发争论。

陈露写文控诉霍尊九年相守,冷暴力逼她分手,霍尊神隐,他爹和制作人发声,结果这两个人都被曝光是渣男。

霍尊的沉默让大众认为陈露说的都是真的他无言以对。

霍尊手写小作文,表示露露变了,被群嘲

陈露曝光霍尊聊天记录,曝光他冷暴力前女友、睡了小琵琶精、小二胡精、一天三次、吃海狗丸,以及吐槽披荆斩棘的哥哥太low。霍尊古风小王子人设崩塌,商务合作全部中止,原本圈子也和他开始做分割。

霍尊发公关文,表示母亲抑郁,自己没吃软饭,聊天记录是口嗨,只和陈露一个人发生过关系,找律师警告陈露是保护她,自己很守夫德,是好男人,然后表示退圈。

文笔稚嫩,逻辑前后矛盾,被群嘲。

然后陈露发文回复,这次回复暴露出一些问题,表明陈露发文也有修饰自己的地方。

然后霍尊给陈露转账的记录(霍尊用户端截图)被爆出来,证明霍尊给过陈露钱。

……

这些事件中,一个很让人怀疑的事情是,霍尊是不是用的是2G网。

你看他的回复,总是慢两拍。

陈露说自己给霍尊花过二三百万,霍尊想让她离开让他出价,然后签了协议,霍尊又找律师威胁他。

霍尊出价、签协议、律师威胁,这三点双方都承认了。你霍尊真无辜,你就去说陈露没给你花钱,陈露讹诈你呗,结果你就回了一个“露露你变了”。

你说自己睡了1/2/3/4/5…个人,是分手之后,那你就说啊,非得所有人已经骂了你一遍,商业合作都没了,才姗姗来迟,这个时候解释也没意义了,反怼的稿件直接改名叫退圈声明了。

十分怀疑霍尊是不是没有自己的手机,家里没网,一天只让上网一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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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多人私信我的。

说我之前的回答是:受害者不完美论。

我想说一句,这起初完美受害者的印象,恰恰就是陈露自己给的。

我之前评论过周扬青和李雨桐。

我是百分百站这两位女性。

因为什么?

因为她们做的不是煽动别人情绪,也没有把自己放在一个受害者的地位。

而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多不少,不偏不倚。

霍尊一系列的槽点,在陈露身上完美体现啊。

她骂得更脏,做得更绝,玩得更开,他父母从一开始就看不上霍尊。

那请问,这样的一个女性是不是太过于双标了?

我别的不想多说了。

放一句话,你在男女关系上,如果你的心态失衡了,那你记住,你以后的婚姻生活,也注定失衡。

感情的事,看似是选择,其实是注定。

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

我始终认为,有陈露这样的一个人在身边,我会很害怕!

而让这样的一个女人代表受害者去吃同情福利,那在两性关系里真正受害的女性。又如何自处?

诸位心里拿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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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灵蛇女媚可是真能跳啊,还搞个免责声明,搞得谁不会似的。

声明:本回答是基于各方已披露事实,就灵蛇女媚所发文章所做的分析与辩论,既非结论性意见,也不视为对霍尊先生、陈露女士任何一方的支持或反对。

事情真假我没法评论,但陈述与诡辩我觉得还是可以分析的,我就随便节选几段。

1

那份协议是没有截止时期的,当时陈露心里还爱着霍尊,也是想或许有机会挽回两人的关系,所以就要了900万才签,同时让他马上就给转点钱表示诚意。
也就是大家看到的那个断章取义的截图,让三分钟马上转钱,当时正在气头上,转了【20万】后答应的签署协议”

心里爱着霍尊,为了挽回关系,所以问霍尊要900万?

什么鬼,大姐,都已经是前女友了,各自又都交了男女朋友,你拿着聊天记录,说是我还爱你,请给我900万,这要钱要的好深情的。

我当时正在气头上,转了20万答应签协议?被你说的我差点就信了,这是光气人不气钱啊!

2

“实际上2个人在这件协议上的动机完全不同,陈露是想借此挽回双方关系,还是爱他,所以她很在意这个承诺,就是不要在圈里公开其他女友。但是在8月8日,陈露方发现霍和某人去海南玩,就和霍尊大吵。
但是这个时候的霍尊心里想法应该是完全变了,只让陈露遵守协议,却没有想自己要考虑对方会怎么想——那个时候陈露也没有收到协议首付款项的剩余部分”

妙啊,从来没有见过分手后靠要钱挽回双方关系的,不仅要钱,还要前男友守活寡?先不说这样做道德上对不对,法律上来说,这种限制他人人身的条款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的。

3

“因为原本陈露也不是为了要钱,所以就为了这个海南之旅大吵,不给钱没事,有公开的女友刺激很大,最后自己官宣了和霍尊的关系,当时也并没有想曝光什么。
但是当天被很多霍尊的粉丝说心机X,追着辱骂,所以收到了很大的刺激。
这才在第二天崩溃说出默默在霍尊身边当了9年女友的经过。”

自己单方面官宣,把前男友挂在网上晒了几天,到底是谁受到了更大的刺激?

4

“原本陈露就想静静过去,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这几天的事情大家也看到了。”

what?就很搞笑,合着你把人家按了地上一顿摩擦,闹这么大动静,社会性死亡了一家人,你说你想静静?

5

【特别】我与这对小姐妹只是网上认识,并无收任何费用发帖,在此希望霍尊先生能够理清楚思绪重新振作起来,也希望霍尊的妈妈,爷爷奶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你一下子给人干倒了,还鼓励人家要勇敢振作起来,好人全让你当了。

6

“霍尊先生几年找出来的转账应该也没有多少,谁能想到1000元的转账都留着那,难为你了。还是给双方都留个体面吧。你说那?”

拿不出证据,说人家没给零花钱,拿出证据了又说你个小气鬼,1000块钱转账记录都留着,就两头堵,只能挨骂不能还嘴呗。还给双方留个体面?现在了又想起体面了,是谁先不体面的?

分析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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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言法

不管在民事诉讼中还是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资料我们在法律上都叫“证据材料”,只有在法庭经过法定程序举证质证的才叫“证据”。

因为双方都有理由和动机只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因此,不管是霍尊还是陈露,在整个过程中对外发布的证据材料在未经过举证质证的情况下其真实性都存疑。

我完全理解,相信陈露的人与相信霍尊的人都各自有他们充分的理由。但也必须要知道,任何一方都必须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因此,不管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完整,我更在意的是真实性,如果提交虚假的证据,轻则侵权,重则犯罪。

前几天有一个法律问题你的关注点是陈露擅自曝光霍尊的聊天记录是否构成侵犯公民隐私?——我的回答是从民事角度来说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权,但是刑事上尚存疑。

另外,关于分手费也好,公关费也好,封口费也好,等等所谓的费用在法律上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毕竟,爆料不是执法,不能因为爆料就违法,爆料也要讲究基本法。

不过我很欣慰的是,广大网友都越来越开始关注与重视娱乐圈的法律问题,希望以后可以真正实现对娱乐圈的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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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进这样的争吵里面,非常耗费精力,但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其实假如陈露想博同情,造舆论,煽动网民情绪,那她就应该一五一十地表述实情

但是网民看到的是什么,就只有陈露想使用的制裁霍尊的一把把刀子,还有关于她自己的N多谎言

谎言1 女方说最初为了男方事业,在自己已经是二级演员的事业中辞职,实际是在认识5年后才成为二级演员,且辞职是因为事业达到瓶颈期

谎言2 自称副高级职称教授,实际舞蹈演员没有这样的职称,甚至二级演员还可能只是舞蹈届的一个用来入门的较高的起点

谎言3 说是恋爱9年实则未满8年

谎言4 说是仍然是恋人关系,于是搞微博单宣,其实中间二人都已经分手,甚至各自都有了男女朋友

谎言5 《九年》文中说“我有多么想嫁给他”,实际单宣就是为了撕破脸,小号里面也声称要“锤死”霍尊

谎言6 说是霍尊“出轨”,实则已经分手8个月,甚至就连劈腿都算不上,再甚至连这个指控本身的事实都有可能是霍尊的口嗨

谎言7 说是自己为了霍尊而节俭,支持其演艺事业付出300万,300万网民没看到证据,却只能看到陈露和王萌在抖音和小红书炫富,甚至霍尊方晒出多张热恋期的五位数打款截图

谎言8 开始说是生日照片里的男性是被霍尊陷害,实则自爆是陈露自己设局故意找的男性朋友

谎言9 陈露说霍尊把她叫到家里陈以利害,威胁坐牢,限制自由。结果实际是在茶餐厅,在场的还有一位律师,律师前程不要了吗,在茶餐厅里面威胁陈露?

谎言10 陈露方因为被“威胁”于是报警处理,回执单上写此事由“经济赔偿协议”引起,但今天女媚发文称“根本不是分手费”,而是“公关协议”,难道女媚说的比公安回执单还有说服力?可最开始分手费是陈露提出来的啊!荒唐啊!!陈露一方不仅自相矛盾,而且不断混淆概念!

应该还有,有了再补充


我本身就是路人,我是实在想不到为什么这个陈露会有这么多谎言的情况下,还迫使霍尊因为“口嗨”而被封杀。

这样的事情都能发生,岂不是微博没有正义?这样的事情都没人申辩,岂不是网民没有公理?霍尊可以退圈,但是陈露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随意煽动微博网民,把微博人当枪使,当猴耍!!霍尊可以退圈,陈露必须为自己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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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信息值得关注,我真不想看两个素人因为经济纠纷和感情纠葛而继续占用公共资源。

请双方麻利地报警,让警察叔叔来做个公断吧!


霍尊的很多粉丝没搞明白一点:陈露有没有撒谎、是不是完美受害者、是否涉嫌敲诈勒索或者泄露他人隐私,都不影响霍尊人设崩塌这一事实!

哪怕明天陈露进局子了,霍尊也回不到歌坛上了!

最早陈露发小作文的时候,绯闻缠身的霍尊照样上节目。

直到他那个沪上情欲流的群内聊天记录被曝光后,直到他嘲笑鄙视某综艺节目的言论曝光后,他才被节目组封杀的!

除非他能证明这些话都不是他说的,才可以称为反转!

问题是,他承认了,只不过是说自己口嗨而已。

这些猥琐言论让他的仙气飘飘的人设瞬时崩塌,而他又没有足够的实力和国民度来重建人设,他甚至连一个商业代言都没有。

当别的明星因为丑闻而导致几十个商家纷纷解约的时候,霍尊的商务合作这一块却是一片寂寞。

(图源网络,侵删)


霍尊不发言还好,每次发言都再一次证实了他真的没担当、瞻前顾后、扭扭捏捏。

8-18晚上作家陈岚发了霍尊给陈露发红包的截图,但是两年下来转账记录连个九宫格都没凑满,甚至把58万封口费中的20万+20万也包括进去,还好意思带个“想要霍尊这样的男朋友”tag。

抱歉,除了水军,没人想要一个霍尊这样的男朋友!

他想分手,却不主动,寄希望于女方主动提出分手;

他在群里多次猥琐发言,却声称只是口嗨;

他不敢自己出面捶陈露,还要假惺惺地说什么我知道这不是你的初衷之类的小作文。

他想报复陈露,却连报警都不敢,还是陈岚以陈露向霍尊索900万赔偿金为理由公开举报的。


在多次看到娱乐圈干净利落、图文并茂、证据确凿的雷神之锤后,我对陈露和霍尊双方真真假假的互撕已经不耐烦了:你们麻利点儿,有锤放锤!有冤报警!别占用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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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俩有完没完?

谁想天天看你们之间那点儿男女的破事。

都二三十的人了,分个手分半天分不干净,你说他劈腿,他说你敲诈。

还分一二三集的在这儿转着圈的丢人,真有事直接去法院,别在这儿搞网络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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